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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愁容骑士》 作者:高建群

第111章 达摩克利斯之剑(2)

  在北方,或者准确地说,在这块地带,从第一年的十月下旬到第二年的四月上旬,一年中有整整半年的时间,你的毡筒是在这刺喇刺喇的雪地上度过的。

  边防站几十号子人,这些人你很快就会熟悉,而彼此间,可以拉的话题很快就会拉完。于是,在这封闭的空间里,在孤独的煎熬中,你自然而然地将目光注视向了人类之外的世界。你首先拥有了一匹马,在这里没有马,你就不能算一个完整的人,你的马其实是你的双脚的延长部分。除了马以外,你会在一段时间内,将感情倾注于那皑皑白雪;或者,当春季到来时,当大地终于一改它板得过久的面孔,开始用一朵露出地面的小花,显示它的温柔时,你会在一瞬间,醉心于这雾气升腾的开始裸鳟的土地;或者,当夏曰的时候,你会一夜接一夜地站在哨位上注视中亚细亚白夜的瑰丽景象;或者在秋天,在大刈镰的沙沙声中,在割倒的马草散发出的醉人香味中,在如火的晚霞的照耀下,你在一瞬间陡然起了乡思,生出乡愁。

  我分得了一匹马。这是一匹褐色的伊犁马,骨骼很大,毛茬有些浅,有些稀,不过劲头十足。它是和我一前一后人伍的,也就是说,它还没有被严格地调教过。它的尾巴很短,鬃毛很短,耳朵也比别的马小些。这些特征使它更像一头骒子。我不喜欢它,起码是在最初的几年不喜欢它。如果在执勤、巡逻,或者出差时,马号里有另外的马,我就换一匹,不骑它了。虽然不常骑它,可是,它知道我是它的主人,每当我走到马号时,它就走过来,调转屁股,让我给它搔痒。

  我不喜欢它,特征是一半原因,另一半原因是我对将它压成一匹好马缺备心。说法,马有三种运动姿势,一种是走(走又奋:卷藉豕走X,一是颠,一种是挖蹦子,卑就是奔驰。我希它能成一匹颠马,或者一匹奔驰的马,不希望它慢吞吞地行走。可是,财站的哈萨克族翻译在偶尔骑过一次我的马后,认为它在行走时后蹄窝要超过前蹄窝一拃长,因此它可以被压成一匹大走马(这使我想起了古典小说中大走骡这个名词,从而断定了它确实有骒子的因素我没有接受他的忠告,我继续用我的方法调教它,这时候,我听到了一句哈萨克族格言,不要和骑走马的打交道,这句格言坚定了我的信心。

  巡逻在冬天,大约是一礼拜一次,在夏天,大约半个月一次。让马蹄沿着维长的边界线,踩上一遭,从军亊目的来讲,大约没有什么意义,它的意义主要在政治上。巡逻表示了对这块土地的行政拥有权,除此以外,当然还有一个务实的目的:在这样的环境中,地形地貌会随时发生变化,如果有一段时间不去巡逻你就有可能辨认不出巡逻路了。

  如果在巡逻时我没有能找到别的马,那就只有骑我的骤子了。

  在我刚进人边防站的那个冬天,一次巡逻时,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亊。按照骑兵的术语这叫推镫。巡逻队离开冰封的额尔齐斯河,穿过一片胡杨林,最后,又沿着一片起伏的沙丘,走了一段路程后,与兄弟边防站的巡逆队接上了头。疋像诗中写到的那样,战士互相脱帽致意,马儿用叫声呼唤同伴。随后,又各自顺原路返回了。事情发生在返回的途中,在快要到达胡杨林的那一截。当带队的指导员,策动他的坐骑,在这片开阔地,突然加速时,所有的马都跟着急驰起来。我的骡子在急驰中,它的背部,像一条在风浪中颠簸的船一样我的屁股怎么也坐不稳,一会儿偏在了左边,一会儿偏在右边,一会儿又被弓起的马背高髙地弹在空中。

  我那时候还不是一个好的骑手。(当然,时至今日,我也不是一个好的骑手。)我不明白力量应当用在踩着马镫的双脚上,和夹住马的前颊的自己的小腿肚子上,我只是用自己的两条腿,加上两只脚,像螃蟹的前夹一样,勾住马的胜子。

  在飞驰中,我这一点是很淸楚的,就是得赶紧拽住自己的马,因为巳经快要进人胡杨林了。于是我一使劲,猛地往回一勒马嚼子。奔驰中的骡子,由于我这猛烈的一勒,它直直地立了起来,像澳大利亚袋鼠一样。它大约对背上这个蹩脚的骑手不满意了,或者说有点轻蔑、它渴望迅速地追上前边的同伙,于是,直立过后,当前脚落地的那一刻,它又将两只后脚,高高地抬起,倒立起来。

  这样,我掉马了。

  按照指导员后来的说法,我们中某一个人的可能掉马,他是有思想准备的,不掉几次马,你就学不会骑马,这一片地面很开阔,地上又有厚厚的积雪,因此,即使掉马,也没有大的关系。但是,他没有估计到,我无能到被甩下马背后,一只脚还牢牢地插在马镫里。也就是说,我拖镫了。

  骡子在思下我以后,发狂地向胡杨林跑去。我挂在马镫上的大约是左脚,身子大约也是在马的左侧。骡子拖着我,在雪地里跑着,刺喇刺喇直响,雪地被我犁出一条蠊沟。雪地上的响声和左侧的不平衡引起的别扭,令骡子更加疯狂了,它受了惊吓似的,拼命地往胡杨林里钻。

  胡杨林的雪地上,露出了大大小小的树桩。这是被哈萨克人砍了树木后,留下的茬儿,我的被拖在地上的脑袋,将不可避免地要磕到树墩上去。

  所有的比我技高一筹的手们,这时都放弃了赛马,斜斜地向我追来。指导员挥了挥手,让他们不要跟上来,这样,我的马听见后边的响动,会跑得更快。他只一个飞马向我奔来,一边跑着,一边掏出手枪,顶上火儿。等他的马终于与我的马并驾齐驱时,他用手枪,对准了骡子的脑袋。

  就在指导员就要扣动扳机的前几秒钟,我的左脚,从毡筒里抽了出来。我被留在了雪地上,马镫上只剩下个空毡筒。骡子继续跑着,空毡筒在它的胯骨上一晃一晃的。

  马背上摔下来的是胆小的!树林里,一群打柴的哈萨克牧人,这样喇笑我。

  下一段路程,我只好光着一只脚,坐在指导员的马屁股上。哈萨克牧人要用套马绳去套骡子,指导员谢绝了。我们走着,骡子羞答答地跟在后边,不过和我们拉开了一段距离。

  你的毡筒塞得太深了!指导员有些怜悯我,这次,幸亏穿的是毡筒。从此以后,骑马的时候,我不管穿着毡筒,还是马靴,或者大头鞋、胶鞋,我只让自己的脚尖,踏在马镫上,而且随时准备缩回脚来。不过,我自此以后再也没有掉马,所以马背上摔下来的是胆小的这句哈萨克格言,再也没有给我用的机会了,倒是我给别人用了几回。

  我的拖镜的故事不知为什么传得很远。胡杨林那一带的牧人们,把我叫作那个拖镫的巴郎子;分配到别的边防站的我的同乡们,也有人打电话询问;更有甚者,我的家里也写来了信,他们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这事。

  太阳一天比一天强烈。积雪融化了,大地和天空变成了土褐色。原来我们的四周,有许多的沼泽和河叉,还有那条着名的额尔齐斯河。当额尔齐斯河蓝汪汪的一河春灌,以几公里宽的扇面,以仪态万方的姿态,度过讯期后;青草便在春潮所没之处,在春潮倒灌过的河汊里,茂盛地生长起来。

  世界有一天突然布满了蚊子。

  褐色的蚊子在青草上落了一层,使青草变成了灰色;当你向草丛中踩上一脚时,好像踩响了一个地雷,轰的一声,你的绿军装刹那间变成了灰的。蚊子在天空飞着,密密麻麻,遮住了太阳的光线。大约蚊子才是这一块地面的原始的占有者,它们对于人类的介人感到愤怒。在夏秋季节,马牛羊都躲在阿尔泰山深处的高山牧场去了,承认蚊子在这个季节的绝对主宰权,只是我们不能离开,我们的双脚被牢牢地拴在哨位上。

  晚上熄灯之后,入睡前的最后一件工作,就是叉开巴掌,打死那些闯人蚊帐中的蚊子。哪里痒了,你就挥手去拍;只能叉开巴攀,这样不致招风;蚊子的翅膀大约感应力很强。呼呼啪啪拍打一阵,然后你才能人睡。你用强制手段祈求蚊子为你腾出一个小小的空间,然而,蚊子仍然不会放过你。

  我的大拇指被蚊子叮了一下。开始是皮肤上有一个红色的小点,接着是发髙烧,到最后,我昏迷了过去。根据边防站医生的推理,我大约是在睡觉的时候,手指贴在了蚊帐上,给蚊帐外面的蚊子,叮了一口,从而引起了血液中毒。

  我整整在医务室的病床上,躺了七天。这七天七夜,我不吃不喝。只靠医生打葡萄糖维持着。七天头上,我醒了过来。我感觉到自己仿佛做了一场恶梦。

  医生本来准备把我往后方医院送的,如果还继续昏迷的话,但是我醒来了。

  病好以后,我的身体开始时虚弱了一阵,后来却异常强壮起来。我的体型上开始出现了北方人的特征:剽悍,豪迈;我的感情也变得粗矿起来;我开始大碗吃肉,尽管老兵一再蒈告我,三年下来,要吃掉一个毡筒,但是我对那些沾毛的羊肉,仍然无所顾忌。至于我的面部特征,怎么说呢?许多年后,当我回到我的遥远的内地故乡,参加工作以后,一位哈萨克族籍的女大学生,来我居住的那个城市实习,她料定我有他们的血统,我争辨说,这是由于我穿了一件竖条恤衫的缘故。可是,当我后来换了一件横条恤衫时,她仍然这样认为。

  我不再怕蚊子咬了。所以,从此以后,边防站那些草地巡逻,换马倌轮休、换牧工休假之类的勤务,我便担当得比别人多了些。

  我不能够承认那个微不足道的蚊子的匆匆一叮,便改变了我。我也不承认那位女大学生的判断。我认为唯一的解释是,在居留北方的日子,我的面孔上的表情,为了求得和环境的相一致,变得呆滞起来;肤色也变成了沉着的粗糙的黑褐色。当然,最显着的特征大约在情绪,那种沉思的心不在焉的情绪支配下的我,对世界上的所有的事情都充耳不闻,无动于衷,好像一个玛雅人偶尔闯入这尘世中时那种形单影只,郁郁寡欢;这种情绪有时候又会走向它的反面:易于激动,难以自持,神经质的敏感,同时心悸,有时又是亡命徒一样的大胆。

  不过我倒是真的不怕蚊子以及它的同盟军小咬的叮咬了。这个现象留给动物学家或者生物学家去研究吧,生活不容许我去想这些,它开始将我当作一名真正的老兵使用了。

  我开始经历许多事情。那年月有许多边防事件,大约有几件是我亲身经历的。我曾经告诉过你,我的头顶高悬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每一个生活在这一带、这一时期的人一~无论是军人或非军人,都感受到了这种威胁;无论他经历的任何事情,都罩着这一层恐怖的阴影。

  但是在遥远的北方,在这远离祖国心脏的地方,荷枪的士兵,他顶着寒风站立着,挺过了那一段艰难的时刻。我常常回过头来想,在那个死亡随时都有可能降临的日子,这个士兵的头脑里在想些什么,时过境迁,他当然会产生一丝后怕,可是当时,他好骁勇呀,他好像被一种神秘的咒语所驱使着,他觉得这个世界的安危都在他一个人的肩上4他将他的年轻的美好的感情,在那时全部地给了他的祖国。在一场已经不可避免的冲突面前,他的面前放了十八发火箭弹,他是火箭筒射手,按照理论,火箭弹打到十八发,射手就会因心脏受到十八次震动而破裂。这次冲突后来避免了,双方采取了克制态度。我慢吞吞地将十八颗擦拭干净的炮弹,重新涂上黄油,装进那些玻璃钢套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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