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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子,女人简简单单的恋》 作者:查尔斯·哈奈尔

第三章 关于第二十三对染色体

    苏菲亚
    奥斯卡?拉封登(OskarLafontaine,德国政界人士,曾任萨尔邦总理、社会民主党主席及联邦经济部部长等职。现已退出政坛。——译者注)和他的夫人并肩坐在官邸花园的石凳上,正在向各界媒体介绍他们刚满周岁的儿子卡尔?毛利斯。一位记者问拉封登,他在小儿子身上发现的最美好的事情是什么?据说奥斯卡的回答是:“鞋子!”
    如果你去问那些对鞋子没有什么兴趣的男人,为什么有那么多女人爱鞋成痴?他们通常会告诉你:“都是基因惹的祸。”
    当男人对女人或同性恋者的行为没有办法理解,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的时候,通常都喜欢怪罪到基因或是荷尔蒙的头上。而这些男人,正是偶尔喜欢跟着太太、女友、妈妈或是其他女性朋友一起到鞋店去逛逛的人。
    “随便瞧瞧嘛!”这些男人表面上看起来好像非常无聊,枯坐在试鞋椅上,一副快要不耐烦的样子。其实,他们心中非常炫惑于眼前的满目琳琅。当同去的女伴在最后挑出的两双鞋中陷入困境、犹豫不决、不知究竟该买哪一双好时,他们里外不一致的情绪也陷入了“天人交战”之中。通常混战的结果是,大男人主义就会莫名其妙地冒出头来:好吧,如果我不能让她觉得幸福,那至少也要让她对我心存感激!于是乎:“好了,好了,两双都包起来吧!我们得走了!”
    关于那第23对染色体,其实根本就是无稽之谈,不过在生活中还真是好用。
    如果你想进一步知道这第23对染色体掌管些什么,你只需去问问男人,听听他们的下列回答:
    ——留长发
    ——大胸脯
    ——从早到晚唠唠叨叨
    ——能把裙子穿得很好看
    ——没办法徒手画出一个长方形
    ——不喜欢抬沉重的啤酒箱
    ——喝完两瓶啤酒后还可以说“现在我要改喝水了!”或是整个晚上只喝一种葡萄酒
    ——有耐心和毅力把上百页的服装目录从头翻到尾
    ——有能力把一件高领套头毛衣好好地穿上,再好好地脱掉
    ——能预先知道会造成脏乱差的原因
    ——能够分清两种以上的香料及草药
    或者,
    ——连三种不同的啤酒都分辨不出来
    ——想到前总理威利?勃兰特当年在华沙向犹太人下跪谢罪,就会悲从中来、嚎啕大哭
    ——没有办法在水中睁开眼睛
    ——害怕蜘蛛、老鼠以及其他同类的东西
    ——又尖又细的嗓门
    ——不会抛直线球
    ——老喜欢抢着发言,然后又说“你们知道我的意思嘛。”
    ——会打毛线
    ——喜欢擦窗户
    ——小时候抱着睡觉的玩具一直保留到六十岁也舍不得丢掉
    ——会按时给老妈写长长的家书
    ——收到的是黄玫瑰而非红玫瑰,外加上高价的紫铃兰,反而会不高兴
    ——很有耐心地包装礼物,系上蝴蝶结,并且在拆礼物时不会弄破包装纸
    ——知道为什么买东西前要先列好购物清单
    没错,第23对染色体就是掌管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而“恋鞋癖”也正是其中之一,只是排序不一定而已。我觉得将此癖归咎于染色体,实在是最明智的抉择。
    好,我们再回到小拉封登的身上:如果第23对染色体的理论成立,那么卡尔?毛利斯就应该是个女孩。如果要更合逻辑一点,我们应该说奥斯卡?拉封登应该是个女的,因为这样一来,我们对他的某些行为就能找出更合理的解释:为什么当初他会愈来愈扭捏作态?为什么才当了没几天党主席,就没来由地辞职不干了!而怎么老百姓反而会觉得,好像有什么地方对不起他似的?现在回想起来,我看当时八成是被狗仔队给盯上了。
    真是又扯远了。言归正传:为什么有那么多女人如此迷恋鞋子?
    这个问题我当然问过我老妈。因为我对自己“恋鞋成痴”的行为,多少要归咎于她的遗传。老妈的回答是:“我不记得曾经在什么地方读到过……”然后她就开始引述,在我看来根本就是她自己捏造的言论,绝不是从什么书上引用的词句。“鞋子对女人来说之所以会这么重要,是因为它是女人穿在身上,惟一可以一直用自己的眼睛以‘俯角’欣赏的衣物!”
    我的好友克莉丝汀娜认为,女人的“恋鞋癖”是基于“扩充装备”的心理而产生的,为的是要争取男女平等的权利。这让我想起来,不知是在巴黎还是在美国,我已经记不清到底是在哪里,反正我曾经看到过一个为地雷受害者举办的示威活动。参加的人把他们自己的鞋子拿出来,堆在会场里像一座小山一样。不过你要是仔细去看看,会发现大多数都是相当破旧的鞋子。他们要向群众展示,在这个世界上,因为那些可怕的地雷,已经不知有多少人变成了缺足之人,有的不再需要左脚的鞋,有的不再需要右脚的鞋,有的甚至两脚的鞋都不需要了。
    那次的活动让我印象非常深刻,当然也是因为看到那么多的鞋子随便堆在一起,如果有谁想偷走一只的话,那真是再容易不过了。
    对了,我突然想到,如果当时克莉丝汀娜也参加了那个抗议活动,而且把她那双二十公分高,跟细得像笔一样的鹿皮不锈钢底靴子往鞋堆上那么一扔!我想一定会有不少人觉得她是存心来找碴的。但认真说起来,克莉丝汀娜的牺牲可要比其他人大多了,因为那些人不过是乘机将他们已经破底烂跟的旧鞋扔出来罢了。
    也有人说,女人和鞋子会如此“速配”,是因为人类最原始的一些本能已经逐渐消失和退化了。“恋鞋癖”就是一种近代才出现、为求心理补偿而产生的一种投射行为:搜寻猎物、大量复制、哺育、然后储存。不过有这种想法的人,恐怕也想让某些“幸好”已经被遗忘的原始本能被再次唤醒。
    还有什么相关理论吗?当然有:
    若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一直到十九世纪末,几乎只有上流社会的人(也就是指那些过度近亲交配、结果身体孱弱不堪的贵族。我的朋友路慈可能还会提到那些被他们豢养的约克夏纯种狗,因为同样过度近亲交配,结果十之八九都身受气喘之苦)才穿得起高跟、昂贵、手工精细的鞋子。所以,当一个女人拥有一柜子的高跟鞋时,她就会不由自主地以为,自己就和白金汉宫或新天鹅堡里的皇亲贵族一样了。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女权主义者和环保女斗士们,通常都不喜欢穿高跟鞋,而偏爱“脚踏实地”的类型。
    心理学家也宣称,鞋子是一种写照,它代表女人心目中想过但实际上却过不了的生活。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恋鞋癖”同样也可以被解释为所谓的“童话理论”:不论需要在灰尘密布的角落中等待多久,不论需要度过多少阁楼养鸽的岁月,一旦鞋子对了,王子也就到手了!
    一位我非常敬佩的英国经济分析家亚历山大?齐默特曾经指出,女性的“恋鞋癖”在促进社会经济繁荣上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我们只要看看有多少资金在“鞋市”上流通就可知道。齐默特说:“一个国家经济的好坏,由百姓所穿的鞋子就可以看出。经济不景气的时候,鞋子的样式都奇丑无比。”不过这个说法却和另一种理论相互矛盾:“裙子愈短,对经济发展愈有信心!”当我从办公室的窗户望出去,总会看到很多年轻的女孩子在“麦当劳”和“百货屋”前面徘徊流连,一脸“无所事事”的无聊表情。她们脚下踩着厚重的橡胶底面包鞋,身上穿着尼龙质地的迷你裙,外面还罩着一件漆皮长风衣,移步投足之间发出的净是些“唧嚓唧嚓”、“噗夫噗夫”、“哔卜叭卜”的塑胶噪音。
    “嗜好学家”曾经解释:把鞋子当做迷恋的对象是非常适当的行为。这里所谓的“嗜好学家”不是指把研究学问当做嗜好的人,而是把嗜好当做学问研究的人。他们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恋鞋”的人每一天、甚至每一秒钟,都可以沉浸到他们的嗜好中去,充分享受,充分展示。如果换做是喜爱钓鱼的人,可就没有那么容易了。因为他们在工作的同时,恐怕很难同时去注意钓饵上悬挂的浮标吧?
    社会学家虽不经常但偶尔还是会提出非常睿智的问题:“为什么人类社会需要有‘恋鞋癖’的女人?”而这个问题的答案究竟是什么,恐怕并没有人真正想要知道。
    为什么女人对鞋子的迷恋如此强烈、真挚而无可救药?老实说,还真不容易回答。但下面这个问题可能会比较容易答复一点:为什么某些特定的女人会有“恋鞋癖”呢?我曾经做过一些研究,将所谓的“购鞋狂”整理归纳出下面几种类型。或许你可以试着将自己归类一下,往后要是有人再问你为什么会这样“爱鞋如痴、购鞋如狂”时,你也许就可以比较清楚地回答了。
    伊美黛?马科斯夫人型:
    时间太多、闲钱太多、佣人太多、马尼拉的天气太阴晴不定、外加上一年还有两到三次伤脑筋的正式外交访问。
    爱娃?喜娜型:
    胸部太大、屁股太翘、头发太长、爱慕者太多。
    凯斯乐双胞姊妹花型(德国双胞胎姊妹歌舞名伶。——译者注):
    用脚用得太厉害、舞跳得太多,所以鞋子穿坏了太多。
    玛丽莲?梦露型:
    花太多的时间在痴等白马王子、太忧郁、酒喝得太少。
    伊丽莎白?泰勒型:
    酒喝得太多、减肥工夫下得太少、太不花时间等待白马王子。
    索菲亚?罗兰型:
    太多的意大利男人在门口徘徊。
    莉莉?封?尚布格-丽裴型(德国贵族,社交名媛。——译者注):
    老担心自己跟不上潮流,会错过任何一种流行。
    费萝妮卡?菲勒司型(德国名影星,擅长演男女感情戏——译者注):
    交友圈子太宽广、四十及五十大寿不知过了多少遍。
    艾尔顿?约翰型:
    野心太大、视力太差、一天到晚生张熟李。
    怎样“合理”解释女人爱鞋成痴的心态,我倒是有一个颇具说服力的讲法,至少对我而言是如此:因为穿上鞋子,马上就能让人觉得高大而自信。矮胖的人可以因为穿上一双好鞋,看起来比原先高瘦许多。鞋子具有美化功效,它能让人看起来就是不一样。即使吃了什么仙丹妙药,也不见得马上就能让一个人变得容光焕发、神采飞扬。不管你看起来是想要显得端庄还是变得劲爆,你都不需要刻意穿着打扮,让自己看起来像帝国大厦前的圣诞树一样。只要脚上是一双好鞋,就算身上穿的是一条简单的牛仔裤和一件普通的T恤,也完全不用担心会在任何场合失礼。
    如果你的男人在完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突然在高速公路上来了个大转弯,绕到他母亲家里去喝茶,而且还没有按照事先的约定,竟然当众就宣布了你们订婚的消息,你也不用觉得难堪或丢脸,因为你脚上穿着一双好鞋子。鞋是让你和你的女友死党反目成仇的最佳理由。鞋子是让你一掷千金、挥霍消费最爽的方式。
    附记:对于拉封登退出政坛的事,我愈想愈觉得和那第23对染色体有关。因为当他决定召开私人记者招待会、决定对外宣布从此退出政坛的消息时,在数不清的媒体面前,在成千上万盏的镁光灯下,他的宝贝儿子竟然又出现在现场。小家伙跨坐在他爸爸的肩膀上,高兴地摇晃着两条小胖腿。电视机前所有的观众都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卡尔?毛利斯的鞋子上两个毛茸茸的小鸭头,正起劲儿地在他爸爸的耳边不停地摇晃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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