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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也许是对的》 作者:王其明

第20章 为开发商一呼 (1)

  可以说,任志强是开发商最好的代言人,因为他说的话总是站在开发商的立场,这是他天然的角色。所以,我们总是看到,任志强在各种场合为开发商辩护,举数字、摆事实、讲道理,试图将外界对开发商的指责一一去辨析、化解,尽管这是不可能的。

  但只要认真倾听任志强的话,扪心自问,我们是不是戴着有色眼镜来看待房地产行业,以及开发商呢?第八章为开发商一呼观点一: 别把屎盆子扣在开发商头上

  穷人买不起房,开发商没有责任,这是政府的责任,你别把屎盆子扣在开发商头上。我们现在三大矛盾,医疗问题、教育问题和住房问题,教育问题中实行免费教育是政府的事情,不是学校的事情。教育问题可以说政府只要投钱就没有事了。在住房问题上,政府从土地中拿了多少钱,为什么不在其中拿一部分钱去解决穷人的住房问题,穷人为什么要买房子,应该把穷人拉出来,让政府掏钱去解决穷人的住房问题,全世界都是这样的。

  今年我们政府做了,政府不是没有意识到,无非是我们政府的钱少,没有解决住房问题。或者说历史上政府已经拿了大量的钱解决了住房问题,现在穷人并不是真正没有房子住。过去的福利分房不是政府拿钱解决的吗?这和发达国家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同一个意思,只是1998年以后政府做得少了点,穷人真正没有房子吗?你算过南京的穷人是多少平方,南京最穷的30%的人可能户型面积超过北京,请你拿数据来说话。

  ——2006年4月任志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出现房价高的原因,尽管也有不同的舆论迷惑了人们的视线,但我认为,主要还在于房地产商的获利欲望过强。

  这首先表现在房地产富豪迅速增长上。在《福布斯》富豪名单中,2001年有29人主营房地产,2003年经营房地产的增至35位,2004年增至45位,短短的几年时间竟催生了如此多的亿万富翁,还能说房地产的利润不高吗?

  其次表现在房地产的利率增长幅度上。全球房地产平均利润率为5%,而我国房地产利润率每年都在30%以上。以上海为例,房地产企业自有资金的利润率2001年为38.12%,2002年为86.36%,2003年为74.24%。这个利润率是同期社会资金利润率的20倍以上。

  这些例子足以说明,现阶段我国房地产的赢利比率是偏高的。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出台一些对房地产的干预政策,增强房地产商的责任感,既是使房地产业走向规范化运作的需要,也是使房地产业更健康发展的关键。

  ——任玉岭《房价偏高责在房产商 抑制房价需增强开发商责任感》

  (2006年10月《中国经济周刊》)

  房价高的责任问题,向来是一个老大难问题。之前,大家一直认为是由于开发商的贪心。如今,越来越多的人渐渐明白,责任并不完全在开发商身上,政府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穷人或者说中低收入的人住房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板子只能更多地打在政府身上。

  教育、医疗也是类似的问题。教育更是如此,特别是中小学教育,国际上早就是义务教育了。我们还在依靠希望工程,即使是希望工程,也还是腐败连连。责任究竟在谁的身上?

  所以,任志强说的是大实话。

  不过,如果说开发商一点责任也没有,那也是不对的。正如该批评所说,当一个行业的利润率是社会平均利润率的20倍以上,如果再说没有暴利,叫人怎么相信呢?这也是事实。

  观点二: 我们是给政府当丫鬟的

  我们是国有企业家、国有资本,政府让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让我们干房地产我们就不干房地产。我们只是当丫鬟的,都是政府说了算。

  我们要承担大量的本来应由国家和政府承担的公共事业,而这些公共事业是我们用企业其他的东西去弥补的,很多人说国有企业从政府那儿占到便宜,其实有很多我们没办法告诉大家投入到公共事业的投资。

  ——2006年11月11日“第八届中国住交会”上任志强答记者问时说

  其实任志强也都看到了,一个老爷是怎样对待自己的丫鬟的。一位屡屡敢在太岁头上动土的“丫鬟”,为什么还总是能拿到好地皮呢?自然任志强也有自己的道理,是因为国家看重的是他创造的税收和利润。所以任志强也敢在公开场合坦言,无论他说什么,政府都不敢贬他,因为他能够给政府创造财富。

  或许任总讲得有道理,或许政府与企业之间真存在着这种微妙的关系,但我想说的是,不管他们是什么关系,作为国家的一个企业,拒绝承担社会责任绝不是一个好企业。身为管钥匙的“丫鬟”,更应当协助“老爷”把国家这个大家管理好、治理好。

  可能政府部门对开发商有一定的依赖性有一定的道理,政府也可能处在一种骑虎难下的困境,但是开发商这位“丫鬟”被财政部指认有欺骗“老爷”的行为,百姓对房价高企怨声载道,看来我们就只能等着看“丫鬟”怎样在“老爷”面前表现了,否则,该教训还得教训。

  ——刘光宇《任志强自称丫鬟其实是在推卸社会责任》

  (2006年11月14日搜狐焦点网)

  任志强说的是华远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如今的华远是北京市西城区下属国有企业,所以,他说是政府的丫鬟没错,因为上面有婆婆有管家,干大事要报批,政府指示要认真听。他说很多投入到公共事业的钱没法说,这也是无奈,国有企业就得听政府的。

  不过,批判他的文章也没错。既然是政府的丫鬟,那就该听政府,不应该总是指责政府。而任志强则总是指责政府,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从央行到国土资源部,凡是出台和房地产相关政策的各部门,几乎都被他骂了个遍,哪有这样的“丫鬟”?这不是在太岁头上动土吗?

  不过,仔细看看,可以发现,任志强有一个政府不骂,那就是直接管他的西城区区政府不骂,而且还有国资委,特别是北京市国资委从来不骂。当然,有人可能会说,这也是因为任志强没有机会骂。

  观点三: 我的实际工资不足700万的十分之一

  华远2009年年报公布之后,我在上市公司的年薪成为社会新闻,为此我不得不专门为此写了篇博客,发在了网上告诉社会: 1996年,我的年薪就超过了700万元,并在报纸上公开刊登过,而10多年之后我的年薪并没涨。

  我给许多来我办公室采访的记者们看过这张“圣旨”,但却没有给他们看最后的数字,可民众与记者们所关心的却总是数字。我实际的工资大约低于公布年薪的十分之一,但我按国资委的要求不会公布具体数字的,反正不如我的讲课费多。

  一群糊涂的人做了个糊涂的排行榜,却不知道公告中公布的年薪由两个部分组成: 一是董事会批准的年薪;二是当年的奖励。奖励分为现金部分和股权激励等其他形式,这要根据各公司的制度来决定。

  比如万科实行的是股权激励,如果计算上股权激励,王石的收入大约要上亿元了,是我的10多倍。但万科的股权激励是有其他条件的,2008年,万科未实现承诺的业绩,2009年也未完成承诺的业绩,所以股权激励失效,要退回去。但是也不等于没有,假如万科完成了承诺的条件,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其他公司也有类似的情况,而完不成任务拿不到奖励,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华远地产实行的是按净资产回报率提取现金奖励的激励方式,完成了就要按比例提取,完不成同样拿不到!

  再次申明,我的最终收入依然要由国资委的考核最终决定!

  ——2010年2月22日任志强博客文章《我的年薪不是700万》

  任志强的年收入,通过股市现在被大家看到了: 774万。居2008年各房企上市公司老总之首,而且比此前任何一年该行业老总们的(公开)收入都高。

  众所周知,据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们自己说,2008年是房地产行业10年来最困难的一年。而在这一年,任志强却拿到了这个行业有史以来的最高收入。这只能有三种可能:  一,从政府到开发商,大家都在说谎。2008年房地产业非但不困难,反而是历史上最好的一年。

  二,第一条不成立,但任志强的华远集团却如我国国民经济一样,在举世艰难下一枝独秀、春光独占,创出自己企业的历史最好时期。

  三,若前两条都不成立,则只能说明任志强是个无良的企业领导者,在无论行业还是企业都陷入困境时,在自己的员工连工资都拿不到时,却给自己开出史上行业最高年薪。

  任志强的史上最高年薪到底符会上面哪一条,他自己知道,欢迎出来做个说明。怎么说也是个公众人物,而且一直表现得很勇敢、很赤裸裸,这次不妨对自己也勇敢一回,裸奔一把。

  任志强的年薪先说到这里,我更感兴趣的问题在于: 

  这个国家,对于房价高低的发言权到底应该在什么人手里?是在年薪几百万如任志强这类开发商手里?还是应在为了解决自己居住需求而节衣缩食的普通购房者手里?

  无论从情理还是理论上,谁都明白,该在后者手里。就如同看病难不难这个问题的发言权,不应在看病直入高干病房的官员手里,而应在普通就医者手里一样。

  但很遗憾,在这个神奇的国度里,看病难不难,发言权在医疗官员手里;房子贵不贵,发言权在任志强们手里。

  看看任志强的774万年薪,你就可以完全理解他一直以来对房价问题的立场了。

  还是先计算: 

  2008年11月23日,北京市所谓住房新政出笼,新政中对北京市普通住房房价标准做了如下描述: 三环以内每套总价215万元,三环至四环之间每套175万元,四环至五环之间每套165万元,五环以外每套100万元。

  以774万年薪计算,身为北京市民一员的任志强: 

  3个月又10天的工资,可买一套三环内普通住房。

  2个月又20天的工资,可买三环至四环之间普通住房一套。

  2个月又16天的工资,可买四环至五环之间普通住房一套。

  1个月又16天的工资,可买五环外普通住房一套。

  如此,一套北京市住房在任志强的眼里,就如同一辆QQ在年薪20万的人眼里一样的感觉,价格高吗?不高!岂止是不高,而是老便宜了!

  神奇而悲哀的是,这样的人,在中国房价高不高的问题上,却有着非常强势的、能够影响到决策层的发言权。

  ——陈建国《774万年薪决定了任志强神奇的房价观》(2009年3月搜狐焦点网)

  任志强的年薪多年来始终是一个话题,特别是批评他的人给他的定语,总是“拿700万年薪”、“第三想打的人”这两个定语,从而使批评者有了道德制高点,任志强则自然低了一等。不过,如果是15年前,任志强拿700万年薪,而且还是国有企业,是有点过高,那还值得一说。如今,700万年薪,已经根本不值得一提,国有企业中的平安保险总裁马明哲年薪6 000万,王石的年收入也是几千万乃至过亿;民营企业则有唐骏10亿元的转会费。甚至可以说,做职业经理人,年薪700万,真的不咋地,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

  也如任志强所说,其实他的收入有两块,一块工资,一块激励,激励不见得能拿到,真正的工资没那么高。而且,很简单,他是国有企业的管理者,由国资委决定给他多少工资,如果国资委觉得他不值,完全可以给他降薪。所以,任志强说得对,是国资委决定他的工资。

  还要说一句,任志强的工资高,但没特别高。

  观点四: 开发商是被冤枉了

  政府应该增加土地供应,以改变现有的土地紧缺造成“地王”频现的格局。但目前的土地招拍挂制度遵循的是价高者得的原则,另有国家18亿亩耕地的红线不可逾越。加快促进宅基地的流转才是解决之道。

  此前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蓝皮书认为,中国85%的家庭买不起房,就是个缺乏现状基础前提的荒谬结论。如果按收入计算,85%的家庭买不起房子,那如果加上这些住房资产和资产的升值之后,又有多少家庭买不起房子呢?如果收入买不起,那把自己的住房卖了还买不起吗?实际上,就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胡说八道,煽动民众不满情绪。严格说来,开发商是被强奸了。

  ——2009年12月17日任志强在云岭经济暨企业领袖高峰论坛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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