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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流连,烟火人间》 作者:李丹崖

第2章 一粥一饭心牵系

  慢腾腾,煲一碗尘世的汤

  好汤要慢慢地煲。

  前年因为要赶写一个集子,在江苏某地,寄宿在一座未名的小山之间。山是小山,却是葱山,晨露未泯时,从山间采了些许菌菇,带回来,洗净,切好,下锅,放佐料。日头正慢慢地从山顶爬上来。我握着《随园食单》边读边等,约摸两个时辰,汤香味浓,时针指向九点钟。我打开锅盖,诸位菌菇正在沸水里冲我龇牙作笑,盛一碗,还不能立即下肚。

  诚然,好汤当然也要慢慢地喝。

  要小口吹汤,待汤温适宜,小勺舀入唇舌之间,香气四溢,浓郁的香爬进味蕾,爬进胃,爬到周身的每一根神经。汗出来了,一碗吃罢,未尽兴,就再来一碗,吃着咯吱咯吱的菌菇,和着鲜浓的菌汤,这世界,是你的,是美好的。

  世间诸事如汤,好事也要慢慢地“煲”。难怪人们常说:好事多磨。

  姑娘太急着出嫁,势必把情郎吓跑;货品急于出手,势必要遭遇拦腰砍价;功名之事若急于成就,势必要功败垂成。这是世俗的怪圈。

  读清人周容的《春涵堂集》,发现了《小港渡者》这样一则故事:

  庚寅冬,予自小港欲入蛟州城,命小奚以木简束书从。时西日沉山,晚烟萦树,望城二里许,因问渡者:“尚可得南门开否?”渡者熟视小奚,应曰:“徐行之,尚开也,速进则阖。”予愠为戏。趋行及半,小奚仆,束断书崩,啼,未即起,理书就束,而前门已牡下矣。

  大致意思是,顺治七年,严冬,我自小港,欲入镇海县城,吩咐同行的书童用木板夹好捆扎了一大叠书随从。日沉西山,雾锁树头,抬望眼,县城仅余2里路。就问摆渡的人:“我们赶得上门开时入城吗?”那摆渡的人扫了一眼小书童,说:“慢慢地走,城门还会开着,急忙赶路城门就要关上了。”我忿然,这不是戏弄人吗?于是,健步快走,刚至半途,小书童摔了一跤,捆书的绳断,书散作一地,小书童吓哭……等到把书理齐捆好,城门已经落锁了。

  慢慢地走,城门还会开着,急忙赶路城门就要关上了。换做谁也不理解,然而,时间和结果恰恰证明了一切。世间事往往就是这样,我们要慢慢来,感情要慢慢地培养,生意要慢慢地打拼,事业要慢慢地做大,孩子要慢慢地长大,好习惯就是这样慢慢地养成。

  今冬的雪落得特别壮美,有几个孩子在林间的空地上滚雪球,先开始是极小的一团,如线蛋子,后来滚着滚着如篮球,在滚着则像个石磙一般。人生里,我们遇见的诸多事,也像这滚雪球,滚着滚着就大了,哪有一粒雪换一个石磙的买卖呢?

  俗世如烹,生活的材料就摆在我们面前,我们慢慢来,煲一碗美味的汤吧!

  早韭

  韭菜这东西,很多人说它是粗纤维,说它如何补体壮阳,味道极好,我不这么觉得。我还是赞同李渔的说法,“烹早韭,剪春芹”。早韭倒还算香甜,到了晚韭,味同嚼草,其味道着实不敢恭维。就如罗汉豆,在鲁迅的《社戏》里被说得如何如何好,我却总觉得它有臭味,脚臭味。

  有一个词叫早韭晚菘。这个词来源于《齐书》,说的是南齐的周颙隐居在钟山这个地方,有一天,文惠公子问他,“蔬食何味最胜?”周颙说,“春初早韭,秋末晚菘”。意思是初春的韭菜和晚秋的大白菜。仔细想来,确实有些道理。后来,人们用此两菜泛指蔬菜,早韭的美,可见一斑。

  初春堪割早韭,割早韭最好是在清晨,休整了一夜的韭菜吸纳了天地灵气,休息得号,肌肤自然亮泽,且有露珠凝结在韭菜尖儿上,水润润的,如同婴孩的肌肤,吹弹可破。我们可以把新割下的嫩韭洗净,放在盘子里,用酱油,米醋、精盐和麻油调之,味道的鲜美程度,完全可以称之为植物刺身。

  有这么一句话叫“春令早韭一束金。”意思是初春的韭菜,割下来一把拿在手里,就等于是拿了一把金子。韭菜确实还是嫩点好,本身味道的鲜美不说,病虫害还没有发生,用不着去灌药。你想呀,早韭这么好吃,虫子也不傻,它们潜伏在土里,比人还近水楼台,于是,春韭还没有长旺,虫子们就开始在根部下嘴了。这帮虫子也真歹毒,专吃韭菜根,根没了,韭菜也就黄烂掉,所以,现在的蔬菜,尤其是韭菜,灌药的太多,有人说它几乎全是农药给喂出来的,从菜市场买回来要洗,要泡足两个小时,方可使用,否则,农药残留太厉害。

  据说蒲松龄也极爱吃早韭。穷困潦倒到只有六文钱时,家里来了客人,没办法,他就让妻子用两分钱买了韭菜,剩余的四文买了些别的。然后从鸡窝里取出来鸡蛋两只,剪至半熟,把事先腌制好的韭菜苗放在盘心,两个煎蛋放在上面,名曰“两个黄鹂鸣翠柳”,真是妙雅不失风度。

  韭菜可是稀罕物,在《唐制》中有这样的规定:“立春,以白玉盘盛生菜颁群臣。”立春时节,皇帝都用新韭大宴群臣,可见其尊贵程度,非一般农家可以享用。韭菜性温,主生发,尤其是“头韭”(第一茬韭菜),承接了早春的第一场雨,寓意吉祥,其味妙不可言。

  今年早春,从别人手里刚买了一处房产,很多人都说我买贵了,我也闷闷不乐,一场雨过后,院子里发出了一畦新韭,我喜出望外,就着晨曦把新韭洗了,放下半根在嘴里,嚼上一嚼,浮生的况味都在这根韭菜里翻滚如潮。

  我瞬间觉得,这处房子,我买值了!

  鱼头记

  昨夜北风透窗过,今早周身酸胀。网上与杨勇攀谈起近日所写笔记,话到中途,杨勇突然说,我们去吃鱼头吧,给这个早冬一点和暖之气,我当下称好。

  古人云:“鳙之美者在于头”。鳙,也就是花鲢鱼,以头大而著称,俗称大头鲢子。民间有种说法,叫吃大户,谁“头”大拿谁开涮,我不知道这是否和鳙鱼有关,胡乱猜度罢了。

  鱼头有两种经典吃法,一为鱼头炖豆腐,二为麻辣鱼头。

  鱼头炖豆腐,以鱼头汤为母体,放一些水豆腐下锅,并佐以零星青菜叶,无需过多佐料,只需生姜、胡椒即可。吃起来,肉质极鲜,汤味极美。

  麻辣鱼头的讲究就多了,单单是佐料就要许多种,其中,主料是大量的花椒,所以,很多人吃过麻辣鱼头,感觉嘴唇上像有成千上百只蚂蚁在攀爬。

  早冬风凉,人都喜欢窝着,少了很多躁动之气。杨勇说,早冬不“躁动”,势必要挨冻。为了能够“躁动”一把,我和杨勇此番同吃的当然是麻辣鱼头。

  饭馆临河,河是古城最早的护城河,如今已做观瞻之用,除却清晨锻炼身体的游人,已少有人问津。河两岸,树木逐渐寥落,阳光尚好,有猫在河埂的条石上假寐,这样的景色,提示我们冬天真的来了。

  鱼头上来,三两筷子下肚,口舌生津,额头冒出了汗珠,再吃两三筷子,似乎昨夜的风寒全随着汗珠被赶跑了。吃鱼,尤其是吃鱼头应该是极雅的事,不能狼吞虎咽,否则要被刺卡到,所以,要细细地用口舌滤过尖刺,其间,肉香毕现,我们享受的就是这样剔骨去筋的过程。

  旧时,人人皆说鱼身上最好吃的部位是鱼腩,这已是过气的说法,其实,鱼最好吃的东西在鱼头四周,再浓缩一下,就是鱼眼睛四周,因为,这点部位活动最为频繁。如今,已经有太多的私房菜馆把鱼头当成自己的招牌菜。深巷之中,七拐八抹,走进了一家菜馆,人很少,且静,包厢里坐下,两盏茶过后,老板娘为你端上来亲自做的鱼头。这时候,你和友人举箸便食,谈笑风生,岂不快意。有人说,可以一起吃鱼头的,一定是关系极好的朋友或亲戚,你想呀,有谁可以和你毫无顾忌地吃着一嘴大头鲢子,毫无顾忌地谈天说地?

  旧时民间,很少有人吃鱼头。鱼头,谐音“余头”,把余头都吃掉了,寓意一个人不给自己留后路。当然了,有些地方,有些人,吃鱼头是鼓舞士气的绝妙之举。据说,魏武帝曹操在刺董之前,就有吃鱼头以表决心的行为,不管成功与否,这份决心,这份破釜沉舟的勇气也值得我们记取。

  听朋友讲过一个吃鱼头的故事。一男追一女,穷追猛打近七年,未果。该男矢志不渝,不管该女是喜是烦,他都会第一时间出现在她面前。一日,该女请该男吃饭,只有一个菜:鱼头。未半年,两人结成伉俪。爱情长跑终于结束。为什么是鱼头?朋友说,这是寓意从此以后,两人可以“同寝一头”的意思。真是曼妙。我问朋友,故事从何得来,朋友笑了,其实,他讲的就是他和妻子的故事。怪不得讲的时候一脸春风得意。

  一头鱼,水中游,游到杯盘除尾去,煎炒烹炸再从头。鱼有两次生命,一次在水里,一次在杯盘之中。

  鸭血粉丝汤里的合肥

  每座城市都有自己的味道,这味道是此地有别于他乡的突出特征。成都的火锅、北京的烤鸭、西安的羊肉泡馍,郑州的羊肉烩面,兰州的拉面……而我一直觉得,合肥是浸润在鸭血粉丝汤里的。

  一座城市里的人,选择一种吃食来常年累月的贴心养胃,定有其原委,定有其深意。

  走街串巷,一家家小店,一辆辆大排档里热气萦绕的小小餐车,都少不了鸭血粉丝,鸭血是事先卤好的,在高汤里,精魂是咸,还有辣子的香,花椒的麻。粉丝只需事先用热水泡一会,捞出来,客人来点时,只需放在漏网里,煮上几滚,捞出来,放在碗里,浇上些许含有鸭血的高汤,撒上些小香葱,即可食用。

  这是合肥人的快餐文化,快中体现了一个城市的节奏。一碗鸭血粉丝,闲时在店角昏黄的灯光里细细品尝,忙时也可少要些汤,用餐盒边吃边走,呼噜噜吃得香,若是在深冬,你端着一碗鸭血粉丝走路边经过,一旁的路人也会为你手里的香味纷纷侧目,呼吸的节奏也会为之加快,毕竟,这味道香且熟悉。

  在广院上学时,校后的小巷里就有这么一家鸭血粉丝店,小店是一对临泉夫妇开的。味道很好,店主夫妇说着一口熟悉的家乡话,为这碗鸭血粉丝又增添了新的意义。我曾多次在晚自习后冒着凛冽的寒风去叫上一碗,然后一口气吃完,汤喝尽,回宿舍温暖地读一本书。在合肥的这么多年里,每碗一份鸭血粉丝成了我生活的固定主题。

  看过许多港片,也是差不多的街巷,在油麻地或尖沙咀的街巷里,男女主角呼着热气,抹嘴从一家家店里出来,街巷喧嚣,和合肥有些地方有着一样的场景,只不过在合肥,吃的是鸭血粉丝罢了。喝完最后一口粉丝汤走出店门,身后人声鼎沸,很多人与我们擦肩而过,而我们却穿街走巷路过很多熟悉的店面,只感觉在这俗世里,我们可以如此从容地出没在这般烟火味十足的街巷,也是一种难得的况味。

  我曾无数次的思忖过这个问题,吃食的灵魂有时候会潜入我们的秉性,就像吃多了火锅的成都人会信心满满地高呼“雄起”;吃多了羊肉泡馍的西安人会火燎燎地唱出秦腔;吃惯了温补的羊肉烩面的郑州人喜说“中”……鸭血粉丝之于合肥人,也有着纠缠不清的意义在里面。

  我们或可以武断地想:鸭血,代表了当地人说话做事风风火火、一腔热血;粉丝代表了他们做人“一根筋”到底的爽直,当然了,还有一份难得的韧劲儿,这是合肥人鲜明的特征。试想,大凡世间事,具备这两种特征,百事可成,百坚可摧。

  沉浸在鸭血粉丝汤里的合肥人,一碗汤,吃出了温情的味道来。

  幸福时吃瓣蒜,不幸时来根葱

  我刚参加工作那会儿,在偏远的农村教小学语文。心里怀着支教的心去认真做事,不料,却因自己班级的教学成绩过好,被同年级语文老师嫉妒,给我使了个绊子,说我考试之前提前把考题透露给了学生,才会成绩这么好。于是,不明真相的校长让身材娇小的我去教了体育,一个中文系毕业生去教体育,我心中的文学梦从此也“歇菜”了。

  当我在尘土飞扬的操场上,做着极为不协调的体操动作,惹来一阵阵窃笑的时候,我灰心极了,感觉全世界都暗了下来。心想,既然无法改变现实,还是再忍忍,争取下一年度新一轮教师招考的时候换个环境吧。

  不料也就在这时候,我却被扣上了另一顶帽子:小偷。原因是我办公兼宿舍的几个铅球不翼而飞,有“知情人士”信誓旦旦地说是我当废品给卖了,这不是挖学校的墙角吗?和小偷有什么分别,于是,我被无缘由地安排回家静养、调整状态。

  在乡下老家的那段日子,我简直比打入十八层地狱还难受。被无缘无故地扣上一顶“小偷”的帽子,父母感觉家门不幸,我自己也感觉天理不容。懊恼的我,经常去村外的小河枯坐,经常一坐就是一个下午。

  一天午饭时间,我照例吃完了饭,再欲去村外的小河时,父亲叫住了我,推心置腹地说,孩子,这么久以来,我一直想跟你聊聊。我们也知道你肯定是遇到什么难题了,不妨给我和你妈说说,给你分析分析。

  那一刻,我木在那里,一句话也不愿说,眼泪喷涌而出。一个大男人,从没遭受过这么大的委屈。我与父亲的谈话僵持了将近一个小时,我一句话没说。父亲看从我嘴里也问不出什么话来。就转身进了厨房,一分钟后,父亲又回来了,手里拿着一棵葱,和一头蒜。然后指着葱对我说,其实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一条坦途走到天黑,顺与不顺总会交替出现。我们应该摆正怎样的心态呢?我觉得是这样:当生活不顺时,我们不妨吃棵葱,首先让我们从头到脚看看葱的样子,葱叶像岔路口一样左右分开,这多像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没有一丝头绪,无迹可寻。然而,我们无论顺着哪片葱叶往下走,都能到达真相大白的葱白。当我们顺利的时候呢,也不妨给自己给自己掰开一头蒜,心里想着,所有的大蒜最终都是要被掰开的,所有的幸福都有终结的时候,这样想着,心里就坦然了。

  父亲说完这些话就出门做他的农活去了。那天下午,我没有去河边傻坐,而是在院子里翻开了书,一门心思地钻进去,不问风来云去。

  那年秋天,我如愿以偿地考上了研究生。后来,我到了一家电视台工作。在做一档名为《阳光投诉》的新闻时,发现了我曾经支教的那所乡村小学一则曝光新闻,原来,曾经举报我为“小偷”的那个老师和校长侵吞学校教育资金近5万元,双双接受调查。那一刻,我没有仇人被押赴刑场的快感,而是想起了父亲当年开导我的话:幸福时吃瓣蒜,不幸时来根葱。父亲没有多少文化,却用一个农民朴素的乡土哲学帮我解开了青春路上的可怕“心结”。

  我煮碗面给你吃

  2005年,青海省民和县。中国考古界发生了一件有意思的事。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叶茂林和他的同事在发掘一片4000年前被地震掩埋的喇家遗址时,发现了竟然有长约50厘米、宽0.3厘米的面条,由粟制成,此物一出,很多说面条源于自己国家的国家都自扇嘴巴子,面条起源于中国,已成为了一个不争的事实。

  在中国,几乎没有人能数的清面条有多少种做法。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我生在以面食为主的皖北,那时候,人们的生活普遍还都不富裕,很多人家顿顿不离面条,白面的,杂面的,当然了,还是杂面居多。印象中,最常吃的是汤面,最爽口的是凉拌面,最难得能吃到的是肉丝面和炒面,最不喜欢吃的白水面。

  说也奇怪,富饶的皖北平原种什么种不出来,奈何非要吃面。如果说,早年吃面是因为地里以小麦为主,那么后来呢?各种果蔬遍地,为什么还是改不了呢?我觉得,吃面已经融入了皖北人的性格,已经成为了他们的饮食习惯,江山易改,习惯难移。

  印象中,最奢侈的一碗面是母亲煮给我吃的。那年我8岁,得了重感冒,什么也吃不下,就想吃碗杂面条。母亲从面缸里把面舀出来,和水,盘面,然后拿出擀面杖,在菜板上来回擀动,半小时许,面成。不多时,水也开了,母亲把面下锅,一次打了四个荷包蛋,放了地里新摘来的苋菜,又几分钟,母亲放下佐料,面出锅。四个荷包蛋我几乎是一口气吃完的,一碗面连汤也喝个精光,发了很多汗,第二天,感冒就好了。直到多年后,母亲想起我那次吃面,还这样形容我:面吃的比老鼠拉稻草还快!自此以后,我也吃过很多面,但是,没有一顿能比得上这次。

  最辛辣的一顿面是板面。上初中时,就听高年级的学哥说过,羊肉板面最好吃,但是辣,吃一碗,几乎可以冒出半碗汗出来。我不信,却没处吃,总算在第二年中考结束,我撕开肚皮要了一顿,面是大份,也要了羊肉和鸡蛋,红彤彤的辣椒油飘了一碗,我几乎是用了大半卷餐巾纸才吃碗的,吃后,好几天仍觉得胃里有团火在烧。后来才知道,我原本是可以要微辣的,只是刚进城的农村孩子哪里敢对一家城市板面馆的老板问这问那。

  最生分的一碗面是葱油泼面。那是我到合肥上学后吃的第一顿饭,吃这顿饭的间隙,我还沉浸到对家浓浓的思念中。说也奇怪,上学那么多年,我从没有想过家,除却那次,可能是第一次距家这么远所致吧。治愈想家这种“病”的办法,有时候仅需吃一碗家乡饭,那时候,我特别想吃一碗像样的面,无奈的是,合肥已在淮河以南,以米为主食,面馆很少,找了很久,在广院前的胡同里看到一家陕西面馆,要了一份葱油泼面。宽宽的面条冒着热气睡在碟心里,方面铺了一层斜切的葱,老板把面放在我面前,我正在犹疑怎么吃,只见老板举着一锅底沸油过来了,吱啦——在面和葱上一浇,一股葱面的香扑鼻而至。

  稍后,还吃过很多面,武汉的热干面,郑州的烩面,西安的裤带面,北京的炸酱面……多在些小馆子,吃面的时候,总想起《大内密探零零发》里刘嘉玲对周星驰所说的那句话:你肚子饿不饿,我煮碗面给你吃,好不好?还曾想起《杜十娘》里唱的:郎君呀,你是不是饿得慌,你要是饿得慌就对我十娘讲,十娘我给你煮面汤……

  常常在深夜想起这些话,一股温馨“扑面”而来。

  蒜瓣记

  常常想起初中时分租住屋楼下的山西饺子馆,想起每天晚自习后从饺子馆门前经过,看一看热气腾腾的锅灶,还是大马勺舀了凉水添在煮饺子的沸水里,沸水落滚,一股牛肉饺子的香飘满鼻孔。那时候的我们,吃上一顿饺子还是奢侈,但是,对于这样的饺子香我们总是没有免疫力,会脚步不听使唤地走进去,要上一份小碗饺子,一块五一份,然后吃上两瓣新蒜,那味道,那日子,怎一个美字了得。如今想来那些夹杂着蒜香的日子,想起那些一起剥蒜瓣吃饺子的兄弟,一股辛辣冲上心头,继而是淡淡的甜。

  当医生的父亲说,蒜瓣是败毒的食品,还能补硒,又能杀死部分癌细胞,还能做药引子,在提倡药补不如食补的今天,蒜瓣真是宝物。蒜还是佐料,和一些有膻气腥气的肉食在一起烹饪,能除膻避腥,为了更便于使用,现在,有人已经从蒜瓣里提炼出了蒜油,但我在烧菜的时候,还喜欢用整个的蒜瓣,我不太相信一些经过工业化处理的东西。

  蒜是食物中的愤青,生食辛辣,民间有“青椒辣嘴,蒜辣心”之说;奇怪的是,蒜若熟食却辣味全无。这多像一个人成熟的过程,年轻的时候多抱怨、指责,好争斗,步入中年,则皈依平静,心境里也有了些淡然的禅意。

  有这样一个故事,很有意思。说是在饥荒的年月,有两个菜农,一个卖辣椒,一个卖蒜。当市面上所有的吃食全部销售殆尽,他俩凭借着各自所持有的辣椒和蒜度日。半个月后,卖辣椒的饿死,而卖蒜的却活得红光满面。原因很简单,辣椒不管是生吃还是熟吃,都一样辣,而蒜一旦煮熟了,就丝毫辛辣的味道都没有了。这么看来,蒜还存在冰火两重天的性格,若是植物们都有血型的话,那蒜瓣一定是属于AB型的。

  蒜是团结的象征。有谜语是这样打的:弟兄七八个,搂着柱子过,听说要分家,衣服都撕破。没错,谜底就是蒜。蒜一旦成了蒜瓣,就面临着要被分而食之。这岂不是应和了当下一个比较温暖的词:抱团取暖。

  《广古今五行记》记载了这样一则关于蒜的故事:“唐咸亨四年,洛州司户唐望之冬集计至五品,进止未出间,有僧来觅,曰:‘贫道出家人,得饮食亦少,以公名故相记,能设一鲙否?’司户欣然。既处置此鱼,此僧云:’看有蒜否?’家人云:’蒜尽,得买。’僧云:’蒜即尽,不可更往。’”出家人怎可以吃鱼和蒜呢?我一直怀疑这则故事的讽刺意义,好在这个僧人极其智慧。索性以没有蒜瓣为借口,连鱼也不吃了。此事真假不辨也罢,单就因为这点,才正说明了蒜的重要性。

  我家在皖北,是大蒜的主产地,我还曾亲自参与过种蒜,种蒜不是把整个蒜头都埋在土里,而是把蒜头“分崩离析”成一个个蒜瓣,秋收以后埋在土里,第二年仲春,蒜苗可以吃,季春,蒜薹可以吃,夏天到的时候,就能再次收获蒜头了,新收获的蒜头鲜嫩多汁,若是佐以饺子下肚,味道的鲜美程度就不用我说了,你试试吧。

  伤不起的吃货

  去成都,在当地晚报浏览到一则趣闻。

  宁波市,张某等一伙盗窃份子瞄准了一户住处,撬门入室后,扫劫一空。众贼首忙活半天以后,突觉得口渴难耐,打开这户人家的冰箱,发现有大量的冰镇芒果,吃下几颗,清爽宜人,然后撤离。

  时隔数日之后,张某不明所以地再次到了曾经盗过的这户人家,搞笑的是,这次去,他不是奔着人家的保险柜去的,而是直奔冰箱,打开之后,熟练地拿出几枚冰镇芒果,尽情地坐在沙发上吃起来。

  半小时后,也许是张某吃得太忘情了,被突然回来的主人逮个正着。

  好一个忘情的吃货,为了几枚芒果,不惜再次赴“险”,还真应了“自食其果”这个成语。

  这则趣闻让我想起了发生在朋友华子身上的事情。

  华子32岁未婚,经朋友介绍,突遇一“美娇娘”,家室好,脾气温柔,两人相处,特别能谈得来。于是,到了见家长的地步,照例,华子先去女方家里。女方的父母一看华子一表人才,特别喜欢,当即拍板,尽快定个婚期。

  到了吃饭的时候,华子的准岳母做了个可乐鸡,华子一看,自己的最爱,闷头边吃,直吃得忘乎所以,嘴角流油,竟然连准岳父频频向自己举杯都没看到。

  翌日,华子得到女友的消息,婚事黄了。

  很显然,是华子吃东西的仪态,把准岳父准岳母给吓到了,认定他没有教养。眼看着到手的媳妇,又成了路人,华子狠狠地抽了自己几个嘴巴。

  古人也有吃货误事的。

  武则天时期,一个名叫张衡的四品官员,政绩优秀,眼看就要升三品大员。档案也提送了,正处在考察期,一日,张衡退朝下来,路过长安商业街,忽在街角遇见一饼摊儿,刚出炉的一锅饼,热气腾腾,其味极好,其香四溢。张衡在马上,口舌生津,难以自抑。就匆忙下马买了一只,在马背上啃起来。

  殊不知,张衡马上吃饼被人传到了武则天的耳朵里。武则天很不高兴,当即下令,撤销张衡的三品提干机会,理由是:“流外出身,不得入三品”。一只饼,三品掉,张衡这个吃货被饼粘住了牙。

  真是伤不起的吃货呀!

  南稻香,北麦黄

  22岁,我第一次坐绿皮车到合肥去,从皖北小城亳州穿越淮河,抵达江淮地区,一路上,车窗外除了飞快闪过的电线杆,让我留意到,旅途如胶片,从田垄上的黄牛到水田里的黄牛,从黄色的麦田到金色的稻田,从一望无垠的平原到逐渐出现山峦;沿途停车上来的人,从北调转为南腔,还有拎着食物上车的乘客,从馒头包子到糍粑年糕。火车载着我们一路飞驰,皖北和皖南进行了一次地域性的穿越,也进行了一次文化习俗的穿越。

  上大学的第一堂课,汉语言文学老师还不等我自我介绍,就知道我是“北方人”,也就是淮河以北人,这令我十分纳闷。问他,他说,一日在开水房听我和同学说话,声音洪亮。这种声音,也只有空旷的皖北平原才能孕育得出,皖南山环水绕,那里的人说话多轻声细语,温柔婉转得很。

  我信服老师的这种说法。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皖南人多以米为主食,心思缜密,善思考,能做文,多出学者作家,古有方苞姚鼐为代表的桐城派,近有胡适、海子等便是明证。而皖北人呢,多以面食为主,性子则豪放刚强、不拘小节,因此多出左右时局名士大儒,譬如老庄、曹操等,也是很好的代表。而居中的江淮地区却兼具两者的特点,刚中带柔,绵里藏针,这其中的人物代表也很多,例如李鸿章、淮南王刘安等。

  有人说,环境改变人,与其这样说,倒不如说吃食改变人。皖北人吃面食——馒头、油条、包子、稀饭……面食劲道,所以,皖北人的秉性多十分刚毅;面食的食材极其简单,可以变的花样却很多,所以,皖北人则懂得通融之道。皖南人吃米——米粉、米饭、米酒、汤圆、米糕……米食细腻,所以,皖南人多考虑问题十分全面,不会鲁莽行事;米食有糙糯之分,所以,即便同为皖南人,想事做事也千差万别。而江淮之间的人呢,多是米面通吃,还有一种绕不开的食材——粉丝——这种介于面条和米粉之间的吃食,不若面条和米粉白,却比两者都要劲道,经常烹饪的人都知道,粉丝不易入味,所以,江淮之间的人多属慢热型,一旦熟络,就热情得一发不可收拾了。

  南稻香,北麦黄,一山、两水、一平原,各领风骚数百年,生游皖地自流连。

  老豆腐一样的人生

  深秋,微雨。菜市场里,腥气逼人,绿油油的芹菜,嫩黄的生姜,被吹了氧的鱼,鲜活的红公鸡,一字在菜市场排开,嫩玉米早已不见了踪影,深秋的气氛愈加浓了。我在菜市场称一块豆腐的时候,抬头看眼前的小贩这般熟悉,正在发呆之际,她竟然喊出了我的名字,哟,李丹崖,果然是你,我前几日还是报纸上见你的名字,我是宋宇,你还记得吧?

  宋宇?我恍然想起初中时那个全校出名的校花,再对照眼前这个臃肿的女子,像老豆腐一样粗粝的双手,印象中的她和眼前的判若两人。

  有人来买豆腐,宋宇麻利地帮人来称。菜市场外,雨点骤急。

  送走顾客,雨仍很大,没有继续来买菜的人,她与我攀谈起来。

  原来,初中毕业后,她嫁了人,一个大她7岁、做药材生意的男人,结婚的早几年,也着实风光过,一双儿女健康活泼,家业兴旺,可惜,闹非典的那两年,男人赔光了家业,举债远走他乡,她为了养家,从娘家重新捡起了磨豆腐的手艺,日子勉强过得去,就是要吃苦,于是,岁月磨得美人胚子变成了这般模样。

  我问宋宇,丈夫没有来信吗?

  偷偷打过来几次电话,都是问我要钱,说是在新疆那边承包了农场。后来我才知道还是贼心不改地鬼混,据说,先开始挣到了钱,还养了女人,如今依然落魄,没脸回来了。宋宇说。

  雨点啪啪地击打在菜市场上方的石棉瓦上,如同沉闷的铁皮鼓响。

  我安慰宋宇说,真难为你了,一个女人,还带着孩子。

  宋宇笑了说,人呀,都是这样,生下来都是一样的豆子,一开始都是绿的,后来要成熟变黄。绿过就没有遗憾,黄了代表成熟。日子就像磨,会把原本所有囫囵坚硬的豆子都磨碎做成了豆腐,活得细致的成了嫩豆腐,活得粗糙的成了地锅老豆腐,而粗与细有时候并不完全取决于他们,还取决于时运。我是不得时运的老豆腐,我也曾经细致过,粗糙后的我要争取让自己活色生香起来。

  我陡然对眼前这个老同学刮目相看,透过她粗粝的双手,我看出了她顽强而倔强的心。

  雨停了,空气格外清新,我告别了宋宇,窗外一棵枫树,叶子正玛瑙一般地红着。

  黄豆炖猪手的爱情

  她认识他在一个餐馆里,很小的餐馆,那天,她恰好失恋,含着泪找一家餐馆打打牙祭,也渴望通过吃东西来发泄一下自己的情绪。

  餐馆里,位置已经不多了,她坐在了一个男子的对面,那个男子就是他,在一门心思地吃一份黄豆炖猪手,吃得专心致志,吃得神采飞扬,丝毫没有觉察到对面的她在默默流泪。

  饭吃玩了,他起身去盛饭,目光与她碰在一起——当时,她双眼噙着热泪,正望着眼前这个饕餮的男人。

  他盛饭的手止住了,看着眼前这个正在哭泣的小女人,不知所措,吞吞吐吐地说了句:你饿了吧,要不,一起吃点?

  她望了一眼桌上的黄豆炖猪手,还剩下半份,她抄起筷子,把他剩下的半份黄豆炖猪手狼吞虎咽下去,甚至还被脆骨卡主了喉咙,他赶紧盛来米饭,帮她顺下去。

  好尴尬的相识,然而自此以后,他俩便相恋了。

  她听妈妈说,一个人如果常年对一份菜钟情,那么,他对一个人也很忠诚。

  他自始至终就喜欢吃黄豆炖猪手,她在自己租住屋煮给他吃,费尽各种各样的做法,买了好多菜谱,还上网找美食专家的博客讨教高招。

  他也听人这么说,如果一个女人肯为你亲手做一份麻烦的菜,那么,她势必是爱你至深的。

  他想,黄豆炖猪手还不够麻烦吗?首先要用镊子夹去猪手上的毛,还要清洗,先焯水,除去腥气,再煮,再卤,下料,放猪手,直至猪手和黄豆黏黏的,简直要混作一体。这样的菜做起来确实很难,她却能乐此不疲。

  三年后,他们结婚了。日子过得滋润甜蜜,他的事业也逐渐风生水起,逐渐做到了总经理的位置,而偏偏这时候,他们的爱情却遭遇了危机——一个女客户在疯狂地追求他,三五天就送他一次鲜花,还专门摆好了烛光晚餐,邀请他到自己家里去赴宴。

  他出轨了!当夜,他吻那个女客户的时候,总想起妻在给自己做黄豆炖猪手的样子,那样的不厌其烦,那样的耐心且充满爱意。他很愧疚,把一切告诉了自己的那个女客户。

  女客户撒娇地说:黄豆炖猪手再好,黄豆终归还是黄豆,猪手还是猪手,始终跑不到一起去。而你是猪手的话,我就是猪毛!

  他心里好了一些。自此开始,便与这个女客户疯狂地来往,他们事无巨细都要沟通,甚至包括自己公司里发生的一切。

  她发现了自己丈夫的外遇,从丈夫衣服上的唇彩印。而她却默默吞泪,依然故我地给他做起最爱吃的黄豆炖猪手,偶尔会因走神而烧焦煮糊,惹得他悻悻而去。

  她始终不肯捅破丈夫的劣迹。直到一年后,丈夫因涉嫌商业泄密而被公司除名,先前的那个女客户也不知所踪,原来,女客户一直是来用自己来作筹码,套取他的商业机密的。一无所有的他回到家里,看到妻正在做着他最爱吃的那道菜,他那里有心思吃,菜烧了好久,最后放凉了停在那里,他发现黄豆和猪手在一起熬制的菜汤凝在一起,成了美丽的蹄冻,谁说黄豆和猪手不能融在一起,他搂着妻子哭得歇斯底里……

  花椒记

  四川茂县一个名叫雷子的文友送给了安徽作家杨勇(笔名雅不知)两袋地产花椒,杨勇为表感谢,赋有一首《谢花椒》,很有意味,现录一段在这里:

  一粒生津百闷消,

  始知茂县好花椒。

  舌尖方寸有生死,

  锅里乾坤煮舜尧。

  看到杨勇的这首诗在他网络空间,于是,侧敲杨勇从没有给别人写过如此殷殷之诗,肯定文友是个女子,杨勇笑说,不在性别,全是花椒的催化。

  杨勇的诗,让我想起故乡的花椒树。想起那些春夏之交被用作佐料的花椒叶,做鱼做肉时被整片整片地放在上面,美化也美味了菜品。秋来的时候,一粒粒如火柴头一样的花椒显露在花椒树的枝端,一派和暖之气,想起来,就让人口舌生津。

  杨勇的诗,还让我想起了《诗经·陈风·东门之枌》:“谷旦于逝,越以酸迈。视尔如荍,贻我握椒。”另外,《诗经》中还有“有椒其馨”的句子。可见,花椒在中国的种植历史悠久,且在早期还是馈赠的妙品。

  戏说,纪晓岚与和珅向来不和,且相互挖苦,两人都是清朝的大才子,且位极人臣,骂人都不带脏字。相传,一日纪晓岚寿辰,和珅来道贺,送纪晓岚一副《花椒联》:颗颗红鲤游乾坤,枚枚精均有凡心。纪晓岚一端详,发现不对劲,红鲤谐音弘历(即乾隆皇帝),精均二字则用来谐音纪昀(纪晓岚);“有凡心”岂不是在说自己“有反心”,纪晓岚倒吸一口冷汗,心想,这厮不是在给我“使绊子”吗?少顷,纪晓岚笑了,默默收藏起此联,并没有挂起来,待到和珅寿辰之日,纪晓岚又握笔写下同样一副《花椒联》送予了和珅,此联是这样的:绿林有花椒开叶下,秋树现红粒藏身后。一句把“红粒”(弘历)都藏在身(珅)下,可把和珅给吓怕了,和珅知道,这可比忤逆造反还要严重得多。

  当然了,此事确不确切很难说。单单是冲着两人都拿花椒开涮的事情,足见当时的文人墨客、达官贵人也都对花椒很感冒才对。

  故乡亳州有一种菜肴叫大盘鸡,其中的主佐料就是花椒。在故乡,这种菜还被赋予了一种别样的含义,大盘鸡谐音“大盘吉”,花椒谐音“哗交”,意思是交易额哗哗地上翻。据说,房地产老板很喜欢吃这个,你说逗不?

  花椒是食中君子,成就他味,到头来,他味道即是己味道。一粒花椒,千娇百媚,聪慧有加呀!

  饭局就像洗手液

  厌倦了一切饭局。总觉得觥筹交错之间,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很假,说一些虚伪的话,吃一些不明所以的饭,熬夜伤身,不如回家读读书,写写字,陪陪老人孩子,享享天伦之乐为好。

  一直觉得饭局就像洗手液,闻起来香,终究是一场泡影,流水过后,没有谁会记得这个洗手液是什么牌子,什么感觉,什么功用。

  饭局是个什么局?世俗的局,交易的局,无聊的局,空虚的局,吹嘘的局,扯皮的局。

  饭局上,酒后英雄居多。借着几分酒胆,拍胸脯对某君所托之事大包大揽,隔日反悔不认账有之;仗着几杯酒气,意图不轨,放浪形骸者有之;也有骑虎难下,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软者,被饭局给套住了,不能挣脱,无法动弹。

  有人说,很多事情都是在酒桌上谈成。我不否认此话的可信度,但也不全承认这句话的价值,至少其中是掺杂了些水分的。没错,人是感情的动物,食色,人之性也。饭成了手段,局成了桥梁,由此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这是借助了人的本性行事,聪明人为之。但,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这般行事,生意往来还好,若为他故,多少就有些见不得阳光,上得了酒桌,却搬不上台面。

  当然,我们也无法否认饭局上可能杀机重重。杯酒释兵权算是好一点的,若是换个“鸿门宴”,别人“摔杯为号”,那可就悲惨了。现代社会可能没有这些争斗,但在酒官司上的斗争一直未曾间断,因为,酒桌上因“死磕酒”而发生的惨剧也不少见。因此,饭局有风险,入局需谨慎。

  有一个词,叫“酒肉朋友”。此话应来自饭局,这类朋友多半有酒有肉吃时是“哥们儿”,少酒没肉时,想找他帮个忙就“门儿”也没有。因此,饭局上的人切莫深交,饭局上的话切莫当真,饭局上的话切莫多说,饭局上的菜也莫多吃,因为,很可能做饭的油也是地沟油。

  诗人说,遇酒且呵呵,人生能几何。这话通用于三五知己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适合围炉夜话,而不适合猜拳行令,东西南北拼一桌,哥们兄弟卿卿我我。

  由此奉劝:饭局少掺,小心纠缠,饭局少有,清心无忧。

  饭局就像洗手液,实在难躲也要戒。

  冬粥

  人一糜烂,谓之堕落;五谷之糜烂,谓之粥。

  人烂无人挨,粥烂食客聚。

  粥是五谷对人类的恩赐,它把谷物的香都杂糅进去,你大可以不假思索地喝下去,不劳皓齿,不费唇舌之力,不伤脾胃之劲。

  清人袁枚在他的《随园食单》中这样写到:

  “见水不见米,非粥也;见米不见水,非粥也。必使米水融合,柔腻如一,而后谓之粥”。

  这样的句子简单且精妙,字里行间,似乎也有浓浓的粥意味在里面。

  吃粥是闲人雅士的事。

  若是放在古代,洗净了五谷,配以红枣、南瓜、莲子、银耳等等之类的辅料,加水适量,放入灶内,还要亲自点火烧柴,先来猛火,后来文火,火候所到之处,粥香起伏四溢,粥熬到差不多,若有死火在灶膛内,稍加焖制,粥味极香,出锅食之,口舌生津。这样的熬粥过程,也许并不光鲜体面,甚至可能满脸草灰色,这才是烟火人生呀!

  今人吃粥,不必费古人之力,便捷多了,各种多功能的电饭煲都有熬粥功能。寒冬来时,窗外霜雪遍地,鸟雀敛足,草木退隐,风声来啸,不妨买些粥料来,亲自动手,吃粥养胃,熬粥养性,观粥吟诗。

  陆游有《食粥》一诗,写得禅味趣味都十分老到——

  “世人个个学长年,不信长年在目前。我得宛丘平易法,只将食粥致神仙。”

  我始终觉得这应该是陆游晚年的诗作,始终多了几许通透之意,又难觅老朽之味,非参透人生的智者无以为悟。

  有一年初冬,苏东坡与友人相约郊玩,兴尽未归,饥肠辘辘,忽遇一农舍,借锅灶以煮豆为粥,吃到快意处,苏东坡信口吐出这样的句子来:沙瓶煮豆软如酥。大才子就是大才子,这话,听起来就让人垂涎。

  相较陆、苏二人,清人阮葵生和魏松涛二人合写的一首《吃粥诗》也很有意蕴:“香于酯乳腻于茶,一味和融润齿牙。惜米不妨添绿豆,佐餐少许抹盐瓜……

  诗为两人同写,估摸也是同食粥时所作。晚来天欲雪,煮粥灶膛上,没有多余的酒菜,就半锅清粥,一两碟小咸菜,雪落无声,唯有吃粥声,把粥言欢榻上暖,写粥为诗趣味长,多好的交流方式,比现代都市人吃一份热气腾腾的丰盛火锅感觉还要好。

  中医有冬藏之说,五谷为食之精华,冬来万物收敛,煮一锅香喷喷的粥,配上酸菜萝卜干之类的佐餐小菜在桌,煮粥的食材,可以是南瓜、红薯,也可以是山药、红枣,还可以是毛蟹、虾米,甚至可以单单是白米。粥成,呼噜噜地吃下一碗,天地融融春来了!

  冬天一碗粥,百愁抛脑后。

  冬天的味道

  想起去年冬天去淮南时喝过的一碗牛肉汤。不大不小的一碗,牛肉根据爱好自己要,放上粉丝,上面撒些小香葱,辣子随心,美美地喝上一碗,全身微微冒汗,出门去,风不寒,太阳和暖,浓浓的冬味道铺满全身。

  自小生在北方的我,只有在深秋以后才有喝汤的习惯,所以,每每喝汤,就寓意冬天要来了。

  大白菜粉丝的味道开始萦绕在我的味蕾。有时候,还可能是萝卜粉丝,总之,冬天应该是吃粉丝的好季节。就好比,大夏天,皖北人很少喝汤。

  有一年冬天,在四川做生意的祖父买了不少冬笋和鸡腿菇回来。我们挨家挨户分了些,几天的笋子煨肉,饱了口福。往后,再也没有吃过这么好的笋子。鸡腿菇也是不错的冬天吃食,可以和鸡肉在一起红烧,完全分不清彼此,好比肉素联姻,好一对美食鸳鸯。

  这些菜食,若非外地做生意的祖父,很多农家的孩子都在长大以后才能吃得到,所以,每每想起祖父在的那些时光,总有冬笋和鸡腿菇的味道在心间萦绕,真是说不出的奇妙。

  雪里蕻,不知道是谁取的名字。这般好听,像一个温婉的大家闺秀,流落到民间,稍后,抹去妆扮,素面朝天,留给世界一片墨绿色。在北风吹起的冬日,吃上一份,酸得冒汗,开胃解脾,为身体积蓄热能量。雪里蕻的味道,不管怎么腌制、风干,还有浓郁的新鲜感在里面。雪里蕻是我去合肥吃的第一道菜,合肥人喊它叫“雪菜”,还经常用雪菜炒肉、炒饭、炒面,总之,雪里蕻是个好伙计,给谁都能搁在一起,且处得很融洽。

  还有香肠。最难忘的是香肠里浓浓的肉香和酒香,这一吃食,真印证了和谐的“酒肉朋友”一说。吃香肠是要配米饭的,其余的主食都吃不出味道来,另外,在观感上也不好看,唯有片片绯红,一碗雪白,映衬得秀色宜人,惹人食欲。多年前,广院的食堂里,五元一根,那时候,大型超市还没开得遍地都是,香肠,我也是第一次在异乡吃得到。

  还是说说故乡皖北的吃食吧,在严寒的冬日,最常吃的一道菜叫南瓜笋,南瓜笋不是笋,而是嫩南瓜切成片,撒上草木灰,晒干后,在冬日和肉一起煨煮,很下饭。南瓜笋这种吃食我曾专门撰文介绍过,这里,我想介绍另外一种吃食:原油肉。上等的肥猪肉,开水煮上一滚儿,捞出来切片,拌上甜酱,然后备上小碗,里面放上些黄花菜和大头菜,然后放上八角之类的佐料,调制好,放在笼屉上蒸,蒸熟后,倒扣在碟心,是一道绝美的吃食,也是只有在皖北地区才享得到的口福。

  一入冬,皖北人就闲了,菜市场反倒忙活起来。劳碌了一年的人,这时候要狠狠犒赏自己,于是,各种各样的青菜和鸡鸭鱼蛋堆山满案,仿佛人间盛事。在我们当地,有这样一种说法,春天是给世界干的,夏天是给土地干的,秋天是仓库干的,只有冬天,才是给自己干的。那么,冬天来的时候,我们紧紧抓住这个时节甘美的味道。

  地羊

  地羊不是羊,地羊是狗肉。之所以不敢明说,是因为怕有些人提及吃狗肉,有杀生的厌烦感,也有迫害人类最忠诚的朋友的残忍感。抛开这些层面,请恕我用单纯吃食的角度来说说,狗肉确实是一道好菜。

  传说曹操为犒赏自己的谋士,曾亲自烹饪狗肉,且有多种做法,深得谋士们的欢欣。至今,在曹操的家乡亳州仍有许多狗肉汤馆、狗肉面条和狗肉火锅,是许多外地来亳游人的必选食品。

  出差到沛县,沛县吃狗肉也成风,传说是刘邦的开国功臣兼同乡樊哙做小贩时所兴起。如今,在广东、吉林等地,狗肉很很受欢迎。

  说起狗肉,想起一个字——然。《说文·肉部》记载,“然”字,从犬肉,意思就是“犬肉也”。足见,食狗肉古已有之,从考古发掘的墓葬中最常见的就是人骨和狗骨。古书中也有“燎犬”的记载,意思就是烧制的狗肉。

  到了冬季,尤其是冬至,中国古有吃狗肉的习惯,实为进补,以御寒气。外面北风呼啸,当屋,架锅烹狗,大块吃肉,场面着实壮观,让人瞬间想起了刘邦带领一帮人等打拼天下的某个冬日,刘邦应该也是喜食狗肉的吧,要不然,怎会有樊哙这样的“狗肉朋友”?

  我一直觉得,“狗肉朋友”不该是个贬义词,在古代,狗肉上不了桌,登不了大雅之堂,只得私下里与最好的朋友分享,这有哪点不好。这与大白菜粉丝上不了桌岂不是一个道理?

  况且狗肉质地很好,又是高蛋白,有补中益气,温肾壮阳的功效,是男人们的首选。《本草纲目》云:“狗肉能安五脏,轻身益气,宜肾,补胃,暖腰膝,壮气力,补五痨七伤,补血脉,实下焦”。看来,吃狗肉是有其医学根据,而非简单的追求美味。

  在早期农耕时代,狗还被当做政府性的奖品分发给民众,有这样的记载,生男孩一名得狗一只,生女孩一名得猪一只。不光如此,摊开老子的《道德经》,也有这么一句话,“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刍狗,就是草扎的狗,是被当成祭品来用的。《道德经》毕竟是道德经典,以草狗来寓意不杀生,实乃大善之事。如果说草狗作祭品是善举,那么,宋徽宗禁食狗肉就是偶然了,据说,宋徽宗时期,天下禁食狗肉,于是,野狗横行,无人敢打,原因是,徽宗属狗。这事说起来,真是诙谐至极,宋徽宗还被冠以“最早的动物保护主义者”的美誉,甚至还把他所颁布的法令称之为最早的“动物保护法”。实则,是保护自己心底的那点禁忌罢了,这么说来,这个很有才却很昏庸的宋徽宗也是很自私的。

  犹记得小时候的乡村,若是谁家杀了一只狗,其香味能飘半个村庄,若是偷了别家的狗去杀食,很容易被逮到,烹煮之时的香味就是极好的线索。难怪狗肉还有个别称叫“香肉”。

  中国俚语中,还有“狗腿子”一说,人们把狗腿好吃衍生为抱着别人的大腿“混生活”就可以吃香喝辣了,虽然词是贬义,反其道而观之,也让人发觉了狗肉的香美。

  一块狗肉,万般滋味在其中呀!

  人生或如牛百叶

  第一次吃牛百叶,火锅店的侍应生告诉我。吃百叶最难掌握的是火候,在锅里烫得时间短了,或是时间长了,都是一个结果:嚼不烂。

  烫得时间短,有腥气,吃起来丝丝缕缕,拽起来如牛皮糖,牵牵绊绊,总觉不够爽利;

  烫得时间长了,如同嚼口香糖,无论你如何使劲儿,也奈何不了它。

  什么才是最好的火候呢?

  举起筷子夹牛百叶的时候开始默默数数,语速平稳稍慢,当你数到“十”的时候,牛百叶就可以拿出来吃了,味道脆爽,极香。

  人靠衣冠,马靠鞍,百叶靠酱。若能蘸些酱,味道就又不同了,甜酱、咸酱、海鲜酱,不一而足,百叶拌上酱,如同俏丽的女子穿了不同式样的外衣,艳福口福一一满足。

  吃牛百叶的时候,我瞬间瞎想了一些事情:人生或如牛百叶。

  稚嫩的少年,我们涉世未深,办事情总是虎头蛇尾,拖拖拉拉,如同那未涮熟的牛百叶;中年的时候,雷厉风行,稳健果断,待人接物的火候掌握得都刚刚好,或如那“数到十”的牛百叶;老年的时候犹疑不定,做事畏首畏尾,总怀疑这事能不能做,那事这样办能成吗?不知不觉,错过了人生中“最美味”的时机。

  中国人讲究以形补形,牛百叶也就是牛的胃。一副牛百叶摆在你面前,粗粝如搓板一般,“胃不粗”的动物,也“喂不粗”自己。

  百叶好吃形一般。牛百叶看起来,并不是十分讨人喜欢,丝丝络络的瓣状部分,好似篮球拆开后里面我网状物。因此,吃牛百叶,光吃就行了,不用多想。就好比做事情不要钻牛角尖儿,非要考究事情的细枝末节,非得弄个“底儿掉”才罢,很可能在我们过分挑剔的时候,大把的时机也从我们挑剔的余光里匆匆溜走了!

  人生或如牛百叶,掌握火候赢一切。

  生活就是一个大涮锅

  生活就是一个大涮锅。要多人在一起吃,还要青菜、丸子、鸡鸭鱼蛋面样样都有,才会好吃,吃的也就是那股热气腾腾、烟雾缭绕的劲儿。

  生活就是一个大涮锅。有的人喜欢吃青菜,有的人喜欢吃虾球,有的人偏偏爱喝涮锅里的汤,千人千面,一千个人眼里,就有一千个不同概念的涮锅。

  生活就是一个大涮锅。涮过羊肉涮牛肉,涮过青菜再下面,江山轮流做,除了红油辣椒谁也在涮锅里待不久,别想着待在锅里迟迟不愿出来,否则,滚滚的沸水就能把你煮成一滩饭泥。

  生活就是一个大涮锅。锅有可能还是那口锅,桌椅板凳还在,配方和味道不改,但吃涮锅的人可能会换了一茬换了一茬,烧涮锅的煤气和木炭也换了一遍又一遍,永远不变的是变化,没有谁能够永远霸占着一口涮锅不放,也没有谁愿意顿顿都吃涮锅。

  生活就是一个大涮锅。有清汤锅,有菌汤锅,还有鸳鸯锅。涮锅的样式多了,抉择才多,机遇才多;人心七窍,开窍不一,但心眼儿多了,也未必就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还有可能让心眼儿变成井眼儿,一跤跌进去,胳膊折了腿断。

  生活就是一个大涮锅。你涮涮,我涮涮,场面热火朝天;你唠嗑,我呱蛋,饭局潇洒,饭后免谈;别想着他对你的许诺,别记着他对你的包揽,一切都是涮涮就走的事儿,别太当真计较,别再苦苦纠缠。抱着闲人处世,抱着热心笑谈,简简单单思索,嘻嘻哈哈延年。真心造悦事,无求天地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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