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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异罪案侦缉实录》 作者:桑尚

第13章 罪案实录第三宗 离奇爆炸案(2)

  看到赵敏脸蛋标致,身段婀娜,尤其是眼神特别勾人,陈云伟的心里就开始刺挠,总觉得赵敏是个风骚人物,会不会对自己有点意思呢。于是,他多次寻找借口,在王强晚班出车之际上门与赵敏闲聊。

  最初的几次,赵敏还是很有礼貌地接待了他。这就给了陈云伟一个错误的信号,让他越发自我感觉良好,也更加确定了自己的猜测,赵敏肯定是那种闲不住的人,或许可以勾搭上手。

  至于对门邻居听见两人争吵,陈云伟是这样交代的:

  那天晚上,他借口去收电费,同时准备作最后的试探。看到赵敏进里屋拿钱,他立刻跟进去,哆哆嗦嗦,一把搂住赵敏的腰。

  没料到手刚一搭上,平日里看似绵软的女人立刻变成了刺猬。赵敏猛地转身挣开,指着他的鼻子一顿臭骂,说你个臭流氓,我忍你多少日子了,你别蹬鼻子上脸。又让他立刻滚出去。

  对于陈云伟的这套说辞,我冷冷一笑,并不认可,加大力度反复讯问。

  陈云伟涕泪横流,赌咒发誓,他就是看赵敏经常独自在家,动了坏心,想讨些便宜而已,后来碰了一鼻子灰,就不怎么过去了,自己根本没有杀人的胆儿。

  看着他那副窝窝囊囊的熊样,貌似不像在撒谎,我心里不由得感到一丝困惑,难道我猜错了吗?不过蔫人出豹子,目前一切还说不准。

  讯问结束后,我立即将情况上报专案组。针对陈云伟的描述,我们仔细分析后,作出如下推测:陈云伟因为此事怀恨在心,然后利用两名死者外出之时,用钥匙打开房门,将炸药安装进电视机中。

  可是根据调查掌握到的情况,陈云伟不具备相关爆炸学知识,不太可能弄到炸药和雷管。而且出于常理推测,这点事情也不足以导致他采取极端手段进行报复。尤其是,陈云伟拥有房门钥匙,一旦事发,公安机关自然要将其列为重要嫌疑对象,他不可能不想到这一点,完全没有理由在自己家中实施杀人。

  调查进行到这里,我们开始有些摸不着头脑了。如果凶手不是陈云伟,那会是谁呢?又是如何潜入死者家中,对电视机进行改造的呢?

  4哈尔滨女孩的嫌疑

  这时,有民警提出一个假设:既然陈云伟将房屋对外出租,那么在张强和赵敏入住之前的那名房客肯定也掌握钥匙。虽然已经退房,但不排除曾私自配置的可能,也许是那名房客偷偷潜入房间,对电视机进行改造的。

  这种假设似乎完美地解释了凶手进入房间的方式,但最大的漏洞就是动机的问题。

  肖天明立刻就说,如果是前一房客所为,那该人肯定与两名死者结怨,并在他们入住前曾有意租住这个房间。可是,凶手又是如何算准两死者也会租住同一房间呢,除非是他有意向受害人推荐,故意引其入住。

  带着这个疑问,我们第三次找到陈云伟,让他提供之前租房人的详细情况。

  见警察再度登门,陈云伟吓得脸都绿了,直到听说这次是问别人,才勉强恢复了常态。

  据陈云伟回忆,之前的那个租房人是哈尔滨来我市打工的一个年轻女孩,去年9月住进来的,租期为半年,并于今年3月退房回老家结婚。至于死者王强和赵敏,则是通过粘贴在电线杆上的广告主动找到他,并没有别人的推荐。

  面对这一调查结果,多数人都倾向于可以排除那名哈尔滨女孩的嫌疑。

  但是肖天明却不这样认为,结合陈云伟比较好色的特点,会不会是他曾对这个哈尔滨女孩有过不轨行为,女孩对此怀恨在心,在退房前有意偷配钥匙,并在事后潜入安装了电视炸弹,希望置陈云伟于死地。不过,当时该房间已经有别人居住,这个女孩肯定也能有所察觉。那么,她安置炸弹的行为,就是希望借此爆炸案让陈云伟惹上麻烦,从而也能达到她的报复目的。

  如此看来,这个女孩不但心机颇深,而且十分歹毒,仅仅为了报复陈云伟,就拉上素不相识的王强、赵敏夫妇做替死鬼,其行为实在是令人发指。

  同时,我们也想到,这个陈云伟究竟对女孩干了什么,才导致她做出如此极端的报复行为?难道会是强奸吗?

  面对我们第四次来访,陈云伟彻底崩溃,他鼻涕一把眼泪一把地说:“我发誓没干伤天害理的事儿,也真不知道谁还有钥匙。”

  我们并没有放弃怀疑,如果确实有过强奸行为,陈云伟肯定不会如实交代的。于是,立即电话联系了哈尔滨警方,请求他们找到这名女孩,并协助我们作调查。

  很快,哈尔滨警方给我们反馈信息,那名女孩是今年3月月初回到本市的,于当月中旬完婚,并在当地找到了一份稳定工作。

  案发前后,有很多目击证人证实她没有离开过哈尔滨。同时,该女孩也表示,她在我市居住期间与陈云伟没有任何私怨,陈云伟平时很少上门。

  当上网看到女孩的照片时,肖天明立刻笑了,说:“我要是陈云伟,估计也不会动什么花花肠子。”

  大家凑前看看,也都会心地一笑。说实话,这个女孩又黑又胖,确实挺难看的。

  至此,关于前租客潜入房间的假设被彻底否定。

  那次分析会一直开到深夜,我们围着这个疑点绕来绕去,百思不得其解。

  突然,肖天明一拍大腿,说:“简单了。既然排除房东和前租客,那么只剩下一种可能,那就是受害人自身原因,没准是他们自己把钥匙交给别人偷配的。”

  可是仔细想想,这种假设依旧不够完美无瑕。张强、赵敏初来乍到,交际面异常狭窄,目前根本无法查出与人结怨的迹象。而且,就算与他人有着血海深仇,张强、赵敏也根本不可能傻到将房间钥匙交给对方。

  在排除了种种可能之后,案件算是彻底陷入了僵局,这台会爆炸的电视机难道是自己飞来的不成?

  5绞尽脑汁

  此时已经是6月8日凌晨,高考的最后一天,队里算上老刘,一共有三名同志的孩子参加高考。

  看他们神情焦虑,坐立不安,司马局长十分理解,特批这些人放一天假回家看看孩子。

  送老刘出门时,看着他急匆匆钻进出租车,飞速驶远,逐渐消失在街口的夜色中,我突然一怔,猛地想到一个始终被我们疏忽的细节。

  根据最早的基础信息调查,王强是一名夜班司机,案发当晚他为何没有上班出车,而是待在家中呢?当时只认为他是回家休息,现在回想起来,是个绝大的疏漏,难道其中另有隐情?

  一念至此,我扭身跑进队里。

  这个细节在分析会一经提出,大家都感到眼前一亮,普遍认为里面存在很大的疑点。

  肖天明立刻就说:“如果凶手针对的只是赵敏一人,那这个王强是不是被殃及的池鱼呢?坏就坏在,他当晚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出车。”

  为了尽快搞清楚这个疑点,我们立即找到了雇佣王强开夜班车的车主——范玉军。

  范玉军现年43岁,早年做过一些买卖,积蓄颇丰,目前家里开个麻将馆,养着一台出租车,白天自己营运,晚上则雇王强代开。

  据范玉军回忆,自己在案发的前一天,因为有急事要去大连,所以就给王强打了电话,让他下晚班后不必交车,第二天再替他开一天。至于白天的运营收入,自己只抽取一小部分即可。

  对于范玉军的这一说法,结合调查到的王强平时的作息规律,我们是这样认为的:王强一贯是开夜班车,一般都是下午5点左右出门,找范玉军在固定地点接车;而赵敏下班则是5点半,考虑到路途距离,回到家中将近傍晚6点。王强与妻子晚上在家中碰面的机会很少,同时看电视的可能更是微乎其微。爆炸发生在傍晚6时20分左右,恰好是赵敏刚回到家中不久,打开电视机也是一种人之常情。凶手有可能在掌握这一情况后,预谋对赵敏实施爆炸谋杀,而王强则是那条倒霉的池鱼。

  分析到这里,我们互相看看,不禁都有些惭愧,凶手如此处心积虑地筹划作案,必定与赵敏有着极深的仇怨,前期调查肯定存在某些重要疏漏。再一想到房东陈云伟对赵敏的最初感觉,难道她真的有些作风问题,是情杀?

  在重新确定这个侦查方向后,我再次来到赵敏所在的单位,对与她交好的同事进行走访。同时,调取赵敏的手机通话记录,作进一步话单分析,将所有联系人梳理排队,力争找到谁平时与赵敏过从甚密。

  这次新调查倒是查出了新情况,但却让我们备感失望。

  在案发第二天,赵敏所在单位的一名女同事曾去外地出差,没有赶上我们的最初询问。在新一轮调查中,她跟我们讲出这样一件事:案发当天下午5点30分左右,她和赵敏一起下班等公交,亲眼看到王强开着出租车来接赵敏回家,而且自己还搭了一路顺风车。

  这个女同事曾问过王强,怎么今晚不用开夜车了吗?王强嘿嘿一乐,说车主出门,自己开了一白天,晚上就准备歇歇了。她还开玩笑地说,那挺好,两口子可算能一起吃顿晚饭了。

  与此同时,赵敏的人际交往情况也得到重新认定,她确实没有任何红杏出墙的可能,手机里常联系的除了几个女同事,就是老公王强和远在南方的父母。

  目击者的描述,还有对赵敏交际情况的调查,在某种意义上已经推翻了我们之前的推论,凶手未必就只是针对赵敏一人,而是针对他们两口子。

  这样一来,我们就必须对整个案发过程进行重新假设。

  案发当天早上,王强破例开了一次白班车,赵敏也是正常上班。在此期间,凶手偷偷潜入其家中,对电视机进行改造,安装了雷管和炸药。当天下午5点半左右,王强兴冲冲地去赵敏单位接她,两人说说笑笑,坐车回到家中,又随手打开电视。没想到电视机突然爆炸,让他们难得一聚的晚餐变成了“最后的晚餐”。

  结论得出后,我们都极是兴奋,又对这个假设进行了解构分析。最后普遍都感觉,虽然表面看似合情合理,但是里面又衍生出很多的疑点。

  大家七嘴八舌,仔细挑剔着里面的问题,最后归纳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方面,如果凶手有意选择两名死者同时在家的时段进行爆炸谋杀,那么,他是如何了解到王强在案发当天不会出夜班车呢?据车主范玉军说,自己去外地这件事只有家人知道,除此之外,也就告诉了死者王强。范玉军的家人与王强素不相识,而且没有任何矛盾,其嫌疑完全可以排除。如此一来,那就只能是两名死者自己透露出去的。案发前的那个晚上,王强接到范玉军的电话,估计已经决定第二天开白班,不再出夜班,毕竟一天24小时连轴转,实在是太折磨人,而且难得有一次和妻子在一起的机会。那么他的这个想法第一个告诉的人肯定是赵敏,除了妻子之外还会有别人吗?如果假定王强只告诉了赵敏一人,那是否意味着,是赵敏将这个信息在无意中透露给了凶手,这个人会是赵敏的身边人吗?

  第二个方面,电视炸弹是在什么时间改造完成,并放置到死者家中的?按照常理推测,案发前那个晚上,赵敏下班后肯定会打开电视,而王强前天白天在家休息,也有可能打开电视,既然没有发生爆炸,那就说明当时尚未安装炸弹。案发当天的早上,两人是同时出门。此时,整整一天家中都处于无人状态,凶手有充足的时间潜入房间进行电视改装。等两人回家后,也就发生了惨案。可在这个无人的时段内,凶手是怎么潜入死者家中的呢?由于爆炸引发大火,消防队队员曾对房门进行破拆,目前无法检验门锁是否有硬撬动痕迹。不过,王强与赵敏回家后若是门锁被撬,应该会立刻报警。那还是说明,凶手应该掌握这个房间的钥匙,而且,他还必须时刻准备着一应爆炸物品,等待时机实施作案。

  第三个方面,关于凶手的身份推测。该人一定能够有机会接触到炸药和雷管,并且具有一定的爆炸物安装常识,甚至是电视机的有关工作原理。就现在的管控力度而言,公安机关和相关涉爆单位对炸药和雷管管制得非常严格,要想神不知鬼不觉地夹带出来极端困难,凶手又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呢?

  6踢到宝了

  种种迹象表明,一个与死者有着刻骨仇恨,对其家庭情况了如指掌,能够探测到其近期活动轨迹,同时又藏有炸药和雷管,并懂得相关安装知识的人,就是本案凶手的全部特征。可是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人存在吗?无论哪一个条件的缺失,都注定无法完成案件的延续。

  然而案件就明明白白地摆在那里,电视机爆炸了,两个人也死了,容不得一点点质疑。我们想破了脑袋,还是理不清任何头绪。

  我们一致决定,还是要从两名死者的社会关系查起,无论如何都要弄清楚,王强当晚没出车这件事情有谁知道,房间钥匙还有谁可能拥有。

  由于之前那起抢劫案还没有破,两起案件都需要排查出租车,基本可以同步进行,也算少做了一些重复性劳动。

  好在王强是出租车司机,认识的人比较少,摸排起来不算困难。如果换成一个本市坐地户,平时再交友广阔一些,估计我们就得累吐血了。

  在持续走访中,一位平时与王强关系不错的出租车司机告诉我们,大概是案发的几天前,两人在一起趴活时闲聊,王强曾在无意中提到,家里的电视机好像有些毛病,动不动就没图像,准备送去修理,还向他打听现在的维修价格。至于后来王强到底有没有送修,自己就没有细打听了。

  这条线索虽然没有经过核实,但却让我们异常振奋,感觉踢到宝了。如果王强真的曾将电视机送去修理,凶手又不是通过钥匙潜入其家中,那就有可能是在修理期间对电视机进行改造的。

  然而冷静下来想一想,我们又觉得有些不太对,因为要想让这个推测成立,就必须要满足一个先决条件:王强是在案发当天才将修好的电视机拿回家中的,这个时间必须掐准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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