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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大学生最佳散文》 作者:谭五昌,肖飞 主编

第2章 清华六年的故事

  清华大学 赵夏竹。

  一、我的学业。

  本来这是个很平常的夜晚。要不是闲极无聊翻出了数年来的日记,要不是同学接二连三地催稿,这篇东西大概永远也不会产生。我也会像忘记高中生活那样忘记在清华的日子,永远不会对它做出任何总结。

  屈指算来,我在清华已经呆了将近6年了。1995年因至今不明的某种原因踏进清华的大门时,我还是一个17岁的懵懂少女。那一天下着细雨--北京很少很少有的绵绵细雨,整个校园就被笼罩在一片轻薄的阴霭之中。汽车慢慢地接近了“东操”,隔着玻璃我好奇地看着这个我几乎未曾憧憬过的高等学府。砖墙灰暗而宁静。而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见了数学题立刻就头大的文科生,一个狂爱着诗意和文学的女孩。高考之前我把北京大学写在志愿表的最上方,然后在所有的专业志愿栏上填上了中文两个大字。我的志愿里没有清华,可是在我以几分之差从北大落榜之后,我就莫名其妙地收到了清华的录取通知书,至于原因究竟是什么,我至今都弄不清楚。

  我是清华恢复文科以来第一批以高考的途径招入的文科生之一,而我所在的文五班是中文系的第二个本科生班。由于我们的系主任总想通过某种独特而又快捷的方式,使本系的声望迅速地超过北大,所以我们受到了一些特殊的对待。除了飞快地学习一般中文系学生应该学习的课程(比如中国文学史)之外,我们还要花很多的时间钻研高等数学和计算机。前者使那些理科出身的同学万分痛苦,而后者则令我和几个文科考入的同学非常的头大。我们匆忙地完成了文理复合的伟大任务之后迅速地分道扬镳,我跟几个懒惰的同学一起选择了文学专业,而其他的同学则投入了新闻传播或者计算机的温暖怀抱。老师们对我们很宽容。平时的任务只是看书和准备课堂发言,期末写一篇报告。我们6个人围着文科楼401那张严肃的桌子讨论过诸多重要的问题,其中包括莎士比亚究竟是否在童年时踩上脚凳偷吃书柜上的一只苹果。我有一个同伴叫京玉,除了我之外,她就是这专业惟一的女生。男同学们常常迟到,我们就得负责按时到场。多数时候我们是听话的,可是有一次纯粹因为顽皮,我们就趁课间休息的空当悄悄溜出了教室,跑到外面去买冰棍儿吃。

  前面说过,我们的老师对我们相当宽容。我不知道系领导对我们有什么期望,总之我是既没有成为作家也没有成为学者。每个人一生中总有一段时间想要写作,然而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成为作家。这个道理很简单,可惜我明白得太晚了。自从上大学之后,我就不想写任何东西,后来甚至发展到看见纸和笔就恐怖的地步。大学是很多人梦开始的地方,可是对我来说,大学却意味着梦的结束--凌迟处死一般缓慢而痛楚的结束。

  就是这样,我在清华做了4年的小混混,到本科毕业的时候依然一事无成。我学会了读竖着印刷的书。这一点虽然并没有增加我对中国文学的热爱,却成为我选择读研以及选择古典文献学这个可怕专业的重要理由。

  二、我的日常生活。

  从南门进来是一条长长的路,我们称之为南北主干道。这条路微微向北倾斜,自行车可以不借人力缓缓滑向前方那堵红色的砖墙。这时我就用一根树枝努力地敲打着车把,好像驾御一匹听话的马儿。这种堂吉诃德式的英雄行为,正好是我大学时代穷极无聊的生活中的典型片断。穷是真的很穷。家里一个月给250块钱左右的生活费,刚够买书和填饱肚子。因此如果任何人试图以无论如何正当的方式向我索要10元以上的银子,我就会立刻对他露出恐怖的表情。因为穷,我就尽量寻找免费的东西来玩。有bf之前的每个周末,我通常都呆在宿舍,不大跟人家来往,也不去任何地方纨绔。那时候还没有bbs这种一小时只要一块钱的消遣方式,于是我只好调换书本的种类和墙纸的颜色来聊以自娱。有时候我一个人出去遛弯儿,一路上弄些花花草草,走到工字厅便顺手插在某办公室的门缝里。那座古老的建筑里有无数美丽的植物,比如北方难得见到的竹林和石榴花,以及很多曲折深邃的回廊。我曾无数次成功地从门口石狮子的嘴里掏出石球又安放回去。内院有个小小的池塘,冬天会结出一大块浮冰。有一次我一个人在那里玩,用一根很粗的树枝把冰块推来推去,同时努力地在其中弄出大小不同的破洞。后来不知道出于什么动机,我把池塘边一只废垃圾桶上面的青蛙嘭地一下推进了池里,然后在一声巨响中飞快地逃离了现场。后来很久我都不敢去工字厅。据京玉说,那只青蛙至今还在池塘里呢。

  校园里的动物和植物我都喜欢。植物们大多年代久远,表情沧桑。梧桐树非常狡猾,它们努力地使叶子变出各种驳杂的颜色来推迟凋落的时间,以延长自己一年的生命。凤凰花伸出长长的触须,一副深思熟虑的样子。银杏树会像变魔法一样在一夜之间把自己弄得黄黄的,好像一根巨大的蜡烛。动物里最多见的是麻雀,个个都胖得跟宋徽宗皇帝某幅名画里的那只一样。其次就是喜鹊和杜鹃。老鼠是很少见的,如果偶尔出现的话我必定飞快地跑过去看。每株碧桃上都寄生着虫子--它们织了温暖的壳挂在树上,躺进去直到第二年春天到来。这些壳儿曾经让我误以为是花苞,于是摘了一个剥开来看。它们一肥二胖的绿样子让我当场倒退四步之后绊倒在地,从此成为同学长久的笑柄。

  大二的那年我开始有了bf。那是一个简单的男孩子,心地又善良得像一个孩童。我们做了一个小圈子把自己圈了起来,每天就在其中相见相爱和吵架,悠悠然过着鲜美甘甜的好日子。bf给我换了一匹驯顺的马儿--就是说一辆小小的自行车,每天把一些小纸条卡在车把上的缝里。那些纸条上画着笑脸或者哭脸,写着诸如“丫头,别生气了,叫人怪难过的”之类的傻话。一有空儿我们就飞快地跑去看对方,见到了就手足抃舞,好像儿童得到了糖果一样开心。记得我写过一首小小的英文诗是这样的:

  run,run,run across the road,

  pushing aside the crowd,

  run in a great hurry,

  rushing to see my boy.

  it is a little break,

  time is limited,

  miss my boy I run to see him,

  how happy I will be when I’m in his room.

  say hello to you dancing flower,

  say hello to you bouncing squirrel,

  don’t stare at me in surprise,

  merry girl can frolic like you all!

  那些文法不通的快乐诗歌,多半都是那段日子的产物。爱是什么,在这三年多里,我是真真切切地体会到了。

  我在清华的日子,就在多数的悲伤和这些蓄意制造出来的快乐中缓慢地度过。不知道为什么,我慢慢地变得像一个小孩子。也许是因为较少地使用脑筋,也许是因为bf的照顾,我逐渐卸下了宏大的理想和童年时代沉重的恐惧以及负担,卸下了我曾经坚执的理想主义,真正变成了一个甘于平淡生活的小女子。我在这个众多人起飞的地方慢慢地降落,开始留心身边的细节,力图从最浅层的地方开始把握生活。也许这就是我将近六年的清华生活的最终收获吧?

  原载《广州文艺》200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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