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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时务的阴谋家:刘邦》 作者:雾满拦江

第3章 人生从四十八岁开始(2)

  而且,丰邑人卢绾是和刘邦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就算是当时天地之间真的发生什么异事,此事到底应该由谁来负责,还是两可之说。总之,两人同一天出生,而且刘邦父亲和卢绾父亲又是交情极好的朋友,乡人带着酒和羊赶来祝贺,一切都显得很正常。

  但等到刘邦稍微长得大一点,麻烦事儿来了。

  史书上说,刘邦儿童时期,和卢绾一块读书,但他对书本缺乏兴趣。稍微长大了一点,又好吃懒坐,不愿意干农活。父亲刘老汉说他无赖——无赖的意思,就是说刘邦身无长技,无所依赖。

  从刘太公对儿子的评价来看,刘家是极懂教育的,知道男子汉立身处世,必须要有所依靠。这个教育理念说起来简单,但我们知道,即使是在文明倡行的现代社会,仍然有许多家庭不懂得,或是不知道应该如何把这种人生观念灌输给后人。而在两千多年前的楚国沛县,刘家却能够以此观念教育儿子。由此我们知道,刘太公是个了不起的教育家,他那实用的家庭教育理念,使得刘邦在见识与观念上,都远远高过他的同代人。

  但也许,刘太公的评价只是随口这么一说。因为刘邦成年后的表现,实在有点让刘老头提不起精神来。

  刘邦成年后的沛县,也是一个完整的社会,有官府,有百姓,有上流社会,也有黑道上的兄弟,总之是形形色色的人物俱全。

  沛县上流社会人士的代表,大概算是雍齿了。其人为沛县世族,在当地算是体面人士。而黑道上的兄弟,则以王陵为首。刘邦长大成人后,就给王陵当了马仔,这件事,司马迁作《史记》时,不好直写在“高祖本纪”里,而是将这个细节藏到了易于被人忽视的地方:

  王陵者,故沛人,始为县豪。高祖微时,兄事陵。陵少文,任气,好直言。(《史记·陈丞相世家第二十六》)

  推敲起来,刘邦跟在王陵屁股后面混,应该是他三十岁之前的事。要知道,少年是充满了梦幻与憧憬的季节,又冷又酷的黑道老大,对刘邦这种领袖型人物,有着一种致命的吸引。但男人过了三十岁,心智渐然成熟,已经失去对江湖大佬的崇拜之心,而开始寻求自己的事业机会。

  但是适合于刘邦的事业机会,又是什么呢?

  三十二岁后、三十四岁前,刘邦曾经出过远门,前往魏国故地外黄县拜见魏国旧贵族张耳。

  秦之灭大梁也,张耳家外黄。高祖为布衣时,尝数从张耳游,客数月。(《史记·张耳陈馀列传第二十九》)

  张耳其人,是中国历史的传奇,更曾在传奇之中的传奇——战国四大公子之一的魏国信陵君门下为门客。信陵君窃符救赵的故事,在当地应该是广泛流传。而且信陵君威信之大,影响之深,是秦帝国极为忌惮的厉害人物。为了除掉信陵君,秦始皇派人携万金潜入魏国,游说魏王收回信陵君的兵权。魏王中计,疑忌信陵君,导致信陵君沉湎酒色而死。信陵君死了,魏国也就自动除名了。

  信陵君在世之时,手下门客众多,其中颇有奇人异士。刘邦显然很是仰慕这种拉风的游侠岁月,就跑到张耳的门下,做张耳的门客,时间长达几个月。

  刘邦应该是三十二岁以后去的——史书说得明白,刘邦是在魏国被秦国灭了之后,跑到外黄去张耳处的。秦灭魏时,刘邦恰好三十二岁——但应该是三十四岁之后就逃回了家乡沛县。

  因为到了刘邦三十四岁,秦始皇一统中国,开始搜杀各国有名望的人士,张耳和他的老搭档陈馀名望太高,不幸中标,秦始皇出高价悬赏两人的首级。于是两人逃到了陈县,躲在官衙里做看门人。这时候的张耳隐姓埋名,逃避追杀,当然不可能再带着刘邦了。

  韩非子说:“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刘邦不喜读书,但喜爱游侠,这就必然要以武犯禁。犯法的事,总是要做上一两桩的。所以,在刘邦的简历上,至少有两次犯法的记载。

  厨房大侦探刘邦

  刘邦至少有过两次犯法的前科,如果加上他弃职逃入芒砀山,那么他至少三次犯罪,算得上是惯犯了。

  刘邦第一次犯法,应该在三十四岁以后,虽然史书上没有说他到底犯了什么事。但从当时的情形来看,这应该是他取代粗鲁不文的王陵成为沛县黑社会老大之后的事情。

  王陵起初是沛县的黑帮老大,但不知什么时候,他把黑帮堂口搬到了南阳。老大搬走了,沛县地下秘密结社,就出现了权力真空,刘邦乘隙而入,取而代之。这应该是一次和平的权力移交,因为无证据表明当时有冲突发生。而且,不久之后,在南阳,包括在楚汉战场上,刘邦都曾经与王陵展开过友好的合作。这就证明了刘邦在沛县取代王陵的合法性。

  刘邦取代王陵,成为沛县老大的相关证据资料,见于《史记·楚元王世家第二十》之中:

  高祖兄弟四人,长兄伯,次仲,伯蚤卒。始高祖微时,尝辟事,时时与宾客过巨嫂食。嫂厌叔,叔与客来,嫂详为羹尽,枥釜,宾客以故去。已而视釜中尚有羹,高祖由此怨其嫂。及高祖为帝,封昆弟,而伯子独不得封。太上皇以为言,高祖曰:某非忘封之也,为其母不长者耳。于是乃封其子信为羹颉侯。而王次兄仲于代。

  在这里,逃避法律追究的刘邦,身边带着“宾客”。所谓的宾客,是指和刘邦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卢绾及其他人等。在《史记·韩王信卢绾列传第三十三》中,说得明明白白,说刘邦还是个平民的时候,因为吃官司躲藏,卢绾经常跟刘邦进进出出——高祖为布衣时,有吏事辟匿,卢绾常随出入上下。

  出入上下?在什么地方出入上下?

  在刘邦的大嫂家里出入上下。

  宾客这个词,不过是给刘邦留面子,说得好听些罢了。刘邦毕竟不是信陵君,在当时连张耳的名气都达不到。不过是一介草民,玩什么宾客呢,他养得起吗?

  刘邦养不起,于是他就让大嫂来养。

  刘邦的大哥叫刘伯,就是刘老大的意思。刘老大早年就死了,留下刘大嫂带着两个儿子,艰难度日。因为丈夫早死,刘大嫂与公公家里的关系,必然会有些疏远。刘邦潜逃,官府缉捕,未必会注意到这里。大嫂家就成了官方捕探的盲区,于是刘邦就经常带着卢绾等一群人,去大嫂家里开吃。

  可怜刘大嫂一个女人,治家不易。刘邦这伙人又都是食量超大的壮年汉子,三吃两吃,吃得刘大嫂顶不住了,就假装羹汤已经吃完,用勺子刮锅,发出清脆的声响,暗示这伙吃货另找地方。

  不承想,刘邦其为人也,极为精明。他的人生信条是:要想知道梨子的滋味,就得亲口尝一尝。要想知道厨房有没有剩饭,就得掀开锅盖看一看。在听到大嫂以勺刮锅的声音后,汉高祖刘邦亲临现场,进入厨房勘查。发现锅里还有羹汤没有吃完,刘邦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从此不肯原谅大嫂。

  有饭不让吃,伤自尊了。

  这件小事,刘邦牢记了一辈子。等到他登基做了皇帝,故意大封三亲六眷,单单不封大哥的儿子。因为他把事情做得很难看,刘太公没办法,只好出面替自己的孙子求情,要求刘邦加封。刘邦说:不是我不想封他,怪要怪他娘不给我羹汤喝。

  最后刘邦给大嫂的大儿子一个侮辱性的封号:羹颉侯。

  从这件事情上来看,刘邦晚年的奋斗,打拼当上皇帝,其实就是为了一口剩饭。

  隐秘的权力冲突

  刘邦的第二次犯罪,是在他当上了泗水亭长之后。

  亭长这个奇怪的职位,始于战国,是在国与国之间的邻接地方设亭长,以防御敌人的侵扰。秦始皇将这种军备武装扩展到内地,将其职能从对外防御,转型为对内治理。刘邦时代的情形是,每十里设一亭,置亭长一人,主掌治安、诉讼,兼管停留旅客,治理民事,调解纠纷,缉拿逃犯等职责。亭长职务,与现代的派出所所长极为类似。

  让一个逃犯来当警察,也称得上人尽其才了。只有做过逃犯的人,才知道其他犯人的行为心理,才能够对症下药去抓捕,这大概是刘邦成为亭长的理由吧。

  当上亭长之后,刘邦就摊上了好差事——被派到咸阳服徭役。当时被派去咸阳服徭役,大概类同于现在的领导干部去北京进修学习,都是加强教育,统一思想,目的没两样。

  不过,大秦帝国的干部政策,远不如现代社会来得滋润。现代社会的领导干部,吃穿住行统统由纳税人包了。而秦帝国时代的干部没这么幸福,连路费都要自己想办法筹措,到了地方还得义务劳动,总之很悲情。

  所以当时的规矩是,一人赴咸阳,大家来凑钱。刘邦的路费,就由县吏们凑出来。当时县吏每人资助路费三百钱,唯独萧何资助五百钱。

  高祖为布衣时,何数以吏事护高祖。高祖为亭长,常左右之。高祖以吏繇咸阳,吏皆送奉钱三,何独以五。(《史记·萧相国世家第二十三》)

  萧何是沛县的功曹,属于有声望的领导阶层。他比刘邦大一岁,却对刘邦高看几眼。看看这里的记载,“高祖为布衣时,何数以吏事护高祖”——刘邦还没官方职务的时候,萧何数次利用自己官吏的身份,保护刘邦。可知这刘邦是何等地让人不省心,他似乎对犯法一类的事情,情有独钟。

  于是,沛县犯罪界人士刘邦,就在咸阳城里,遇到了正在出巡的秦始皇。看到秦始皇的排场,刘邦脱口说道:“大丈夫当如是也。”

  刘邦口中的大丈夫,说的是领袖型的人物,叱咤风云,指点江山。要成为这种人,就必须具备社会资源调度能力,说白了就是组织建设与管理能力。具体说来就是,刘邦具有点石成金,能让平庸者在他的团队里大放光彩的人才组合能力。沛县的许多有头有脸的人,功曹萧何、狱椽曹参,都是因为看中了刘邦所具有的这个能力,心甘情愿追随刘邦。

  除了萧何曹参,当地还有一名重要领导干部,也成了刘邦的追随者,并为此付出了最为惨烈的代价。

  汝阴侯夏侯婴,沛人也。为沛厩司御。每送使客还,过沛泗上亭,与高祖语,未尝不移日也。婴已而试补县吏,与高祖相爱。高祖戏而伤婴,人有告高祖。高祖时为亭长,重坐伤人,告故不伤婴,婴证之。后狱覆,婴坐高祖系岁馀,掠笞数百,终以是脱高祖。(《史记·樊郦滕灌列传第三十五》)

  这一段记载,极是搞笑。说的是刘邦的老乡,沛县的当地人夏侯婴,他在县衙的马房里任司御。这个职务,搁在《西游记》里就是弼马温。放在现在社会却了不得,这相当于县委公务车管理办公室的主任,专职服务于领导,很有派头的。

  所以夏侯婴的工作,主要就是经常开着宝马车送客人出沛县。每次出车,他都会来到泗水亭,和正在值班的刘邦侃大山,摆龙门阵。经常一聊就是一整天,日子过得极是逍遥悠闲。

  夏侯婴混得还算可以,很快从小车班司机调整到了更重要的工作岗位——试补县吏。这就意味着,夏侯婴要从事业单位,转型为机关的正式员工了。这时候刘邦就跟夏侯婴闹着玩,大概是玩摔跤之类的把戏,又或是比剑习武,把夏侯婴给弄伤了。

  弄伤了也没什么关系,大家都是朋友嘛,大不了刘邦出点医药费,再多道歉几声,也就过去了。但麻烦的是,有人把这件事,揭发举报了。

  大秦法律:为官伤人,罪加一等。

  官方启动司法程序,重查亭长刘季(刘邦没有名字,就叫刘季,刘邦是当了皇帝之后,临时起的名)伤人罪。这时候刘邦耍出他的习惯招数,睁眼说瞎话,坚决说没有弄伤夏侯婴。

  夏侯婴也亲自做证,说自己不是刘邦弄伤的。

  这下子问题严重了,你夏侯婴,既然不是刘邦弄伤的,那又是谁弄伤的?还有,不是刘邦弄伤的你,怎么别人会举报你们呢?

  夏侯婴的伪证,导致了刘邦脱袍换位。刘邦从牢房里出来了,夏侯婴进去了。

  这应当是沛县的一起大案,夏侯婴在大牢里蹲了一年多,挨了几百板子。可是他咬紧牙关,抵死不招,最终让这起案子成了烂尾案。

  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就这么一点小事,夏侯婴竟然入狱一年之久,挨几百大板。这说明了一件很严重的事情:刘邦与当时沛县的县令之间,存在着激烈的冲突。

  意外爱情事故

  从当地官方死揪住夏侯婴一案不放,夏侯婴不承认是刘邦打伤了他,竟然入狱一年多,被打了数百大板,可见官方彻查此案的愿望,是多么真诚,搞掉刘邦的心情,又是多么急切。史书没有记载双方结怨的是非经过,但冲突的过程,却刻画得极为详细:

  及壮,试为吏,为泗水亭长,廷中吏无所不狎侮。(《史记·高祖本纪》)

  原来如此!

  单看这一句,“廷中吏无所不狎侮”,就知道刘邦在当时的气焰,是多么嚣张。他自打当上了泗水亭长,鼻孔一下子就戳到了天上,从此认认真真、脚踏实地地找各级公务人员的麻烦,狎戏侮辱,无所不及。

  那么刘邦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这里有个缘故,县令及县衙负责的是当地政务工作,而刘邦负责的是当地警务治安工作,这是两套并行运作的权力体系。其目的,就是为了保障上层的权力控制,使其相互制约,相互争斗,上面的屁股才能坐稳。

  所以在刘邦与县令之间,存在着隐秘的权力冲突。这种冲突的本质,就是利益的对抗。刘邦这个泗水亭长,因为处于执法者的位置上,是有着巨大的隐秘利益的,县令不可能不把手伸过来——县衙那边,有萧何曹参等人追随刘邦,这就意味着刘邦的手,也已经伸进了县令的被窝里。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刘邦与夏侯婴嬉戏之事,之所以弄到如此严重,不过是因为刘邦把他的大手,伸进了县令的被窝,刺激到了县令的敏感部位,引发了县府结板势力的强烈对抗,想借夏侯婴之案,打掉刘邦势力而已。

  不怪人家县令要打掉刘邦,自从当上亭长以来,刘邦的表现越发不堪,甚至可以说是到了龌龊不堪的地步。资料显示,当地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有两件事:一是刘邦吃白食,白吃白喝不付钱;二是道德败坏,包二奶养情人,弄得沛县官场乌烟瘴气。

  先来看刘邦吃白食的恶劣行为:

  好酒及色。常从王媪、武负贳酒,醉卧,武负、王媪见其上常有龙,怪之。高祖每酤留饮,酒雠数倍。及见怪,岁竟,此两家常折券弃责。(《史记·高祖本纪》)

  这是来自正史的强烈控诉。这里说,刘邦当上了亭长之后,经常去王婆婆和武负两家的酒馆,到了酒馆把桌子一拍,要酒要肉,却从来不付账。两家酒馆不敢追债,到了年底把账勾销。虽然书上称两家酒店老板勾销账目的原因,是看到刘邦其上常有龙。但这话鬼才相信,这不过是两家酒店背地里骂刘邦而已。

  刘邦为什么要吃霸王餐、不埋单付账呢?他真的那么缺钱吗?

  缺钱只是一个方面,从刘邦与大嫂之间的冲突来看,他的性格极度自我,俨然以为自己是天下的中心。碰上他的女人,从大嫂到开酒馆的老婆婆,无一例外的只能被他盘剥,无私奉献,却不可能对他有什么要求或指望。

  刘大嫂和开酒馆的老婆婆,为刘邦付出的还算少的,比较多的是当地一个姓曹的女子:

  齐悼惠王刘肥者,高祖长庶男也。其母外妇也,曰曹氏。(《史记·齐悼惠王世家第二十二》)

  原来,刘邦年龄老大却仍是单身,并不意味着他的情感生活一片荒凉。一个曹姓女子成为了他的情人,还替他生下了大儿子刘肥。考虑到刘邦当时的处境、经济条件和不断犯法逃亡的经历,我们就知道,在这起意外的爱情事故中,曹姓女子不可能在刘邦那里获得丝毫安慰。这段感情所要求于她的,只有付出,付出,继续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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