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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男女》 作者:安逸

第41章 尾声(10)

  果然,他轻轻说:“你常常说,良辰美景,怎么能没有葡萄、美酒、夜光杯?你还说,熏然薄醉是人生一大享受!这些我都不能体会,我觉得做人就是要脚踏实地,清醒明白。我不会选红酒,这是很便宜很普通的干红,杯子也不是水晶的。不嫌弃的话,我陪你喝!”

  说得那样温柔,但是那样客气和生分。

  是,我是觉得下班回家,身心疲惫,非得一杯薄酒才能放松绷紧的神经。

  我也的确觉得某种时刻,喝点酒更能调节气氛。

  同样的事情,如果换余绍明做来,我会觉得十分自然妥帖舒服,可是志谦,志谦根本就与这样的事情不搭边啊。

  我竟然十分十分不习惯志谦刻意迁就我表现出来的温柔和有礼貌。

  我竟然习惯他冲我吼:“梁锦诗,大好青年,干吗太阳还没下山就捧了酒杯,喝得醉醺醺?”

  我竟然不再嫌弃志谦的木讷与不解风情了吗?

  我还是捧了酒杯喝了一大口。

  酒很普通,但可以随时一抬头看见疏朗的星空,还是觉得是种享受。

  我微微闭着眼睛,听着音乐,间或抬头看看天空。

  志谦在我身边,一贯的沉默。

  反正,这么多年,我已经习惯了他的沉默。

  这样反倒觉得两个人更亲近。

  基本上,除了晚上睡觉的时候,我们很少有靠得这么近的时候。

  酒过半巡,我有点醉意,眼神也蒙眬了,相信看在志谦眼里,也该柔和了不少吧。

  平时眼里的那股怨气也消散了吧。

  都要结束了,还有什么好埋怨的呢?

  从此陈郎是路人了啊……

  我心里如同打翻了五味瓶,看着眼前这个沉实的沉默的男人,我说不清是舍不得、放不下,是留恋,还是难以割舍?是该怨他,还是怪他?抑或一笑泯恩仇?

  我唯一能清楚感觉到的,是一根十分柔软的丝线,轻轻牵动着我的心,让我很想在把头靠在他的肩头,像以前一样,跟他诉说我的烦恼和喜悦。

  “志谦!”我忍不住放低声音唤他。

  “嗯?”他的声音也少有的温柔。

  “你爱过我吗?”我知道自己在问废话,可是我偏偏就是想听那个肯定的答案。

  “爱过。”他非常肯定的,毫不犹豫地回答。

  我叹口气:“傻瓜,你说爱过,那就是说曾经爱,但是已经爱过了,现在不爱了!”

  “锦诗,你又设下圈套让我钻!”志谦也叹口气。

  是,以前,我总爱和他玩这种咬文嚼字的文字游戏,戏耍他。

  以后,大概,再也不能了吧!

  想到这里,我的心里酸酸的,软软的,没有半分力气。

  志谦大概也不好过,因为我分明看见他目光暗淡下去。

  我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捧着他的脸,用拇指轻轻磨挲。

  每次,他不开心了,我都这样抚摸他的面颊,让他放松,传递我的关切。

  他不出声,看着我。

  我的眼泪不受控制地滚落下来。

  眼泪并不能够让熄灭的火焰重新燃烧起来,我恼怒自己这一刻表现出来的软弱。

  我慌忙掩饰,捧过酒杯,一口喝完杯里的酒。

  志谦没有阻止我,反倒默默帮我把酒倒上。

  然后,我又大口大口喝光,我觉得,自己差点被那急速吞下的酒和倒流回喉头的眼泪给生生地呛死。

  他再倒,我再喝……

  很快,酒上了头,原本就身心疲惫,筋疲力尽的我,终于抵抗不住不断袭来的睡意。

  蒙眬中,我感觉志谦轻轻唤我。

  我好像呢喃着答应了他,又好像没有。

  然后,我感到志谦关了窗户,开了暖气,迷迷蒙蒙中,我甚至觉得非常温暖,好像躺在志谦的怀里,那个我熟悉到无与伦比的怀抱里。

  我甚至还觉得,志谦一直握着我的手,与我十指紧扣。

  一切都变得轻飘飘的,像躺在云端一般,虚幻而不真实,这么长时间以来,我第一次睡得塌实而安稳。

  “锦诗,锦诗……醒醒!”我听见志谦在唤我,似乎要把我神游于太虚的灵魂唤回来。

  可是,我太贪恋睡梦中的感觉,始终不肯睁开眼睛。

  接着有人摇晃我。

  我只得强迫自己撑起眼皮。

  半梦半醒间,我看见志谦一脸兴奋地摇我,我还没搞清楚状况,尚不知身处何地,怎么会在车里呢?

  但是,我立即被车窗外的景致吸引住。

  我张大口,连呼吸都差点忘记。

  天空是一片混沌初开的灰紫色,但是,山尖上,有一片粉红的云彩,那云彩,像极了初生婴儿的皮肤,柔和而粉嫩。

  哦,要日出了……

  我瞪圆了眼睛,一眨不敢眨,生怕错过了每个细节。

  很快,那片粉红变成了浅橙色,十分温馨。

  接着,转为金橘色,这桔色逐渐变深,深得似要射出金光一般。

  又过了片刻,那橘色云彩上,突然出现一个鸡蛋黄一样的半圆球,并不特别耀目。

  可是不到一分钟,这鸡蛋黄便变成了小金瓜,浑圆通透而金光四射,每缕光线都让人睁不开眼睛。

  我激动不已,不停拽着志谦的手,让他看。志谦也拽紧我的手。

  我盼望这样一个时刻太久,真的到来了,反而像个梦境,我几乎想用力掐掐自己的手心了。

  太阳,终于升起来,像山尖上的一个金色明珠,不断射出金箭,一缕缕的光线,透过厚重的云层洒下来……

  等了一个通宵,为的就是这样惊心动魄的一刻啊。

  我以为我会尖叫,我会惊叹,会欢呼,会雀跃……

  但是,我没有,我反而死死咬住嘴唇,无比的沉默,所有强烈的感情都被压了下来。

  我侧目看着志谦,他正看着太阳。

  他的脸上有薄薄一层淡金色的光,神情有点倦,眼睛里有血丝,少了平时清澈,多了几分成熟和忧郁。

  是啊,真正等了一个通宵的人,是志谦,不是我。

  如果是我,一定沉迷梦境错过了这短暂而瑰丽的时刻。

  上班时间到了,他把我送到医院门口。

  他先下车,为我开了车门,站在门口等我。

  是,诀别的时候到了吧!

  我突然平静下来,但这平静里又夹杂了许多我不能言说的情绪。

  也许每个死囚在求生无望的时候,都只能坦然面对,但是再坦然,心里还是难免充斥了对死亡的恐惧、慌乱、抗拒和怨恨……

  我走下车,顺手将围巾取出,走到志谦跟前,一言不发,将围巾系在他的脖子上。志谦一把抓住我的手,凝视着我,直看到我的眼睛里去。

  我躲开他的目光,轻轻在他面颊上印一个吻,像已往每一个早上与他道别时一样,然后微笑看着他,希望他突然念及以往我们的种种好,对我说,锦诗,我错了!

  我盯着他的唇。

  他犹豫了一下,终于动了动嘴唇,我的心都快要蹦出来。

  我反复在心里祷:快说,我们不分手了!

  “锦诗,别这样好吗?你这样,我会很难过!”他甚至皱了皱眉头。

  我的心,不,我的五脏六腑都凉透了!

  我看着他,努力抬高自己的下巴,让自己看起来坚不可摧:“放心好了,我会过得很好,也许,很快就会有新男友。”

  然后,我飞快地转身离去。

  眼泪不受控制地涌出来,我抬头看看天,突然想笑。

  多么滑稽,“很快会有新男友!”与刑场上高喊“18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的死囚有什么区别?

  简直异曲同工!

  我知道,我转身离开的背影一定仓促、狼狈、蹒跚、跌撞,姿势难看到极点。

  可是,这一刻,我已经顾不得姿势好看,我只想赶紧离开,找个地方,藏起来,把伤口好好清洗一遍。

  它一定血肉模糊,混了泥和土。

  刚进办公室,便听见,小张在嘻嘻哈哈地跟人说着什么。

  “刚才看见梁医生的男友送她上班,两个人好亲热,梁医生还和他吻别呢!”

  看,多么荒谬!

  外人永远不知道真相。

  即便当事人心中在淌血,胸口插着刀子,外人还以为他们甜蜜得如胶似漆,刀戈相向,不过是耍花枪。

  也许,祝英台根本脚踏两条船,梁山伯才被气得吐血身亡。

  也许,牛郎与织女离婚多年,每年七月七见面不过为了履行孩子的探视权利。

  真相,永远只有当事人知道。

  又或者当事人都麻木了,被传言左右,分不清那个自己才是真的。

  我木然地坐在办公室里。

  周一照例忙碌不堪。

  我早已经元神出窍,魂不附体了。

  走错病房、看错病人、开错药、手忙脚乱、仓皇狼狈……

  所有人都看不过去。

  连主任都过来问我是不是身体不适。

  我知道,我可以对自己不负责任,但是不能对病人不负责任,他人的健康与生命并不属于我。

  我赶紧乘机请假,而且告足整整一周。

  好在我一脸憔悴,苍白到几乎虚脱的样子,一向最讨厌医生请假的主任居然立即同意了,还反复嘱咐我多休息几天。

  脱掉比我脸色还白的大褂,我突然醒悟。

  原来我不过是个可有可无的人。

  工作上,我能力并不出众,没有我,病人一样康复,连重新调整值班表都不用。

  感情上,余绍明也好,志谦也好,我都不是他们不能失去的女人。

  没有我,照样春夏秋冬,吹风下雨。

  多么可悲,原来,人在感情失意的时候,会将自己的一切抹杀,尽可能将自己贬低。

  最好先将自己踩成地毯,以免从别人口中听到更难听的话。

  从医院逃也似的出来,才发现忘记穿外套了,可是我居然一点都不觉得冷。

  我原本想沿街走一会儿,每次心情不好,我都会选择走很长很长一段路,什么也不想,让思维空白,让身体疲倦,然后就可以忘掉烦恼。

  可是今天,我连走路的兴致都没有了。

  伸手招出租,我急着想回家躲起来,把自己蜷缩起来,像猫儿一样舔舔伤口。

  可是连老天都欺负我,在路口站了快半个钟头,居然一辆空车都没有。

  就在我急得快哭出来的时候,终于有出租车停在我面前。

  我三步并作两步跳上车,生怕节外生枝,有人跟我抢。

  上了车,我默不作声,脑袋里一片空白,我觉得我的呼吸和思维都停止了,灵魂已经与肉身脱离,去到一个很远的地方。

  过了好半晌,司机突然说话:“小姐,失恋啦?”

  我愣一下,看着司机后视镜里望着我的同情的眼睛,顿时怒火中烧:“谁说我失恋啦?我脸上写着‘失恋’两个字吗?”

  司机笑一笑:“小姐,你这样的,我见多啦!”

  我正要反驳,突然看见镜子里,我苍白的脸上竟然满是泪水——我顿时如突然在照妖镜里现了原型的妖精,什么底都漏光了。

  我陷在座位里不敢动弹,心想,要是这个司机再多嘴我就下车了。

  好在司机知趣,并没有再搭话。

  回到家,我用力摔上门。

  一声巨响后,房间归于一片死寂。

  除了我,这房间里再也没有其他的呼吸和心跳了。

  也好,明天我就再带个活的,有呼吸和心跳的男人回来。

  中国12亿人口,我梁锦诗还怕找不到男人?中国实在找不到,我大可扩大范围,金发碧眼的也行,我又不是不会英文。

  我强迫自己笑了笑,想自嘲。

  可惜,作用不大,反而把眼泪给笑出来了。

  今天,怎么连泪腺都与我作对,不受我控制了。

  我躲进浴室,想洗一个滚烫的热水澡。

  可是,连感觉都迟钝了。

  刚才走在路上不觉得冷,现在水温调得再热,皮肤都快起泡了,也不觉得烫。

  分明整个人都麻木了!

  也好,麻木就不知道痛了!

  但愿我的心也能如身体的所有感官一样,封闭起来,麻木起来……

  对了,睡觉,睡觉是逃避现实的最好方法!

  我跳上床,从抽屉里搜出安眠药。

  倒了两粒,担心睡不着,干脆再倒两粒,这下该万无一失了吧!

  既然陈志谦这样绝决,我也不要想他。

  我要立即睡着,睡着了,便不会再难过了!

  就着床头隔夜的凉水,我便一口将药吞下。

  药吞下的同时,我也松了口气——很快便可以睡着了吧!

  我安慰着自己:斯佳丽失去白瑞德的时候,也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我承认我是鸵鸟,遇到问题只想逃避,反正我也是顾了头就顾不了尾了。

  大概醉酒的人,求得也不过是可以逃离这残酷现实的短暂时刻吧。

  不睡不醉,就得承受万箭穿心,剜心之痛,药物酒精的小小副作用算得了什么?

  只要能求得片刻安宁,再大代价我都愿意付出。

  舒乐安定真是好东西,听名字就让人安逸。

  我还没来得及感觉药什么时候开始起效果,就失去了知觉……

  不知过了多久,我突然看见志谦站在我的床前,冷漠地看着我,眼睛里满是疑问和不屑。

  我跳起来,抓住他的肩膀,用力摇晃,喘着气,流着泪,歇斯底里地质问他:“为什么,你宁肯相信别人也不相信我?为什么要离开我?”我疯狂地冲他大喊,可是志谦却一把将我推开,我一下失重栽倒向地面,地一下裂开,我向深渊里坠下去……

  然后,我醒来。

  眼泪从一侧的眼角流过鼻梁,滑过另一只眼睛,再慢慢滑进耳朵里……

  我躺在床上,思维无比清晰,我甚至能清晰地感觉到一股凌厉尖锐的疼痛正划遍全身,心跳急速,我不敢动,一下都不敢,我怕,我怕自己一动,就碎了,再也补不起来了。

  也许,梦里摔的那一下,我就已经碎了,不只是心,不只是五脏六腑,是整个身体,是我所有的感情和爱!

  然后,我起身,挣扎着,摸黑找出那瓶安眠药。

  倒出更多粒,也不数,统统倒进口里,混了水大口吞下。

  然后我躺下,小心地为自己将被子盖好,温柔地、小声地、反复地对自己说:“锦诗,没关系的,振作起来,你会好的,你能承受的,过了今天晚上就好了,明天,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就这样,我安慰着自己,自己给自己勇气,自己给自己温暖,在药的帮助下,又昏沉沉睡了过去……

  终于,还是要醒来!

  终于,还是醒来了!

  阳光透过窗帘缝隙溜进房间,悄无声息的,似乎怕惊扰了我。

  可是,我还是醒来了。

  意识恢复的第一瞬间,我便感觉到一种巨大的失落和孤单将自己包围。

  我半眯着眼睛,看阳光从缝隙里照进来的小小光柱,里面有无数轻轻飞扬悬浮的灰尘,它们都是没有分量的,如同此刻的我一样。

  旁边的枕头上,志谦的味道还清晰可辨,这味道将我的身体迅速瓦解,使我成为一个空壳,与这个空荡荡的房间相互嘲讽着。

  他遗弃了我,遗弃了我们的家。

  我的身体便空荡荡的,我们的家也空荡荡的了。

  一切我们曾经编织的幸福的美梦都成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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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咬人的爱芥末男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