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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做最好的学问》 作者:胡适

第5章 读书的习惯重于方法(5)

  And,as I listened to the song,

  I thought my turn would come are long,

  Thou knowest it is at Whitsuntide.

  Thy cards forsooth can never lie.

  我听这歌时,

  我就想,不久就要轮着我了,

  你知道我的日期是在圣灵降临节的,

  你的纸牌(算命的用牌)是不会说诳的。

  这四句里有多少错误?Turn并非僻字,译为“回来”,一错也。ere long是常见的习语,译为“早些时”,二错也。Whitsuntide乃是一个大节,什么小字典都可查,《英华双解辞汇》页一三七五并不难翻;今不译义,而加“那里”二字,可见译者又把此字当作“苏格兰的一地方名”了,三误也。这番话是盲女对那预言婆子说的,故说她的纸牌不会说诳。今译cards为“邀请单”,不知这位穷婆子邀请什么客?四误也。lie更非僻字,译作“止息”,五误也。forsooth译作“可证明”,六误也。即使老婆子发出邀请单,邀请单怎么会“证明永无止息时”呢?此七大误而一大不通也。

  全篇像这样大谬的地方太多了,我再举一句作例罢:

  他已来到!来到在末次!

  原文是:

  He has arrived!arrived at last!

  这样的句子尚不能翻译,而妄想译诗,这真是大胆妄为了!

  一千八百年前有位姓王的说:

  世间书传多若等类,浮妄虚伪,没夺正是。心濆涌,笔手扰,安能不论? (《论衡·对作篇》)

  近来翻译家犯的罪过确也不少了。但我们的朋友,负一时文誉如王统照先生者,也会做这种自欺欺人的事,我真有点“心渍涌,笔手扰”了。

  十四、四、二五夜

  (本文作于1925年4月25日夜,又题《胡说》。原载1925年5月2日《现代评论》第一卷第21期)

  论短篇小说(节选)

  这一篇乃是三月十五日在北京大学国文研究所小说科讲演的材料。原稿由研究员傅斯年君记出,载于《北京大学日刊》。今就傅君所记,略为更易,作为此文。

  什么叫做“短篇小说”?

  中国今日的文人大概不懂“短篇小说”是什么东西。现在的报纸杂志里面,凡是笔记杂纂,不成长篇的小说,都可叫做“短篇小说”。所以现在那些“某生,某处人,幼负异才,……一日,游某园,遇一女郎,睨之,天人也,……”一派的烂调小说,居然都称为“短篇小说”!其实这是大错的。西方的“短篇小说”(英文叫做short story),在文学上有一定的范围,有特别的性质,不是单靠篇幅不长便可称为“短篇小说”的。我如今且下一个“短篇小说”的界说:

  短篇小说是用最经济的文学手段,描写事实中最精采的一段,或一方面,而能使人充分满意的文章。

  这条界说中,有两个条件最宜特别注意。今且把这两个条件分说如下:

  (一)“事实中最精采的一段或一方面”譬如把大树的树身锯断,懂植物学的人看了树身的“横截面”,数了树的“年轮”,便可知道这树的年纪。一人的生活,一国的历史,一个社会的变迁,都有一个“纵剖面”和无数“横截面”。纵面看去,须从头看到尾,才可看见全部。横面截开一段,若截在要紧的所在,便可把这个“横截面”代表这个人,或这一国,或这一个社会。这种可以代表全部的部分,便是我所谓“最精采”的部分。又譬如西洋照相术未发明之前,有一种“侧面剪影”(silhouette),用纸剪下人的侧面,便可知道是某人。(此种剪像曾风行一时。今虽有照相术,尚有人为之。)这种可以代表全形的一面,便是我所谓“最精采”的方面。若不是“最精采”的所在,决不能用一段代表全体,决不能用一面代表全形。

  (二)“最经济的文学手段”形容“经济”两个字,最好是借用宋玉的话:“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须要不可增减,不可涂饰,处处恰到好处,方可当“经济”二字。因此,凡可以拉长演作章回小说的短篇,不是真正“短篇小说”;凡叙事不能畅尽,写情不能饱满的短篇,也不是真正的“短篇小说”。

  能合我所下的界说的,便是理想上完全的“短篇小说”。世间所称“短篇小说”,虽未能处处都与这界说相合,但是那些可传世不朽的“短篇小说”,决没有不具上文所说两个条件的。

  如今且举几个例。西历一八七〇年,法兰西和普鲁士开战,后来法国大败,巴黎被攻破,出了极大的赔款,还割了两省地,才能讲和。这一次战争,在历史上,就叫做普法之战,是一件极大的事。若是历史家记载这事,必定要上溯两国开衅的远因,中记战争的详情,下寻战与和的影响:这样记去,可满几十本大册子。这种大事到了“短篇小说家”的手里,便用最经济的手腕去写这件大事的最精彩的一段或一面。我且不举别人,单举Daudet和Maupassant两个人为例。Daudet所做普法之战的小说,有许多种。我曾译出一种叫做《最后一课》(La derniére classe)(初译名《割地》,登上海《大共和日报》,后改用今名,登《留美学生季报》第三年)。全篇用法国割给普国两省中一省的一个小学生的口气,写割地之后,普国政府下令,不许再教法文法语。所写的乃是一个小学教师教法文的《最后一课》。一切割地的惨状,都从这个小学生眼中看出,口中写出。还有一种,叫做《柏林之围》(Le siege de Berlin,曾载《甲寅》第4号),写的是法皇拿破仑第三出兵攻普鲁士时,有一个曾在拿破仑第一麾下的老兵官,以为这一次法兵一定要大胜了,所以特地搬到巴黎,住在凯旋门边,准备着看法兵“凯旋”的大典。后来这老兵官病了,他的孙女儿天天假造法兵得胜的新闻去哄他。那时普国的兵已打破巴黎。普兵进城之日,他老人家听见军乐声,还以为是法兵打破了柏林奏凯班师呢!这是借一个法国极强时代的老兵来反照当日法国大败的大耻,两两相形,真可动人。

  Maupassant所做普法之战的小说也有多种。我曾译他的《二渔夫》(Deuxamis),写巴黎被围的情形,却都从两个酒鬼身上着想。还有许多篇,如Mlle.Fifi之类(皆未译出),或写一个妓女被普国兵士掳去的情形,或写法国内地村乡里面的光棍,乘着国乱,设立“军政分府”,作威作福的怪状,……都可使人因此推想那时法国兵败以后的种种状态。这都是我所说的“用最经济的手腕,描写事实中最精采的片段,而能使人充分满意”的短篇小说。

  (本文系1918年3月15日胡适在北京大学的演讲稿,傅斯年记录,原载1918年3月22日至27日《北京大学日刊》。后经胡适改定,又载1918年5月15日《新青年》第四卷第5号)

  论读别字

  关于读别字和写别字的问题,我主张我应该采用荀卿在两千多年前说的话:“名无固宜,约定俗成谓之宜。”名即是语言文字里用的“字”。语言文字都是依据大家的一种相互了解的。这种相互了解即是苟卿说的“约”。大家都承认了,就是“约定”;成为习惯了,就是“俗成”。约定了,用惯了,就是“宜”,就是不错的。

  先说“写别字”。最奇怪的别字是“这”字。字书上,“这”音彦,迎也,绝无“此个”之意。据钱玄同先生的推测,古时只有“者个”有时写作“遮个”,抄写的人把“遮”字写成简笔的“这”,后人不知是“遮”字,就写作“这”字了。一千年来,约定俗成,这个别定就成了正字了。后世编字典的先生也就不能不承认这个“这”字了。

  这一类的“别字”多极了,真是举不胜举。例如“他”字就是“它”的别字。“你”字就是“尔”的别字。例如说“他有一种很利害的毛病”,据章太炎先生说,毛病的“毛”字是“瘼”的别字;又近年有人嫌“利害”不通,往往写成“厉害”。又如“账簿”的“账”,古人本作“帐”;但今人若写“帐目”、“帐簿”,也许有人要认作别字了。此等别字,既经约定俗成,都应该认为正字。

  次说“读别字”。“这”字本音彦,然而大家都读为“者”,“者”字既约定俗成,就是正音了。又如“铅”字,字典音“延”,但我们现在都读“愆”音,这就是正音了。再举个极端的例,我常听见有人读“酗酒”作“凶酒”,这是读偏旁的错误;然而几十年后,也许大家都不认得这个酗字的“煦”音而都读“凶”音了,那也可以说是正音了。

  (本文作于1935年5月16日。原载1935年5月26日《独立评论》第152号“编章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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