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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疼,那么爱》 作者:安宁

第25章 爱离(7)

  第一次遇见小美,是在大二,我在校学生会,为新来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和减免学费方面的服务。小美着了很素朴的系服,带了明朗又清透的微笑,在那一大堆因自卑而显得手足无措的贫困生里,像一株安静美好的百合,兀自地立着,丝毫不因自己出身的贫寒和卑微,而连带地将最美丽的青春,也自觉地黯淡下去。每个人在领了表格出门的时候,都是小心翼翼的,似乎怕人窥去上面的“贫困生”三个字。惟有小美,落落大方地领了表后,坐在我身边便填了起来。我不经意地一低头,便看到她的家庭景况一栏里,写了“父逝母残,小妹年幼”几个字。这样一个女孩子,我在她的身上,寻不到丝毫被贫穷摧残过的痕迹,我只看到她眉眼里的坚强与自尊,闪着让人不可逼视的光芒。

  我在那张表格里,找到了我想要的一切内容。而后我用手中小小的权力,给小美开了后门,在图书馆帮她找到一份轻松又安稳的工作。这样我在去图书馆的时候,便可以时时地看到她明媚温暖的笑容。

  小美并没有意识到我在追她,她会在我殷勤地帮她整理完图书后,很真诚地说声谢谢;亦会在我请她吃冰淇淋后不久,客气地回请我吃甜美的巧克力。我知道这是小美处世的方式,她不会接受无缘无故的帮助;除非,是以爱的名义。等我在她整理的图书中间,夹满“我爱小美”的纸条后,小美便不再说谢我,亦不再跟我客气。她在我偶尔落在她椅背上的外套里,别了一张小小的纸条,说:小美也爱阿聪。这样别致的方式,我想是只有内敛又勇敢的小美才会有的。她一旦爱上某个人,便会明确无误地告诉他,而不是羞涩地任对方去苦苦揣摩,更不会用骄傲的言行,将对方吓跑。

  恋爱后的小美,从不会因为我优越的家境,而自怜或是无休无止地向我索取什么。她依然是那个独立又自强的女孩子,她因为我的爱而接受我种种的帮助,又因为爱我,而不再对我说半个谢字;就像,她给我那么多的体贴和关爱,却从不爱听我任何感激的言语一样。小美说,爱是无私的,如果你爱我,就不要将爱情以外的东西加进其中;亦不要试图将我整个的心,全都夺过去,它,依然是属于我自己的完整的那一颗。三年的甜蜜相处,我都没有将小美的方式改变掉。她一如往昔地爱着我,亦始终如一地做着她自己。

  周末的时候,我会和小美回她十几里外的家,照顾她双腿残疾的母亲。她的母亲是个和蔼可亲的人,与小美一样,有着乐观明朗的心态。看到我和小美那么和谐,常会一个人忍不住笑。每次我都会偷偷给她留些钱,她从不会推让,她相信自己的女儿有能力给我同样的关爱;她们没有钱,但会回报给值得去爱的人,比金钱还要贵重的一颗真心。小美的妹妹,是个活泼可爱的中学生,热爱音乐, 听我说要买一个漂亮的吉他送给她做生日礼物,兴奋得几乎日日失眠,只等着做寿星的那一天的到来。她从没有因为我是姐姐的男友,便小心翼翼地恭维着我。她很坦率地挑我种种的毛病,让我加倍努力去追求她的姐姐。她亦会嘻嘻笑着拍我的马屁,只为一枚奇特的邮票。呆在这样一个家庭里,我常会莫名其妙地感动,我想三个相依为命的女子,怎么会在艰难里如此幸福又快乐,难道她们的心,具有超强的免疫力,可以在困顿的岁月里,始终坚强不可摧?

  三年里,我几乎把这个温情的居所当成了自己的家。我自己挣了钱帮她们还掉一笔笔债务,小美母亲的心脏病一次次发作,总是我全程地悉心照料。这样做着的时候,我的心里,除了有幸福和自豪,还有隐隐的渴望和期盼,我希望小美会在我的付出里,有我所希望的随我走天涯的任性与冲动。或者,她会说一句:这辈子,我都会与你寸步不离。

  我没有等到小美的这句话,就毕业回了自己的城市,做了一个中规中矩的公务员。父母一次次地托人给我介绍比小美条件好许多倍的女孩子,却都被我以各种的理由拒绝见面。他们终于愤而断绝了我的经济来源,我微薄的薪水,有一半多寄给了小美的家里,以至连换个新型的手机都没有钱。哥们儿知道了,便说我傻,守着一个明显不会给你结局的女孩子有什么用呢?她的心那么高,即便是真的爱你,也被她的所谓理想牵引着,回不到你身边来了。你见过长了翅膀的鸟儿,会与人一样在房子里安稳栖息的吗?

  我还是没有主动地劝小美为我留下来,而她,亦在毕业后,飞去了北京,攻读心理学的硕士。我工作的那个小城,对此专业的需要,几乎为零,小美明显地,不会回到我的身边了。我不再对小美抱任何的希望,她却一如既往地深爱着我,且对我们的未来,充满无限的憧憬和向往。她会在周末千里迢迢地赶回来看我,只为依偎在我的怀里,假寐上片刻。她会在冬天里织漂亮的围巾手套送我,自己的手上,却因为长时间的飞针走线,起了层层的冻疮。她做家教挣了钱舍不得买喜欢的衣服,第一件事是存起一部分,做我去北京时的游玩费用。她一心一意地爱着我,不管我已经对这份爱懈怠,亦不管我们究竟有没有未来。她一旦爱上某个人,便不会再做任何的怀疑和犹豫。

  我在小美读研半年后,终于说服自己,去了北京。小美开心得像个小孩子,取出她存下的“专款”,带我逛遍了整个北京城。她的小妹,也考上了北京的重点大学,只是没有时间陪我,她与同学组建了一个名为“北京格格”的乐队,在旅游场所四处演出。我随小美去看过她一次,依然是弹着我送她的那把吉他,但神情里,有了与小美一样的内敛与执著。这样两个姐妹,她们的血液,有我永远不可企及的坚定和柔韧。我追赶不上她们的脚步,亦不企盼她们会站住脚等我,我惟有转身,回自己平庸的小路。

  我寑短信告诉小美,我有了新女友的时候,她刚刚坐上火车,朝我飞来。我没有多说什么,便将那个手机,弃置一旁,再不去碰。我害怕小美会锲而不舍地将真正的原因追问出来。我们都了解彼此,所以我才选择这样的“谎言”,将她的热情,彻底地击退。小美中途便下了车,返回了北京。我在孤独了一个月后,才拾起原来的手机,一条条地看小美发来的短信。

  小美说,阿聪,我原以为你有足够的耐心,等我毕业后飞回到你的身边,与你相依相守,再不分离,可你还是自己中途退缩了。小美还说,阿聪,我只是一只燕子,向往高远的天空,但却知道窝在温暖的屋檐下,外面再怎样的诱惑无限,我都会日日飞回自己的巢穴。小美又说,我这样不断地向前走,只是因为,为了能与优秀的你,拥有并肩前行的资本,这样你重视门当户对的父母,才会真正地将我接纳,这是我的方式,这么多年,你却没有真正地明白……

  这样一份真爱,我在毕业一年后,没有等得及它来找我,便自动地被我丢掉了。而我,却曾经离它那样近,只需耐心地等待,等待它变得足够地勇敢和自信,便可以与这份爱厮守一生。

  那个叛逆到老的女人

  她怀上我的时候,并不像别人的母亲那样喜悦,忙碌着置办婴儿穿的衣服,并欣欣然地为小孩子计划未来,想着这个孩子会更像父亲还是母亲,是男孩还是女孩。事实上她那年不过是21岁,尽管我21岁的时候,已经知道自己的未来是离开小城,到繁华的北京找一份工作,并寻到一个能够值得依靠的男人。她甚至根本无视我的存在,照例偷偷地吸烟喝酒,并在与父亲吵架后,离家出走,随便住在一个陌生男人的家里。

  想来在她肚中的10个月里,她带我去了不少的地方,父亲工作,不能时刻看守着她,她也便乐得拿了父亲的钱,出去逍遥。据姥姥说,那时候家里人最担心父亲上门,知道一定是有事,且与她有关。要么她去舞厅里挺着肚子跟人跳舞,还暧昧地打情骂俏。要么她跑去看电影,跟周围的小痞子起了纠葛。要么她在饭馆里喝酒,人家打烊了,还醉卧不醒。

  姥姥为她这样一个女儿发愁,所以尽管她与父亲频频争吵,打骂,他们始终没有支持过她要离婚。他们知道自己的女儿是什么样子的脾性,生来叛逆,爱惹是生非,能有父亲这样的男人,肯接纳她,于她就已经是一种福分,假若她真的离婚,哪怕不带着我这个孩子,怕也是难于再嫁。而且她又那么刻薄,最擅长拿人短处嘲笑取乐,她甚至在我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就看着父亲的一双金鱼眼,说肚子里的孩子也一定跟他一样是水中生物,大概也跑不出青蛙和蛤蟆的样子。父亲为这句话气得许多天不跟她说话,她却毫不在意,好像那不过是一阵风,刮过去,在别人脸上留下划痕,却在她心里,连影子都没有。

  我不能不承认,她是一个漂亮的女子,连小城里四五岁的小男孩,看到她,都喜欢嘻嘻哈哈地跑到她身边,拿手戳她脸蛋一下,而后坏笑着一溜烟跑开去。她有一双波光流转、顾盼生情的眼睛,乌黑发亮的长发,即便是随手一挽,都有种散漫不羁的风情。而她总是微微张开的双唇,则有一种让人想入非非的性感魅力。

  这样漂亮的她,在小城里,当然是被许多女人嫉妒又不屑一顾着的。而男人们,则爱有事没事地过来招惹于她。她本就不是安分的女子,在生下我不过是两年,便又惹出了一场绯闻。而这场绯闻,不仅让父亲对她失去了耐心,亦让我与她,还没有亲密,便已经疏远。

  是一个来小城做生意的男人,有钱,又风流倜傥,有女人喜欢的浪漫多情,常会拿一些省城买的丝巾首饰一类的东西收买女人的心。在她之前,这个男人当然遇到过许多女人,大多无疾而终,像水上的浮萍,没有根,飘过便不知去向。遇到她的最初,他也想必是抱着玩乐的心态,但没想到,她却是认了真,我刚刚学会踉踉跄跄地扶墙走路,她便撇下我,连满城的流言飞语都不顾,一心一意地要跟这个男人走。

  没有人想到她痴情起来,如此疯狂。连姥姥都是惊异,不相信向来收不住心的她,会被一个男人的心拴住。在我幼年的记忆里,那时她频繁地与父亲发生争吵,我躲在角落里,看她将东西摔得粉碎,溅起的碎片,落在我的头上。父亲总在最关键的时候,抱起我,让她看看这个从她身上掉下来的肉,她从来都是将头扭过去,不去正视哇哇大哭的我,更不会伸出手来,将我抱住。

  她终于还是没有等到父亲想好离婚,便跟着那个男人跑了,将因此沸腾的小镇和别人的嘲弄留给我和父亲。并用这样近乎羞耻的出走,在我和她之间,留下一个似乎永远都无法祛除的疤痕。

  等她回来的时候,我已经开始念书,她在一个夏日的黄昏,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手里拿着一个省城带来的时髦书包,里面还有响声,好像是一些文具。我躲到父亲身后去,怯生生地看她。父亲将我生拉硬拽出来,用命令的语气说:快喊妈妈!我低头看着她有镂空花纹的凉鞋,黑色的丝袜,还有旁边椅子上花花绿绿的糖果和衣服,却是始终紧闭着双唇,一个字都没有吐出来。

  我是从周围同学的口中,得知她被那个男人甩了,因为她纠缠他太紧,那人是个风流习惯的男人,对她的这种认真害了怕,终于像她当初从父亲身边出走一样,席卷了所有钱,离开了她。她无路可去,又在省城找不到可以糊口的工作,只好重新回到父亲的身边,并用她惯有的伎俩,对父亲百般示好,又拿我做诱饵,终于让他心软,同意她回到我们的身边。

  可是,我和父亲并没有因为她的归来,而自此拥有向往中的安定幸福的俗世生活。

  她似乎觉得有愧于我和父亲,便在小城的一个鞋厂里寻了一份事做,尽管薪水不多,但至少可以不向父亲伸手要钱花,而且还能用一点小礼物来收买我们的心。我记得那时她常给我买大白兔奶糖,我禁不住诱惑,看到她伸出的手,还是忍不住走上前去,捏起一粒剥开来吃。她笑着看我,将另外几粒放我兜里,又抚抚我的头发,说,小宝长得越来越像妈了,漂亮着呢。

  可是她不知道,她引以为傲的漂亮,我却并不喜欢,小城里总有女人看我走过去后,小声嘀咕,说,这一定是李美凤的女儿,看那上翘的嘴唇和细长的眼睛,多勾人,估计大了也是靠脸蛋骗男人饭吃的主。我在这样的风言风语里,总会恨自己的这张脱不了她影子的脸,早晨洗刷的时候,甚至会对着镜子,用毛巾使劲地搓脸,似乎这样便可以将她留给我的痕迹除掉。

  当然是除不掉的,而且,竟是越来越像她。她显然对此很是满意,开始喜欢带我上街,穿着她亲手缝制的公主裙,在人群里慢慢地走,带着一种骄傲和炫耀。总有男人回头看她,她满足于这样的回头率,并不介意那男人的老婆怎样啪啪地飞白眼过来。甚至她还会妩媚地回看一眼,让那注视她的男人,几乎是受宠若惊。

  在别的女人眼中,她依然是一个风骚不安分的女子,喜欢打扮,又不拒绝别的男人的热情搭讪,所以关于她的传言,也总是没有止息过。而父亲则与她维持着表面的婚姻,实则早已对她失去了信心。

  她果然耐不住寂寞,没过两年,便又与人传出了绯闻。这次是个已婚男人,而男人的女儿,恰好和我在一个学校读书,只是比我年长一级,且是一个被女生们推崇的小头目,常常见她在路上走,后面跟着几个忠心耿耿的小兵,晃晃悠悠地,与我擦肩而过。

  所以当事情沸沸扬扬地传出来,最先受到嘲弄的,不是父亲,也不是她,而成了我。我先是被那女生写恐吓信,说母债女还,如果你妈那妖精还继续勾引我爸,那么你在校园里以后别想安稳走路。后来又放话给我,说,再不让你妈收敛一下,小心放学路上挨我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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