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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做最好的学问》 作者:胡适

第4章 读书的习惯重于方法(4)

  这是新经学开宗明义的宣言,说话的人是近代一个学问最博而方法最缜密的大师,所以说的话最有分寸,最有斤两。科学的起点在于求知,而求知的动机必须出于诚恳的承认自己知识的缺乏。古经学所以不曾走上科学的路,完全由于汉魏以来诸大师都不肯承认古经的难懂,都要“强为之说”。南宋以后,人人认朱子、蔡沈的《集注》为集古今大成的定论,所以经学更荒芜了。顾炎武以下,少数学者走上了声音文字训诂的道路,稍稍能补救宋明经学的臆解的空疏。然而他们也还不肯公然承认他们只能懂得古经的一部分,他们往往不肯抛弃注释全经的野心。浅识的人,在一个过度迷信清代朴学的空气里,也就纷纷道听途说,以为经过了三百年清儒的整理,五经应该可以没有疑问了。谁料到了这三百年的末了,王国维先生忽然公开揭穿了这张黑幕,老实的承认,《诗经》他不懂的有十之一二,《尚书》他不懂的有十之五。王国维尚且如此说,我们不可以请今日妄谈读经的诸公细细想想吗?

  何以古经这样难懂呢?王国维先生说:

  其难解之故有三:讹阙,一也。(此以《尚书》为甚)古语与今语不同,二也。古人颇用成语,其成语之意义与其中单语分别之意义又不同,三也。

  唐宋之成语,吾得由汉魏六朝人书解之;汉魏之成语,吾得由周秦人书解之。至于《诗》、《书》,则书更无古于是者。其成语之数数见者,得比较之而求其相沿之意义。否则不能赞一辞。若但合其中之单语解之,未有不龃龉者。(同上书)

  王国维说的三点,第一是底本,第二是训诂,第三还是训诂。其实古经的难懂,不仅是单字,不仅是成语,还有更重要的文法问题。前人说经,都不注意古文语法,单就字面作诂训,所以处处“强为之说”,而不能满人意。王念孙、王引之父子的《经传释词》,用比较归纳的方法,指出许多前人误认的字是“词”(虚字),这是一大进步。但他们没有文法学的术语可用,只能用“词”、“语词”、“助词”、“语已词”一类笼统的名词,所以他们的最大努力还不能使读者明了那些做古文字的脉络条理的“词”在文法上的意义和作用。况且他们用的比较的材料绝大部分还是古书的文字,他们用的铜器文字是绝少的。这些缺陷,现代的学者刚刚开始弥补:文法学的知识,从《马氏文通》以来,因为有了别国文法作参考,当然大进步了;铜器文字的研究,在最近几十年中,已有了长足的进展;甲骨文字的认识又使古经的研究添出了不少的比较的材料。所以今日可说是新经学的开始时期。路子有了,方向好像也对了,方法好像更精细了,只是工作刚开始,成绩还说不上。离那了解古经的时期,还很远哩!

  正因为今日的工具和方法都比前人稍进步了,我们今日对于古经的了解力的估计,也许比王国维先生的估计还要更小心一点,更谦卑一点。王先生说他对《诗经》不懂的有十之一二,对《尚书》有十之五。我们在今日,严格的估计,恐怕还不能有他那样的乐观。《尚书》在今日,我们恐怕还不敢说懂得了十之五。《诗经》的不懂部分,一定不止十之一二,恐怕要加到十之三四吧。这并不是因为我们比前人更笨,只是因为我们今日的标准更严格了。试举几个例来做说明。(1)《大诰》开篇就说:

  王若曰,猷大诰尔多邦。

  《微子之命》开篇也说:

  王若曰,猷殷王元子。

  《多方》开篇也说:

  周公曰,王若曰,猷告尔四国多方。

  这个“猷”字,古训作“道”,清代学者也无异说。但我们在今日就不能这样轻轻的放过他了。(2)又如“弗”、“不”两个字,古人多不曾注意到他们的异同:但中央研究院的丁声树先生却寻出了很多的证据,写了两万多字的长文,证明这两个否定词在文法上有很大的区别,“弗”字是“不之”两字的连合省文,在汉以前这两字是从不乱用的。(3)又如《诗》、《书》里常用的“诞”字,古训作“大”,固是荒谬;世俗用作“诞生”解,固是更荒谬;然而王引之《经传释词》里解作“发语词”,也还不能叫人明白这个字的文法作用。燕京大学的吴世昌先生释“诞”为“当”,然后我们懂得“诞弥厥月”就是当怀胎足月之时;“诞寅之隘巷”、“诞寅之平林”就是当把他放在隘巷平林之时。这样说去,才可以算是认得这个字了。(4)又如《诗经》里常见的“于以”二字:

  于以采苹,南涧之滨。

  于以采藻,于彼行潦。

  于以采蘩,于沼于沚。

  于以用之,公侯之事。

  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于以”二字,谁不认得?然而清华大学的杨树达先生指出这个“以”字应解作“何”字,就是“今王其如台”的“台”字。这样一来,我们只消在上半句加个疑问符号(?),如下例:

  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于以采蘩?于沼于沚。

  这样说经,才可算是“涣然冰释,怡然顺理”了。

  我举的例子,都是新经学提出的小小问题,都是前人说经时所忽略的,所认为不须诂释的。至于近二三十年中新经学提出的大问题和他们的新解决,那都不是这篇短文里说得明白的,我们姑且不谈。

  总而言之,古代的经典今日正在开始受科学的整理的时期,孟真先生说的“六经虽在专门家手中也是半懂半不懂的东西”,真是最确当的估计。《诗》,《书》,《易》,《仪礼》,固然有十之五是不能懂的,《春秋三传》也都有从头整理研究的必要;就是《论语》、《孟子》也至少有十之一二是必须经过新经学的整理的。最近一二十年中,学校废止了读经的工课,使得经书的讲授完全脱离了村学究的胡说,渐渐归到专门学者的手里,这是使经学走上科学的路的最重要的条件。二三十年后,新经学的成绩积聚的多了,也许可以稍稍减低那不可懂的部分,也许可以使几部重要的经典都翻译成人人可解的白话,充作一般成人的读物。

  在今日妄谈读经,或提倡中小学读经,都是无知之谈,不值得通人的一笑。

  二十四,四,八

  (原载1935年4月14日《独立评论》第146号)

  谈字典的功用

  我常对我的翻译班学生说:“你们宁可少进一年学堂,千万省下几个钱来买一部好字典。那是你们的真先生,终身可以跟你们跑。”

  我又常对朋友说:“读书不但要眼到、口到、心到,最要紧的是手到。手到的工夫很多,第一要紧的是动手翻字典。”

  我怕我的朋友和学生不记得我这句话,所以有一天我编了一只《劝善歌》:

  少花几个钱,

  多卖两亩田,

  千万买部好字典!

  它跟你到天边;

  只要你常常请教它,

  包管你可以少丢几次脸!

  今天我偶然翻开上海《时事新报》附刊的“文学”第一百六十九期,内有王统照先生翻译的郎弗楼(Longfellow)的《克司台凯莱的盲女》一篇长诗。我没有细看全文,顺手翻过来,篇末有两条小注引起了我的注意。一条注说:

  此句原文为This old te Deum,按提单姆为苏格兰的一地方名。

  这真是荒谬了。Te Deum是一只最普通、最着名的《颂圣歌》,Te是你,Deum是上帝。原文第一句为Te Deuml audamus(上帝啊,我们颂赞你),因此得篇名。这是天主教一切节日及礼拜日必用的歌,所以什么小字典里都有此字。我们正不须翻大字典,即翻商务印书馆的《英华合解辞典》(页12~33),便有此字。这又不是什么僻字,王统照先生为什么不肯高抬贵手,翻一翻这种袖珍字典呢?为什么他却捏造一个“苏格兰的一地方名”的谬解呢?

  第二条注说:

  此处原De Profundis系拉丁文,表悲哀及烦郁之意。

  这又是荒谬了。这两个拉丁字,也是一篇诗歌之名,即是《旧约》里《诗篇》的第一百三十首,拉丁译文首二字为De Profundis,译言“从深处”,今官话译本译为“我从深处向你求告”。此亦非僻典,诗人常用此题;袖珍的《英华合解辞汇》(页24~70)也有解释。王统照先生何以看轻字典而过信他自己的“腹笥”呢?

  我因此二注,便忍不住去翻翻他的译文。译文是完全不可读的。开始第四行便大错;一直到底,错误不通之处,指不胜指。我试举一个例:

  当我倾听着歌声,

  我想我回来的是早些时,

  你知道那是在Whitsuntide那里。

  你的邀请单可证明永无止息时;

  我们读这几句完全不通的话,正不用看原文,便可知其大错大谬。果然,原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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