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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事未竟》 作者:童馨儿

第2章 糟糕的圣诞节(2)

  我觉得自己太悲哀了。我有过一个小男人,他背叛了我。我刚收获一个老男人,一转眼,他又背叛了我。

  我疯了似地头冲上去,用我的包使劲地砸向这对狗男女。

  老男人不耐烦了,一把甩开我,“滚,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

  刹那里,屈辱和羞愧一齐涌上心头来。我转而扑向小美,小美倒镇定自若,她说,“宝儿,别忘了,他不是你的男人!”

  一个三十岁的女人,能有多少过往?当我独自蜷着双腿坐在地板上,静默地吸去烟,我总有类似的疑问。

  对于一些情路平坦的女人,她们按部就班地工作,恋爱,结婚,生子。

  也有不少不幸的女人,可能会和我一样遭遇一场婚变。婚姻除了给我们留下一场不可磨灭的疼痛和屈辱,一个离婚女人的身份,好像就没有别的什么了。

  离开了老男人之后,我又变得一无所有了。

  我的闺蜜一直说我蠢。她说我至少应该问老男人要点补偿费。

  这个闺蜜是我在找到新工作之后结识的,我们是同事。一块在荣新房产卖房子。

  我们都很穷,一块租了一套小两房,每人分担六百元房租。小区还算干净,房子也挺舒服。六百块。我觉得贵了。但闺蜜教导我,你以后还会碰到更多更好的男人,你住在哪,决定了他们对你的定位。是一个混迹在不入流的社会底层里拼命挣扎的落难人,还是优雅地接受生活的赠予,努力快乐地要使自己成为前途无限的潜力股。

  她说,现在的男人,都很聪明,又很现实。爱情已经不能冲昏他们的头脑。利益才是他们一再考虑的因素。爱情和婚姻,他们投资多少,就想着得到不只一倍的回报。

  闺蜜姓夏名欧。

  我们的友情一直持续到现在。

  到如今,我们都小有积蓄,薄有风姿,唯一不同的是,她结婚了。而我还是一个人。

  我以为我会失眠,但最后并没有,我还是睡着了。

  天亮的时候我的闹钟响了,我毫不迟疑地跳起身来,冲进卫生间,像过去的每一个清晨,洗脸漱口。

  什么节都要上班。我抹了一点口红就出了门。

  这是一座亚热带城市。

  凌晨的时候下了一点小雨,此刻天晴了起来,却让人觉得了少许闷热。

  我曾经不只一次地动过离开这城市的念头,但也不过想想而已。内心里我喜欢这城市。长年不觉得酷冷,算不得繁华,却也足够热闹喧嚣。

  我所居住的小区位于城市的新开发区,环境优美,出入N多挂着港澳车牌的豪华车。

  夏欧说的,“宝儿,你下半生的任务,就是在这小区里把终身大事给解决了。”

  我点着头,让她放心。

  “如果我看到心仪对象,一定会一头冲至他车底,从此一辈子赖上他,让他负责医治我的后半生。”

  只不过我已经半老徐娘。这可能性实在太过低微。

  刚走进办公室,小李便电话通知,九点半,一号会议室。

  我知道必然是和新腾公司的碰头会。说实在的,并不想和周副总打照面。我原本对他印象并不差,不然也不会产生过要把自己送到他床上的念头。

  但这是工作。我自诩是一个公私分明的人。我不能为了一个男人而怠慢工作。男人不见得能给我太多,而工作却让我丰衣足食。

  九点二十五分,我提前进入会议室,就在门口,和周副总打了一个照面。

  他先微笑了一下。很礼貌地说,“早。”又客气又生分。

  我也微笑了一下。

  你看。

  男人总是这样的老狐狸。从前的年代里,是谁把狐狸精这名头安在女人身上的。我觉得它用来形容男人们更贴切一点。

  他比我更若无其事。相较之下,我的道行真正尚浅。

  我们各自坐好,他就在我的正前方。从前,我们会趁着会议间隙眉来眼去,如今俨然正襟危坐,公事公办。

  靳总和一个年轻男人并肩走了进来,靳总给大家介绍,“新腾公司老总——蔡文良。”

  这么年轻的老总,我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这么一看,才发现他一直在盯着我。眼神探究,嘴角似笑非笑。

  我觉得他有点面熟。如此表情又让我有点纳闷。

  突然间,我想起来。我见过他。

  就在刚刚过去的那一夜。

  当我独自一人蹲在云顶餐厅的大堂里痛哭流涕的时候。他给我递过一张纸巾。

  许多时候,你真是不得不承认,这世界何其小。不不不。怪只怪,这城市不够大,最富盛名的酒店廖廖可数。

  我的脸火辣辣地烫红起来。

  这场会议让我如坐针毡,幸好时间并不长,靳总表现得特别人道,“今天没什么事的,都提早下班吧。”

  因为这句话,没多大功夫,办公室里的人就走得差不多了。老板的善心是偶尔才肯发作,若不珍惜就是罪过了。

  我没地方可去。

  这其实才是单身女人最大的悲哀。逢年过节,别人总有去处,只有诸如我的女人们,最迷茫,不知何去何从。

  我随便上了一辆公车,在公车的晃荡中,我甚至想起了我非常遥远的青春时光。

  也许是老了,要不然就得怪罪于这节日气氛。

  我竟然长时间地耽搁在对往事的回忆当中。

  其实一个人如果闲得无聊的话,回忆一下过去也不乏为打发时间的一佳手段。

  那时候的我,是个乖乖女生。乖得近乎迂腐的那种。我长时间地迷恋隔壁班的一个男生。他长得很帅,学习并不好,但却是男生中的头。许多女孩暗地里都喜欢他,胆大的,甚至往他抽屉里塞纸条。

  高考时,我本来可以考一所更好的大学,但偷偷打听到他报了西大,于是也把第一志愿填上了西大。这是一所普通大学,但想到里面有他,我也深感快乐和满足。

  于是,大学里,我们仍然是同学。这时候,我们还多了一点别的关系,老同学,老乡。因为这两点,我们之间的联系频繁起来。他常常去我们宿舍打扑克,和我的舍友们打情骂俏。她们都喜欢他。

  我的同桌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美女,在我们一个个都还发育未完全的时候,她已经拥有一对丰满的乳房,一走路胸前就颤颤巍巍的。每晚临睡前,她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穿着内衣小短在宿舍里走来走去。让我们所有人都倍感自卑,因为这自卑,因此对她很是嫉恨。不太有人愿意理睬她。

  她也无所谓,大二开始,她就很少在宿舍里住,据说常有不同的轿车在校门口等她。

  我们都骂她贱人。

  现在想来,其实心里都有几许羡慕。

  反正我是的。

  我的恋爱迟迟没能拉开序幕,真让我饱受折磨。我怀揣着无限心事,每天都在想像要以什么样的开头对他表白我的爱情。

  没等我采取行动,他先主动对我说了,“宝儿,我们恋爱吧。”

  我们像所有的情侣一样,看电影,一块去图书馆,在饭堂里你喂我一口我喂你一口。我们躲在校园的小树林里偷偷亲吻,紧张得牙齿碰着了牙齿。

  我问他,“你到底爱我什么?”

  他忙着亲吻我,轻声喝斥说,“别吵。”

  那时候我们那么相爱,我们甚至商量好了,等毕业了就结婚。我以为,这样的爱情固若金汤,我们的未来一眼就看得到。

  然后有一天,我和我的同桌为了一壶开水争吵起来。开水是我打的,我要用来洗澡,她呢,要用那壶开水洗衣服。

  凭什么?我简直被这个女人弄得要疯了。我们在宿舍里吵得不可开交,她最后狠狠甩下一句话,“等着瞧!”

  那个时候我就应该知道,爱情其实是这世上最不可靠的东西了。

  我的同桌对我甩下这么一句,转过身就主动给我的男友打了个电话。

  只是一个电话,她就把我的爱情弄没了。我的男友一夜之间成了她裙下的不贰忠臣。

  宿舍里的姐妹都替我打抱不平,大家此起彼伏地使劲骂她。其中有一个小小的声音幽幽地说,“再深的感情,也抵不过胸前那二两肉!”

  我好长时间都像在梦游一般,觉得一切太荒谬了。原本就瘦,那时候更是越发消瘦下去。

  一直到陈良出现。

  他肯爱我,肯对我好,我感激不尽。我的全部身心都因为这点感激全转移到了他身上。

  我又一次天真地以为,这一次,我的爱情开了花结了果,却原来只是一场虚假的繁华景象。

  同样的错误,我总也不能吸引教训。我总以为一切都是有原因的,却从来没想过,爱情本身就注定了充满伤害。不是别人伤害我们,就是我们伤害别人。

  可是要做一个没有感情的人,那要多么难。

  我安慰自己,没关系,不要紧,我还年轻,我还错得起。

  可是一转眼,就三十了。

  内心里,我一直等待着第二场婚姻的开始。时间慢慢流逝,我对男人的要求也越来越低。当年纪渐长,我越来越意识到,要碰到一个情投意合的男人,真的很难。

  我迷上了写博客,每天晚上除了在天涯上逛逛,剩下的时间我基本都花在了写博客上。

  我的博客,凭心而论,还是做得很不错的,有精心挑选的音乐,每篇日志都配有意境优美的图片,我本身文笔就不错,再加上点原本就幽怨的心境,竟然吸引了诸多读者,博客的点击还不错。

  也有许多网友给我发短消息,留下电话和Q号,无非就是那种大家都孤单,要不要彼此陪伴着取暖的邀请。

  对于性,我总以为,它是爱的一种延伸,我无法想像自己和一个陌生男人,没有丝毫感情基础地就滚到床上。我盼望的,还是那种顺水推舟的性。若是说身体没有需要,那是假的。一块经过了开垦的土地,怎么可能不渴望雨露的浇灌?

  离开有钱老男人的几年里,我陆续换了工作,最后用自己的积蓄买下如今我居住的小两房。有一次在街头碰到一个旧人,是陈良的同事。他很惊喜地打量着我,几乎是赞叹地说,“宝儿,你变漂亮了。”

  我有点奇怪。我一直自以为小有姿色,虽然算不上国色天香,但用容貌清秀来形容总不为过。

  但那个男人,他那一天为我做了很深刻的剖析,从前的我,也许是秀气的,但是带着一股子青涩,像那种还没长开的桃。只招惹莽撞的唇上尚未长出胡鬓的小男生。但却不足以吸引成熟男人的目光。

  那个男人,我原本没记住他的名字,但那天我们之间开始了新的认识。他叫吴向程。他用了一个词形容我的从前——雏。

  我从小语文成绩就很棒,一直认为自己颇具文学细胞。但还是为吴向程同学使用的形容词深深折服。

  他执意和我交换了电话号码。傍晚便打来了电话,要请我吃饭。

  至此为此,在我生命中出现的三个男人,都以极短暂的姿态一闪而过,而这个名叫吴向程的男人,却以最让人出乎意料的偶然,与我在其后的好几年时间里纠缠不清。

  吴向程出现之前的那几年,我的感情和身体都处在空窗期,经历过了三段感情,我自以为对爱情已是云淡风轻,才二十七岁的我,自我感觉已经足够苍老。

  我答应了吴向程的晚餐邀请。`已经是初秋时节,晚上的天气已有瑟瑟凉意,临出门,我鬼使神差地折回来,换了一条低胸吊带小短裙。不知道是不是真如吴向程所说,我现在已经长成了一颗成熟的桃,皮肤细润,胸部饱满,有时候在镜前审视自己,我会突然想起我从前的那个美艳女同桌,直到现在,我才有了和她相提并论的底气。

  一整个晚上,吴向程一直既热烈又深情地看着我。他的目光须臾不停地跟随着我。这让我倍感骄傲和自豪,感觉自己像个矜贵的公主。

  一餐饭吃足几个小时,从黄昏到夜色深沉,我们意外地聊得来,他独有的幽默感不时逗得我忍俊不禁。

  他要求送我回家,坚持要把我送到门口。我拗不过他,扶着门框对他说再见,他绅士般地点点头。我转身,刚要撞上门,他却倏地大力顶开门,一手紧紧地搂住了我的腰,抬起脚就踹上了门。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已经把我抵在墙上,没有任何甜言蜜语,没有任何前奏,他扯开我的外套,撩起我的裙子,鲁莽而凶狠地进入了我。

  吴向程三十五岁,理所当然有了妻子和孩子。他对这点毫无讳言。他对我说,“如果我这年纪还没结婚,你也许也得怀疑是为了什么吧。”

  他说得很正确。

  我于是不能指责他。我凭什么指责他。男欢女爱,我若真要反抗,他也不会得逞。他只不过看透了我的寂寞。他的欲望与我的需要完美无缺地配合默契。各取所需,这成语用来形容我们,多么贴切。

  他不厌其烦地亲吻着我,惊异地问,“陈良那傻小子是怎么搞的,怎么会弄丢了这么一个漂亮宝贝?”

  对于他的赞美,我用温热的身体给予回报。

  没有诺言,哪怕只是为了哄我高兴。

  清晨他提前起床,去厨房煮了一锅粥。他打开我的冰箱,里边除了啤酒,再无别的。他说,“那就只好喝点白粥算了。”

  喝完粥,我们一块出门,他没有要求送我去公司,但他站在车门前,为我整了整大衣领子,这小小动作让我感觉温馨,禁不住冲他微微一笑。

  那一幕,我直到今天都还记忆犹新。

  从我们分手到现在,我心里始终对他充满感激。他没有为我营造一个虚幻的幸福美景,他做不到的,他从不会轻易许诺。他给不了的,从来不提。

  整整一个白天,他没有给我打来一个电话。

  这时候的我,刚刚进入飞龙。这是一家规模一般的广告公司,薪资一般,但工作环境还不错,左右是挣口饭吃,我还是很满意。

  晚上回到家,在楼下就发现了吴向程的车。上楼去,发现他倚在门边站着,手里提着大袋小袋,其中的一个袋子里露出长长的葱苗来。

  看到我,他露出微笑来。

  瞬间里,我的眼眶湿了。

  我以为我的心变硬了。却原来是因为没有人肯好生地把它软化。

  他带来的东西把我的冰箱塞得满满当当。他动作娴熟地在厨房里洗洗切切。我站在他身后,感觉恍惚。印象里我和陈良的婚姻里,甚少有这样的时刻,我们常常在外边的小吃店里吃快餐,宁可各自对着电脑玩游戏,也不肯同奏一曲锅碗瓢盆交响乐。

  吴向程拥有两间店面,一间出租,一间自己做不坐班的老板,经营着电子产品。从他口中我得知,他和陈良只做了短时间的同事,因为厌倦早九晚五的固定上班模式,最后还是辞了工作。把原本也出租着店面收了回来,自己做。

  陈良和那个老女人的爱情,并没有延续多长时间,女人的老公像是感觉到了什么,申调了工作,回省城来了,女人就和陈良断了关系。陈良在公司里自觉没法再呆下去,辞职不干了。

  我没有问他,他轻描淡写地,像说起街头偶发新闻。

  他也会提起他的妻子,在距离省城尚有两小时车程的某市高级中学做教师。兢兢业业。是个好人。

  好人总是缺少点趣味。他不说,我也猜得到。

  他仍然是个不错的男人,并不肯在情人面前说妻子的坏话,这让我对他有了一点赞赏。

  他们没有孩子。现在妻子身边带着的那个孩子,其实是妻子的姐姐的。他告诉我,妻子有糖尿病,曾经怀孕过一次,但最后还是流掉了。妻子对他深感歉疚,言语中透露出,假若他在外边有些花花草草,也决不在意。

  我于是笑着问他,“我是你的第几株花花草草?”

  他说,“第一株。”

  我已经变聪明了,知道当男人这么说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相信他。把它当作一种赞美尽数收下。

  我们在一起,好了整整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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