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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计》 作者:伯纳德·马拉默德

伙计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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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伦在店门的玻璃窗上贴了张纸条,说她父亲身体不适,但是铺子到星期三会开门的。那人花了很长时间研究这张纸条。他年纪还轻,黑胡子,戴一顶棕色礼帽,又破旧,又沾满雨水淋过的斑迹,穿一双裂了口的漆皮皮鞋和一件象一直穿在身上的黑色长大衣。他高高的身材,长得不丑,就只那个鼻子,鼻梁打断过,没有修整好,使整个脸看上去不相称。他的眼神忧郁。有时他同萨姆·帕尔一起坐在冷饮柜旁,沉思得出了神,从一包揉皱了的花几分钱买来的香烟里拿出一支来抽着。萨姆对各色人等都司空见惯,一生中也看到过许多陌生人在附近出现、消失,因此对这个人并不特别在意。虽然戈尔迪看到他整天逗留不去,就口出怨言说,太不象话了,他又没付房租。萨姆确实也注意到,这个陌生人有时显得心神不定,老叹气,悄没声地对自己咕哝着什么。不管怎么说,他对这人很少注意——人人都只管自己烦心的事儿。另外有几次,这个陌生人不知怎的,好象想通了,显得心情舒畅了,甚至象生活得挺满意似的。他翻翻萨姆的几本杂志,去附近散一会步;回来以后,随手从铺子里的架子上捡起一本纸封面的书,把它打开,重新点上一支香烟。他要一杯咖啡,萨姆就给端上。他眯着眼,透过嘴里叼的烟蒂冒出来的烟雾,仔细数出五个分币来付账。没有人问他,他就说自己叫弗兰克·阿尔派恩,最近从西部来,想找个好一点的机会。萨姆建议他去试试找个驾驶出租汽车的工作,如果他能领到一张汽车司机执照的话。这营生不坏。那人表示同意,但还是赖着不走,似乎在等什么事情发生似的。萨姆断定他是个喜怒无常的怪人。

  艾达恢复杂货铺营业那天,陌生人不见了。第二天上午他又来到糖果店,在冷饮柜旁坐下,要了杯咖啡。他看来眼光呆滞,神情抑郁,胡子又黑又硬,和苍白的脸容形成对照;他的鼻孔有点发炎,嗓子嘶哑。他看起来象半截入了土——萨姆想。天知道他昨晚钻在哪个洞里睡觉的。

  弗兰克·阿尔派恩搅着咖啡,闲着的一只手打开一本放在柜台上的杂志。他的目光一下子让一幅修士的彩色图片吸引住了。他举起咖啡想喝,但又禁不住放了下来,盯着图片凝视了五分钟。

  萨姆出于好奇,拿了把扫帚走到他身后,瞧他究竟在看什么。图片上是一个修士,脸瘦瘦的,黑胡子,穿着棕色粗布衣服,赤着脚站在一条阳光照耀的乡下街道上。他的两条瘦而汗毛浓密的胳臂向一群盘旋在他头顶的鸟儿伸去。背景是一丛绿叶茂盛的树木,远处阳光下有一所教堂。

  “他的样子象是哪个教会的传教士,”萨姆小心谨慎地说。

  “不,那是阿西西的圣方济各。你从他穿的棕色法衣和天空中那些飞鸟就能看出来。这是他在向鸟儿传教。当我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有个老年教士经常到收养我的孤儿院里来,每次来了,总给我们讲一个不同的关于圣方济各的故事。直到今天,这些故事在我头脑里还是清清楚楚的。”

  “故事不过是故事,”萨姆说。

  “我也说不上为什么永远忘不了这些故事。”

  萨姆更仔细地瞅了画片一眼。“跟鸟说话?他是怎么回事——疯了吗?我这样说并无恶意。”

  陌生人朝犹太人微微笑了笑。“他是个了不起的人。依我看,对鸟传教,可要点勇气。”

  “他因为跟鸟谈话才了不起?”

  “还有别的。比方说,他把他所有的一切都施舍掉,连一分钱也都给了人,身上的衣服一件也不留,他安于穷苦。他说,穷苦是个皇后,他爱她,仿佛她是个美丽的女人。”

  萨姆摇摇头。“傻小子,穷苦才不美呢。穷了就得干苦活。”

  “他用新观点看待各种事物。”

  糖果店老板又看一眼圣方济各,然后把扫帚朝脏角落里一撂。弗兰克一面喝着咖啡,继续研究那张图片。他对萨姆说,“每次我从书上读到他那样的人,我内心就激动得要使劲克制才不至于哭出来。他生来就善良,谁要是有了这点,就有了本领。”

  他讲这话时带点窘态,这使萨姆也感到很窘。

  弗兰克喝干咖啡就走了。

  那天晚上,他闲逛过莫里斯的铺子,朝门里张了张,看到海伦在里面接她母亲的班。她抬起头来,看到他透过橱窗玻璃目不转睛地瞅着自己,他那副模样把她吓了一大跳。他的眼睛流露出心事重重、有所渴求和忧伤的神色。她认为他会走进来求布施。她打定主意给他一毛钱。可是她没猜中,他走得没有影了。

  星期五上午六时,莫里斯虚弱地走下楼来,艾达跟在他后面唠叨。这一阵,她老是到八点钟才开门,她求他在床上多睡一会,到时候再起来。可是他拒绝了,他说他必须把面包卷卖给那个波兰女人。

  “一个倒楣的面包才三分钱,难道你认为这笔买卖比你多睡一个小时还重要些?”艾达抱怨道。

  “谁睡得着?”

  “你需要休息,大夫讲的。”

  “等我躺在坟里再休息吧。”

  她打了个冷颤。莫里斯说。“十五年来她一直在这儿买到面包卷,就得让她买到。”

  “好,好,那末让我来开门。我会给她的。你回去睡吧。”

  “我在床上躺得太久啦,反而觉得没力气。”

  可是那个女人没来。莫里斯担心她已经不上他店里来,而去照顾那个德国人了。艾达硬要自己把牛奶箱拉进来,还吓唬他,要是他向箱子挪动一步,她就要大声喊叫。她把一瓶瓶牛奶装进冰箱里。尼克·福索来过以后,好几个钟头他们等不到一个顾客。莫里斯坐在桌边看报纸,偶尔抬起手来轻轻地摸摸头上的绷带。他一闭上眼,依然感到一阵阵软弱无力。到中午,他乐于上楼去,躺在床上。直到海伦回家,他才起床。

  第二天早晨,他坚决要独自一人开门。那个波兰女人真的等在那儿。他不知道她姓什么。她在某处一家洗衣铺里工作,养着一条小狗,唤作波拉斯哈亚。晚上回到家里,她牵着波兰小狗在街上溜达一转。那狗就喜欢在煤栈里乱跑。她就住在附近的一幢拉毛水泥的房子里。艾达管她叫顽固的反犹派。她的这一特点并不使莫里斯烦恼。这是她从本国带来,不同于美国的那种反犹主义。有时候,她说要一只犹太面包卷,他疑心她有意拿这话来稍稍刺他一下。有一两次,她脸带古怪的笑容,说要一根“犹太酸黄瓜”。通常她什么话也不说。今天早晨莫里斯递给他面包卷,她没说什么。虽然她那机灵的小眼睛盯着看他扎着绷带的头,她没有问他那是怎么一回事,也没问他为什么一星期不在铺子里。但是她在柜上留了六分钱而不是三分。他揣测,准是铺子没准时开门的日子里,哪天她从包里拿过一只面包卷。他按了下收款机,记下六分钱的交易。

  莫里斯走出去拉两箱牛奶进来。他抓住两只箱子,可是箱子就象岩石一样。他只好放下一箱,先拖另外一箱。眼前升起一块乌云,顿时变得一幢房子那么大。莫里斯一阵眩晕,差一点跌进沟里,却被穿着长大衣的弗兰克·阿尔派恩拉住,才立稳,他给扶进铺子。随后弗兰克把牛奶箱拉进来,一瓶瓶放进冰箱。他麻利地把柜台后面扫干净,走进后间。这时,莫里斯已经复原,热情地向他道谢。

  弗兰克瞅住自己两只带有疤痕的大手,嗓音沙哑地说,他是才来到这一带的,现在跟一个出嫁了的姊姊住在一起。他最近刚从西部来,想找个好一点的工作。

  掌柜的给他端上一杯咖啡,他立即接了过来。弗兰克一面坐下来,一面把帽子放在脚边的地板上。他加了满满三匙糖在咖啡里——好快一点暖和过来,他说。莫里斯给了他一个带芝麻的硬面包卷,他饿狼似地咬了一日。“天呐,这是好面包。”吃完了,他用手绢擦擦嘴,然后用一只手把桌上的碎屑抹到另一只手里。不顾莫里斯的劝阻,他把杯碟一起拿到水斗上冲洗一下,擦干后放在煤气灶顶上——掌柜先前就是从那里拿下来的。

  “非常感谢你的一切款待。”他拿起帽子,但并没打算要走的样子。

  “过去在旧金山我曾经在杂货铺工作过一两个月,”过了一分钟他说,“不过那是一家联营的超级市场。”

  “联营的大商店整死了小本买卖人。”

  “拿我自己来说,我喜欢小铺。我希望哪天也开一家。”

  “铺子等于是牢房。另找个好一点的事吧。”

  “至少你可以当家作主。”

  “没什么事情让你当家作主,当家作主有什么用。”

  “话虽这么说,这个想法还是很合我的意。只不过我对进什么货,还需要点经验。我是指一些牌号名称等等。我看,我应该到一家铺子里找个工作,好学一点经验。”

  “去试试大西洋和太平洋食品商场吧。”掌柜的劝他。

  “我也许会去试的。”

  莫里斯不再谈下去。那人戴上他的帽子。

  “怎么啦,”他望着掌柜的绷带说,“你遭到什么意外,头受伤了吧?”

  莫里斯点点头。他不想谈这件事,所以陌生人不知道为什么,带着失望的神情走了。

  星期一大清早,莫里斯又在使出浑身的力气拉牛奶箱的时候,他碰巧又在街上。他碰碰帽沿打了个招呼,说他正去城里找工作,可是还来得及帮他把牛奶拉进去。他干完后很快就走了。可是,一小时后掌柜觉得自己看到他朝另外一个方向走过去。那天下午他出去买《前进报》的时候,看到他坐在萨姆·帕尔的冷饮柜旁。第二天早晨,才过六点钟,弗兰克刚好又在那儿,帮他把牛奶箱拉进来,莫里斯看得出他是一个穷人,就请他喝杯咖啡,他乐意地接受。

  “工作找得怎么样了?”两人吃着的时候,莫里斯问。

  “就那个样子,”弗兰克说,目光躲躲闪闪。他看上去有心事,紧张不安。每隔几分钟,他放下帽子,心神不定地东张西望。他张着嘴唇,象要讲话的样子,两眼带着痛苦的神情。接着他又闭上嘴,仿佛打定主意还是不说出他的打算好。可是,他象有话非讲不可,急得出汗——额头上的汗珠发着亮——他憋得瞳孔越来越大。在莫里斯看来,他就象个忍不住要呕吐的人,不管吐在哪里都行。但是,经过一段令人难受的时间以后,他的眼光变得呆滞了。他深深叹口气,咽下最后一口咖啡。随后,打了个嗝,这使他感到片刻的舒适。

  莫里斯想,不管他想要说什么,让他去对别人说吧。我不过是个杂货铺掌柜。他坐在椅子上动个不停,担心沾上什么毛病。

  高个子又探出身子,吸了口气,再一次想要说话,可是,这下浑身打了个颤,接着就是一阵哆嗦。

  掌柜赶到炉边,倒了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弗兰克两大口就喝光,很快就不抖了,但是显出一副失败和屈辱的样子,就象——掌柜觉得——一个人没有能得到自己非常想要的东西那种神情。

  “你着了凉?”他同情地问。

  陌生人点点头,在破裂的鞋底上划了根火柴,点上一支烟,坐在那儿,没精打采的。

  “我日子过得可不顺溜呢,”他嘀咕一声,接着又陷入沉默。

  他俩都不讲话。随后,掌柜想让对方的心情好一点,顺口问道,“你姊姊住在附近哪里?说不定我认得她。”

  弗兰克用单调的声音答道,“确切的地址我忘了。就在公园那儿。”

  “叫什么名字?”

  “加里鲍迪太太。”

  “这是哪种姓?”

  “你什么意思?”弗兰克凝视着他。

  “我意思是哪国人?”

  “意大利人。我是意大利人。我名叫弗兰克·阿尔派恩——意大利文叫阿尔皮诺。”

  弗兰克·阿尔派恩的香烟味道熏得掌柜也点起他的烟头。他以为自己能熬住不咳,熬了,但是没熬住。他咳个不停,他害怕他会咳得头也咳掉。弗兰克关切地望着。艾达在楼上捣地板,掌柜才不好意思地把香烟捺熄,丢进垃圾桶里。

  “她不喜欢我抽烟,”他边咳边解释。“我的肺不那么健康。”

  “谁不喜欢?”

  “我老婆。象是黏膜炎。我母亲一辈子害这病,可是活到八十四岁。去年他们给我的肺部拍了张片子,发现了两个黑点。这可把我老婆吓坏了。”

  弗兰克慢慢地把香烟弄灭。“我刚才开始谈到我的生活经验,”他心情沉重地说,“我经历过奇怪的生活,我不是说真的奇怪,我是说我尝够了各种滋味。有些好事,我也沾到过边——比如说,职业、教育、女人。但仅仅沾着点边,进一步就没我的份了。”他双手紧握、放在膝盖中间。“什么道理我也说不上来。反正我认为值得要的东西不知怎的迟早总是从我手上溜走了。为了得到我要的东西,我象驴子一样干活,眼看就要到手,我总会愚蠢地在哪儿走错一着。结果,快定局的事情就在我眼皮下砸了锅。”

  “受教育的机会可千万别丢掉,”莫里斯劝他,“这是年轻人最最好的事儿。”

  “我现在早该大学毕业了,可是上大学的机会到来的时候,我放过了,因为我选了另外冒出来的事情。对我来说,真是一步错步步错,最后给困死了。总是想抱个大西瓜,到头来只捡到颗芝麻。”

  “你还年纪轻着呐。”

  “二十五,”他痛苦地说。

  “看起来还不止。”

  “我感到老了——老得够呛。”

  莫里斯摇摇头。

  “有时候我觉得,你的生活是怎样开始的,它就会照老样下去,”弗兰克继续说。“我生下来才一星期,我妈就死了,埋了。我从来也没见过她的脸,连照片也没见过。五岁那年,有一天我老头子离开我们住的那间带家具一起租来的房间,出去买包烟。他就此远走高飞,那是我最后一次看到他。多少年后,他们找到他的下落,可是那阵子他已经死了。我是在孤儿院里长大的。八岁那年,他们把我寄养在一个待人很凶的人家,我逃跑了十次。后来我又从另一个人家逃出来。我对自己的生活考虑得很多。我对自己说,‘经历过这一切,你还指望发生什么呢?’当然,你也能理解,这中间我也碰上过一点好运,可是极其难得,极其渺茫。结果往往跟开头一样,一无所得。”

  掌柜的感动了:可怜的孩子。

  “我常常想尽力改变命运给我安排的一切,但却不知道该怎么办,虽然有时候自以为懂了。我心里一直想做这件事情,次数多得记不清了。”他停了一下,清清嗓子,然后说,“你听了会觉得我有点傻,可是的确不好办啊。我的意思是说,我内心缺少一点我最需要的东西,或许本来有,因为我的缘故而失掉了。我一直有这样的幻觉,我急着要打电话告诉谁一桩事,急得要死,可是一走进公用电话室,那儿根本没有电话,只有一串香蕉挂在钩子上。”

  他瞅着掌柜,随后瞅着地板。“我这一辈子就想做一番值得做的事——一种人们会说要花点力气的事情,可我没做成。我太安定不下来,无论在哪里,待上六个月就受不了。还有,什么事情我都太性急,恨不得能一把就抓到手。该做的事却不做——我要说的就是这个意思。结果呢,到什么地方我都是空着手来,空着手去。你懂我的意思吗?”

  “我懂,”莫里斯说。

  弗兰克一下子不作声了。过了一会儿,他说,“我不理解自己。我真不知道,自己在跟你说些什么,为什么要说这些。”

  “你歇一会儿吧,”莫里斯说。

  “拿我这样年龄的人来说,应该过哪一种生活?”

  他等掌柜的回话——告诉他怎样生活。可是莫里斯在想,我都已经六十岁了,他说话的口吻倒象我。

  “再喝点咖啡,”他说。

  “不用了,谢谢。”弗兰克又点了支烟,一直吸到只剩个烟蒂。他看起来好象心情轻松了些,然而并没轻松,仿佛做完了一桩事,实际并没有(什么事?掌柜琢磨不透)。他的脸放松了下来,几乎带点睡意。他把两只手的指关节捏得格格响,一言不发,默默叹着气。

  他为什么不回家去?掌柜心里想。我是有活要干的人。

  “我走啦。”弗兰克站起身来,却又停住了。

  “你的头是怎么一回事?”他再次问。

  莫里斯摸摸绷带。“前个星期五,我这儿遭了抢。”

  “你是说,他们狠狠揍了你?”

  掌柜点点头。

  “象那样的杂种真该死,”弗兰克激烈地说道。

  莫里斯盯着他看。

  弗兰克拍了拍衣袖。“你们是犹太人,是吗?”

  “是的,”掌柜说,依然望着他。

  “我一直喜欢犹太人,”他眼朝下看。

  莫里斯不吭声。

  “我想你有孩子吧?”弗兰克问。

  “我?”

  “原谅我那么喜欢盘问。”

  “有个女孩。”莫里斯叹了口气。“我原来有一个挺好的男孩子,可是他得了当时流行的耳病死啦。”

  “太不幸了。”弗兰克擤擤鼻子。

  倒是个好人,莫里斯想,眼泪汪汪。

  “上星期在这儿站了几个晚上柜台的那个,是你姑娘吗?”

  “是的,”掌柜回答道,有点不自在。

  “晤,谢谢你的咖啡。”

  “让我给你做一份三明治。可能过一会你会饿的。”

  “不用啦,谢谢。”

  犹太人执意要弄,但是弗兰克觉得,眼下他想要向莫里斯要的都到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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