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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给我一支烟:男版》 作者:初雪

二十二

二十二

在这个清晨,我看见了一群飞翔的鸽子,在灰蒙蒙的苍穹下,它们是那么耀眼,白色的身躯闪着圣洁的光芒,悠长的哨音划破长空,冲开了灰蒙蒙的阴霾,天空有了纯净的蓝。这座城市的精灵,它们知道这里发生过的和正在发生着的一切,丑的和美的,正常的和变态的,真实的和虚假的,所有的一切都逃不过它们的眼睛,应该说它们是这座城市的第三只眼睛。第三只眼睛看到的事情往往是最真切、最真实的,况且它们又是那么居高临下,远离尘嚣。它们飞翔在高高的天空,绝不会迷失方向,如果迷失了,那一定是人为造成的。它们一定知道我在这个清晨的迷失,不,在它们眼里,我一直就处在迷失的状态中。不,不仅仅是我一个人,生活在这座城市的所有人都是迷失的,而我们又都习惯于在迷失里生活,也乐于在迷失中谋生。我羡慕它们,期盼着有一天也能在身上长出一双翅膀,像它们那样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地飞翔。可是,我知道,人进化到这一步,已不可能倒退到远古的过去,我不可能再长出它们那样的翅膀,于是我只能企求上苍赐予我的心灵一双翅膀,可是心灵生双翅膀又是何等艰难,哪怕是一丁点的风吹草动,都会把它给折断,因为有翅膀的心灵是这座城市的异数,没有谁会容忍你的存在。飞翔的鸽子从我的视野中消失,太阳却在这时升了起来。多么令人讨厌的阳光,它用透明而绚烂的衣裳打扮着这座充满着冷漠和谎言的城市。这座城市开始苏醒了,应该说,属于凡夫俗子的那一部分醒过来了,而属于行尸走肉的那一部分刚进入睡梦里,我听见润河街和长江街发出了深沉的鼾声,它们太累了,极乐之后那种虚脱的累。我的眼睛开始发胀,赶紧在衣服口袋里摸索墨镜,但是我没有找着,也许昨晚根本没有带在身边,也许遗落在阿辉的宾馆里。眼睛由发胀变得酸疼,那是种搅动我五脏六腑的感觉,我忍不住大口大口地呕吐。在胃排空的过程中,我感觉自己像鸽子一样飞起来,我看见凡夫俗子们像蛆虫一样在地上蠕动着,他们在争抢着一块腐烂的肉……

不知飞了多久,我终于折断了翅膀,落在了地上,躺在了一群凡夫俗子之中,他们瞪着发红的眼睛注视着我。身下的土地温暖中透着冷。我对那些眼睛说:“你们干什么这样看着我?”一个声音对我说:“你终于醒了。”我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床上,一股说不清的气息包裹着我。我让自己定了定神,终于看清了一张脸,冷不防一个激灵,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面前的这个人就是那个擦皮鞋的中年人,那个苦苦寻找儿子的父亲。他笑说:“你太累了,在我这里睡了半晌。”我说:“哦,我也许是真的太累了。”他说:“你确实太累了,瞧,眼眶都陷进去了。”不知为什么,他这么一说,我便有些感动,接着是阵阵酸楚。我沉默着,喝着他端来的稀粥。粥是玉米糊,粗糙,但很香,喝下它,我感到有股暖流向全身散发开去,我醒来时闻到的那种气息就是这玉米糊的味道。我问:“儿子找到了吗?”他摇摇头,说:“我想,一定会找到的。”我又问:“你儿子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他说:“他叫陶红宇。怎么说呢?跟你差不多高,很白,很秀气,像个小姑娘。”我突然心里“咯噔”了一下:陶红宇,小宇?我的目光迅速在面前的这个男人的脸上扫描着,脸形,额头,眉毛,眼睛,鼻子,嘴唇。天呀,他们的额头像极了,还有鼻子,虽不挺拔却很秀气,还有嘴唇,侧面看上去,都有点噘。我现在可以确定,这肯定是一家人!我被自己的这个发现弄得呆住了,怔怔地望着面前的这个男人,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你怎么了?”他的发问惊醒了我,在玉米糊温暖的气息里,我作出了一个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决定:我要救小宇!我没有说一句话,就离开了他的住处。走在路上,眼睛很酸疼,吃进去的粥又呕了出来。经过一个地摊时,我顺手牵羊拿了一副墨镜,戴上它,眼前的一切都清晰起来,生理的反应消失了,思维像行走在阳光下,一览无余。我跳上一辆出租车,直奔李老大的住处。

李老大惺忪着眼睛为我开了门,看样子刚刚睡下去不久。他总是在阳光落下时醒来,在阳光升起时睡去,他与我一样都是属于夜色的,实际上,这世界几乎所有的人都是属于夜色的,那是因为他们的心灵都掩盖在夜色之中。李老大目光迷离地瞧了我一眼,嘴里含糊不清地咕哝着什么,一头又栽到那张硕大无比的床上,活像一具从坟墓里爬出来的死尸。但此刻,我必须对这具死尸千娇百媚。我伏倒在他身旁,抚弄着他的头发,我闻见了他身上的臭味,那是吸毒者身上特有的气息,我有点想吐,但用意志将它强咽下去,我必须让自己处于柔情似水的状态之中。我柔声问:“老宝贝,那个小宇在哪儿?”

他一个激灵从床上坐起来,警觉地望着我:“阿剑,你想干什么?”我站起身来:“我要带他走!”他怪笑起来:“那要看你能不能出得起这个价。”我说:“20万的存款,我都给你。如果这不还够,我以后都听你的……”他说:“20万?你都听我的?哎哟,这确实很诱人,确实……阿剑,你今年快‘奔三’了吧。我得好好算一下,他16,你30。多的不敢说,他起码能为我干5年至10年。可你呢?”他的手一下抓住了我的下身,“啧啧,虽然还很大,不过快成死鸡巴了,不中用了,不中用了……”

其实,我应该明白的,自己根本不可能成功,我先前那一腔骑士精神不过是一时的冲动,可笑的冲动,可悲的冲动。在这个世界上,我救不了任何人,包括我自己。他攥住了我的下身,就等于按住了我的命脉,我无力地瘫软在地上,不敢正视李老大那淫邪而狠毒的目光……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挣脱李老大的侮辱的,当我离开时,已是精疲力竭,耳边盘旋着他的谩骂:“贱货!自己都救不了,还想救别人!不知天高地厚的鸡巴货!”

睡到自己的床上时,我已经近乎虚脱,不是身体上的,是灵魂上的。李老大,我恨你!我恨你!内心深处传来这样的声音。这是我的声音吗?这么些年来,我已经不知道恨是什么爱又是什么。我只是一具行尸走肉!李老大,我恨你!这确实是我的声音,难道我这具行尸走肉又还阳了不成?李老大,我恨你!这发自我内心的声音,充满着强烈的愤懑,可此刻我连咬牙切齿的力气都没有了,整个成了一个软体。在无力而强烈的愤懑中,我睡去了,睡去了……

这一睡不知道睡了多久。恍惚中,我在跳舞,在夜色里跳舞。我一丝不挂,阳具坚挺。周围没有一个人,空荡荡的,只有霓虹灯在闪烁,冷冷的却是极度妖艳的,在这冰冷而妖艳的光芒里,我渐渐失去了分量,阳具不再坚挺,整个身子像轻气球似从地上升起来,升起来,那霓虹踩在了我的脚底,却是一片辉煌。浸淫在这辉煌之中,我仰天长笑,笑声刺破了霓虹的辉煌,刺破了厚重的夜色。我想,我快要看到蓝天白云了,真是快活死了。然而,霓虹灯一刹那间全熄灭了,我像羽毛一样从空中飘落在地。伸手不见五指,四周响起哗啦啦的水声。我呼喊着,却发不出声音;我奋力地向某一个方向冲去,只听见那水声越来越响,越来越猛,它们吞噬着我,吞噬着我掉进无底的深渊……

是肠胃的一阵阵痉挛把我从深渊中拉了回来。我听见了阵阵的鸟鸣,看见了透过窗帘的光。肚子好饿!原来,我还活着。饥饿积蓄了所有的力量,向我发起一次又一次攻击,吞噬着我,我已无缚鸡之力。看了看日历,天,居然睡了一个星期。

我收拾了一下自己,准备好好吃一顿。我一个人来到三十层楼上的旋转餐厅,刚坐下来,就听见有人叫我。扭头一看,原来是姗姐,也是一个人,看来她还没有找到魏仔的替代品,但看上去精神很好,脸上闪着那种做惯了面膜留下的不正常的光泽。我和她凑成了一桌。她狠狠打量着我:“你这是怎么了,怎么瘦成这样?”我没有搭腔,只是埋头吃东西。她继续说:“这几天你都跑哪儿去了?手机总没人接。”我骗她说回了一趟老家。她笑了起来:“我还以为你和李老大一样被关进了局子。”我惊问:“出了什么事?”姗姐叹了口气,喝了一口酒:“你还不知道吧,‘夏娃河’被封了。”我问:“什么时候的事?”她说:“就是前天。你一定猜不到这回李巨基栽在谁的手上。谁也想不到,一个外地来擦皮鞋的半老头把他给告了。”我吃了一大惊:“擦皮鞋的?”姗姐不屑一顾地说:“对,擦皮鞋的。听我局子里的哥们说,李老大把人家未成年的儿子勾引着做了小‘鸭子’,为了控制他,还引诱那孩子吸毒。你瞧,这事做的?简直就是小儿科!亏他还在这行混了这么些年。真是水货!”姗姐还在发表着她的感慨,可是我一句也听不进去了。果然,李老大栽在了这个小男孩的身上。可是,听到这个消息我高兴吗?在这之前,我是那么恨他,那么想把那个小男孩救出来,看见姗姐时还甚至在想,把20万给她,让她帮我做了李老大,救出那孩子来。可是现在,我有的只是茫然,像窗外无边的天色,我把自己溶在了它的深处。

“你在想什么?”姗姐正用一种看透人心的眼神探视着我,这种眼神令我害怕。我竭力回避着,摇了摇头。姗姐说:“你好像很怕我?我很可怕吗?”我说:“没有。”她说:“不,你害怕了!跟我说实话,我是不是很凶?”我说:“有时是这样的。”她叹了口气,与我干杯,接着说:“听说,李老大这回供了不少人出来,不少干你这行的都被喊进去了,罚了款,才放了出来。不过,他就是没供出你来。看来,患难中建立起来的感情,是最真的。”姗姐掏出一支香烟,我替她点上,她眼睛带钩一样笑说:“你就这点最讨人喜。不过,就算李老大供出了你也没有关系,有我姗姐在,怕什么!”我说:“等明儿遇着什么麻烦,还指望姗姐出手相助呢。这里先谢了!”我敬了她一杯酒,她没有喝。我知道,她下面要向我开盘子了。可是,我这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除了被侮辱被损害以外,还能有什么盘子给她开。果然她说:“出手相助那是一句话的。不过,先决条件是,你要听话。”我说:“‘听话’这个词有多种解释,不知姗姐指的是哪一种?”姗姐笑了起来,她笑起来的眼神真的是很凶。她说:“到底是大学生,知识分子,很会咬文嚼字。跟你明说了吧,我想把‘夏娃河’继续开下去。”我说:“你没有搞错吧?”姗姐说:“怎么会搞错?这行是很来钱的。过来帮我,怎么样?”我一时无言以对,便沉默着。姗姐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说:“我知道你心里不乐意。不过,这正是你的可爱之处。我是个爽快人,以后可别说我姗姐无情,要知道,我是付了钱的,而且付的比别人要多。”她在威胁我,跟李老大一个德行,也许比李老大更狠更毒。不知道魏仔被她整成什么样了,没准儿已被她阉割掉,成了一个废物,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看来,这个地方我是呆不下去了,总有一天要离开的,而且越快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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