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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刘翔》 作者:刘翔

第一章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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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那时候所发生的事,请原谅,幼小的我很难有所记忆,更多的是靠我父母的回忆。他们告诉我,我在摇篮里的时候,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蹬腿。那时候我还没学会走路,只能躺在摇篮里,但没事干就喜欢自己蹬腿,用我妈妈的话说起来,就是“两条小腿像小榔头一样,拼命地蹬。”穿在我脚上的小鞋子,一会就被蹬得不知去向了。为了保护我的小脚丫子,也为了省去一次次找鞋的烦恼,我妈妈干脆在我脚上套了两只小棉套,这样任我怎么蹬都无所谓了。我也不知道我是否曾从那种无意义的蹬腿过程中得到什么乐趣,但爸爸告诉我,苦头倒是吃过的:我2岁的时候,忽然一天,面色发黄,乱哭乱闹,吓得父母赶紧把我送进医院。经过检查,原来是因为腿蹬得太激烈,造成了肠套叠,当时真是吓了他们一大跳。

  当我出生13个月的时候,我终于学会走路了。对我父母来说,这无疑是一件让他们欣慰的事。但随着时间的慢慢推移,他们很快就体会到了另一种“烦恼”。按照我爸爸的说法,那就是我“从来不正正经经走路”。每次他们带我上街,我总是乱蹦乱跳,一会跳上花坛,一会又狂奔到父母前面,总之没有一刻安静。而我的顽皮一度曾让我父母怀疑我是否有多动症。去亲戚家做客,我喜欢从这个沙发跳到那个茶几,再跳到那个桌子,而他们最后找到我的地方,一般是大橱的顶上。

  我妈妈对我小时候的评价是:“闷皮”(沪语,意为闷声不响地疯玩)。有时候在外面和小朋友玩好回去,外套还是干干净净的但里面的内衣已被汗水浸得湿透。那时候都玩些什么呢?其实和我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一样,我们玩的都是那一套东西,我印象比较深的是打玻璃球和刮香烟牌子。打玻璃球可是我的得意强项,虽然达不到“指哪打哪”的境界,但估计也差得不远了。而刮香烟牌子有时候要靠点运气,我父母检查我有没有去刮香烟牌子玩,所用的方法很简单,就是叫我摊开两只手,如果右手脏得要死而左手白白净净,那肯定就是去刮过了。

  贪玩的男孩子,多少都会有点吃苦头的经历,我也不例外。记得那时候,男孩子另一种嬉戏方式,是成群结队地去建筑工地里玩,堆沙子,爬毛坯楼,有数不尽的乐趣。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在一个工地的池子旁边,后来我才知道,那个池子里面全是石灰水。池子上横架了几根木梁,小伙伴们就开始聒噪:“谁敢走过去?”我这人好胜心特别强,当时就拍胸脯站了出来:“这有什么?看我的!”很不幸,尽管后来孙海平教练夸我的协调性很好,但那时候,我的这种天赋显然还没被发掘出来。走到一半的时候,我脚下一打滑,整个人就栽进了石灰水的池子。幸好池子不是很深,水只到我的胸口,但我从头到脚全是石灰水,要多狼狈有多狼狈。晚上回家,我还不敢回自己家,怕爸爸揍我,只能先偷偷溜到爷爷家,因为爷爷疼我。爷爷看到我那样子大吃一惊,忙给我洗澡,从头到脚换了一套干净衣服,让我回家。当然,瞒是瞒不住的,回到家,爸爸很快知道了事情真相,而爷爷却棋高一着,他看我走了后放心不下,知道爸爸肯定会打我,又骑车跟了过来,最终让我免了一顿皮肉之苦。

  但值得一提的是,小时候我一直玩得脏兮兮的,长大后,我就渐渐要干净了。有不少媒体报道我比较喜爱干净,我觉得事实确实如此,而且这个习惯是从小养成的。当然,除了在玩耍的时候。饭前便后洗手自然是不用说了,我姑父回忆我小时候有“洁癖”的一个经典事例是:我跟爸爸妈妈到亲戚家做客,我从来是不换鞋子的,可能那时候的人家也没那么多讲究。而客人到我家来,比如我姑父,若不换鞋子,我嘴上不会说什么,但会拿一块小抹布,像个小跟屁虫一样跟在客人后面,客人走到哪里,我就在他后面擦地板擦到哪里,直到客人不好意思,也换上拖鞋为止。

  刘学根(刘翔的父亲):小家伙从小到大,卫生习惯倒真是挺好的。别的父母要千叮万嘱自己小孩吃饭前去洗手,我们不用操这个心,他很自觉的。小时候送他去幼儿园,有时候衣服来不及洗,给他换上昨天的衣服,他就要提意见:“爸爸,这是昨天穿过的衣服,脏的!”

  到后来他住到体校去的时候,他自己的床,自己的写字台总是整理得最干净的。有时候要出国比赛,他也会把自己的东西整理得井井有条。有时候我会去帮他拿箱子,拉开他的箱子想帮他再加点东西,发现连一双袜子都塞不进,他已有条有理放得满满的,一点空间也没有了和许多小男孩一样,我也喜欢枪,也拥有过不少枪,其中最多的是水枪。这恐怕因为水枪在所有允许小孩玩的玩具枪里,是最具“子弹射出并且可击中目标”的真实感的一种。不知道为什么,小时候我对水特别有好感。我妈妈当时最头痛的,就是我走路喜欢往有积水的水塘里踩。记得有一句话说:“当你穿着套鞋,看到水塘的时候还小心翼翼地避开,那说明你的童年已离你远去了。”而我的“魄力”在于,不穿套鞋,也敢往水塘里踩。记得有一次,大冬天,妈妈和我一起走回家。我穿着崭新的棉鞋跟在后面,一有机会就往水塘里踩,直到棉鞋全部湿透。妈妈回家揍了我一顿,然后一边揉着我那冻得通红的小脚,一边心疼地流泪。

  吉粉花(刘翔母亲):我们家翔翔,小时候我帮他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洗鞋子,因为他实在太顽皮,带他出门,从来牵不到他的手,一会跳,一会跑,专找不平的路面走,而他的鞋子几乎天天要洗。

  记得有一次,我和他爸爸带他去公园,他穿了一双新的奶黄色小皮鞋。因为是新鞋,有点磨脚,把他的皮磨破了。我看了心疼,专门为他到旁边小店里买了双白色的跑鞋给他换上。这个小家伙,你猜怎么?才穿上5分钟,“扑通扑通”几声,他穿着新的白色跑鞋就跑进一个水塘里了!

  既然说到玩了,索性就让我说个痛快吧。大概每一个20世纪70年代末80年初出生的男孩,都会痴迷于电子游戏机。那时候流行任天堂的红白机,《魂斗罗》、《坦克大战》是我的最爱,但很快就觉得没什么挑战性了。后来去区体校后,周边的小游戏机房就成了我们的“第二训练基地”。我和几个朋友训练完了以后经常去打街机玩。钱花得不多,每天顶多用两三块钱。一块钱三个牌子,我们可以玩上两三个小时。我比较喜欢打《名将》,选刀手,来回刀抽杀,一般总能通关到底;《三国志II》也很拿手,一块牌子能打过吕布。

  当然,属于我这个时代的男孩子,还会被一样东西深深吸引,那就是变形金刚,这个至少影响过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所有男孩的神奇系列玩具。当时每集的《变形金刚》电视节目,我是一集都不落的,而更重要的是,我喜欢变形金刚的玩具。但相信经历过那个时代的朋友都知道,当时一个变形金刚的价格,对于大多数中国普通家庭来说,都是昂贵的。记得在我5岁的时候,有一次爸爸妈妈带我出去玩,我看中了一个超级帅的变形金刚玩具,那是我梦寐以求的一个组合啊!但看了看价钱:58元,真的非常贵。我知道这对父母而言是一笔很大的开销,但我又实在喜欢,只能在柜台前站了好一会,然后依依不舍地跟父母走了。一路上,我也不说话,但眼泪还是不争气地流了下来——父母不给我买什么东西,我从来不闹,但我也无法掩饰自己的失望。爸爸妈妈怎会不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们还是硬着心肠拉我走。走了一段,妈妈心软,停了下来,小声问我:“你很喜欢那个变形金刚对吗?”我点头。“妈妈如果给你买,你就一定要答应妈妈做到一些事好吗?”我一看大有希望,忙用力点头。于是,妈妈无非提了一些让我准时睡觉、不能调皮之类的要求,我把头点得像鸡啄米!最终,我得到了那个变形金刚,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刻我的兴奋之情,一样看似不可能到手的东西,居然被我所拥有!晚上,我把那个变形金刚放在自己的枕头边才肯入睡,因为这对那时的我来说,是最珍贵的一件东西,正如16年后的雅典之夜,我把奥运金牌放在枕头底下才能入睡一样。

  到了入学前,我的身高其实已超过同年龄段的其他孩子很多了。当然,我后来会长高到1米89,恐怕我父母也没想到,因为他们俩的身高都不是太高。我妈妈分析下来的原因是,我外婆身材很高,而我几个舅舅也全超过了1米80,所以有些遗传成分。另一方面,可能小时候父母在营养方面比较注意,那时候我妈妈在饭店里做事,而爸爸经常出差,会带些小甲鱼之类的东西回来;另外,牛奶是不可缺的。总之,我在吃的方面可谓是得到了充分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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