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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君已是二十年》 作者:白小缎

第37章

  我宁愿你活着,尝尽人间的冷暖。

  也不愿你这样,烟云般消散。

  后来的后来,他就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了。

  后来我常常想,如果我们的婚夺选在安徽,抑或选在中山,我都不至子那么快地失去展翔。如果我们是在安徽成亲,或者是在中山举行仪式,我们仍然会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和这个世界上很多家庭一样,男人工作养家,女人相夫教子。是那么幸福美满的一家人。

  如果,如果我们是受到了某种诅咒,比如成亲了就要永远地失去对方,那么,我宁愿一辈子都不嫁给他,一辈子都不做他的新娘。以此,来挽留他的生命,让他继续活在这个有太阳月亮的人世间。

  我宁愿你活着,尝尽人间的冷暖。

  也不愿你这样,烟云般消散。

  后来的后来,他们就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了。

  我经常仰着脸看着天,自语着这句话。

  后来的后来,他们就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了。他们有漂亮的孩子,有最令人羡慕的爱与情。他们能够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我仰着脸看着天,自语着这句话。

  我在心里暗示,他们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了。一生无忧,一世无优。

  后来的后来……当我第三遍再说这话时,已是泪流满面。

  婚礼后的第一天,是甜蜜的。因为展翔给了我一个极大的意外惊我们起床很早,飞扬绕月更早。他们一大早来西屋敲门,绕月清脆的声音回荡在整个院落里:花娘,小爹,太阳出来啦!起床啦!”

  我听到姑父在院子里轻声而喜悦的呵斥:“绕月,不要捣乱,快快出。

  我打开门,绕月抬着头,眨着亮晶晶的眼睛,满含笑意地看着我。

  我看着姑父给她绑的发辫,哑然而笑。

  展翔出来,双手放在绕月的脖子处卩可痒,绕月笑盈盈地往后退,退到了飞扬的身上。飞扬一个趔趄,一屁股坐到了地上。绕月又压在了飞扬的身上,两个孩子的尖笑声,要把屋顶掀翻了。

  妈妈不断地来往子院里院外,把昨天剩下的菜送往关系密切的邻居家。我在厨房做饭,烧火的是展翔。

  秋天的清晨,凉意来临。我一边炒菜,一边望着熟练填柴的叔叔。

  呃,不应该再叫叔叔,他从今天开始,就是我的丈夫了。我看着他被火烤红的脸,泛着健康的光对着他微笑。

  他也看着我笑,柔情蜜意中不乏捉弄:“别这样看着我,不然我会以为你在想入非非。是不是对我有什么牙念呀?”

  我按捺住笑意说:“是啊!怎样,展先生是否还有精力满足小女子!

  他瞪大了眼睛:“你你你,在灶台上胆敢讲这种话,小心被灶王爷听到!

  “听到怎样?灶王爷不也有灶王奶奶吗?他老人家会懂的!”

  妈妈进来了,我们两个不再作声,低下了头。

  妈妈说:“菜都糊了,也不知道翻一下。

  展翔夭得双肩抖动,我亦父住了下唇。

  妈妈识相地走了出去,他终子忍不住了,咧嘴而笑,露出好看的洁白牙齿。我走过去,环顾门外无人,快速地把吻印在他的脸上,再快速走开。对着他诡计得逞般的笑。

  绕月的头突然从门边探出,笑嘻嘻地说:“花娘亲小爹哦!”

  展翔拉她入怀,绕月亦把嘴放在我刚刚留下唇印的位置,展翔瞪着眼睛说:哎哟!我今天真是艳福不浅呐。一个清早,被两个美女强吻!”

  正在炒菜的我,和被他环在怀里的绕月,同时咯咯地笑出了声。

  很快乐。很开很幸福。

  早饭后妈妈领着我们去爷爷奶奶家奉茶,再去比较亲近的长辈家里小坐。妈妈走在前面,展翔拉着我的手,走过故乡的每一条小路,每一户人家。是农村里不多见的蜜月夫妻的亲昵。我一任他牵着走,把手放进他的掌心。坦然地接受着婶子大娘审视的目光,坦然地听着她们所发出的“人家城里的年轻人和咱们乡下就是不一样”的感慨。

  傍晚的时候,我们踏着夕阳去散步。姑父很善解人意地带走了飞扬绕月,留给我们甜蜜又无所顾忌的二人世界。我带他去看我念小学的母校,他会很认真地看我指的每一间教室,拿出手机给那个用绳子拉着才能敲响的铃铛照相。

  我们走很长很长的路,却丝毫不觉得疲惫。

  手总是牵在一起的。总舍不得分开。就算不得已短暂地分开了,马上又会寻找对方。

  十指紧扣。心意相连。情比金坚。

  偶尔地会相视而笑,没有任何原因与理由,就是想笑。他笑着把嘴唇洛在我的眼睛上,左眼,右眼。总是亲不够。

  他在河堤的边沿上坐下,再让我坐进他的怀里。

  河滩上,离离衰草,一岁一枯。连绵的秋色,低迷的寒烟。斜阳残照,满目荒凉。刚生长还没来得及铺满大地的小麦,紧张而又怯懦地在秋曰的余晖中积蓄着能量。

  我搂着他的脖子,把头埋在他的胸前,缱绻欲眠。半眯着眼睛,望着低低的落曰,对抗那片火红的光线,泛黄的记忆像暖暖的光圈围绕在我的每一寸肌肤上。

  很温暖。很温柔。很温情。

  展翔掏出一个小小的,不知什么材质的盒子。里面是两枚银质的戒指。是无法分开的两枚戒旨,因为它们环环相扣,扣在了一起,牢牢地。

  我收回望着夕阳的目光,看向那两枚小巧可爱的戒指。很简单质朴的款式。仔细看,却发现指环的内壁上,分别镌刻着两个字:翎和翔。

  我惊喜地接过来,更加仔细地瞧,然后献上感激的吻。

  他开口,声音浪漫而迷离,说:“我们把它们埋进土里。到很久很久之后,或者是几千年几万年之后,会有未来的人,不经意捡拾到它们。

  会发现,这两个字依然清晰地刻印着,就像我们的爱情一样,永远不改变。清晰的幸福与浪漫。”

  我捧着那个小盒子,想了很多个地方埋它,又一一被否决掉。最终,定在了水阐的附近。因为那里,不会有人耕种挖掘,相对安全。

  我们再在水阐旁边,选择一个自认为好的地方,拔掉枯草,挖出一个洞。我轻轻吻着那个小盒,将它们植入冰冷潮湿的泥土里,深深埋。

  那是我们之间永远都没有办法风化的誓言。

  我不顾手上的泥土,迫不及待地搂住他的脖子,将自己吊在他的身上。

  那是多么幸福的时刻!我的每一份热情都为他而激情燃烧;我的每一天生命都因为他而新鲜快活。直至干涸。

  2008年10月19曰,周曰,是我们结婚后的第三天,也是我人生中最悲痛的一天。因为在那一天,我永远地失去了两个人:展翔和飞扬。

  如果用我的生命换取这一天展翔的平安,那么我会毫不犹豫地我的。

  只是这个世界上,时间不能够倒退,没有后悔药出售,没有诸多的如果。

  那天,按照家乡的规矩,是回门曰。吃过早饭后,我们还一起开心地去集市,因为机票是周二下午的,而周一需要到市里办结纟昏证,难得再有空闲的时间。所以展翔说:要在我们走之前,多买一些东西送给爷爷奶奶和父母,以及姑父,所以我们就去了集市。

  他骑着奶奶的三轮车,摇晃着上路。我坐在后面,看着他乱晃的车把,以及他脸上紧张的表情,乐不可支。他豪气干云地说:“三轮车算什么呀!咱是正规驾校培养出来的合格驾驶员!只不过踩刹车的脚,现在要使劲地蹬!”

  他穿着灰色高领的薄毛衣,虽然已工作数年却仍然带着学子般的干净与优雅。儒雅的气质里带着一丝不容侵犯的严谨。他柔顺的头发在阳光下透着乖巧的可爱。偶尔,他会回过头,看着坐在后面车厢里的我,眼睛里,有着无限的深情、执著和专一。突然地一笑,露出了洁白整齐的牙齿,带着傻傻的孩子气。他轻声说:“你坐在后面,老想回头看看你呢。”

  我们挑选着各种商品,像所有精打细算的小夫妻一样,打听着价格。在人潮汹涌的十字街头,他用宽大温暖的手掌,包裹着我的手。人多拥挤的时候,他把我轻拥在怀里,为我创造一个狭小而安全的空间。

  我轻嗔着他身上的味道,我所熟悉的味道:衣物柔顺剂的甜香,洗发水的清新,若有若无的咖啡淡淡的苦,以及专属子他的那种让我迷恋沉醉的味道。一并被我吸进身体里,化成绸缎般柔滑的感觉,蜜一样直达我身体内的每一个神经末梢。

  到。

  那是个很平常的上午。我们赶集,回来,吃饭,休息。

  中饭后休息时,飞扬和绕月在我们的房间里玩闹。我接到婚年当天负责摄像的影楼公司的电话,他们说,婚礼的录像已经刻成了DVD光盘,可以过去取了。

  展翔说:“明天拿结婚证时,顺便取也是一样的。”

  但是我却固执地要马上拿到,马上看到我们婚礼时的模样,一刻都不想耽搁,一夜都等不及。紧迫的心情,犹如出嫁的当曰。

  展翔看着我急不可待的神情失笑,不再拦我。穿上外衣准备陪同我一起去。

  想到他一个上午的劳累,我心中好,6疼。子是又把他摁回床上休息,只是去市里而已,来回三四个小时就可以了。那是我熟悉的地方。

  他没有再坚持,拿过我的外套,递给我。我欲出门,他拉住我,轻轻地吻着我的额头,嘴里呢喃着:“我爱你。”

  绕月踮着脚尖跳着说:“花娘,我也要我也要亲你!”

  展翔一只手一个,同时抱起了双胞胎。两个孩子柔软的带着口水的嘴唇,重重地落在我的脸颊上。我再回亲他们,向他们三个挥手说再见。我快乐得像3月的燕子,灵活地跑了出去。

  我只想早一点,看到婚礼上我们的样子。但没想到,有一种“再见”,是再也无法见。

  一切都很顺fI」。去市里的路上很顺fI」,很顺fI」地付清尾款拿到光盘,很顺fI」地就找到车回家。时间,一点都没有浪费。

  下午五点,还没有到家。只走到附近村子后面的公路上,透过车窗,看到有三三两两的人,往粉河的方向,快速地跑去。我依稀看到了妈妈,还看到了奶奶。她们跑得好快呀!跑在那群人的最前面,那样不一的,那样不的。

  我让司机停车,在不是家的位置,下车。我定睛看向那些奔跑着的人,没错,那些都是我所熟悉的亲人们。

  我的心,突然地,开始狂跳不止!一下一下,犹如重锤,狠狠敲打着我软软的心脏。扑通、扑通、扑通……声音巨烈,犹如雷震。

  我用双手紧按着胸口,不要命地朝河堤跑去。我听到秋天傍晚的风,在我的耳边呼啸着。像一支离另I」的挽歌,无限凄凉,无限忧伤,让我丧失魂魄。

  我有一种异乎清晰强烈的感觉:就在今天,我要失去一个人。一个我生命中至关重要的人。

  我不记得自己用了多长时间终子跑到那个我和展翔曾经并肩走过的河堤。当我攀上高高的河堤向下看,看到了在河滩里的我所熟悉的亲人们,我的爷爷,我的爸爸,我的叔叔,我的姑父,我的妈妈,安静得犹如雕塑一般的绕月……不见展翔,不见飞扬。

  不见了我最想见的那一个!

  我发疯一样向河滩里冲去,下坡再力卩上极快的速度,让我重重地摔倒在地上,很干很干的泥土地,很硬很硬地撞击着我。我的牙齿碰破了嘴唇,鲜血直流。鲜红的血液,向四周溅开,流淌进干渴的急需水分滋养的大地,转眼就变成了一片狰狞的暗红色。

  红得很诡异,很忧伤。

  从河面上送来的一阵风,把晚秋的枯叶吹到了浓稠的暗红色中,枯叶被血黏住,像极了被无数只手抓住的动物努力想要逃脱,却永远也不可能。枯叶再也不会被风吹走了,因为它们被那片哀艳的红色,紧紧地在了那动不。

  我吐掉嘴里的泥,口腔里破损的窟窿,仍不断有血涌出来,填满了我的整张嘴。血的味道,有点甜、有点咸、还有点腥。

  我爬起来。妈妈和婶子已经赶过来了。她们望着我,历尽岁月沧桑的眼睛里,有成串的泪珠不停地流出来。

  我茫然无助地望着她们。

  妈妈想拉着我,但是却一个趔趄,坐到了地上。泪水爬满了她的脸,在她饱经风霜的脸上所形成的沟壑里,蜿蜒曲折地肆意流淌。

  婶子走到我的面前,向我伸出了双手。我的身体仿佛被抽离了重心,被她单薄却有力的双手,狠狠地拥入怀中。耳畔,是她泣不成声的。

  心脏里,有像在火上烤红的尖利的刀,一下一下地绞动着,痛得很犀利。

  那些疼痛突然让我有了力量,我挣脱婶子的拥抱,继续向河滩里跑去。背后,传来妈妈哭天抢地的呐喊。

  围在一起的那些人,看到我的到来,低下了头。

  我扒开姑父试图挡着我的水淋淋的身体,看到了躺在地上的一动不动的两个人。一个大人,一个孩子。

  展翔与飞扬。

  我看到展翔躺在那里。

  我看到他的脸色发白。灰蒙蒙的白,没有一点生气。

  我看到他双手打开着,伸向天空,像要搂抱什么一样。

  我看到他的双腿因为挣扎而略有弯曲。

  我看到他的膝盖下方,直到双脚,缠着绿的黄的水草。一圈又一圈缠绕在脚腕处,很紧密地将他带入了另一个世界。

  我看到飞扬躺在展翔的旁边。

  我看到急救车鸣着尖锐刺耳的笛声,从远处的河堤驶来,停在我们所处的位置。

  我看到穿着白衣服的医护人员快速地下车,向这个方向奔来。

  我看到他们在经过一番检查后微微摇着的头。

  我看到他们眼中悲悯的光芒,以及对生命逝去司空见惯的波澜不。

  我看到妈妈和婶子鼻涕一把眼泪一把的脸。

  我看到姑父蹲下去的身子在秋风中瑟瑟发抖。

  我看到绕月安静地站在那里,不哭不闹。

  我看到亲人眼中的巨大的悲痛。

  我看到自己跪在展翔的身边。

  我看到我的灵魂漂浮起来,不断地上升,上升。它要离我而去。那种感觉,比医院手术时还要强烈,还要真实。

  我想对着那缕魂魄招手,我不知道是想放它走,还是想抓住它。可是无论是哪一种,我都没有力气抬起自己的右手。

  子是一任它不断地上升、上升,飘到比云彩还要高的地方。

  因为那里,住着所有死去的人。

  高高的云端,展翔在那里。

  我的魂魄,要与他做天上人间的相会!

  去吧。我听到自己低低地说,找他去吧。

  当我睁开眼睛时,周围一片黑暗。我以为我到了另一个冰冷黑暗的世界。可是我却听到自客厅传来的断断续续压抑的哭声。原来,我已经在晕倒的时候,被放置在我们的新房里,新床上。

  我听到各种各样的哭声。奶奶的、妈妈的、婶子的,以及分辨不出来的一些妇女们,只有在灵柩前,才会发出的哭声。

  我下床,赤脚走在新铺的寒气逼人的瓷砖上,我的身体突然变得很软,虚脱般。我打开西屋的门,迎着她们的目光,也看向在场的每一个人。

  妈妈的眼睛,已经肿若鲜桃。

  我并没有看到灵柩。因为在家乡,淹死的人,是不能再进家门的。

  只能在村外的荒地上,搭个灵棚,放三天,入土为安。

  我向外面走去。婶子拉住我,帮我穿着鞋子。我一任她如此做,没有一丝力量反抗她。

  她们理解的,没有拦我,还陪着我往村外走。

  白色的,用油布搭起的简易的灵棚,棚门的两侧,挂着两盏马灯,发出暗淡的、昏黄的光线。在风中,像两颗会发光的金豆,一眨一眨地闪烁着。

  没有棺材。展翔和飞扬躺在一块白布上,一大一小的两个人,盖着同一块白布。

  爸爸和姑父以及村里的一些叔叔大爷,围坐在他们的身旁。

  他们抽着烟。那些点着的烟,随着他们的吸气,有红色的火头亮起。

  他们总是在悲苦的时候,抽烟。劣质的香烟。他们希望通过吐云吐雾,来疏散,中无法排解的忧郁和悲伤。

  哪怕只是徒劳。

  我进去。

  有一些人开始陆续走出去。

  我坐在展翔的身旁,去拉他的手。很硬,很冰,不再是那个可以把我的手完全包围的大手。手指很僵。我不停地搓着他的手,可是,还是冰冷一片。我把他的手拿到嘴边,不停地呵气。是呀,天气这么凉,他又睡在荒郊的棚子里,当然会冷了。

  我要用自己的体温,用我的爱去温暖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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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君已是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