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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波十年祭》 作者:李银河

第35章 爱情最美好之处

  艾晓明

  在北京八宝山向小说家杂文家王小波先生告别的悼念仪式上,遇到导演张元,听他说,5月份,由王小波和他编剧由他导演的影片《东宫,西宫》,要在香港出影碟了。这个片子曾获阿根廷国际电影节最佳编剧奖,是中国人在国际上获得的第一个编剧奖。我们在国内暂时还看不到片子,但我从银河那儿看到编剧王小波的手稿,小说形式的手稿,题为《似水柔情》。

  故事是这样,在一个小公园里,有一个派出所,有一个小警察来上班,他收到一本书,扉页上印着:“献给我的爱人。”与此同时,所有的人都在窥测他的表情,在他们看来,小警察很动情,很肉麻。而小警察这时就跑到外面去(写书的人——阿兰在更遥远的地方,编剧说他在香港),在他的回忆中,那个晚上重现了一遍。

  那个晚上开始是这样的,这个公园是个同性恋聚集的场所,容貌出众、整洁干净的小警察小史不知道他是公园里的大众情人。而他在值夜班无聊寂寞时,就要到公园里抓一个同性恋来做伴。作伴就是消遣对方的意思。这一天,他碰巧逮住的是阿兰。这件事是一个偶然,但事情发展下去,这个晚上却很不寻常了。

  我们都知道,警察在社会上代表的是一种权力和规范,而在中国内地,很长一段时间,同性恋是被当做社会丑恶现象的。我记得7。年代末,我在一个煤矿中学教书,突然有一天在机关的墙上看到大标语:打倒流氓鸡奸犯!当时同事们议论纷纷,为单位里又破了一个案子激动不已。但如实相告,如果学生问我什么是鸡奸,我是不知道的。我问一个已婚的同事,她也就是曖昧地一笑,并不告诉我。当时的偏见和无知混在一起,这是题外话了。我只能说,就在80年代,人们对许多问题也还是抱视而不见的态度的,既不去了解,也不去研究,诸如同性恋问题就是如此。这也正如小说的作者王小波在他和妻子李银河进行的一项《关于中国男同性恋问题的初步研究》的报告中所说:“现在我们都知道纳粹分子对犹太人犯下了滔天罪行,但是知道他们对同性恋者也犯下了同样的罪行的人就少了。这是因为犹太人在道德上比较清白无辜,同性恋者在多数人看来就不是这样的,遇到伤害以后很少有人同情,故而处于软弱无力的境地。”

  在王小波的故事中,小警察是高高在上的审判者的角色,“被逮住的同性恋就如一些笼子里的猴子。”阿兰向小史交代自己是怎样的一种同性恋法,他就从童年讲起。这些个人的经验和想象是这个剧本可能的不同凡响之处,编剧的想象力和他对同性恋者的了解将呈现在这里。因为我们还知道,在中国之外,写同性恋的作品不乏其例。有根据阿根廷作家普伊格的小说改编的电影《蜘蛛女之吻》,有以李碧华的作品为本陈凯歌导演的《霸王别姬》,有白先勇的小说《孽子》。这些作品,《蜘蛛女之吻》较多地设计了同性恋者本身的想象层面,是一部以独特想象来抗衡简单的社会偏见,营造出别致的艺术氛围的作品,而后两部则较多与社会历史相涉。以《霸王别姬》为例,它在国内有争议之处是因为涉及了同性恋,但引起观众共鸣之处则是它对动乱时代个人悲剧的展示,并不是同性恋本身。因为在那个时代,任何个人都可能卷入悲剧,不需要什么理由。同性恋也就是不成其为理由的受迫害之任何理由的代码而已。而影片《霸王别姬》也就在它题材涉及的特殊层面受到质疑。例如,香港学者也斯在谈到民族电影与香港文化身份时,就认为,《霸王别姬》“似乎尝试‘透过主角性别问题,看到中国人的悲剧’,仿如詹明信所说的,通过个人情感,竖立一则国家寓言,正是第三世界文化的特色。但这个电影的问题也正是出在个人情欲与国家民族文化的寓言性联系上。”“导演用非常煽情的手法,把同性恋处理成受迫害而形成的牺牲,这代表了导演对性别问题比较狭隘的看法。”另一位台湾学者廖炳惠认为,《霸王别姬》在文类上是矛盾的,它在内容上虽然是采取戏剧的方式,来展现微妙的性别关系,但在叙述方式上却是用史诗的叙述模式来对整体民族文化历史的发展做一种宏观式的展现。这样做的问题会出在,“其中史诗模式笼罩了艺术家的微渺存在及其性别认同,性别认同此一主题仅是政治变化之下的小个案,而且被贬至边缘的地位。”这样,它没有脱出刻板方式呈现同性恋的身份。

  王小波的《似水柔情》在很多篇幅中让阿兰这个同性恋男子作了叙述主体,以十分直接的方式切入同性恋的内心世界。没有绕远路,也没有言在此意在彼。他探讨的就是同性恋者对自己的辨识和他们因其特殊的性别取向而与周围人的关系。阿兰讲述自己寂寞的童年,对母亲的软塌塌的乳房的感觉,上中学时对“强奸”等字眼的恐慌,羡慕女同学“公共汽车”……他的初次同性恋经历。

  有意思的是小警察的反应,如果他是个异性恋者,他对阿兰的叙述应该感到索然无味,但在故事中,作者给我们的推理是,与其说他憎恶阿兰曾经获得的快感,不如说他憎恶这种快感与己无关。这就是说,他身上早就有同性恋的种子,或者他早就是个同性恋而不自知。这样他和他的案犯——消闲对象不平等的关系就变得复杂化了。他的伦理感情和价值观念是厌恶轻视同性恋的,他和阿兰之间是好人和贱人、训人的人和被训的人之间的关系。但在他收到阿兰的书,重新回顾那一夜的经历时,那一夜的对抗总是带有各种认同的意味,就是说,实际上,像所有真正的爱情一样,带有把自己认出来,认出自己潜在真相的意味。

  我也说不出王小波是如何达到了这种效果,我想一个基本点是在作者看来,同性恋并不构成犯罪,如果我们把阿兰与之发生性关系的所有男性都换成女性,这个故事并无任何奇异。但与异性恋不同的是同性恋并不被社会认可,这样同性恋者的心态就与异性恋不同了。当他寻找恋爱对象以及爱人的时候,他的心态是被扭曲的。如果他认同大多数人,他就必须与自己作对,纠正自己。但一种自然本能终归不是像错误那样可以纠正。既如此,那么一个同性恋者只好退而求其次,就是他自己承认自己贱。自轻自贱才能解决认同问题,这样他的爱情就变成了在小警察看来一个又一个犯贱的故事,但在阿兰那里,这种贱就是爱情的本质,因为它虽然是受虐一样并且是一个人喜欢、爱上了受虐,但它是具有我们常人所不知的心甘情愿的一面。

  在阿兰的故事里,有一个层面是他经历的关于他自己和那个圈子里的事,比方一个农村的小学教师对他的爱情。这是一种绝望的爱情,也是一种绝望的奉献。这种绝望是贫穷。阿兰因其自身的年轻、漂亮,决定要像爱一位帝王、一位百万富翁一样爱穷小子,并且因此感到自身的富有,感到自己像一个神祇一样,可以在人间制造种种的意外。

  还有,对于在常人看来的性变态者,公园里的一个易装癖,小史兴高采烈地拆开他的衣装带子,告诉他:你丫长痱子了。但在阿兰眼里这种羞辱带有残忍的一面。残忍在于,对待杀人犯也比这体面,因为你可以惩罚但不能羞辱一个犯人。这种感想对小警察却是个意外,他没想到贱人也想得到尊重,就有哭笑不得之感。类似的意外发现和哭笑不得的体会在这个晚上不止这一例。

  在阿兰的故事里,还有一个层面是他的书里的故事,就是很久以后小史一边读一边回味的那本献给爱人的书,这样的结构在王小波的作品中几乎是个品牌标志。他喜欢这种繁复的说故事方式,在他的人物中,一个想象的世界几乎是不可缺少的。这个想象世界对人物的现实处境是一个说明,也是一个补充,是人物对自己的注解,象征他的欲望、匮乏和解脱。阿兰书中的这个故事发生在古代,说来说去总是一个女子的被侮辱和摧残。这个女子是如此柔顺、温婉和美丽,这样接受侮辱和摧残就变成了柔顺和美本身。在王小波的笔下,他就是这样来理解一个同性恋男子的爱欲的,这种爱欲给常人的感觉是热爱受虐,但在故事主人公那里则是唯一可能的爱与被爱的方式,所以这个场面不免凄美;但王小波又不是认同任何一方的,他与两个自知和不自知的人物都保持了距离,这个距离就是讽刺。他既写出人物(白衣女人和刽子手)双方那种意识形态上的互相拒斥,又写出这种关系本身的不同于异性恋之处——它只有在接受被虐的角色身份的情况下才是可能发生的,从这个荒谬之处产生了受虐心理对虐人心理的反讽。你看下面这个既凄美又讽刺的场面阿兰坐在派出所里,感到自己是一个白衣女人,被五花大绑,押上了牛车,载到霏霏细雨里去。在这种绝望的处境之中,她就爱上了车上的刽子手。刽子手庄严、凝重,毫无表情,(像个傻东西),所以阿兰爱上他,本不无奸邪之意。但是在这个故事里,在这一袭白衣之下,一切奸邪、淫荡,都被遗忘了,只剩下纯洁、楚楚可怜等等。在一袭白衣之下,她在体会她自己,并且在脖子上预感到刀锋的锐利。

  她和刽子手从车上下来,在草地上走,这好似一场漫步,但这是一生里最后一次漫步,而刽子手把手握在了她被皮条紧绑住的手腕上,并且如影随形,这种感觉真是好极了。她就这样被紧握着,一直到山坡上一个土坑面前才释放。这个坑很浅,而她也不喜欢一个很深的坑,这时候她投身到刽子手的怀里,并且在这一瞬间把她自己交了出去。但是阿兰没有把这个感觉写进他的书。一本书不能把一切都容纳进去。

  作为异性恋者,我们大多数读者或许在这里要想一想,何至于因为有一部分人的性别取向不同,就一定要领受一种贱民的身份,就只有在认贱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爱情。换一种角度,在一个社会的主流文化形态之下,总是存在着与主流有所疏离的各种亚文化形态,就行为方式、价值观念而言,不同与差异也是普遍的。这种不同,有多寡之分,但如何能以多寡定贵贱?就算你派定少数人是贱民,这并不能消灭这种分别,反而倒有可能在一种无可避免的共处关系中,被对方的合作态度所羞辱。

  在这个晚上将近结束的时候,阿兰仔细化妆,以他邪恶的美丽诱惑了小史。小史放走了阿兰,他明白,他可以回味这一夜,也可以不回味,他可以招阿兰回来,也可以不这样。这件事的意义就在于,他明白了自己是个同性恋者,他终于发现自己内心也有一种犯忌的冲动,并且自己和阿兰是一样的贱。

  这个故事还有背面的故事,就是阿兰和他的太太,太太在得知阿兰进去了时,只说了一个字:该!但此后,她仍和他居住在一起。小说对此种婚姻状况也有一个妙比:阿兰是个男人,这一点并不重要,在骨子里,也是和她一样的人。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之间的事,才是真正的同性恋。我想,这是指他和她都同样地温婉顺从,都同样地对各人的本能莫可奈何吧。故而后来当小史和阿兰两家人两对夫妇在火车站分别时,也是一个滑稽的场面:两个妻子走到一起,两个丈夫走在一起,其状有如两对同性恋。

  最后,这个故事的结局是小警察被单位里的同事认为是最贱的人了。要把他调走,但麻烦在于,“让你管男队,你老婆不答应,可也不能让你去管女队啊。”作者说:“从这些话里,我们知道了同性恋者为什么不堪信任:既不能把他们当男人来用,又不能把他们当女人来用。”

  这个故事开始给人的感觉是滑稽,结尾却是对这个滑稽效果的疑问。不仅不滑稽了,而且多少让人不安,有点伤感,为这些人物。他们究竟做错了什么呢?还是那种同性恋贱的观念有问题呢?正如王小波所赋予阿兰的想法——一本书不能把一切都容纳进去一样,那么留在书外的还有什么呢?卡尔维诺在他的《如果在冬夜,一个旅人》这部小说中,对作家留在书外的思索给出种种描述,他说“阅读就是抛弃自己的一切意图与偏见,随时准备接收突如其来且不知来自何方的声音,这个声音不是来自书本,不是来自作者,不是来自约定俗成的文字,而是来自没有说出来的那部分,来自客观世界中尚未表达出来且尚无合适的词语表达的那部分。”“一切书籍的下文都在彼岸……”《似水柔情》的题目、阿兰这个名字,看上去似乎都有对易装癖、反常性恋的婉转影射,然而属于书外的东西似乎不仅于此。同性恋是一种具体的境遇,但人在生存和确定自己的立场时难免是要经历种种被视为异类的境遇的。在这种情况下,书中对一种境遇的描述未见得仅止于同性恋本身了。在遥远的地方,阿兰回忆过去,作者写到:“他当然记得这些人,还有绝望。这就如经过一个站满了人的长廊,站在你面前的人一声不吭地闪开了,一切议论都来自身后。这就如赤身睡在底下爬满了臭虫的被单上。这是来自身后的绝望,”在小说的结尾:

  小警察把阿兰的书锁进了抽屉,走了出去,走到公园门口站住了。他不知道该到哪里去,他不想回家,但是不回家也没处可去。眼前是茫茫的黑夜。曾经笼罩住阿兰的绝望,也笼罩到了他的身上。

  尽管如此,我不认为这个小说的主题是绝望。我倒是倾向于一个不绝望的理解,犹如王小波的所有其他小说一样,在无出路的、以忍耐俗世为终结的小说中,隐含着一个永恒的母题,是以反讽的形式,对爱情这种东西,这种生命中堪称美好体验的东西的守护。犹如《黄金时代》的结尾,陈清扬说:在那一瞬间她爱上了我,而且这件事永远不能改变。在《似水柔情》中,隐含的,在彼岸的东西或许也是这个。小说全是在一个回味的方式中展开的,它是对同性恋这个“恋”字的一个界定,这个界定也体现在小说中的一句话中:爱情最美好之处,是它可以永远回味。

  199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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