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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疼,那么爱》 作者:安宁

第24章 爱离(6)

  这样小小的摩擦,来了又去,激不起过大的干戈,但生活,还是像那质地不好的睡衣,很快地起了难看的毛球;看上去不适,入梦,也因此觉得艰难。像那豌豆公主,隔了十八层厚厚的棉被,依然可以感觉到那颗小到可以忽略不计的豌豆,所带来的疼痛。如果工作中的比拼可以淡忘,衣饰上的嫉妒亦能够宽容,但那爱情上的争夺,又怎能那么轻易地,就拱手相让?

  是谁先喜欢上了思哲,且四处地宣扬,要追他的呢?这怕是连我们自己,都记不清了。只知道,这个在一次交流会上,认识的男人,他同时夺走了我和凌的心。他只是在回头的时候,漫不经心地扫我一眼,我就情愿,为他倾尽所有。凌也定是如此吧,她为他可以推掉所有应急的广告文案,只为给他做的那一份,能够达到完美和极致;她为他逛遍了整个城市,只因为要买一枚可以与他朱砂红的领带相配的领带夹;她为他学会了吸烟,以一种寂寥的方式,只因为他曾经无意中提起,女子倚窗吸烟的模样,最是性感且让人心动。

  凌很鲜明地,是挑明了要与我争到底的。有一次在走廊里碰见了,她正和思哲打着电话,听得出是公事,但看见了我,却立刻千娇百媚地变了声线,一路柔情婉转下去;她明明知道半个小时前,思哲刚刚约了我下班后去清水坊的,但她还是试图一点点地,将我的自信与喜悦,击沉到那无望的海底里去。

  思哲应该是喜欢我的吧,他每次见我,都会记得买一束清香的百合。尽管不是神往的玫瑰,但能有此份心境的成功男人,我还能奢望什么呢?他能约我喝茶聊天,就已是我最大的幸福。倘若再要求得多一些,那就是希望他能离凌,更远一些吧。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他是凌最大的一个客户,即便他愿意撤出,凌又怎能轻易放过?而思哲,当是不喜欢我如此斤斤计较,他说过更欣赏那些懂得宽容的女子的。

  这样平静地过了两个月后,我如愿地收到了思哲的玫瑰,卡片上只有一个字,写着:爱。我小心翼翼地将这样怒放的玫瑰,带到办公室去。我执拗地没有听从思哲的话,他说,不要过多地刺激单身的凌,女人总是敏感的。但我偏不,我就是要让凌知道,她同样渴求的东西,而今,我终于得到。

  当我装作无意地将玫瑰晃过每一个格子间时,我的心内,充溢了一种罪恶般的满足感。因为,我怀中的玫瑰,终于吸引了凌的注意。她很奇怪地,向我走过来,以一种我所陌生的真诚,由衷地赞道:好美的玫瑰!我刚要回她一个微笑,便看到了凌手上精巧的柏金戒指,与我的那枚,一模一样的款式。只不过,其上的字,换成了“凌”。

  凌原来是给我炫耀的,但她不知道,这其中隐藏的秘密。思哲,他送了我和凌同样的戒指,但却撒谎说,这是仅售一款的绝品。他不是我所看到的那样,在我和凌之间,摇摆不定。他,对待爱情,不过是如电脑上的游戏,结束了,可以再来。甚至,亦不介意,与两个女子,看同一部电影,吃同样的饭菜,送一样的礼物。我和凌,争夺的,是一个结果;而他,享受的,只不过是那激情的过程。这个男人,原本不值得我和凌费劲了心力,争抢,或者将那微弱的快乐,摆出来,伤害彼此的。

  当我给思哲发短信,说要退出这场游戏的时候,这个贪心的男人,却是出乎意料地,跑到公司里来,当着凌的面,将一束红艳的玫瑰,送给我。那一刻,我在凌的愤怒里,看到自己的脸上,是微笑着的。我还是醉心于这样假的快乐了。

  凌最终辞职,而我,亦很快地,离开了这个根本不值得付出任何真爱的男人。

  有一天,看到古书上的一则寓言,说两个国家,为了争抢地盘,竟至“伏尸百万”,追逐逃兵,亦是“旬有五日而后返”,但没有人能够想到,这只不过是一场蜗牛角上的争夺。一方再怎样地为自己的胜利而欢喜,也不过是蜗角的快乐。

  而和凌的这一场相识,其中的每一次小小的得意,原来也是像寓言里的较量,不过是了无意义。但这样微不足道的快乐,红尘中的我们,却常常情愿为此,付出如此疼痛的代价。

  有个傻瓜曾爱你

  我在看到陈思第一眼的时候,就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他。

  他是系里的文体部长,每天清晨要巡检各班的人数,和做操的质量;有时候看哪个班队形不好,还会站到前面去,抬起长长的手臂,提示大家看齐。我喜欢这样的时刻,甚至为此企盼着每天班里的队形都会乱七八糟,这样就可以看到他,听他浑厚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而且,我几乎可以闻得到他身上淡淡汗水的味道。偶尔风起,我细软的头发,甚至会飞到他的臂膀上,做短暂的停歇。我是从见到陈思第一眼的时候,开始喜欢上站在最前排的位置的吧。因为个子矮,又胖,便总被人嘲笑。是陈思的到来,让我坚信,原来上天给了我不完美的身材,只是为了让我在18岁的时候,能够最近的,看到完美的陈思。

  我绞尽了脑汁,才想起一个能够让陈思认识我的办法。那天早晨故意地磨蹭到很晚,等到操场上的音乐响了有五分钟的时候,才不急不慢地跑过去。当然是绕了大弯,从陈思身边经过的。他果然注意到了一身火红色运动服的我,很迅速地将我拦截下,厉声问道:请问你是哪个班的,叫什么名字,为什么来这么晚?我抬头微微笑看着他,不回答,就这样温柔地笑望着他棱角分明的脸。直到他迷惑不解地又高声问我一句,这才美美地答道:我和你一样,也姓陈,叫陈小美,教室在你的对门,一探头就可以看的到哦;这次来晚,全是夏天最后一只蚊子惹得祸呢,把我咬胖了不说,还耽误了休息。陈思忍着笑,毫不客气地将我的名字记下来,一挥手说:记住了,下次再来晚就要上系里的曝光台了。

  我一路跑开去,想,可是陈思,你怎么会明白,上曝光台,是我近日最大的一个梦想呢!

  我在第三次迟到后,终于让陈思记住了我的名字。他并没有让我上曝光台,但却站在教室门口堵住我问:陈小美,你是不是有迟到开心症呢?否则,怎么每次抓住你迟到,你总是冲着我傻笑干什么?我嘻嘻笑道:如果你想治疗我的迟到开心症,可以早晨电话催我起床哦,病的起因,你总有一天自己会明白啦!

  宿舍的电话,果然在第二天的清晨,铃声大作。我正要心花怒放地抓起,却啪地断掉了。有点伤感,但立刻就又快乐起来。陈思能够打电话来叫我起床,这说明他记住了我的话,而且允许我胖胖的身体,挤进他的心里去了哦。

  以后宿舍的电话,总会在6点钟的时候,准时地响起;而且也总是每次不等我穿衣下床去接,就自行挂断了。我很想问问陈思,是不是他只是怕我迟到,影响他作为文体部长的成绩,才给我打电话的呢?还有,为什么从来不等我去接,是不是一点点的电话费,我都不值得他去付出?

  但我还是在见到陈思的时候,只知道咧嘴冲他傻笑,忘记了一直在心里飞旋的问题。而陈思,也从来没有与我说过与做操无关的话题,他只是习惯性地,在见到我的时候,提醒一句:陈小美,记得明天不要迟到。我在他这样简单的话里,心,照例会柔软下去,甚至会傻兮兮地想,什么时候,他说的明天,不是去做操,而是变成两个人的约会呢?

  这样的美梦,我做了足足有两个月,终于还是决定,自己主动来实现这个梦想。我想那么优秀的陈思,怎么能让别的女孩子,下手先抢了去呢?尽管我不美,也胖,跑起来很慢,可是如果我早早地起跑,一定可以最先追上陈思的吧。

  我在上公共课的时候,写了张纸条,告诉陈思,周日早晨八点,我在悠兰花店的门口,等他。课间休息的时候,我将纸条偷偷夹在了陈思的课本里,而后便在老师开始讲课之前,一脸绯红地溜出了教室。

  那个周末的清晨,有很好的阳光,我躲在洗手间里,很笨拙地给自己描了眉,又涂了美宝莲的唇彩,这才在舍友们的鼾声里,轻手轻脚地走出了宿舍。

  我捧了带着露珠的百合,在初秋微凉的风里,站到八点半的时候,终于看到陈思,跑步过来。我微微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等他走到身边来叫我的名字。可是,那熟悉的脚步声,却并没有停下来,而是慢慢小跑过去。我抬头看着那个高大的背影,终于鼓足勇气,喊道:陈思!

  陈思果然停下来,很诧异地回头向我看过来。而后走近了问道:陈小美,找我有什么事呢?我这才明白,他原是没有注意到我。可是看着他明亮的双眸,我却是将背了千万遍的台词,忘得一干二净。我紧张地摆弄着胸前的百合,突然地抬头笑道:陈思,我刚买的花,很香哦,你要不要?陈思哈哈大笑,说:陈小美,没想到你还是一个很浪漫的丫头呢!好啊,我就不客气,拿走一半啦!

  而我,却是在这句话后,将所有的百合都放到他的手里,便疯跑开去了。我听见自己朝身后大喊:陈思,花儿都送给你了,记得好好照顾它们啊!

  几天后的一个黄昏,我在走廊里,听见对门一大堆的男生,在教室里闲聊。有陈思的声音,他说,那个对面的陈小美,真是奇怪啊,那天我晨跑经过,她竟非要塞给我一大束百合。有男生便打趣说,这个陈小美,说不定是看上你了呢。

  我在他们夸张的哈哈大笑里,突然地眼泪便流出来。原来陈思根本就没有迟到,而是他完全忘记了我请求的那个约会。

  但我还是很开心,想着四年的大学,足以让陈思慢慢地知道我的爱,且像我爱他一样,全身心地爱上我。只要,只要再没有别的女孩,大胆疯狂地追求他。

  可是怎么会呢?那么完美的陈思,被如此多的女孩子簇拥着,怎么会孤单呢?那个站在最远处的我,黯淡无光,使完了所有的力气,怕是也穿不过厚厚的美女群吧。

  但我还是要努力,哪怕,他一次次地将我忽略掉。哪怕,这种爱,只是像夏日里最后一只蚊子,让他在碰触的瞬间,只是觉得微微的痒和痛,抹一点花露水,便慢慢地将我忘记。可是,在他拼命地驱赶里,曾经那么近距离地亲吻过他,对于生命将尽的一只蚊子,也是一种很大的幸福吧。

  清晨的早操,因为场地的原因,已经停上。宿舍的电话,因此再不会响起。而我,则习惯性地开始“骚扰”陈思。总是给他发一些美好温情的短信,陈思偶尔会回,说,胖丫头,你从哪儿捣鼓来这么多公共短信发给我呢,没事谈场恋爱,给男朋友发多好啊,要是你愿意,改天我给你介绍一个噢。我从没有告诉陈思,那些像诗一样的短信,是我怎样在夜里爬起来,打开手电,记下来的;它们在我的心里盘旋,像他一样,任我怎么努力,都无法将之忘记。无法忘记,我唯有记住他们。

  陈思终于开始交往女孩子,是一个音乐系的美女,和陈思很般配的样子,两个人在校园的大道上走过,总会有许多的人,回头看,且像我一样地感叹:多么幸福的爱情。可是没有人知道,我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心里是多么地难过。只是难过,并没有嫉妒。因为丑小鸭,对优雅飞翔的天鹅,除了由衷的羡慕,怎么会有更多的奢望呢?

  有时候会碰到他们,陈思很大声地和我打招呼,说,胖丫头,什么时候找到男朋友,记得告诉我噢。我在红着脸答应了几次之后,终于在一天快要入睡的时候,告诉陈思,其实,我早已有了男友。陈思哈哈大笑着说,可是胖丫头,你一直形单影只啊,你的那个男友,为什么不肯出来陪你,他究竟躲在哪里呢?我说,陈思,谁都没有权利看到优秀的他,因为,我只肯让他藏在我的心中。

  这样的对话,不知怎么就传遍了全系。是陈思的评语吧,他说,那个矮胖平淡的丫头,不仅是浪漫,还经常说些很怪的话,从没见过像她一样傻的女孩子呢。我并没有跑去找陈思辩解,且让他把我当成一个傻丫头吧,只要,我每天都能在教室的门口,与他“偶遇”,且听他一次次地喊我胖丫头。

  四年的大学,陈思谈了三次恋爱,每一次,都被人认为是最完美的一对。可是,只有我知道,真正爱过他的人,只有我一个。而且,至始至终,我都不曾将他从心中忘记。

  最后一年的夏天,我终于要离开这所大学。而被保研的陈思,则会继续留下来。那年的夏天,蚊子异常地汹涌,我的腿上,几乎全是伤痕。我依然给陈思发“公共的短信”,他又恢复到单身,但却是在系里忙碌,连毕业前的最后一顿饭,都没空去吃。他偶尔见到我,会惊呼,说,陈小美,你怎么变成瘦丫头了啊,而且单薄地有点让人心疼呢。我想陈思不会明白,一场四年的单恋,足以让一个人,消耗掉所有的精力,他依然是强壮结实,只因为,他从没有经历过一场真正值得他付出一切的爱情。

  是一个开始落雨的夜晚,我被一只孱弱又坚强的蚊子叫醒,它嗡嗡地绕着我飞,任我如何地驱赶,都无法让它离去。这样一个寂寞的雨夜,突然地便想给陈思发一条短信。我说,陈思,我将拜托一只最可爱的蚊子去看你,它会带去我所有的爱与祝福,还会快乐地亲吻你,替我送上很多爱的红包给你,夏天转瞬即逝,愿这夏日的最后一只蚊子,会给你带来整个秋天的幸福。

  陈思在第二天的清晨,终于回复给我。他说,丫头,为什么四年里每一个季节要逝去的时候,最先告诉我的,总是你,是不是,你真的像女生们说的,默默地爱了我四年?可是,傻丫头,为什么你从不让我知道呢?

  这夏日的最后一只蚊子,终于在我踏上南下火车的时候,让陈思知道,有个傻瓜,曾经那么执着地爱了他四年。

  没等爱情来找我

  我大学毕业的那一天,有要好的师弟来送我。背了帮我收拾行李的小美,他们悄声对我说:放心吧,师兄,我们会帮你照顾好小美,亦会帮你看好她,让她毫发未损地在一年后飞到你身边的。我看着近在咫尺的小美,她微微上翘的嘴角,有我所熟悉又心疼的坚毅执著和隐忍。我轻轻走过去,当着师弟们的面从背后环拥住她,我说,小美,我要走了,你好好照顾自己,我会一直等着你。

  我没有像师弟们说的那样,告诉小美,让她一年后飞到我身边去。我了解小美,我知道她不是个可以轻易被别人左右的女孩子。尽管整个的大学,我为她做了许多被别人认为值得她用一辈子去感激和回报的事情,尽管她也深深地爱着我,且拒绝了外系优秀男生一次又一次的乞求,只肯留在我的身边。可是,我从一开始就知道,小美不是那种为了爱情而将整颗心都留守住的的普通女孩子,她如果想飞,纵使我有再大的网,也是不能让她留住的。所以,我宁肯让她自己,选择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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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路过你花儿来得及聊斋五十狐人生苦短,做自己就好见喜此后,不再爱你少年自私事温暖的弦吹不散眉弯红颜·蓝颜这么疼,那么爱美人一笑水北天南谁的青春仓皇结风舞人生太短,别成熟太晚:心智成熟的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