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TXT小说天堂 收藏本站(或按Ctrl+D键)
手机看小说:m.xstt5.com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做人做事做官:领导干部从政必读》在线阅读 > 正文 第26章 领导干部为官治世(1)
背景:                     字号: 加大    默认

《做人做事做官:领导干部从政必读》 作者:王贵水

第26章 领导干部为官治世(1)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坚强保证。这八个字犹如一种责任和使命,实实在在地落到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肩上。而要获得承担这种责任与使命的勇气和力量,就需要自觉做到做官即为民,万事民为先,把对人民的感情融入血脉,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于人民,把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作为我们领导干部做官的最根本的价值取向。

  在制度面前要无特权的意识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科学地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在讲话中,笔者注意到了总书记说的这样一段话“要切实加强制度宣传教育,增强全党制度意识,筑牢遵纪守法思想基础,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着力在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中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是的,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发人深省呀!这也就从侧面说明了现实中确实存在着制度面前有特权的现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决的行动起来,让特权远离制度。

  制度是什么?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它具有普遍的约束性,要求对所有相关人员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特权又是什么?特权就是在法律、制度规定之外的特殊权利。特权人物可以不受法律和制度的约束,享有普通人无法享有的权利。制度的普遍性、公平性要求与特权的特殊性、不平等性形成巨大矛盾。特权使制度形同虚设。制度有没有威力、能不能让人敬畏,关键在于能不能对每一个当事人都具有相等的效力、相同的威力。而特权人物游离于制度之外、凌驾于制度之上,这就严重破坏了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由此一来,制度的效力就会大打折扣,甚至成为一纸空文。制度是由人来设计的,也要由人来执行和遵守;如果制度不被执行和遵守,再好的制度也形同虚设。

  纵览我国的古代史不难发现,有关律、令、诰等林林总总、浩如烟海,不可谓不多。同时,我们也看到其中有“刑不上大夫”的规定,还有“为尊者讳”的观念。这就导致在许多时候,特权阶层和特权人物凭借手中的权力,玩弄制度于股掌之上,想让制度管用就管用,想让制度管谁就管谁,利益全归自己,义务全由百姓承担。这样的制度势必畸形变质,沦为特权者贪污腐败的工具。更为甚者,特权竭力的阻碍制度创新。制度创新的目标是使制度更加公平合理、科学高效,更有普遍性,这与特权者的利益诉求是完全背离的。特权者的“天性”之一,就是寻求在法律和制度之外获得特殊权利和利益,因而他们从来都是制度创新的“绊脚石”。只要特权者存在,制度创新就不可能顺利进行。而离开了创新的制度也就会失去发展的生命力,最终沦为特权的附属和工具。当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特权意识和特权行为的存在有一定的历史根源和现实基础,破除起来决非一朝一夕之功。这就需要在制定和执行制度时充分考虑特权意识这个阻碍因素,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程度地限制其空间。各级领导干部更应当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看待特权意识的危害性,强化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带头破除特权意识,带头遵守制度,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这就是说,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必须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行动先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遵守制度,还必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只有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做出榜样、抓出成效,才能形成自觉遵守和维护制度的良好风气。

  列宁曾说过,“一个行动胜过一打文件”。行动是无声的命令,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说一千道一万,不如亲自干一件。在这一点上一代伟人毛泽东为我们树立了光辉的典范。毛泽东同志为中国人民的革命事业献出了六位亲人的生命。抗美援朝战争爆发,他送子参军,当别人劝阻时,他却说:“谁叫他是毛泽东的儿子!他不去谁去?”毛岸英为国捐躯后,他让自己的儿子如同千千万万个志愿军英烈长眠异国;女儿上学,从来不准用公车接送;收到礼品,他吩咐一律交公;亲友托他找工作,他一概拒绝;一个开国领袖却睡着硬板床,穿着补丁衣服,过着和普通老百姓生活水平大体相当的日子。但针对刘青山、张子善等大贪污犯的出现,却铁碗整治之力度。他严正告诫全党:正因为他们两个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犯有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这坚定有力的话语,至今仍让人感到振聋发聩。各级领导干部往往都是研究制定规章制度的领导者、指导者、决策者、拍板者。但有的领导干部却又常常成为规章制度的超脱者、逾越者、违反者甚至破坏者,成为在法规制度面前的特殊人,使严肃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失去公信力、约束力和执行力,造成法律法规、纪律条规、规章制度、通知要求、会议文件、领导讲话、“一把手”批示的次序颠倒,主次不分,轻重倒置。本来法律应当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但实际运用中总是“一把手”的批示、指示、批条、指令等最重要、最权威、最管用。凡事只要领导发了话,有了领导的条子,就有了尚方宝剑,就能一路“绿灯”,畅通无阻,甚至天马行空,为所欲为。反之,如果没有领导的点头、默许、明示等,即使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有明确要求的纪律,有明明白白的制度,有清清楚楚的规定,也无济于事。人们都习惯于找关系、求熟人、走后门,认人不认法,求人不求法,长此以往,社会风气必定趋于恶化。

  所以说,制度不落实,执行不得力,没有发挥应有效应,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违反制度的行为没有及时受到查处,好人主义盛行,应该严厉惩处的没有严厉惩处,甚至包庇腐败和犯罪。有的地方和单位,借口安定团结、协调稳定、班子团结、关系融洽,打着和谐社会、以人为本、教育为主、保护和挽救干部的旗号,回避矛盾,避开问题,逃避现实,对违规违纪违法的行为,特别对领导干部带头违反制度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视而不见,闻而不动,重人情,轻法纪,重情面,轻规范,重潜规则,轻硬规定,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立法与执法,制度制定与制度执行,成了“两码事”,变成“两张皮”,照章(规章制度)办事不如照长(长官意志)办事,按规矩办事不如看领导眼色行事。在这种情况下,好好的制度被扭曲,制度的实效大打折扣,也就不足为怪!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坚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只要触犯了制度,都必须依纪依法处理,绝不能姑息迁就。越是领导干部违反制度,越是要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腐败是我们党所面临的最大敌人,腐败的危害是巨大。高级领导干部的腐败危害更大、更广、更深。而特权就是滋生腐败的土壤。腐败和反腐败的较量,是一场邪恶和正义之战,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绝不能姑息,绝不能手软。因此,总书记的“制度面前没有特权”,才令贪官闻风丧胆,群众欢欣鼓舞,更代表了我们党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

  领导干部必须要树立“五观”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不仅反映了党的性质和宗旨,而且深刻反映了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和奋斗目标。领导干部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必须树立“五种观念”:

  第一,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手中都握有一定的权力。权力既是“好东西”,又是“坏东西”,同时也是“怪东西”。所谓权力是“好东西”,是说掌权为公,造福于民,好人掌握权力能办好事;所谓权力是“坏东西”,是指权力有自我腐蚀的特性,坏人掌握权力能做更多坏事;而权力是“怪东西”,就是官位越高,权力越大,对领导干部的要求越高。权力能放大领导干部的缺点,缩小其优点,掌握大权的领导干部稍一不慎,就会招来非议。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正确认识和运用手中的权力,不论领导干部权力多大,位置多高,都是人民的勤务员,都应该在自己的岗位上尽心竭力地为人民服务,使权力真正成为造福人民、服务社会的“好东西”,而不能使之成为谋取私利、招惹是非的“怪东西”,更不能成为贪污腐败、损害人民的“坏东西”。

  第二,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必须树立执政为民的服务观。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说到底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领导干部在服务观方面存在两种不同认识,即让民服务和为民服务。所谓让民服务,就是干部让人民群众为官员自己服务。“让民服务”,是一部分领导干部的一种自私的潜意识,“为人民服务”虽然提得很早了,但有些领导干部往往仅是口头上说说,而实际上却是让群众替他服务。而为民服务则是指无产阶级政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两种服务观体现出两种不同的世界观价值观。邓小平早就指出:“世界观的重要表现是为谁服务”,从“为谁服务”的角度看,坚持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就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的宗旨,毛泽东指出:“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邓小平也指出:“中国共产党的含义或任务,如果用概括的语言来说,只有两句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利益作为每一个党员的最高准绳”。江泽民强调指出:“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利益。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胡锦涛总书记也多次指出:“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作为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对于共产党人来说,领导的本质就是为人民“服务”,邓小平指出,领导就是服务。这既不是宗教经典中的箴言和圣谕,也不是道德家们超凡脱俗的界说和描绘,而是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干部“一切为了人民”的伟大实践。“服务”二字,反映了我们党的世界观价值观,反映了我们党的宗旨,反映了我们人民政权的特点,更反映了我们各级干部的根本职责。在为谁服务,服务什么,怎样服务,乃至实现和维护谁的利益问题上,党的各级干部要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只有这样,干群关系才能融洽和谐,党的事业才能兴旺昌盛,改革和建设才能始终获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支持。

  第三,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必须树立为民谋利的政绩观。政绩,是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创造出来的成绩和贡献。而政绩观则是对政绩的总的看法,包括什么是政绩,怎样树政绩,为谁树政绩,如何衡量政绩等问题。现实工作中的政绩观存在着正确与错误两种情况,而区分的唯一标准,就是是否有益于广大的人民群众。从现实生活看,我们党绝大多数领导干部都能正确对待政绩,但也确有部分领导干部没有真正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不能正确对待政绩。一些领导干部在发展问题上,只注重经济的发展,不注重社会的发展,持“为发展而发展”的思想观念,导致发展简单化为经济数量的增长,简单化为GDP决定一切。有的领导干部树“政绩”是为自己追名逐利,邀功升迁,所以说话办事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不怕群众不高兴,就怕领导不开心,不是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而是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搞花架子。为了在任期内的功绩,重近功求现利,图虚名使虚劲,重“显绩”轻“潜绩”,有时则搞劳民伤财的假政绩。正确的政绩观,就是要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全面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努力追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思想环境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政绩。正如胡锦涛同志所指出的那样:“真正的政绩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实绩,是为党和人民踏实工作的实绩,应该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准确把握正确政绩观的内涵,以科学务实的态度看待政绩,在工作实践中创出真正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检验的政绩。

  第四,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必须树立人民至上的群众观。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最根本的是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群众利益无小事。各项工作都要紧紧围绕和抓住解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来部署、展开、抓落实。首先,凡涉及群众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是大事,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要始终把为人民服务作为领导干部的第一责任和最高追求,时刻把群众的柴米油盐、衣食住行、喜怒哀乐、冷暖安危挂在心上,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能不能富有成效地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是衡量领导干部的群众观念强不强、工作实不实、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好不好的试金石。其次,要兼顾各方面的利益。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是由各方面的具体利益构成的。这就需要正确反映、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兼顾好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最大限度地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再次,始终坚持加快发展、民富国强。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w w w. xiao shuotxt. n etT,xt,小;说,天'堂
上一章 下一章 (可以用方向键翻页,回车键返回目录) 加入收藏王贵水作品集
心宽是一种智慧,舍得是一种境界做人做事做官:领导干部从政必读儒家的处世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