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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学一点美学常识》 作者:杨华

第9章 美的形态(4)

  但是生活中也许我们的爱情并没有太多的轰轰烈烈、惊天动地,有的只是像流水一样绵延不断的感觉;没有太多的海誓山盟、花前月下,有的只是相对无言、眼波如流的默契……在陌生的人群中,在迷失和彷徨间,我们可以觅得安详与从容——因为我们知道,冥冥之中,自有一双属于你的双手,可以紧紧相握,陪你走过所有的阴霾和艳阳天。

  在我们平凡的生命里,本来就没有那么多的一见钟情,没有那么多甜蜜得催人泪下、痛苦得山崩地裂的爱情故事。滚滚红尘中,我们扮演的只是一些平平凡凡、生生死死的普通人。于是我们珍惜爱情,珍惜迎面而来的、并不惊心动魄的感情。“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爱情的诞生,就是在一个合适的时间、一个合适的地点、一对合适的人偶然相遇的瞬间萌发出缠绵依恋的过程。偶然性,恐怕是爱情首要的美学基础。

  爱情都是美丽的,虽然你们的爱情或许少了一丝小说中传奇的色彩;恋爱中的人们都是美丽的,虽然你们都是平凡百姓。舒婷描绘过这样一道风景:大街上,一个安详的老妇人和一个从容的老人微笑着,从不同的方向面对面地走近,走近;然后是微笑着,鼻尖顶着鼻尖地站着,双手紧紧地系在一起,身后西下的阳光把他们的头发和笑容染成一片暖暖的黄。身旁的人们被他们的幸福染成一片温暖。

  起初你们还在怀疑这种爱情,因为它毕竟不像当初设想得那样完美、那样精致、那样浪漫。那只是淡淡的一种感觉,没有玫瑰也没有勿忘我,只是一种手牵着手、并肩漫步的感觉。“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这种心电感应,又被称作第六感的现实存在,除了母子间,大概就属爱人之间的最为强烈。

  上天不仅给相爱的人提供了邂逅之机,还把美梦赐给他们,让他们的爱在夜里继续。周国平说:看见一个美丽的女人,你怦然心动。你目送她楚楚动人地走出你的视野,她不知道你的心动,你也没有想要让她知道。你觉得这是最好的:把欢喜留在心中,让她成为你人生中的一种风景。

  甘醇如酒——人情之美(下)

  俗话说:“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人生在世,是离不开朋友,少不了朋友的友谊和支持的。友情有时候又是很微妙的一种情感,我们不要求为对方两肋插刀,不要求为对方赴汤蹈火,只要困难时能够帮助一下,痛苦时能够倾诉苦衷,快乐时能够共同分享就足够了。在人生的路上行走,总会经历许多的事,遇见许多的人,这其间就有我们想要靠近的人和想要靠近我们的人,而人与人的交往也是事物不断地更新与交替的过程。于是,就有了许多人所说的缘,相遇是缘,相逢是缘,相识也是缘。彼此之间坦诚相待,用心去感受友情带给我的美好感觉,感受一份缘来缘去的过程的灿烂,我们的人生才会没有缺憾。

  英国文学家萧伯纳曾这样说过朋友的作用:“倘若你有一个苹果,我也有一个苹果,我们彼此交换这些苹果,那么我和你仍然是各有一个苹果。但是,倘若你有一种思想,我也有一种思想,我们彼此交流这些思想,那么,我们每个人将有两种思想。”朋友就是可以互相交换思想、沟通心灵、彼此相助的人。著名女作家冰心把交友视为人生三大乐事中的头等乐事。鲁迅通过与瞿秋白的交往,发出了如此深切的感叹:“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

  鲁迅的感慨也说明了知心朋友可遇不可求,怎样才能维护好这份不可多得的情意呢?一般来说朋友之间要出于真心,诚心诚意。对朋友最怕虚情假意,须臾周旋,此外还要有一颗包容的心。“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因为一点小小的过失就错失一位好友,实在是不值得。有这样一则故事:两个朋友在沙漠中旅行,在旅途中他们吵架了,一个还给了对方一记耳光。被打的觉得受辱,一言不语,在沙子上写下:今天我的好朋友打了我一巴掌。他们继续往前走。当过一条急流时,被打巴掌的那位差点淹死,幸好被朋友救起来了。被救起后,他拿了一把剑在石头上刻下:今天我的好朋友救了我一命。一旁好奇的朋友问:为什么我打了你以后,你要写在沙子上,而现在要刻在石头上呢?另一个笑着回答说:当被朋友伤害时,要写在易忘的地方,风会抹去它;相反,如果被帮助,我们要把它刻在心里的深处,那里任何风都不能抹去它。

  真正的友情从不依靠什么。不依靠事业、祸福和身份,不依靠经历、方位和处境,它在本性上拒绝功利、拒绝归属、拒绝契约,它是独立人格之间的互相呼应和确认。

  从旗袍看东方美

  我想,中国深厚的文化脉络中,总有发挥到极致的高贵,大素大雅,端庄而不失谦和。譬如,茶是一种,旗袍亦是一种。旗袍是我国一种富有传统风情的女性服装,由满族女性的长袍演变而来,由于满族称为“旗人”,故将其称之为“旗袍”。

  有时会想,如果有轮回,那么,民国里那些女子会身在何处?是在古玩店中那些仿旧的玉簪、团扇,还是青瓷花瓶上?这种回想只因她们是生在旗袍的年代。如水流动的丝缎,是一种静止的旖旎,有一种芬芳散去谁可牵念的苍凉。让人止不住回首凝望。何况用这些丝缎密密缝制的绝美旗袍。仿佛淡黄的剪影,缓缓转身,穿过氤氲的时光。如果说女子如花,那么,着旗袍的女子则应是一朵温良的玉兰。比栀子浅淡,比茉莉玉润。开在栅栏外,静静的,淡淡的,万千心事在眉头,细探却又不着痕迹。旗袍的深度和气质,一扫过去服饰的沉闷与庸俗,却又毫无妖艳和媚俗之态,静静地散发着东方美的气韵。

  在谈到东西方文化时,我们常常提到“东方美”,到底什么样的美是“东方美”呢?这似乎是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意象,但我们仍然能从这三个字中感到有一种神秘、魅力、美丽、悠远以及自豪的东西存在。“东方美”是一个与文化、美学、心理学紧紧联系的抽象概念,狭义地讲,它是共存于中国和西方之间的文化冲突的一种产物。东西方文化的发展有着各自的轨迹:西方文明建立在古希腊的传统之上,在思维方式上以理性的逻辑思维为特征,整体文化是立体的、外放的。受这种思维方式影响的人相信一个命题不可能同时对或错,要么对,要么错,无中间性。

  西方文化可以说是以“求真”为核心的。而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文化建立在深受儒教和道教影响的东方传统之上,对中国人来说,儒家的含蓄与中庸,道家的超越与写意,经过数千年的历史积淀,内化成了中国人的性格特征。这种含蓄、中庸、超越与写意,在旗袍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可以说东方文化是“求美”的文化。中国年轻女性的身材较之西方年轻女性,一般更显纤细、秀丽的曲线美,而线条简洁流畅、风格单纯又雍容华贵的旗袍,其最大优点正在于它能恰如其分地呈现出这种中国女性胴体的曲线美。它在符合中国年轻女性审美需求的同时,也因制作上省工省料,着装又很方便的优点,从而显出蓬勃的生命力。

  人们都说衣橱里有旗袍的女人,才是最完美的女人。旗袍,是一种内与外和谐统一的典型民族服装,被誉为东方文化的代表。它以流动的旋律、潇洒的画意与浓郁的诗情,表现出中华女性贤淑、典雅、温柔、清丽的性情与气质。

  流行的就是时尚的吗

  流行是不是一定很时尚?

  我们先看时尚这个词从何而来。英文“fashion”一词被音译为“时尚”,2004年版的《朗文当代高级英语辞典》为“fashion”给出了一个语义学的界定,翻译成汉语就是:“在特定时期内流行、随后就有可能变化的衣着、发型或行为方式。”中文译为“时尚”倒是极为贴切的,“时”说明了这个潮流的时间性,是在一段时间内流行而不是永恒存在的。“尚”说明需要大部分人的“崇尚”,不然也就不能称其为潮流。随着时间的发展,时尚的含义也从最初的衣着方式渐渐渗入到了人们的行为方式,包括娱乐、休闲、消费等领域。但是问题在于这个词并没有说明什么样的流行方式才是“时尚”的,我们可以发现无数具有“流行性”的行为方式,但显然并不是所有的都可以被叫做“时尚”。

  刘清平教授在《时尚美学》中谈道:在中国,骑自行车可以说是一种十分流行的现象。不过,如果一个人天天蹬着破永久上下班,我们决不会说他很“时尚”;但如果哪个周末偶尔看见他骑着山地车去郊游,我们却有可能认为他很“时尚”——尽管如果较起真来,后者的“流行”程度其实远远赶不上前者。此外,一个虔诚的基督徒佩戴十字架,通常不会被说成是“时尚”的举动,因为大家都明白,那只不过是他内心信仰的表征。然而,倘若某位不知耶和华为何方神圣的仁兄,一时心血来潮也挂上那玩意儿,却有可能被人们认为很“时尚”。再如,在十年动乱时期,大唱语录歌曾经成为相当“流行”的大众行为,甚至风靡山南海北;不过,仿佛只有二十年后的卡拉OK,才能在严格意义上当之无愧地构成本真性的“时尚”。那么,都是骑自行车、都是戴十字架、都是引吭高歌并且都很“流行”,为什么有的算是“时尚”、有的不算“时尚”?换句话说,我们为什么会把某些很“流行”的行为方式纳入到“时尚”的领域之中,却把另一些也很“流行”的行为方式排斥在“时尚”的范畴之外?归根结底,刘清平教授认为,判定一种“流行”的行为方式是不是“时尚”的标准,首先就是看它“炫”还是不“炫”。所谓“炫”,无论是指对象放射出来的“光彩”,还是指主体感受到的“耀眼”,它们有一个基本的共同点,这就是都具有鲜明的感性特征。严格意义上的“时尚”,正是那些感性内涵十分浓郁、并且显得很“炫”的流行行为方式。

  从这个层面上说,流行的倒不一定就是时尚的,把二者区别开来的分界线,其实就是看它们在“流行”的时候是不是能够具有“炫”的“感性”特征了。

  时尚——炫耀自我还是欣赏他人

  有人这么说:“我轻轻地舞着,在拥挤的人群之中。你投射过来异样的眼神。诧异也好,欣赏也罢。并不曾使我的舞步凌乱。因为令我飞扬的,不是你注视的目光。而是我年轻的心。”这样“起舞弄清影”可以说是一种典型的自我炫耀,但是稍显过分了,用流行的话说就是“自恋”,本质上还是一种“自炫”,而且它与“时尚”有些不得不说的话。时尚到底是我们的自我炫耀还是我们对他人的欣赏呢?

  说起自我炫耀,不光是娱乐圈的人有,是人就有,就像鸟儿珍惜自己的羽毛,没人生来就愿自轻自贱或自甘堕落,区别只是程度的不同,“自炫”原本不是说对着镜子或镜头一味地孤芳自赏这么简单,它应该以自信、自重、自尊、自强为基础。在很多人纷纷建立隐私筑起高墙的同时,也有很多人在修改自己的隐私防线,从拍摄写真集到坦言自己的情史,再到在网上大秀其光……很多人不再以“隐私保卫战”为骄傲了,都在为创造一些全新的隐私管理模式而摇旗呐喊。

  喜欢自拍的时尚先锋说:“我在脚指甲上涂上大红色指甲油,脚的颜色立刻白了起来,拿起眉笔在脚踝上画了一朵玫瑰,拍了下来,欣赏一番。从哪一天开始喜欢自拍的,我记不起来了,只知道越拍越喜欢自己的身体。”所以长相好的觉得自己有明星气质,长相丑的走小资路线发扬内在美,人人都在炫耀自己。前文讲到时尚并不单纯的就是流行,而是要向别人展示自己与众不同、独一无二的个性,这样,对别人的欣赏比率就要低了很多,甚至是零,毕竟欣赏别人的时尚并不能代表自己就是时尚,因为时尚的展示者是我们本身。

  美学教授刘清平说,时尚的特征之一,是一种人类自我意识的觉醒,人们能够在自己的精神心灵活动中自觉地意识到自我的存在。在现实生活中,人的自我意识总是驱使着人从事一些自我表现的活动。据说,确立了自我认同之后,人的自我意识才会感到安心惬意、自在舒服,才会觉得自己有了“身份”,否则便会陷入无止境的焦虑烦恼的状态。而“美”就是人的“自我表现”最为鲜明、最为集中的一个领域,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把“美”归结为人的自我感性炫耀,或者说是“自炫”。

  说到底,时尚就是一种自我表现与炫耀的“自炫”美。

  高贵的单纯与静穆的伟大——古典的美

  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用“古典”或者“古典美”来形容各种事物,但是到底什么是“古典美”呢?这要从作为西方文化源头的古希腊谈起。

  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认为古典美仅限于古希腊罗马时期,从中世纪就开始了近代以崇高为特征的美。因为古希腊人有着我们无法企及的纯洁,这种纯洁源于他们高贵的孩子气,也源于他们与大自然的无限接近。肥沃的土地以及爱琴海带来的和煦暖风,滋养出希腊人天生的乐观和对美的感知能力。

  这似乎无法简单地用感性或理性来概括,他们这两方面做得都很出色。他们深深地懂得艺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道理,他们的雕塑以人为原型,再加入许多神的成分,特别是在鼻子与额头的线条处理以及人体关节连接的技巧上,体现了神的光辉。德国古代艺术史学家、艺术理论家、美学家齐克尔曼说:“艺术家从可以感知的美那里汲取优美的形,而在描绘面部崇高的特征时,又从理想美那里汲取了优美的形,他从前者那里得到的是人性的东西,从后者得到的是神性的东西。”可以说是希腊人向西方艺术提供了一种“古典美”的理想典范,这一理想典范所包孕的美学价值是这样的:宇宙是一个整体完满的神圣秩序,“宇宙”一词本身即包含“和谐、数量、秩序”等含义。数是音乐和宇宙天体运行的共同规则,它象征着音乐和宇宙的和谐。数学和几何学的秩序是宇宙万物的原型和本质,它们是美的极致或者美本身。亚里士多德就认为美是“秩序、匀称和明确”,可以说美的世界是一个纯粹形式的世界,所以,真正美的鉴赏必须从对象的物质世界上升到对纯粹形式世界即“理式”世界的凝神观照。

  这一神圣秩序同时是有限和静止的,这导致希腊人把“静穆”当成美的理想。除此之外,他们还认为艺术的本质应反映“伟大的沉静的灵魂”,认为最高的美是不关涉情感和动作的纯精神境界,超于物外。古典美是超脱物质欲念的,是对神的模仿,向着神的升华,这就是关于“单纯”的判断原则。

  发展到现在,“古典”基本具有了两层含义,其一,我们把那些最成熟、最优秀的文化产品称为古典的。它还有另外一层含义:表示文化、艺术、诗歌具有某些特征,即在各部分之间要保持适度、严谨、和谐、协调。美学上基本指的是第二种。正因为希腊艺术所追求而实现的是健全的感官享受,所以整个希腊精神所包含的是乐观主义,所爱好的是健康、自然、活泼、安闲、恬静、清明、典雅、中庸、条理、秩序。后世追求古典精神最成功的艺术家如拉斐尔、莫扎特,所达到的也就是这些境界:“高贵的单纯和静穆的伟大。”

  摩登时代——现代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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