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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们》 作者:黄蓓佳

第5章 (2)

  绵延一整条街的房产自然被政府没收了。抄家的人前后来过三趟,一趟是穿军装的,一趟是穿公安制服的,最后一趟是居民委员会的,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旧日邻居们。三拨人马分别带着枪、棍子、铁锹和钢钎,篦头发似的把杨云家的几十间房子篦了个密密实实,连藏在桌子缝里的蟑螂们都难逃劫运,爬出来惊慌四窜。

  抄家过后,人性化地给杨云和她母亲留下两间门房,母女俩几乎是两手空空搬进了四面透风的小屋。

  没有了生活来源,两个娇生惯养的女人开始自食其力。人类适应环境的能力实在很强,杨云母亲凭着一手上好的针线活儿,在街头摆了个缝补摊,给人家换个领口袖边,长衣改短,短衣接长,生意还算不错。杨云自己初中毕业,五十年代初期算是高学历的知识女性了,如果不是因为兄长被政府镇压,完全可以找到一份堂而皇之的工作。可是她现在只能走进县政府最无足轻重的农林畜牧局,当资料员兼打字员。

  也因此,第一天上班的杨云惴惴不安,感觉自己满身都粘着别人的眼睛。她不敢说话,不敢抬头,屁股也不敢从座位上移开,小便憋得下腹鼓胀,都不敢轻易跨出走廊去上厕所。

  其实杨云不知道,机关同事的目光在她身上连绵不绝,不是因为她可耻的家庭出身,是她年轻的身体和鲜艳的容貌。跟一个女人的容貌相比,出身问题实在算不得什么。

  细究起来,杨云不属于那种惊世绝俗的美人。她的脸型轮廓偏于平淡,眼睛细长,下巴圆润,嘴角有两个小小的坑,看起来总觉得她时刻在笑,然而不是,大部分时间她严肃,羞怯,略略有一点矜持。这种矜持让她身上弥漫着知识女性的优雅和美好。也就是这种矜持,令机关里的同事们怦然心跳。革命队伍里走出来的这些男人,见惯了部队女兵的野性,粗糙,毫无性别特征的身体和装扮,当刘海微卷、穿一件蓝底白花旗袍的杨云出现在农林局机关走廊上时,立刻成了飘浮在他们眼前的云朵,那么虚幻,却又是伸手可触。

  那天下班时,杨云很自觉地走在所有的同事之后。一天当中,她刻了三页纸的钢板,油印了三十张纸的材料。她是头一回摆弄机关里的油印机,沾上了满手油墨,连手腕和袖口上也有。她后悔没有听母亲的话,上班时带上一副袖套。她打一盆水,蹲在资料室门口,用两个手肘蹭着膝盖,掳上了袖管,然后抓着一块土制肥皂拼命地在手心手背上擦。肥皂的质量差,擦不出泡沫,反倒将油污的范围扩大,本来手上是油墨斑斑,现在干脆成了一双乌突突的黑手,而且油墨渗进了毛孔,顽固地附在皮肤上,越搓越糟。她感觉到刺痒,还感觉油墨往皮肤里渗透的那种恐惧。

  走廊四下无人,一片寂静。落日的余晖照在泥砖地面上,照在水盆里飘着的一层厚厚油花上。油水的边缘是黑色,中间泛出蓝色、红色和金黄,如同万花筒里才能看到的奇观。杨云蹲着,扎撒着一双洗不干净的手,不知道如何是好。她想,第一天就弄成这样,今后若是每天如此,她的这双手还会是手吗?

  她哭了起来。倒也不是非哭不可,就是觉得眼泪能够缓解沮丧。

  走廊尽头传来脚步声。杨云慌忙在袖子上擦去眼泪。她没有抬头。本来就不敢与人搭讪,此刻如此狼狈,就更不敢见人。

  脚步声停在她的面前。她低着头,眼睛里是一双男人的脚,穿着粗棉纱的袜子,黑色直贡呢的布鞋,鞋口的滚边已经磨花,脚趾处有一个很小的洞,露出鞋帮衬里的白布,若不是距离这么近,几乎还看不出来。

  “怎么回事?手怎么成这样?”那人的声音透着几分威严,有点像责询,又有点像批评。

  杨云听得出来,掌权者们才有这样的声音。她慌忙地把双手藏到背后,脑袋一直埋到膝盖中间,心跳得鼻尖冒汗。她怕被领导们认为是无能,不会做事,因而保不住这份工作。她知道,以自己的家庭背景,能够在县政府上班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

  那人在她面前站了片刻,大概有十几秒钟吧。他没有命令她抬头,也没有要求她伸出那双糟糕的手,而是擦着她的身体走进资料室,不知道从哪儿摸出一只医院里使用的盐水瓶,弯腰轻放在她面前。

  “用这个擦。”他告诉杨云说。

  瓶子里是淡黄色的液体。瓶子外面很脏,沾着重重叠叠的油墨指印。

  杨云一时间非常犹豫,因为她不知道瓶子里淡黄色的液体是什么,更不知道应该如何使用。她很怕在生人面前暴露自己的无知。如果他此刻走了,她就可以小心地把瓶子打开,谨慎地倒出一点试用。可是这个陌生人还站在面前……

  那个人非但不走,反而蹲下身子,抓住玻璃瓶,砰地一声拔出橡皮塞。一股浓烈的气味随即从瓶口冲出,弥漫开来。杨云闻出来了,这是汽油。

  “手伸出。”他下令。

  杨云乖乖地把两只黑手伸出来,摊开。抗拒是徒劳的,拖延时间也是徒劳的。有一些人,天生就应该是别人的主宰,他们在决定事件的走向之前,不会去考虑别人的情绪,征求别人的意见。

  他往杨云的手上倒汽油,同时也往自己手心里倒。然后他用自己的手轮番去搓揉杨云的手,先手心,再手背,最后是手指,一根一根搓过去,动作稳、准、狠。他把杨云的两只手搓到发红发疼之后,扯过水盆边上的一条毛巾,又是一顿猛擦。

  前后不到一分钟的蹂躏,杨云手上的黑色油墨神奇褪去,手上的皮肤在短暂的发红后,渐渐还原成从前的细嫩白皙,只不过汽油味还得再过一阵才能散尽。

  “下回就知道了,油墨不能用肥皂洗,得用汽油擦。”他接着皱起眉头,“没有人告诉你这瓶汽油放这儿干什么用的吗?”

  到这时杨云才敢抬头看清楚他的脸。一张沧桑瘦削的中年人的面孔,肤色发暗,是那个年代的公家人普遍的营养不良。下巴在早晨一定是刮过的,只是到黄昏又长出胡茬,铁青,稍稍的有点阴郁。眉毛很浓,眉梢处长出一个有力的三角。眼睛大而鼓突,眼仁是黄褐色,在这张脸上是惟一显出温和的器官。左脸颊上有一处凹陷,绝不是酒窝,因为边缘疤疤癞癞。到后来杨云才知道,四年前他参加淮海战役时,被弹片崩出一处豁口,伤好之后,留下这个尴尬的疤痕。

  “新来的吗?家在城里吗?”他把两只手张开,小幅度地挥舞,让汽油味尽快散去,顺便问她。

  苏苏从竹林里练功回来。罗卫星跟在她后面进门,臂弯里抱着年轻妻子的黑色长款风衣。

  一早出门时,两个人大概都没有顾得上仔细梳洗。罗卫星的日渐稀落的长头发散乱地披在脑后,有几络挂在耳朵边,带着一种艺术家们没落之前的挣扎。他这样的发型,梳理整齐时气度非凡,不收拾的时候就显出萎顿。苏苏的头发则是在脑后随便挽了一下,发梢像是撅出来的喜鹊尾巴,随着走路的节奏,忽闪忽闪。这就是年轻的优势:怎么随便都是好看。练功使得身体发热了,她只穿了一件薄薄的浅灰色的羊绒套衫,下身是一条黑色弹力练功裤,白色练功鞋被露水打湿,又沾了泥土,半截鞋尖已经成了灰黑。即便如此,她走路时依旧挺胸抬肩,几乎是目不斜视地穿过堂屋,进东边的卧室。

  罗卫星站在门口,为她解释:“鞋湿了,很难受的,她得去换换。”

  “明天她可以套个鞋套出门。”小罗泊从罗卫星身后挤进门框,一边热心地提议。

  罗想农盯住罗泊的手:“摸过狗之后,你洗手了没有?”

  罗泊把两只手张开,举到罗想农面前:“闻闻!打过两遍肥皂。”

  “如果狗的身上带狂犬病毒,洗十遍手都没用。”最后进门的罗海插话。他说得慢条斯理,脸上也不带什么表情,所以一下子把小罗泊说得愣在了那里。

  玉儿在这时候哈哈大笑:“罗泊,你跟他睡一间屋,要是得了狂犬病,第一个就扑上去咬他!谁让他胡说八道啊?”

  罗泊雀跃起来:“对,我就这样——啊呜!”他一伸脖子,做出一个奋力啮咬的姿势。

  众人都笑,只有罗海神情淡然地走到桌边坐下,自己盛了一碗豆浆,舀一大勺白糖进去,用调匙轻轻搅动。他今天在左边耳朵上加戴了一串耳环,银的,总共有四个,沿耳边阶梯状排列,转头时有轻微的叮咚声。头发刚刚洗过,柔软,顺滑,几络挑染的银白色发丝带着卡通人物的意味。他在脸上还使用了不知道什么牌子的护肤品,香气淡淡的,很好闻。

  看着罗想农脸上的惊愕,罗卫星打岔说:“我在竹林里发现了好几个鸟窝。鸟儿太聪明了,它们把每个窝都搭在四根竹子中间,等边的四角形,有均衡之美。”

  罗泊嘴里咬着油条,雀跃道:“我马上去看。”

  玉儿告诫他:“别惊动了鸟。要是它们在孵窝,老鸟惊走了,小鸟就饿死了。”

  罗泊马上转头问父亲:“你有没有看见筑窝的是什么鸟?喜鹊还是白头翁?不会是老鹰吧?”

  喝豆浆的罗海瞥他一眼,不无揶揄:“鹰在竹林里搭窝?你见过?”

  罗泊脸红起来,嘀咕:“人家不过是希望。”

  罗江已经走进西头卧室,取出了他的专业相机,还特意套上一件迷彩色的摄影背心,把几个相机附件塞进衣服口袋:“我得去拍下那些鸟窝。”

  罗泊跳起来欢呼:“带上我!”

  罗江朝他一挥手,两个人一前一后急急地冲出院子。

  罗卫星对罗想农笑一笑:“年轻人看什么都新鲜。也是啊,他们享受不到我们小时候爬树掏鸟窝的快乐了。还有,如果现在还有人掏鸟窝,那就是破坏环境,要受惩罚。每个时代都有不同的道德规范,一个人从生到死,肯定要经过几个不同的适应过程。”

  罗想农盯住他的脸,想:从昨晚到现在,他还没有提过母亲。他似乎在有意躲避有关遗嘱的事情。因为愧疚?因为母亲只把遗嘱留给了他,无意之中让他在这个家里形成了孤立?

  母亲偏爱和信任罗卫星,她认为罗卫星能够忠诚地、确切无疑地执行她对自己的安排。只是母亲没有想到,罗卫星是一个绵软和退缩的人,日常生活中他连自己都安排不好,又如何能够妥贴地安排别人?

  再一个可能:母亲不是没有想到,她是要用最后的姿态,重申她在心里的爱憎。

  挺长的一段时间里,杨云不知道那个帮她倒汽油洗手的男人是谁。她不想打听。她每天早晨一溜小跑地穿过走廊钻进资料室,在里面一直呆到傍晚下班。除了局办秘书送来各种文件,吩咐她刻写、油印、装订,别人几乎跟她搭不上话。时常有局里的同事借故到资料室逗留,看报纸啦,抄资料啦,要几枚大头针啦,她满足他们的要求后,就躲进黑黑的油印间里,许久不出声音。

  “我是个识相的人。”很多年后,杨云对两个儿子谈起当初的事情。“那些人是从部队里下来的,打过仗,有的还受过伤,他们有资格张扬。我的出身不好,只能夹着尾巴做事。我那年才二十岁,心境却老得像四十岁。”

  说这话的时候,她已经六十,鬓发花白,眼角和嘴边有深深的细纹,目光抬起来的时候,带着一种阅尽沧桑的自嘲。这世界上再没有什么可以伤害她。

  可是在她二十岁青春年华时,她是一只饱受惊吓的兔子,蜷着雪白的身体,缩在不让人看见的角落,惶惶不安地看向四周,时时担心自己会落入一张无边大网。

  她害怕什么?什么都可以害怕。一个炸响的鞭炮会让她想起哥哥毙命时的枪声,一队匆匆奔过街角的身影会让她想起抄家的人群,邻居一个鄙夷的眼神令她打个冷战,同事的窃窃私语使得她浑身不安……就连农林局机关那条长长的、幽暗破落的走廊,都仿佛是通往无尽悲伤的窄门,她每天走在这里,心里想到的是黑暗,寒冷,鬼魂,坟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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