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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狱》 作者:阎连科

第34章 一曲民间的婚姻弹唱(3)

  我跟着二林来到了村头。这儿很静,在路边的一片小泡桐林里,淡淡残晖把景物都抹上了鹅绒黄的底色,几缕炊烟在村中摇着上升,仿佛是白绸在空中飘动。我盯着二林看了好一阵,问:“你不是到县法院工作了?”

  二林顿一下,“我舅犯错误啦,我被开除了。”

  一惊,我心里有一丝喜悦,“找我有事?”

  他拿眼咬着我。

  “想让你给我闪开一条道。”

  我笑笑。

  “你别儿戏二林,我又不是拦路狗。”

  二林双唇闭着。

  “你是!”

  我用眼在他身上刮一遍。

  “有话说吧。”

  他用目光压着我的目光。

  “话不瞒你连科,我想等大队改为村时当村长!”

  我浑身微微一震。

  “能当上?”

  他冷笑。

  “看你的了。”

  我淡笑。

  “你抬举我了。”

  这当儿,余晖散尽,黄昏悄然落下,村里村外都是昏花白灰的颜色。归圈的鸡在路上咕咕叫着回村。远处山坡上,却还安然地挂着一群白羊。没有别的声息,也没别的人影,人世上似乎仅剩了我和二林。

  “我当村长了,可以让你当村委副书记。”二林说。

  我说:“我啥也不想当。”

  他说:“不是实话。”

  我说:“是实话,我就想种地。”

  “别瞒我,”他说话很冷,“我知道支书想把红玲嫁给你。”

  “那是支书自己想的。”

  “你其实也想娶红玲。”

  “你看出来了就好。”

  “可我和你一样想娶她。”

  “红玲长得并不好。”

  “那是次要。”

  “不是说谁想娶红玲红玲就会嫁给谁。”

  “她听她爹的,支书要在咱们这几个高中生里选一个。”

  “那就让他选。”

  “我想让你闪开一条道,给支书说声这门亲事不合适。”

  “可我觉得挺合适。”

  “连科,咱俩没必要你争我夺。”

  “那你就退让给我……”

  “这么说你想和我争一争?”

  “话不能这么说,我又不是讨不到媳妇的人。”

  “可事情就这样!”

  “那就都听天由命吧!”

  我们都不再说话,彼此望着,一人手扶一棵小树。麻雀一群一群从田地飞回,落到头顶的树枝上。有一粒麻雀屎落在我的胳膊上,我没有去擦。又有一粒麻雀屎,从他的鼻尖滑下,滴在他的鞋尖,像一截软面条在那挂着,他看见了也一样没去擦。

  我们就那么彼此望着。

  我说:“该吃饭了。”

  他说:“将来无论谁成人物都不能忘了我们是同学。”

  我说:“村长那么好当?”

  他说:“看透了就不难。”

  我说:“要靠社员们选呐!”

  他说:“主要靠培养。”

  我说:“吃饭吧!”

  他说:“吃饭吧。”

  我们一块上了道,把胳膊和鞋上的鸟屎擦净,彼此很平静地望了一眼。

  “到我家吃吧二林,有烙馍。”

  “我家也有。”他说,“连科,既然你不让道,这段日子我哪儿得罪了你,就请你宽谅。”

  “都宽谅吧。”我说着,很和善地笑了笑。

  他也很和善地笑笑,就转身朝镇上走去。这时候,天已黑下,像黑纱罩着世界,二林的身影一会儿就被黑纱裹没了。

  我一夜未睡。

  屋里的灯光像落日一般昏黄而又柔静,照着厢房东屋的角角落落。剥落的墙壁不时有泥片、灰土悄悄地落下。房顶上的椽子,被虫蛀出的粉面像日光中尘灰星儿似的在灯光中打着旋儿飘下,发出听不见的声音。我想这房应该翻修了,再盖就必须要盖青砖青瓦不见土的洋屋,而爹的一生已经耗尽了气力,起屋的事也推不掉地落到了我的头上。要起新屋,我以为我有一天准能盖起和支书家一样的新瓦屋!

  有一只蜘蛛,在墙角结网,前半夜那儿只还有几丝亮线,到了下半夜,不觉中我抬头一望,一盘蛛网都已结成,一道道,一圈圈,像一个筛子底儿。那只蜘蛛劳累了一夜,眼下似乎长大了许多,如一粒早落的棉蕾在网心悠然地卧着,睡得安闲舒适。

  我想这个月和红玲的婚事确定下来,明年一定要把新屋盖起。尽管眼下还没有一木一瓦,我以为房子准能盖起来。

  人只要想去做事,那事情就准定能成。

  极怪,我一夜未睡,却很少想到红玲和二林,而是想了一夜房子。

  早上推开屋门时,太阳已经高悬,像剪得极细腻的花圈顶上扎着的一圆金纸在村头挂着,黄亮亮的光泽洒在山坡上、土崖上、村房上、树木上、街道上。我家的院落里里外外扫得光光滑滑,游动着早日的亮色,仿佛土墙、草屋、柴棒上都闪着透明的泽光。

  爹和队长三叔在院落中立着,听见门声,都转过头来。我看见他们脸上漂着一样的难色,浅淡的红黄。不消说,有啥事情堆到了他们面前,挡住了他们的去路,不然队长三叔是不会这副模样儿。

  我知礼达节地叫了声三叔。

  三叔问:“二林找过你?”

  我说:“找过。”

  三叔说:“他家昨夜儿托人去支书家提亲了。”

  我一愣,在心里狠骂了句二林。

  “支书答应了?”

  “支书说过几天回个死话。”

  “我们咋办?”

  “支书那里还是倾向你,支书媳妇那儿有些不通。”

  “让后村五婶去说说,她不是和支书媳妇娘家一个村。”

  “一早去过了,那媳妇不松口,嫌你家穷。”

  这样,我就和队长三叔与爹一道陷进沉默里,在院中央站着,仿佛是站在一眼井里般气闷。

  爹和三叔开始吸烟,吐出的白烟在太阳光中闪着丝线的光亮。娘在灶房忙出忙进。

  一会儿,大姐突然从灶房出来,说三叔,何不让五婶回娘家一趟,找到支书媳妇的娘。她不听支书的话,总不该不听她八十几岁老娘的话吧。

  队长想想,说:“试试吧,操他八辈子,没想到堂堂支书还当不了媳妇的家。”

  五婶被叫来了。我给五婶端过一张凳。

  说明了情况,五婶说难办,大老远的路。

  队长说用自行车送你。

  五婶说怕讲不通情,白跑一趟。

  “你说吧去不去,”队长三叔有些生气,把烟灰立时磕在地上,起身煞煞腰带,“别以为分田到户了,我就管不到你了老五媳妇。跟你说,明年责任田还要调整,我说给你们家调好地就调好地,说调孬地就调孬地!”

  五婶胆怯地瞟一眼队长,“连科……非娶她家红玲?”

  队长说:“你只说去不去,别问那么多。”

  五婶说:“我去也是看在连科侄儿的面子上……”

  “你只要想法儿说服了支书媳妇。”队长道,“明年调地我当家多给你们家分一亩!”

  五婶眼睛亮一下,“我试试。”

  就这样,我去备了自行车,买了礼品,由姐骑着带五婶一早上了路。

  如今再想那场婚事,真同一场婚姻大战一般。天暮黑时姐和五婶回来,说支书媳妇娘家那头,对我是一百个赞成。当下,五婶水不打牙,就去了支书家,告诉支书媳妇说,她八十老母生病了,让她连夜回娘家一趟。

  支书媳妇回了娘家。

  支书媳妇从娘家回来说,女儿的婚姻大事,万万马虎不得,得一家人坐下商量商量再定。

  一商量过去了七天。

  这七天里,瑶沟人的心都悬在这桩婚事上,队长、五婶不时往支书家跑坐,我和爹把支书家秋地翻了一大半,然事情仍无定音。整个村落,直到了那天傍黑,方知船是弯在哪儿。

  我去给支书家帮种了一天小麦,回来一到家,就见我的同学社社坐在我家。他一见我,就从凳上立起,很用力地说:“连科,到外面吧,我给你商量个事。”

  我们一块走出树林,上了路道,把胳膊和皮鞋上的鸟屎擦净,彼此很平静地望了一眼,他就转身朝镇上走去。这时候,没星没月,天已彻底脱开黄昏,进入了正夜,像被黑布罩了一般,社社走了几步,身影就淹没在了黑夜里。

  景况其实很不好。支书媳妇是社社表姨;二林舅法院院长不当了,倒了骆驼不散架,听说昨儿天他还去支书家吃了一顿饭。队长三叔吃过早饭去了支书家,再提起红玲的婚事,支书的喉腔变调了。

  “孩娃的事,最末还得由孩娃当家。”

  这是推辞,不消说的。

  我急。

  队长也急。

  从支书家回来,队长说我娘:“破费点钱,准备一桌饭菜!”

  太阳当空时,饭菜准备好了。我家屋中央摆了一张八仙桌,姐和娘的手艺就摆在桌上:葱炒鸡蛋、青椒肉丝、红椒豆腐、凉拌番茄、凉拌黄瓜、炖肥肉、拌猪耳朵,七七八八,十几个菜旋了一桌。两瓶杜康酒立在桌子两边。

  队长三叔和爹说了几句,就出了我家。一转眼回来,身后就牵了六伯、七叔、八爷、老五哥等六七个。他们都是村里的人物,往年队里有了难事,队长就把他们拉去商量,有了上好主意,就给他们每人名下记上十分工。眼下,不时行工分了,有了难事依然还要找他们。这些叔们、伯们、哥们围桌坐下,队长让我开瓶给每人满满斟了一杯,放在各自面前。

  队长三叔首先端杯站起,环视了周围的人们说:“操他祖宗八辈,你们说吧,愿不愿咱们瑶沟村出个人物……眼下他妈的地分了,各家日子好过了,都想自己门户的日子,不管瑶沟村的日子啦!跟你们说吧,我当了三十年生产队长,明白了世上事情三年河东一朝河西,村里没人物,瑶沟村永远甭想有比别人好的日子过——今儿把大家伙请来,就是问大家伙一句话:你们想不想让咱瑶沟村出人物!如果要想,大家就端起这杯酒;不想,就随他娘的便!”

  队长好久没开过生产队的社员会了,好久没有这么激昂过了。他今儿说得很悲壮,一番话从嘴中抢出来,举杯的手在桌子中间微微地抖,酒一滴一滴洒落在热菜上,立刻又随蒸腾的热气挥发到半空中。

  满屋青椒色的白酒味。

  八爷首先站起来,端起酒杯碰在队长的杯子上,“我今年六十岁,六十年我看遍了大队几辈人的脸,经过了数不清的大小事情。一九四九年解放军打下田湖镇,分地主的浮财咱瑶沟少分十八条被子,一头半牛;一九五零年土地调整,咱瑶沟的地被大队强行要走二亩七;一九五二年全县大旱,大队有一条水渠,别的村都用那渠浇了地,却他奶奶的硬是没让咱们使用那渠水;一九五二年天下太平,咱村没吃啥亏,也没沾啥光;一九五三年乡盖乡公所,每个村摊派房梁砖瓦,从咱村多砍了三棵大榆树;一九五四年整修伊河滩,别的村只出十个劳力,可是硬让咱村出十五个劳力,咱们白白在河滩干了一冬天……一九五八年,吃共产主义大食堂,我到今儿还闹不清,全大队十八个生产队饿死九口人,有五口竟是咱瑶沟人,是咱村人不经饿?还是那十七个队多分饭食了?后来……文化大革命,娘的,咱村连个富裕中农都没有,斗地主富农,却硬逼咱村出一个批斗对象!再后来……你们都见了……我八爷不多说,瑶沟需不需出个人物头儿是明摆着的。一队有支书;二队有副支书;三队有民兵营长;四队有大队会计,不当家却管着大队的钢印;五队没大队干部,却出了个县干部;六队有三个教师,一个校长;七队没人物,出了个工人,却在化肥厂管过磅,哪年都给他们七队买几吨半价化肥;八、九、十队不用说了,就连地区、省城都有他们的队里人……我们十八队……屁都没有!”

  八爷的这些话,如同背出来一般快溜,且似乎有了头,就没了尾。队长三叔举杯的手擎酸了,又换了一只手。六伯和七叔,似乎是被八爷的话说动了心,也似乎是觉得八爷话多了,他俩一块站起,“八爷,你别说啦!”这样截住八爷的话,就举杯撞在了队长和八爷的酒杯上。一时间,爹也随着站起,瑶沟村八个主事汉子都把杯子举在空中,相互环视对望。那一刻屋里奇静,洒落的酒滴啪啪作响,像冰雹粒摔在酒桌上。娘和姐是女人,我属晚辈,自然登不上酒桌,我们站在灶房门口,望着上房的景物,都仿佛被啥儿厉害吓着了,一声不作,木呆呆的,僵僵不动。

  队长说:“喝掉!”

  八个大酒杯同时擎得更高,又像水一样一饮而尽。

  队长叫:“连科——来倒酒。”

  我进去小心地从八爷开始,一杯杯倒上。

  队长擦了嘴,“都说吧,咋办——支书对红玲和连科的婚事不那么放在心上啦。”

  叔伯们彼此一言不发,脸都映着一层死色,木木地不拿筷子、不动酒杯,好像没有主意就决不吃喝似的。我想和红玲结婚,可看到大家为了我这样处于难境,心里不免就觉得,事情闹得过大了,看得过重了,似乎犯不上把叔们、伯们推到这种境地里。

  “三叔,其实我不一定非要娶红玲……”

  “你孩娃不懂厉害,”爹从我手中要过酒瓶,“出去吧,这有我,大人的事少参言。”

  让我出去,二十岁了,还把我当成孩娃看,说大人的事情少参言……

  突然,我冷丁儿开始瞧不起了爹,瞧不起队长三叔和八爷,瞧不起这一桌瑶沟主事的人。我莫名地觉摸到了他们的无能,觉摸到了爷辈、爹辈处世混人做事的拙笨;觉摸到了他们少分了二亩半地、一头半牛是活该,如果不少分了,那才是瑶沟的怪事。我觉摸到了,同在共产主义大食堂吃饭,人家十七个生产队只饿死了四口人,我们瑶沟一个队竟饿死了五口人……瑶沟人可怜!

  我可怜叔们、伯们!

  我可怜八爷和八爷上一辈的村人们!

  我可怜我爹!

  我仿佛看见,瑶沟人就如同又老又瘦的羊群,几条树枝编一个圈儿,就永远把他们关了进去。他们在那圈里跳。在那圈里叫,他们叫裂了嗓子,跳断了腿脚,却永远没能力走出那几枝编圈。

  他们太羊了……

  长大我不当工程师,不当科学家,也不当啥作家和诗人。我长大想当一名大队支部书记。当上支部书记就能让村人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让村人干啥他们就得去干啥……

  我长大一定当支书!

  老师写的一句红字批语是:作文写得好。你一定会当上支书的!

  姐说:“你为啥要迷在红玲身上?”

  我说:“不知道。”

  姐说:“不一定非和红玲订婚才成。”

  我说:“没别的法儿。”

  姐说:“你不是从心里喜欢她。”

  我说:“我一辈子不会从心里喜欢她。”

  姐说:“你娶了她也是害了她。”

  我说:“社社、二林娶她也是害了她。”

  姐说:“你要多想想你自己。”

  我说:“这不是我的婚事,这是一个瑶沟村的婚事,这是十八小队二百多口人以后的日子!”

  姐说:“你有点疯啦……”

  我说:“没有。真疯了倒好……”

  姐说:“你现在真疯了。”

  我说:“真疯了我就不会这样啦。”

  姐说:“你变得越来越不是你了。”

  我说:“我二十周岁了姐。知道吧,我整整二十啦!”

  二十岁的我,是谙熟了许多世事的连科。

  从家里出来,上房的碰杯声叮叮当当,紧追我的脚跟。

  我瞧不起这声音,和姐争吵几句,就走了出来,踏进了烦乱焦躁里。我想从烦和躁中挣出去,就无聊地沿着村街,漫无目标地走。村街上各家门口都有蹲着吃饭的人们。他们跟我说话,我就回上一句;他们不跟我说话,我就如同没看见他们一般。还有鸡子和狗,从我脚下蹭来蹭去,我先还不搭理它们,后来到村口上,踏上打麦场,有只芦花公鸡啄食啄到了我面前,我就冷丁儿飞起一脚,踢在了鸡的肚子上,一下把它挑撂到半空和树一般高。

  鸡的肚子软热得如一个棉花包,脚踢上去,又柔软,又舒服,仿佛我整个人都躺到了热软的棉花堆儿上。看着我踢起的芦花公鸡像芦花一样在空中飘,翅膀乱七八糟地拍着,脱落的鸡毛一支支在空中旋着,随着落下的公鸡,船似的在日光中游动,映出紫色的亮光,直到鸡子落地跑走很远,毛还在飘游。我心里一时间就彻底轻松下来,如同烦乱踢了出去,被芦花公鸡带走了。

  我看着芦花公鸡往村子中央跑,直到它那又响、又硬的叫声消失在我面前。

  “是连科呀……”

  我回过身来,见疯七爷端着饭碗站在我的身后,我才想起来我信步到了黄土崖下,到了麦场上的疯七爷门口。疯七爷在这秋天还单穿夏天的衫衣,扣儿一粒不扣,露出瘦嶙嶙的红肉。他一边吃饭,一边透过饭碗瞅着我的额门。

  我叫了声:“七爷。”

  七爷说:“连科,你的额门不是太宽。”我问:“不宽怎样?”他说:“没大的事情。”到末了,他就那么端详我一阵,直到把碗里饭吃完,要转身回去舀饭时,才有意无意地说:“这几天我每天都见红玲去后岔沟摘山芋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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