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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子,女人简简单单的恋》 作者:查尔斯·哈奈尔

第三章 省吃俭用只为古奇

    克莉丝汀娜
    买鞋的欲望来自“视觉”的刺激。确切一点说:是因为“看见”而产生“欲望”。这是个不变的定理,周而复始,一再发生。事件发生的变数有两个:第一、
    在哪里看见?第二、
    目前我有多少钱?
    这两个变数经过排列组合,会产生下列四种状况:
    状况一:在鞋店看见,口袋里有钱。
    状况二:在鞋店看见,口袋里没钱。
    状况三:在杂志上看见,口袋里有钱。
    状况四:在杂志上看见,口袋里没钱。
    最理想的情况当然要属“状况一”。我只需要挑选出那双宝贝,付钱了事,提着鞋子就走人。干脆利落!
    但是其他三种状况就比较麻烦了,而且愈是排在后面的愈难办。我们就从“状况二”开始说起吧。
    碰到“状况二”的时候,你最需要的就是所谓的“个人魅力”。你走进店里,请导购小姐把你中意的那双鞋拿出来试穿。你一边在镜子前面走来走去,走去走来,一边在脑海中想像家里有哪些衣服是可以搭配的。结果又惊又喜地发现,那双鞋不仅好穿、好看,还可以搭配自己衣橱中好多套衣服,真是再理想不过了。你不动声色地脱下鞋子,告诉导购小姐你要再考虑一下,然后走出鞋店,回家后乖乖上床睡觉。当第二天早上醒来,你满脑子里只会有一个念头:那双鞋你非买不可!
    每当碰到这种情况,我都会尽快再回到那家鞋店去,怀着自欺欺人的想法,告诉自己那双鞋其实根本就没有记忆中的那么美好,再看一眼也许就不会想买了。有时也暗暗抱着希望,希望那双鞋已经被别人买走了,那样的话我只需要忍一时之痛就好,不用再受长期的煎熬了。但算了吧,全都是骗人的!这些想法没一次有用的,那双鞋还是好端端地摆在店里,完美无瑕,好像就是为我的脚而订做的!
    当然,这又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但有这种想法的人可不只我一个。你没瞧见那么多太太小姐们全都站在橱窗前,鼻子都快贴到玻璃上去了,你以为她们在干嘛?还有那些跟我一样在店里晃来晃去、就是不肯离开的女人,为什么怎么看都好像做了亏心事似的?
    我很想知道那些鞋店的导购小姐是否注意到了我们这些“渴鞋者”的窘境。我们真的没有办法控制自己不去鞋店徘徊,就像小狗没办法离开卖香肠的肉品店一样。我相信她们是知道的。她们是那么地权威,以致于让她们比其他的售货员要强大,至少强过卖香肠的小姐!不想也知道,卖香肠能有什么权威?就算有吧,对象也是错的。面对嘴角流着口水、在窗户外头眼巴巴地瞧着你的小狗们,你的权威该如何施展?出钱买香肠的又不是它们?
    但是对付有“鞋瘾”的人就完全不同了。她们进得店来,双手捧着钱,脸上清清楚楚地写着:我要买鞋!然后低声下气地对导购小姐说:“对不起,小姐,请问一下,那双摆在橱窗里的印地安软鞋,还有38号的吗?”
    我总觉得当导购小姐回答“哎呀,真的非常抱歉,只剩下36号半的了”;或是“哎呀,真对不起,没有耶,只剩下42号的了”,都是故意这么说的。因为99.99%的女人都是穿38、39和40号的鞋子。(我只认识3个穿37号的女人,包括我自己在内。而我的好友玛里欧得穿43号半的,所以不管她买什么东西,只要是女性用品,都得到特别专卖店才买得到。)
    只要稍微有一点生意头脑的人都知道,店里99%的鞋子应该都是这几种尺寸,怎么可能每一次我看中的鞋子,店里就刚好没有我的大小呢?怎么可能只有我的尺寸总是、都是、永远是卖完了的呢?这就是鞋店小姐的权威,她们只需淡淡的一句“抱歉,没有了”,买鞋的人就如同被宣判了死刑一般,毫无转圜的余地可言。这种“看脸色买鞋”的情形,通常是有程度差异的,一般来说愈贵的名牌鞋情况愈惨烈。
    因为以一个鞋店店员的角度来说,她们的薪水根本买不起自己店里卖的名牌鞋。所以,她们也看不得别的女人有能力来消费。但矛盾的是,如果鞋店的生意不好,鞋子卖不掉,那她们的饭碗也就跟着保不住。如此一来,她们不就连便宜的鞋子也买不起了吗?可惜她们根本想不到那么远。
    还有,店员小姐因为站着的时间很长,脚踝很容易肿大,不论她们穿什么样式的鞋子,镂空凉鞋、普通女鞋、休闲鞋、还是窄腰的靴子,都不是很好看。所以她们心中很不平衡,因此心中充满了嫉妒。
    好了,现在我们来综合整理一下:卖鞋的小姐都会和“购鞋狂”过招,她们因此感受到了“权力的滋味”。但由于经济及其他种种因素的限制,她们必须时时压抑自己的购鞋欲,忍受“只见他人消费、不见自己花钱”所带来的痛苦。结果是,卖鞋的小姐都毫无例外地痛恨她们的顾客!情况虽然不是百分之百,但绝对占相当的比例。所以,她们总想赢过买鞋的客人,比如现在的鞋店,早已不再用那种低矮的试鞋小凳。从前她们必须坐在顾客的脚前(羞辱啊!),等待试穿的鞋子则放在小凳一侧的斜板上,当客人把脚伸入,导购小姐就用大拇指按按鞋头,鉴定一下鞋子是否真正合脚。而现在鞋子是不是合脚,买鞋人要靠自己去判断了。
    洞悉了解鞋店“专业”售货员的心理是非常必要的,如此一来才能在碰到状况时,做正确有效的应对。
    我这里所谈到的“施展个人魅力”,换一种讲法其实就是:逢迎巴结、讨好谄媚,对卖鞋小姐卑躬屈膝。你要让她觉得她正主宰着你的命运,你这整个夏天的欢喜和悲伤就取决于她的一念之间了!要不就采取另一种办法:撒谎!千万不要让人觉得花三百马克买一双鞋,是轻而易举的事。你其实很穷,几乎一文不名,就像鞋店的店员一样清苦。这么做很容易引起同理心,卖鞋小姐马上就会和你同仇敌忾起来。
    实例一:
    有一次我看中了一双JilSander的长统皮靴,贵得吓人。我知道那时买不起,但还是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拿来试穿了半天。当我万般不舍终于要将它脱下来的时候,眼泪几乎要夺眶而出。就在这个时候,我脑中灵光一闪,决定抓住时机,好好利用一下我的眼泪。我满腹委屈地对小姐说,我的钱包被扒了,而这双鞋我非常喜欢,这双鞋——我、我、我非买不可!但我不住在附近,我是从柏林来的(很远哪!),恐怕要三个礼拜后才会有机会再来。现在社会这么乱,坏人比好人还要多,我的钱包就是这样当街被扒走的。而小姐你、你看起来是那么和蔼可亲,我可不可以请你帮个忙,请你帮我把这双鞋……“什么?保——留——起——来!这恐怕不行吧,三个礼拜太长了。我们通常没有办法帮顾客保留这么久的。”“拜托、拜托,求求你啦!你看,我身上就只剩下这二十马克了。喏,全都给你拿去当做订金。我想办法看看能不能拦到出租车,让我搭便车回去……”“好啦,好啦,可是下不为例喔!”哇赛,成功啦!
    另一个成功的例子:
    “小姐,我外公答应要给我一百马克当做毕业考试的奖励。我算过了,加上我自己存的钱,刚好够买这一双凉鞋。你知道吗?我已经想了好久,我要穿着它去参加我的毕业舞会!可是,我要四个礼拜后才考毕业考,你可以帮帮我的忙吗?”
    或是:
    “我的男朋友竟然为了一个幼稚的美眉而抛弃我。因为那个女孩的脚和我的脚一样大,那个烂男人不但把我户头里的钱全提光了,还把我所有的鞋子都拿去送给了那个小妖精,真是存心想把我给气死!我现在急需一双鞋,但我的薪水要再等两个礼拜才会进来。”
    怎么样,了解这种模式了吗?如果这一关过得了,那剩下的部分,也就是设法在说好的限期之内筹到钱,应该也就不是问题了。去向你的干妈借钱、向你的老板预支薪水、想办法和你开户银行的职员约会、提前四个月庆祝你的生日。相信我,如果你可以说服鞋店的小姐,那你也绝对可以把剩下的问题解决好。
    也许你会觉得这么撒谎骗人好像有点卑鄙,有点太不光明正大。但事实是,第一、那些钱你是借来的,不是偷来的。而且你也打算粗茶淡饭、节衣缩食,好攒钱还债,不是吗?在我年轻的时候,远比现在拮据的时候,曾经为了满足我的“购鞋欲”一连几个月只吃阳春面、啃白面包、喝综合果汁(为了摄取足够的维他命)过日子;如果到“迪斯科”舞厅去跳舞就自己带可乐去;每天走路回家,好把搭公车的钱省下来,日子还不是照过。第二、你让一位卖鞋的小姐因此有了行善的感觉,让她觉得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曾经因为她的善心而得以解困,有一个人会因此感激她一辈子,多棒!而我说的也都是实话,一点都不夸张,不是吗?
    至于碰到状况三及状况四的时候,你就不需要撒谎,只需要朋友了,最好是散居在世界各地的朋友。如此一来,当你在报章杂志上看到令人怦然心动,极度渴望拥有的鞋子时,就可以将撕下来的广告页寄给她们,请这些“当地人”帮你张罗那些“当地”的鞋子。有几个地方一定要有朋友,如果没有,就要赶快想办法交几个!这些地方包括:伦敦、纽约(若没有,洛杉矶也行)、米兰、佛罗伦萨(若没有,罗马也行)、巴塞罗那或马德里。如果在德国境内:柏林、汉堡、慕尼黑、以及杜塞尔多夫。
    譬如在伦敦,你可以买到LisaJohnson和JimmyChoo的鞋,这些牌子在英国的《时尚》杂志中经常出现。在意大利则可以买Prada和Gucci,或是SergioRossi,这些鞋要比在其他地方便宜很多很多。而在巴黎则买Hermes和LouisVuitton,因为也比在德国便宜。在美国ManoloBlahnik的鞋唾手可得,最新款、最流行的Nike篮球鞋也随处可见。而在西班牙,除了可以买到目前最热闹的越野鞋外,还有很多很棒的靴子可供挑选。
    从国外直接“订购”鞋子还有另外一个优点,那就是有比较宽裕的付款时间(对状况四尤其重要)。不过也有一次,我请一位住在柏林近郊的好友帮我订购一双Stephane-Kelian的高跟编织凉鞋,结果她早早就替我把钱给付掉了。显然她很高兴她只需要负责提货就好,而不需要花时间和脑筋去帮我寻鞋找店。我确实已先做好了调查的功课,为了方便买到Kelian的鞋子,我先从刊登在妇女杂志上的广告商名单中找到它在德国的代理商,然后打电话到该公司去,希望对方能提供所有销售Kelian这个牌子的鞋店资料给我参考。这项工程花了我整整两个下午的时间,但绝对值得,因为我的脚不是37号,而且恰好还有一个朋友住在柏林。
    对了,我的死党苏菲亚宣称,巴登也是一个一定要有认识人的地方,一定要在那里“设置”采买点,因为那儿有一家非常棒的鞋店。可惜我还没有认识的人住在那个城市。
    喂,如果我的读者当中有人住在巴登,麻烦你和我联络一下好吗?我将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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