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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子,女人简简单单的恋》 作者:查尔斯·哈奈尔

第四章 十八公分是骗人的,但有谁穿过更高的?

    克莉丝汀娜
    高跟鞋容易引起“邪念”,一看就会和“不正经”联想在一起。就好像巴夫洛夫著名的“制约反应诱因”一样。穿上鞋跟超过十公分的鞋子,铁定会被所有旁观的男人议论纷纷。有位设计师曾经这么说过:“前胸颠颠,后臀颤颤,左晃右晃,摇曳生姿。”女人穿上高跟鞋,还真是如此。当然他的用词不一定真如我所写的,但意思绝对一样。穿上高跟鞋会让浑身的肉都“颤巍巍”的!我很庆幸自己只有一百六十四公分高,即使穿上二十公分高的鞋子,也比大部分的男人要矮。但苏菲亚就比较惨了,她的身材非常高大,所以几乎只能穿平底鞋。她自己都说:“宁可看着对方蓝色的眼睛,也不要老盯着对方擦满发蜡的脑袋壳!”不然她对男性仅存的一点尊敬恐怕也要荡然无存了。
    前不久,我差点就让住在楼下斜对门的纽瑟先生滚下楼去,只因那天我穿了一双比平常高“一点”的鞋子,大概十二公分左右吧,从楼上一摇一摆地冲着他走下去。(就像纽瑟先生没事儿在阳台上装个小耳朵一样,任谁都猜得出是为了看什么节目,谁叫纽瑟太太这事还一直都没着落咧。)
    从高处往下走,那种“肉颤颤”的感觉会更加凸显。可怜的纽瑟先生,真是不能怪他。连老婆都还没娶,迎面遇上我那副架式,那可真是进退两难了。面对有困难的人如果不能施以援手,那至少可以给予充分的体谅吧?所以当纽瑟先生目不转睛,死盯着我看的时候,我反而有一种像在“行善”的感觉。
    唉,可怜的家伙!现在回想起来,还真得感谢他老兄当时反应够快,伸手一把抓紧了栏杆,没真的一头栽下楼去。不然就凭我当时踩着四寸高跷,可怎么救他?要我先脱掉脚上的鞋子去救人,想都不要想。我当时穿的可是一双绑了非常鞋带的长统靴,而且出租车还等在门口呢!反正我只是从高处对他友善且仁慈地一笑,再没多看他一眼,就一扭一扭地继续走下楼去。
    人的心情往往会随着周遭环境的不同而改变。那天我才一出大门,整个情况就变了。都是因为那个等在门口的计程车司机!那个大块头,我相信至少有一百公斤,他正兴趣盎然地看着我,看着我向他一摇一摆地晃过去,一副等着看笑话的样子。
    在这里我要先声明一点:我是属于那种可以穿着高跟鞋“跑”甚至“冲”的人。这里指的可是真正的地跑,就好比赶在商店打烊前抢进店里一样。我个人觉得穿着高跟鞋跑还挺好看的。像我在跑的时候,臀部的摆动大概都保持在向左七公分、向右也七公分的幅度,就跟玛丽莲?梦露一样(不简单吧!)。但据说她小姐两只脚需要穿上高度不同的高跟鞋,才能跑得那么“摇曳生姿”。我可不需要。当中的窍门是我老妈传授的:穿高跟鞋走路就跟穿平底鞋走路一样,要脚跟先着地,即使走不太出来,心里也要想着这么走。反正重点就是:千万不能像踩高跷一样,整只脚板同时着地。按照这种走法,通常鞋跟一直穿到十五公分高都不成问题,但惟独在我家门口例外。
    我住在一条非常舒适而且绝对整齐干净的巷子里,但是从巷子里走上大街之前,必须先穿过一段由一块块大圆石头铺成的路面。那段路不仅坑坑洼洼,还布满狗屎,车子也是到处乱停,可说是充满路障。所以就连我这样的“高跷好手”走在上面,都不免东躲西闪,左摇右晃。
    就在我一边努力保持平衡,一边向计程车扭过去时,我发现那个大块头脸上正带着一抹讪笑,面露嘲讽地上下打量着我。突然之间,我的心情掉入谷底。我觉得自己就像脚底下的烂泥一样(幸好不是鞋子上的!如果我的鞋子上沾上什么污点,那不如一枪打死我算了!),简直像一个穿着高跟鞋的低贱女人,任人笑话。而这都只是因为一个可恶、无聊、无礼的出租车司机!不行,我绝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抬头挺胸缩小腹,尽量伸直双膝,仪态万方地走到车旁,跳上车,一声令下:“马克思-布劳尔大道。快一点,我赶时间!”
    在车上(因为觉得屈辱而未发一语)脑袋里禁不住一阵胡思乱想,最后就只剩一个大大的问号出现在眼前:“我为什么要这样折腾自己?”
    想来想去,始终不得其解。为什么一定要穿高跟鞋呢?于是我决定列出一张表来,将所有我想得到的优点和缺点都列在单子上。心理学家向来推荐这种作法,不是吗?再说,不论结果如何,反正也不会对我的玉足造成什么伤害。以下就是在我脑袋里列出的单子:
    优点:
    一、个子看起来比原来高挑,看人可以看得更清楚。
    二、看起来显得更苗条,腿显得更长。
    三、男人觉得你性感。(高兴这么被觉得!)
    缺点:
    一、不方便走路。
    二、每到晚上脚就会又酸又痛,长久下来脚趾头还会变形。(我每天至少做五次伸展脚趾的运动,以防脚趾内弓、脚关节凸起的发生。)
    三、男人觉得你性感。(讨厌这么被觉得!)
    结果三比三平手。结论是:要解决心理方面的问题,这种“心理分析评估表”或许有用,但要解决穿着的问题,算了吧。
    我老妈近来一直反对我穿高跟鞋(真是奇怪了,她自己穿了一辈子高跟鞋,现在年纪大了,怎么突然变聪明了?),她觉得这个问题很容易解决:“你试试看一天穿高跟鞋、一天穿平底鞋,试它几天就知道啦。”
    我决定照她的建议试试看,以便挽救我日益被啃蚀的自信。(我是不是疯了?)因为天天穿高跟鞋,早已深知个中滋味,所以“高跟鞋日”自然可以跳过去了。
    于是我直接展开了“平底鞋日”。要选出一双适合的平底鞋来穿并不困难,因为我的平底鞋几乎和高跟鞋一样多,我只是平日不穿罢了。除非遇到星期天出去散步,或是坐船出海游玩,才偶尔拿出来穿一下。
    那天我挑了一双黑色小羊皮的平底凉鞋,底是防水的橡胶底,看起来有点儿像潜水时穿的蛙鞋一样(当红款式!)。我轻手轻脚地从楼上“溜”下来,并不是蓄意想隐藏今天个子较矮的事实,而是穿上平底鞋,走路想出声都难。这个事实让我第一次意识到穿平底鞋的“双面效应”:当你走进一家小酒馆,想引起别人注意时,简直起不了一点作用;但在店里想顺手牵羊时,那就再理想不过了。
    我一脚踏进办公室,迎面碰到同事布丽姬特。
    “哟——平底鞋!嗯,你今天看起来很不一样喔,怎么好像胖了很多……。呃——我是说,你整个人的比例怎么好像完全不一样了!”高跟鞋加一分,布丽姬特,你给我记住!那女人结结巴巴自顾自地还在一旁试图圆场。“或许是因为裤子的关系吧?”掰就掰吧,我没办法就这么原谅她,人可是都有自尊心的。不一会儿我听到老板在问:“有谁看到放大镜在哪里?”我跳起身,轻巧无比地就将它拿了来。就在这个当下,我觉得自己简直既愚蠢又无聊。为什么该是我去拿放大镜?他不能自己去拿吗?就因为我今天穿了平底鞋跑得快?这种事干嘛要我来做?
    中午休息的时候我出去买东西,发现平底鞋果然适合跑路,尤其手中提着很重的袋子时,更感觉到它的舒适和方便。但也有缺点,水果摊的老板不再优先帮我服务,不过在我前面的那位太太,穿着一双看了就让人恶心的白色漆皮高跟鞋,我眼睁睁地看着她在我面前绊了一跤,心里觉得爽极了!
    当我的好同事叫我:“嘿,小不点儿!”我还可以接受;但如果我们办公室里那个身高180公分的实习小女生这么叫我的话,可就有点儿不自在了。年轻一代怎么个个都长得这么高?当我和老板面对面谈话时,我尽量保持两人之间的距离在15公分左右,而不是30公分。我真地很惊讶地发现,办公室里所有的同仁(“天啊,你怎么这么矮啊?”)四年来竟然如此理所当然地把我的鞋跟高度视为我身高的一部分,或者说,他们至少把高跟鞋当做我的固定和基本配备。
    在回家的路上,虽然没有像往常一样有那么多男人对我投以注目的眼光,但我觉得还好,没那么严重。更重要的是,我的脚一点也不觉得酸痛,看样子每个月花十四块半泡“秀乐医生疗脚浴”的钱可以全省了。积少成多,算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呢。为了对“平底鞋日”那天做一个回顾与反思,当晚我没有走进浴室,而是进入了我的“鞋室”。在我的“储鞋室”中我得出了如下结论:
    穿上高跟鞋会让人变得比较“高品位”,你不必自己去倒咖啡,自有人会端来给你。你高高在上,可以纵览一切。至于引人注目嘛,那当然更是不在话下。所谓“妇女平权”,到此真正达成。
    而穿上平底鞋则是另一番风貌:你会变得不起眼,不引人注目,即使穿上全世界最短的迷你裙,还是会被当成男孩。说得哲学一点:穿上平底鞋会让你不在乎自己的性别,而这是一件相当让人愉快的事。
    当晚我和好友妮古拉通电话,想请教一下她的意见。妮古拉非常睿智地对我说:“我不知道你在搞什么东西,但你可以照我的方式依样画葫芦。我向来随身带着一双‘后备鞋’,以备不时之需。不论中午需要跑市场买东西,还是晚上突然有应酬要参加,都不会因为穿不对鞋而伤脑筋。”我觉得这个办法相当不错,所以一直到今天都依照这种“双轨制”行事。但有时候会有那么几天,凡事都不对劲(经前症候群?),我就每20分钟换一双鞋子,高跟的、矮跟的、黑色的、白色的。但不管穿哪一双,心情都好不起来。这时候只有一个方法可行,那就是再去买一双新的,管它是高跟还是低跟,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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