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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行润身》 作者:季羡林

第44章 清韵絮语(6)

  到了今天,半年又过去了。虎子不但没有走,而且顽健胜昔,仍然是天天出去。有时候在晚上,窗外的布帘子的一角蓦地被掀了起来,一个丑角似的三花脸一闪。我便知道,这是虎子回来了,连忙开门,放它进来。大概同某一些老年人一样--不是所有的老年人--,到了暮年就改恶向善,虎子的脾气大大地改变了,几乎再也不咬人了。我早晨摸黑起床,写作看书累了,常常到门外湖边山下去走一走。此时,我冷不防脚下忽然踢着了一团软乎乎的东西,这是虎子。它在夜里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呆了一夜,现在看到了我,一下子蹿了出来,用身子蹭我的腿,在我身前和身后转悠。它跟着我,亦步亦趋,我走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寸步不离。我有时故意爬上小山,以为它不会跟来了,然而一回头,虎子正跟在身后。猫是从来不跟人散步的,只有狗才这样干。有时候碰到过路的人,他们见了这情景,都大为吃惊。“你看猫跟着主人散步哩!”他们说,露出满脸惊奇的神色。最近一个时期,虎子似乎更精力旺盛了,它返老还童了。有时候竟带一个它重孙辈的小公猫到我们家阳台上来。“今夜我们相识”,虎子用不着介绍就相识了。看样子,虎子一去不复返的日子遥遥无期了。我成了拥有三只猫的家庭的主人。

  我养了十几年猫,前后共有四只。猫们向人们学习什么,我不通猫语,无法询问。我作为一个人却确实向猫学习了一些有用的东西。上面讲过的对处理死亡的办法,就是一个例子。我自己毕竟年纪已经很大了,常常想到死的问题。鲁迅五十多岁就想到了,我真是瞠乎后矣。人生必有死,这是无法抗御的。而且我还认为,死也是好事情。如果世界上的人都不死,连我们的轩辕老祖和孔老夫子今天依然峨冠博带,坐着奔驰车,到天安门去遛弯儿,你想人类世界会成一个什么样子!人是百代的过客,总是要走过去的,这决不会影响地球的转动和人类社会的进步。每一代人都只是一场没有终点的长途接力赛的一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是宇宙常规。人老了要死,像在净土里那样,应该算是一件喜事。老人跑完了自己的一棒,把棒交给后人,自己要休息了,这是正常的。不管快慢,他们总算跑完了一棒,总算对人类的进步作出了贡献,总算尽上了自己的天职。年老了要退休,这是身体精神状况所决定的,不是哪个人能改变的。老人们会不会感到寂寞呢?我认为,会的。但是我却觉得,这寂寞是顺乎自然的,从伦理的高度来看,甚至是应该的。我始终主张,老年人应该为青年人活着,而不是相反。青年人有接力棒在手,世界是他们的,未来是他们的,希望是他们的。吾辈老年人的天职是尽上自己仅存的精力,帮助他们前进,必要时要躺在地上,让他们踏着自己的躯体前进,前进。如果由于害怕寂寞而学习《红楼梦》里的贾母,让一家人都围着自己转,这不但是办不到的,而且从人类前途利益来看是犯罪的行为。我说这些话,也许有人怀疑,我是不是碰到了什么不如意的事,才说出这样令某些人骇怪的话来。不,不,决不。我现在身体顽健,家庭和睦,在社会上广有朋友,每天照样读书、写作、会客,开会不辍。我没有不如意的事情,也没有感到寂寞。不过自己毕竟已逾耄耋之年,面前的路有限了,不免有时候胡思乱想。而且,我同猫们相处久了,觉得它们有些东西确实值得我们学习,我们这些万物之灵应该屈尊一下,学习学习。即使只学到猫们处理死亡大事这一手,我们社会上会减少多少麻烦呀!

  “那么,你是不是准备学习呢?”我仿佛听到有人这样质问了。是的,我心里是想学习的。不过也还有些困难。我没有猫的本能,我不知道自己的大限何时来到。而且我还有点担心。如果我真正学习了猫,有一天忽然偷偷地溜出了家门,到一个旮旯里、树丛里、山洞里、河沟里,一头钻进去,藏了起来,这样一来,我们人类社会可不像猫社会那样平静,有些人必然认为这是特大新闻,指手画脚,嘁嘁喳喳。如果是在旧社会里或者在今天的香港等地的话,这必将成为头版头条的爆炸性新闻,不亚于当年的杨乃武和小白菜。我的亲属和朋友也必将派人出去寻找,派的人也许比寻找彭加木的人还要多。这是多么可怕的事呀!因此我就迟疑起来。至于最后究竟何去何从?我正在考虑、推敲、研究。

  咪咪二世

  凌晨4时,如在冬天,夜气犹浓,黑暗蔽空。我起床,打开电灯,拉开窗帘,玻璃窗外窗台上两股探照灯似的红光正对准我射过来。我知道,小猫咪咪二世已等我给它开门了。

  我连忙拿起手电筒,开门,走到黑暗的楼道里,用电筒对着黑暗的门外闪上两闪。立即有一股白烟似的东西,窜到我的脚下,用浑身白而长的毛蹭我的腿,用嘴咬我的裤腿,用软软的爪子挠我的脚,使我步都迈不开。看样子真好像是多年未见了。实际上昨天晚上我才开门放它出去的。进屋以后,我给它极小一块猪肝或牛肉。它心满意足了,跳上电冰箱的顶,双眼一眯,呼噜呼噜念起经来了。

  多少年来,我一日之计就是这样开始的。

  咪咪就完了,为什么还要加上“二世”?原来我养过一只纯白的波斯猫。后来寿限已到,不知道寿终什么寝了。它的名字叫咪咪。它的死让我非常悲哀,我发誓要找一只同样毛长尾粗的波斯猫。皇天不负有心人,后来果然找到了。为了区别于它的前任,我仿效秦始皇的办法,命名为“二世”。是不是也蕴含着一点传之万世而无穷的意思呢?没有。咪咪和我都没有秦始皇那样的雄才大略。

  不管怎样,咪咪二世已经成了我每天的不太多的喜悦的源泉。在白天,我看书写作一疲倦,就往往到楼外小山下池塘边去散一会儿步。这时候,忽然出我意料,又有一股白烟从草丛里,从野花旁,蓦地窜了出来,用长而白的毛蹭我的腿,用嘴咬我的裤腿,用软软的爪子挠我的脚,使我步都迈不开。我努力迈步向前走,它就跟在我身后,陪我散步,山上,池边,我走到哪里,它跟到哪里。据有经验的老人说,只有狗才跟人散步,猫是决不肯干的。可是我们的咪咪二世却敢于打破猫们的旧习,成为猫世界的“叛逆的女性”。于是,小猫跟季羡林散步,就成为燕园的一奇。可惜宣传跟不上;否则,这一奇景将同英国王宫卫队换岗一样,名扬世界了。

  乌鸦和鸽子

  傍晚,我们来到了清凉宫。正当我全神贯注地欣赏绿玉似的草地和珊瑚似的小红花的时候,忽然听到天空里一阵哇哇的叫声。啊!是乌鸦。一片黑影遮蔽了半个天空,想不到暮鸦归巢的情景竟在这里看到了。

  这使我立即想起了三十多年以前我第一次缅甸之行。我首先到了仰光,那种堆绿叠翠的热带风光牢牢地吸引住了我。但是,更吸引住了我使我感到无限惊异的是那里的乌鸦之多。我敢说,在世界的任何地方都不会有这么多的乌鸦。据说,缅甸人虔信佛教,佛教禁止杀生到了可笑的地步。乌鸦就乘此机会大大地繁殖起来,其势猛烈,大有将三千大千世界都化为乌鸦王国的劲头。

  我曾在距离仰光不太远的伊洛瓦底江口看到我生平第一次见到的最大的乌鸦群,恐怕有几万只。停泊在江边的大小船上的桅杆上、船舱上、船边上,到处都落满了乌鸦,漆黑一大片。在空中盘旋飞翔的,数目还要超过几倍。简直成了乌鸦的世界,乌鸦的天堂,乌鸦的乐园,乌鸦的这个,乌鸦的那个,我理屈词穷,我说不出究竟是乌鸦的什么了。

  今天早晨,也就是到清凉宫去的第二天的早晨,我参观哈奴曼多卡古王宫时,我又第二次看到了我生平见到的最大的乌鸦群之一,大概有上千只吧。它们忽然一下子从王宫高塔的背面飞了出来,唿哨一声,其势惊天动地,在王宫天井上盘旋了一阵,又唿哨一声,飞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了。

  乌鸦在中国古代不被认为是吉祥的动物,名声不佳。人们听到它们的鸣声,往往起厌恶之感。可是这些年以来,在北京,甚至在树木葱茏的燕园里面,除了麻雀以外,别的鸟很少见到了。连令人讨厌的乌鸦也逐渐变得不那么讨厌了。它们那种决不能算是美妙的叫声,现在听起来大有日趋美妙之势了。

  我在加德满都不但见到了乌鸦,而且也见到了鸽子。

  鸽子在北京现在还是能够见到的,都是人家养的,从来没有听说过野鸽子。记得我去年春天到印度新德里去参加《罗摩衍那》的作者蚁垤国际诗歌节,住在一所所谓五星旅馆的第十九层楼上。有一天,我出去开会,忘记了关窗子。回来一开门,听到鸽子咕噜咕噜的叫声。原来有两位长着翅膀的不速之客,乘我不在的时候,到我房间里来了。两只鸽子就躲在我的沙发下面亲热起来,谈情说爱,卿卿我我,正搞得火热。看到我进来,它俩坦然无动于衷,丝毫没有想逃避的意思,也看不出一点内疚之意。倒是我对于这种“突然袭击”感到有点局促不安了。原来印度人决不伤害任何动物。鸽子们大概从它们的鼻祖起就对人不怀戒心,它们习惯于同人们和平共处了。反观我们自己的国家,情况有很大的不同。专就北京来说,鸟类的数目越来越少。每当我在燕园内绿树成荫的地方,或者在清香四溢的荷花池边,看到年轻人手持猎枪、横眉竖日,在寻觅枝头小鸟的时候,我简直内疚于心,说不出话来。难道在这些地方我们不应该向印度等国家学习吗?

  我不是哲学家,也不喜欢、更不擅长去哲学地思考。但是古今中外都有不少的哲人,主张人与大自然应该浑然一体,人与鸟兽(有害于人类的适当除外)应该和睦相处,相向无猜,谁也离不开谁,谁都在大自然中有生存的权利。我是衷心地赞成这些主张的。即使到了人类大同的地步,除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应该同过去完全不同之外,人与大自然的关系,其中也包括人与鸟兽的关系,也应该大大地改进。我不相信任何宗教,我也不是素食主义者。人类赖以为生的动植物,非吃不行的,当然还要吃。只是那些不必要的、损动物而不利己的杀害行为,应该断然制止。写到这里,我忽然想到一件不大不小的事:过去有一段时间,竟然把种草养花视为修正主义。我百思不得其解。有这种主张的人有何理由?是何居心?真使我惊诧不置。世界一切美好的东西,不管是人类,还是鸟兽虫鱼,花草树木,我们都应该会欣赏,有权利去欣赏。我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真理。难道在僵化死板的气氛中生活下去才算得上唯一正确吗?

  写到这里,正是黎明时分,窗外加德满都的大雾又升起来了。从弥漫天地的一片白色浓雾的深处传来了咕咕的鸽子声,我的心情立刻为之一振,心旷神怡,好像饮了尼泊尔和印度神话中的甘露。

  喜鹊窝

  我是乡下人。小时候在乡下住过几年。乡下,树多,鸟多,树上的鸟窝多。秋冬之际,树上的叶子落光,抬头就能看到高树顶上的许多鸟窝,宛如一个个的黑色蘑菇。

  但是,我同许多乡下人一样,对鸟并不特别感兴趣。我感兴趣的是昆虫中的知了(我们那里读如jielie,也就是蝉),在水族中是虾。夏天晚上,在场院里乘凉,在大柳树下,用麦秸点上一把火。赤脚爬上树去,用力一摇晃,知了便像雨点似的纷纷落下。如果嫌热,就跳到苇坑里,在苇丛中伸手一摸,就能摸到一些个儿不小的虾,带着双夹,齐白石画的就是这一种虾。

  鸟却不能带给我这样的快乐,我有时甚至还感到厌烦。麻雀整天喳喳乱叫,还偷吃庄稼。乌鸦穿一身黑色的晚礼服,名声一向不好,乡下人总把它同死亡联系起来,“哇!哇!”两声,叫得人身上起鸡皮疙瘩。只有喜鹊沾了“喜”字的光,至少不引起人们的反感。那时候,乡下人饿着肚皮,又不是诗人,哪里会有什么闲情雅兴来欣赏鸟的鸣声呢?连喜鹊“喳,喳”的叫声也不例外。我虽然只有几岁,乡下人的偏见我都具备。只有一件事现在回想起来还能聊以自慰:我从来没有爬上树去掏喜鹊的窝。

  后来我到了城里,变成了城里人。初到的时候,我简直像是进入迷宫。这么多人,这么多车,这么多商店,这么多大街小巷。我吃惊得目瞪口呆。有一年,母亲在乡下去世了,我回家奔丧。小时候的大娘、大婶见了我就问:

  “寻(读若xin)了媳妇没有?”

  这问题好回答。我敬谨答曰:

  “寻了。”

  “是一个庄上的吗?”

  我一时语塞,知道乡下人没有进过城,他们不知道城里不是村庄。想解释一下,又怕三言两语说不清楚,最终还是弄一个“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一时灵机一动,采用了鲁迅先生的办法,含糊答曰:

  “唔!唔!”

  谁也不知道“唔,唔”是什么意思。妙就妙在谁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乡下的大娘、大婶不是哲学家,不懂什么逻辑思维,她们不“打破砂锅问到底”。我的口试就算及了格。

  这一件小事虽小,它却充分说明了乡下人和城里人的思维和情趣是多么不同。回头再谈鸟儿。城里不是鸟的天堂。除了麻雀以外,别的鸟很少见到。常言道:物以稀为贵。于是城里的鸟就“贵”起来了,城里一些人对鸟也就有了感情。如果碰巧能看到高树顶端上的鸟窝,那简直是一件稀罕事儿。小孩子会在树下面拍手欢跳。

  中国古代的诗人,虽然有的出生在乡下,但是科举,当官一定是在城里。既然是诗人,感情定是十分细腻。这种细腻表现在方方面面,也表现在对鸟,特别是对鸟鸣的喜爱上。这样的诗句,用不着去查书,一回想就能够想到一大堆。“鸟鸣山更幽”,“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荡胸生层云,决眦入归鸟”,“人归山郭暗,雁下芦洲白”,“微雨霭芳原,春鸠鸣何处”,“空山百鸟散还合,万里浮云阴且晴。嘶酸刍雁失群夜,断绝胡儿恋母声。川为静其波,鸟亦罢其鸣”等等,用不着再多举了。中国古代诗人对鸟和鸟鸣感情之深概可想见了。

  只有陶渊明的一句诗,我觉得有点怪。“犬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鸡飞上树去高声呜叫,我确实没有见过。“鸡鸣桑树颠”,这一句话颇为突兀。难道晋朝江西的鸡真有飞到桑树顶上去高叫的脾气吗?

  不管怎样,中国古代诗人对鸟及其鸣声特别敏感,已是一个彰明昭著的事实。再看一看西方文学,不能不感到其间的差别。西方诗歌中,除了云雀和夜莺外,其他的鸟及其鸣声似乎很少受诗人的垂青。这里面是否也含有很深的审美情趣的差别呢?是否也含有东西方诗人,再扩而大之是一般人之间对大自然的关系的差别呢?姑妄言之。

  我绕弯子说了半天,无非是想说中国的城里人对鸟比较有感情而已。我这个由乡下人变为城里人的人,也逐渐爱起鸟来。可惜我半辈子始终是在大城市里转,在中国是如此,在德国和瑞士仍然是如此。空有爱鸟之心,爱的对象却难找到,在心灵深处难免感到惆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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