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TXT小说天堂 收藏本站(或按Ctrl+D键)
手机看小说:m.xstt5.com
当前位置:首页 > 励志书籍 > 《幸福正能量》在线阅读 > 正文 第15章 幸福倒数——用一辈子证明“我愿意”!(5)
背景:                     字号: 加大    默认

《幸福正能量》 作者:罗素

第15章 幸福倒数——用一辈子证明“我愿意”!(5)

  但是,在儿童教育的其他领域,人们还是认为应该由母亲来负责。如果所有人都能够认同这样一种观点:孩子不断成长,心、智都在发生变化,母亲在很多方面已经不那么擅长了,很多事情交给专业人士去做要比交给母亲做更好。那么,做母亲的就轻松多了,这样她就可以把精力放在除孩子以外的其他事情上,这也不失为一件好事。妈妈们多一点时间享受懒懒的幸福未必不好。

  一个在职业中有所建树的女人,如果因为要做母亲而放弃自己的职业和专长,那她是极不明智的,她的做法对于个人和社会都没有好处。当然,她在怀孕后期和哺乳期内,可以专心地做家庭妇女,但孩子出生九个月之后,她就应该回归到自己的工作领域,不应该让孩子成为自己走出家门的羁绊。如果家庭、社会苛求女人必须牺牲掉自己的事业,留在家里照顾孩子,那么日复一日,这个女人肯定会对毫无尽头的家庭琐事感到厌烦,即使是一位母亲也很少能够做到像圣徒那般无私。所以,她会在孩子身上为自己的牺牲、付出寻找补偿。因此,很多母亲就会产生强烈的权力欲,也变得极端专制、自私。

  父母是人生中一个很重要的角色,甚至比其他的角色都重要。但如果把做父母看作人生的全部,人们就很容易产生不满情绪,这种情绪会促使父母从感情上控制孩子,从而影响亲子关系。

  所以,母亲不要为了孩子轻易地放弃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喜欢的工作,这样对自己和子女都有好处。如果一个女人确实擅长照顾孩子,那她就应该利用自己的天赋和知识去照顾更多的孩子,以便充分发挥自己的人生价值。做父母的只要尽到自己的基本义务,就可以请符合条件、达到资格的专业人士来帮助自己完成照顾孩子、教育孩子的义务,如果要求所有的女人为了孩子“牺牲自己”,那未免太苛刻了。

  对于那些没有能力教导孩子的母亲而言,最好的办法就是将孩子托付给专业的、受过训练的女子去教育。否则,她们会因为自己的手忙脚乱、敏感、无知而损害孩子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过分的牵挂不是伟大,而是占有欲的伪装。如果女人能够摆脱生活、舆论的束缚,而孩子又能够接受更多的有益身心的科学知识,那么,母亲和孩子的关系一定会更美妙、更和谐。

  和对的人看一生风景

  幸福是人的主观感受,美满的婚姻是造就幸福的必要条件。在这里我们主要讨论以男女关系为基础的婚姻,并不包含孩子在内。

  虽然在很多社会里,婚姻既是合法制度,又是宗教制度,但更重要的还是它的法律效力。这也是婚姻和性关系的不同之处。婚姻是一种合法的制度,受到法律的保护,而普通的性关系则没有这样的“殊荣”。婚姻作为一种法律制度的形式出现是自古以来就推行的惯例。这在生物界中非常普遍,比如原始人类中、无尾猿中,等等。

  凡是需要雄性动物和雌性动物合作才能孕育后代的生物,实际上都在实行婚姻制度。而且,一些权威学者指出,类人猿中尤其推行一夫一妻制。在类人猿的世界,不会出现“男方出轨”的问题,也不会产生“红杏出墙”的丑闻。就算没有宗教的束缚,类人猿也不会有通奸的罪行。

  有证据表明,从人们对伴侣的忠贞态度而言,对一夫一妻制度的坚守程度竟然和社会的发展水平呈负相关。也就是说,越是野蛮的民族,反而越能保证夫妻之间忠贞不渝,比如布须曼人、已经绝种的塔斯马尼亚人。这些民族都严格地实行一夫一妻制;而现在的人们对一夫一妻制度的主张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坚决。这是一个奇怪的社会现象,却从侧面反映了人类心智的一个特点--打破习惯,创造新行为。正是因为这个特点,人类的罪恶和智慧才得以孕育、出生。

  经济动机是破坏原始一夫一妻制度的第一个“凶手”。

  在农业社会和畜牧社会,妻子和儿女都是可以用来买卖的商品。妻子的首要价值就是:作为劳动力在田间做工或放养牲畜,同时为丈夫生养更多的劳动力。这种交易买卖的方式不仅取代了本能上的一夫一妻制度,也对性关系造成了影响。妻子只是商品或生孩子的工具,而不是让丈夫获得性快乐的对象,妻子在性生活中的作用处在了次要地位。

  而奴隶主、酋长也把妻子和儿女看成是积累财富的资本,他们以妻子和儿女的数量作为“炫富”的筹码和地位的象征。所以,只要有需要,有钱人可以买很多妻子以便充实自己的资产、提高自己的地位,这让他们深以为傲。因此,一夫多妻成了有钱人的特权。庆幸的是,和男人的数量比起来,幸好女人没有生产过剩,否则,一夫多妻制就要成为社会的通例了。

  在这样的文明阶段,男尊女卑。当男人不再对这个女人感兴趣,他可以轻易地摆脱她,或卖掉她或休掉她(只要男方退还女方从娘家带来的全部嫁妆就可以)。然而,妻子要想和丈夫离婚,却是不可能的。

  在很多文明欠发达的社会中,人们对私通的态度就和奴隶社会里对买卖妻子的态度是一样的。尤其是那些低级的文明社会,人们会容忍私通。据说,萨摩亚岛人在外出远行的时候,会鼓励他们的妻子和别人私通以便寻找安慰。

  然而,随着社会文明水平的提高,妇女通奸会遭受严重的惩罚,甚至被判死刑。我依然记得帕克(苏格兰的非洲探险家)写的那篇关于蛮波赞波的记事。蛮波赞波是奈遮河上游的人们杜撰的一个恶魔。他居住在非洲西部的黑奴区域,人们都非常怕他,尤其是妇女。若女人犯了通奸罪则会受到他惨烈的惩罚。若有夫之妇和其他的男人性交,不仅女的有罪,男的同样有罪。这本来是虚假的故事,是用来威慑那些没有贞洁的妇女的,但纵使聪明如美国人竟然愿意相信这个故事,并把蛮波赞波当成神一样去信奉。

  自从基督教诞生以后,情况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婚姻被赋予了更大的宗教意义。婚姻一旦渗入了宗教的成分、得到了上帝的见证就会成为圣礼,婚姻也就成了无法改变的事实,任何一方想要离婚都是不可能的。而违反了婚姻法律的男女,都会在宗教的名义下接受惩罚。私通有夫之妇,和别人的妻子发生婚外情,不仅会得罪该妇女的丈夫,更重要的是,这样的行为亵渎了上帝。得罪上帝,这在教会看来可是一件不得了的事情。

  人们很难说清楚一成不变的婚姻到底好还是不好。在农民当中,已婚妇女向来生活困苦;在最低文明的农民当中,已婚妇女的生活最为困苦;在野蛮的民族中,25岁的妇女已经年华老去,在她的脸上丝毫找不到青春的痕迹。男人欣然乐见女人像家畜一样地劳作、生活,而女人则注定辛苦一生。

  基督教虽然使妇女的环境更加恶劣,但它却保证了男女在宗教上的平等地位,否认了丈夫对妻子的占有权;一个妇女虽然不能和丈夫离婚另嫁他人,但是她却可以舍弃丈夫,“改嫁”宗教,去过宗教的生活,所以整体看来,宗教还是有利于改善妇女的地位的。

  纵观婚姻,我们似乎得到了一个奇怪的结论:一个人的文明程度越高,越难和伴侣拥有恒久的幸福。和自由婚姻比起来,那些父母包办的婚姻竟然更圣洁、更稳定。以爱尔兰的农民为例,按他们的经历来说,他们的婚姻大多由父母做主,但是夫妻生活依然很快乐。

  一般而言,两个人的相似点越多,越容易建立婚姻关系。人们总希望找到和自己性情相同、情投意合的伴侣。然而,一旦他们发现所选之人的兴趣、爱好、事业都和自己不同时,他们就会非常失落,无法在婚姻中得到满足感。教会往往仅从性的角度出发去联结两个人,而不考虑双方的家庭、性格是否“匹配”,所以才会宣扬不能解散婚姻,却不知道这样的婚姻下隐藏的痛苦。

  宗教婚姻有其不幸的地方,那么我们可以创造哪些条件才能促进婚姻的幸福呢?首先,社会上要减少未婚女子的数量,已经有妻子的男人要尽量回避除妻子以外的女性,这样会减少男人出轨的机会,妻子也该如此。等时间久了,当他们都习惯对方以后,或许会觉得,就这样一直生活下去也不错,平淡的婚姻也没有想象的那么糟糕。如果用生命去经营一段婚姻,这段婚姻势必不能成功,因为你会无法忍受它有一点点瑕疵,但是完美的事物是不存在的,无论人还是婚姻。所以,当你对婚姻没有那么大期待的时候,会更容易满足,也更容易从婚姻中获得快乐。

  其次,保持社会的内稳定状态也是增进婚姻幸福的重要条件。如果社会规定,一旦立下婚约,则双方都不能更改、不能反悔,那人们就不会千方百计地想要跨出婚姻的门槛,去找寻更刺激的快乐,因为那徒劳无功。因此,只要男女双方的行为限定在社会公认的行为标准之内,不要逾矩太多,则夫妻之间保持家庭和睦,是丝毫不成问题的。

  然而,上面讲到的幸福婚姻只能出现在乌托邦的理想王国里。因为,现代人们不可能闭门不出、杜绝社交,而且要使人们永不犯错、死守诺言也不太容易做到,因为很多事情都在时刻变化着。社会也是不断更新的。

  现代婚姻不幸福,是因为受到一些瓶颈的制约。首先,即使是一些文明人,有时候也会冲破社会道德的约束。在感情上,他们可以身坠情网,长久只对一人钟情。但是,当两个人太熟悉彼此(包括对方的习惯和身体),就很容易散去热情。慢慢地,他们会产生和其他人交往的欲望,以重拾自己的热情。当然,从客观条件来看,道德可以扼杀这种冲动;但要从主观上彻底打消他们的念头是十分困难的。而且较之从前,现代妇女有了更多的自由,这就在无形中增加了双方出轨的机会。机会衍生念头,念头产生欲望,欲望催生行动。

  其次,随着社会解放,现代妇女可以享受更多的权利和自由。过去,她们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不得不依靠丈夫。所以,在家庭和社会里,她们会把自己的姿态放到最低,去将就丈夫。妻子必须符合丈夫的意志,而丈夫却可以无视妻子的感受,即使丈夫有婚外情,只要丈夫认错,说服她相信自己能够改过,他就会获得原谅。而妻子如果被丈夫发现有不贞洁的行为,婚姻就会面临破裂的危险。

  但是现在,职业女性、商界女强人、政界铁娘子不断涌现,她们自力更生、个性独立、追求男女平等。而男子仍旧试图维持自己的统治地位,所以不会去迎合妻子的愿望。如此,矛盾就产生了,虽然两个人表面看来风平浪静,实则波涛暗涌,那种根深蒂固的亲密之情早就不复存在了。

  此外,婚姻里还有另外一个困难。一般而言,爱情在自由和自愿的前提下才会让人感到幸福。但如果把爱一个人当成一种义务,那么过不了多久,付出义务的人就会感到厌烦,爱情就有被毁掉的危险。因此,在爱情和法律的土壤中混合生长的婚姻,往往是不稳固的。著名英国诗人雪莱说过:“我从不附和于那有名的学派∕它的主义是∕每个人应该从人山人海中挑选出一个女郎或朋友,其余一切虽然是聪明而善良的人,都应冷淡地忘却∕纵使这是现代道德的规律∕纵使这是可怜的奴隶们用疲惫的步履践踏的恒径∕他们在人世的大道呻吟∕步步走向那死人堆里的家庭∕同着一位链锁着的朋友,或许是一个忌妒的仇人,走着那凄惨悠久的路程。”

  所以,不能在婚姻里享受爱情的人,连自己的包容心和同情心也会一并减少。这实际上是对圣洁的婚姻的侮辱。

  现在也有一些不幸的婚姻,其原因既和文明本身有关,也和男女自身的态度有关。我们无法改变文明的大局,但是可以从小处着手,即从转变自身态度开始。所以,要想在婚姻中获得幸福,我们就必须改变对婚姻的观念。很多人把离婚视为解决婚姻不幸的方法。然而,我个人并不赞成这种观点。如果婚姻中没有孩子,离婚或许是正当的解决办法。但是如果两个人孕育了孩子,那么离婚就变成了一件十分糟糕的事情。

  正确看待婚姻的夫妻,都期待两个人在婚姻里能够相守到老,而不仅仅是因为企图通过婚姻来减少不正当的性关系。如果婚姻以爱开始,而且也有了爱的结晶,那么,夫妻之间应该会产生一种难以割舍的感情,纵使双方失去了性的热情,或有一方受到了别人的性的诱惑,他们仍会慎重地对待这段婚姻,不会轻易离婚。因为他们相信婚姻里依然有珍贵的东西存在,比如孩子,比如伴侣之情。伴侣相扶相携、同甘共苦,两个人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生活内容,他们之间的感情更深刻,这是初恋比不上的。时间能淡化一些东西也能深化一些东西,没有几个人会为了新欢就抛弃相濡以沫的伴侣,这样做太冒险!

  婚姻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实现快乐并不难。这些条件包括:男女平等,彼此尊重对方的隐私和自由;身心亲密,爱、性结合;有共同的价值观、人生观,对待一件事物,有共同的看法。只要具备这些条件,婚姻会成为联系两个男女的最佳纽带。很多时候,夫妻双方更多地把对方当作自己的监护人而不是爱人,所以他们往往忽视了这些条件。

  为了维护婚姻制度,使子女幸福,婚姻稳定非常重要。达到这种稳定的方法就是分清婚姻和性关系的区别,浪漫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区别。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上一章 下一章 (可以用方向键翻页,回车键返回目录) 加入收藏罗素作品集
幸福之路西方哲学史逻辑与知识性爱与婚姻哲学问题罗素说快乐生活罗素谈人的理性幸福正能量我的哲学的发展宗教与科学婚姻与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