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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盛开》 作者:千寻千寻

第8章 双面人(7)

  可是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随心所欲的事,大学毕业后两年,他同父异母的哥哥突然病逝,几年后弟弟也在一次飞机失事中遇难,仿佛是一夜之间,家族的重担落在了他身上,他想推卸都不可能了。掌管家族生意后,他还是世界各地跑,却再也没了从前的逍遥自在,他疲惫不堪,却又无计可施,所以他经常跟朋友们抱怨说,大概是以前玩得太狠了,现在遭了报应。好在他生性淡泊,赚多赚少并不在意,而且掌管生意几年后他也摸出了一些门道,不遗余力地提拔新人,培养自己的亲信,这样就相应地腾出了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他又快活起来,到处结交朋友,他的朋友遍布世界。他也有家有室有太太,却很少待在家里,除了蜜月期,他待在家里的时间加起来好像没有超过一个月。或者说,他根本搞不清哪里是自己的家,旧金山,纽约,巴黎,东京,香港,哪里都有房子,每处房子都有女人在等着他。可是他经常犯糊涂,把女友们的生日搞混,有时候清晨醒来,明明身在东京,却以为在香港。他拥有的东西实在太多了,于是上帝剥夺了他的爱,给他有名无实的婚姻,除了婚前的那次绝恋,他没有再恋爱过,或者说没有女人被他爱过。爱他的女人还是很多的,他坦言对不住很多红颜知己(这话好像有个功夫巨星也说过)。真是报应。他又经常这么跟朋友们抱怨。

  “威廉,人不能太贪心,你不可能得到世界上所有你想要的东西。”朋友们总是这么告诫他。威廉是他的英文名。

  他当然也知道他不可能得到世界上所有他想要的东西,可是外表的风光无法掩饰他内心的寂寞,他很寂寞,朋友甚多,知己甚少,女人甚多,能爱的甚少。很多时候,他会望着家里金碧辉煌的天花板,拥着床上女人娇媚的身体不知所措,他还是像以前一样的疲倦,好像这种疲倦是与生俱来的,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荣华富贵享用不尽,却身不由己。

  他变得忧郁起来,周围越来越令人窒息的嘈杂开始让他惧怕,于是果断地将自己封闭起来,不再满世界地飞,不再呼朋唤友,不再处处留情,不再疲于奔命地去应付各种他不愿意甚至是令他讨厌的人和事,他变得沉默寡言,对什么都漠不关心,除了应付生意上的事,一般情况下他都深居简出。偶尔也会几个特别知心的朋友,或去看看画展,听听音乐会什么的,但他很少再往人多的地方凑了,就像闭门修行一样,浮躁的心渐渐静下来。这个时候,他才恍然大悟,原来真正的自由并非身体的,而是心灵的自由。心自由了,哪怕身处浮华的宴会、灯红酒绿的娱乐城,也会感受别人感受不到的清静自在,看人看事也格外的清晰明智。

  他在世界各地拥有很多房产,可是有一个地方是他最喜欢的,停留的时间也最长。这个地方就是梓园。不仅仅因为这里是祖居,太太住在这里,需要他照顾,而是因为这个庄园是他的家人过去生活时间最长的地方,他已故的哥哥和弟弟,都是在这个庄园出生的,这里留下了他童年最美好的记忆。他的父亲也很喜欢这里,庄园是由他父亲一手建成,到现在已经有三十多年了,不过最初的规模并没有这么大,后来父亲越来越喜欢这里,就将附近的土地都买了下来,将庄园不断扩建,为了家人不被打扰,就连通往庄园的一条林荫道也买下了来。这里四处郁郁葱葱,鸟语花香,又封闭又清静,对于以低调着称的父亲来说,再适合不过了。

  朱道枫年轻时并不喜欢这儿,嫌这里静得像座庙,后来他渐渐安定下来,慢慢地也就体会到父亲喜欢这里的原因。只是父亲已经不住在这里,多年前出国后到现在一次也没回来过,朱道枫不知道原因,也不想知道。他很了解父亲,做事从来不留余地,想做什么或不做什么没有人勉强得了他,想走就走,想留就留。毫无疑问,他继承了父亲的这种个性,也包括头脑和智慧。但继承最多的却是母亲出众的外表,母亲年轻时是个大美人,当然必须是个美人,朱家的夫人怎么能不美丽呢,只是父亲年轻时跟过去的朱道枫一样,****成性,第一个太太也就是朱道枫已故哥哥的母亲只和父亲生活了四年就离开了他,第二个太太生下朱道枫后不久也离开,看破红尘,现在在香港的一家寺庙里吃斋念佛。朱道枫是由父亲的第三个太太带大的,他已故的弟弟就是这个太太所生,可是好景不长,朱道枫八岁的时候,父亲又看上了一个绝色佳人,是个舞蹈演员,貌可倾城,为了得到那个佳人,父亲差一点又抛弃现有的太太。而这个太太实在是深明大义,为了满足父亲她竟默许父亲将那个佳人带回家,虽然没有名分,却是实际上的小老婆,一家人生活在一起也还算平静,可是好景也不长,后来不知道又出了什么事,那个父亲最爱的佳人竟独自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信。据说佳人离开时已身怀六甲,父亲动用了一切力量也没有找到她,也就是那次的事后,父亲突然变得清心寡欲了,没有再找过别的女人,也没有再和太太生活在一起,带着小儿子孤独地生活在这座庄园很多年。直到有一天,父亲碰到了一个跟那个失踪的佳人非常相像的女人,也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弄到手,带到国外到现在也没有回来。

  这些事朱道枫并不是很清楚,也没有兴趣去探听,像他们这种家庭,没有些风流孽债是不可能的,他很宽容父亲,同样父亲也很宽容他,过去无论他怎么疯玩,父亲从不责骂他,也不勉强他打理家族生意,父亲只说,早晚你会收心的,我不急。果然,现在他已经收心了,主动承担了家族守业的责任,他们不需要创业了。创业阶段已经在父辈们手里完成,他只需守好业,不让家族落败下去就可以了。

  现在的朱道枫,三十五岁,身体健康,什么都不缺,什么也都有,享受生活排在第一,工作排在第二,兴致好时出国散散心,疲倦时就待在梓园里;高兴时陪太太说说话,不高兴时可以几个月半年不理她;心血来潮时到外面会会女人,意兴阑珊时关在书房里看书作画;思念某个人时会在深夜一个人喝酒弹琴;暂时忘却思念的时候会邀请几个要好的朋友来家里坐坐……

  他生活很有规律,品酒但不酗酒,烟也抽一点,抽得不凶。公司离庄园有点远,他每天只去半天,安排好要紧的事务,见见重要客户,签签合同,剩下的时间他就坐车回来了,有时候是司机开车,有时候是他自己开。司机开车的时候,他从不直接进梓园,而是在路口就下车,自己走着进去。因为他很喜欢那条林荫道,据说他的名字也跟这条道有关系,母亲生他的时候老是梦见这条道,生的时候又是秋天,路边的枫树都黄了,于是就给他起名叫道枫。

  故事就从这条林荫道开始了……

  那天他从公司回梓园,在路口又下了车。已经是初夏了,林荫道一片郁郁葱葱,走在里面微风拂面,很舒服。他双手插在裤袋,不紧不慢地走着,又点了支烟,优雅地吐着烟雾,什么都没想,好像什么又都在想。难道一直就这么走下去吗?没有方向,没有尽头,想停止,又找不到借口。他很清楚自己在等着什么,又不甚明白自己到底在期待什么。一次偶遇?一个回眸?一个远去的背影?

  林荫道的一个拐弯处有一个不是很起眼的缺口。他停住了。几年前,一个黑衣蒙面女子就是消失在这个缺口,拨开草丛,还依稀可辨一条窄窄的小径掩映在其中,小径一直延伸进前面的密林,他试着走过去,密林过去是一个池塘,绕过池塘再穿过一条小道就到了林荫道的路口。显然,是那个女子发现这条通往梓园的捷径的。可是自从那次后,她再也没有出现过,这条捷径很快就被荒草掩盖。几年过去了,每次经过这里,他总要驻足观望,期待奇迹再次发生。今天他又站在这里,抽着烟,想着那个惊慌的背影,无所适从。他一直记得和那女子面对面碰见时的情景,她一身黑衣,一头青丝,风吹动着她的刘海,露出白得惊人的饱满的额头,可脸是被一条紫色纱巾蒙着的,衬出纱巾上方的那双眼睛格外的犀利明亮。老天,他游走大半个世界,见过的美女也不少了,中国的外国的,性感的古典的,清纯的成熟的,什么样的美人儿没见过,可从没见过有人长着那样一双撼人心魄的眼睛,深邃空灵,仿佛是茫茫宇宙最远的一颗星辰,让你可以看到她的光芒,却无法触及。多少次,他在梦里想努力地去看清那双眼睛,却总也看不清,一走近她,她就消失,只留给他一个背影。他是多么期待能和那双眼睛在现实中重逢,哪怕再让他多看一眼也好啊!现在他长久地滞留梓园,其实有一部分原因就是希望能再见到那个女子,虽然希望渺茫,但总不愿意放弃这份希望。

  回到梓园,一进门,就看见沈牧文端坐在客厅里等候他。“你总算回来了,我都等你半天了,”牧文站起身,满脸不高兴,“别忘了我可是来给你送画的……”

  “画呢?”他一句道歉也没有,只问他的画。前阵子他把辛苦完成的一幅画送到牧文的画廊里裱画框。牧文是他多年的老朋友了,在瑞士认识的,本身也是个商人,却也很喜欢画,自己干脆还开了个画廊,两人兴趣相投,很快就成为至交。相熟这么多年,两人说话也随便,牧文经常来梓园,来去自由,就跟自己家里一样。

  “你看你,只问你的画。”牧文抱怨道。脸上却洋溢着笑容。他戴着副眼镜,一身书卷气,很斯文,根本就不像个商人。这一点跟朱道枫很相似。

  “我当然要问我的画,你又不是不知道这幅画花了我三年时间。”朱道枫脱去外衣,一个佣人连忙接过去,另一个佣人已经端上茶水了。他一屁股坐到沙发上,又问了句,“画在哪?”

  “在那儿呢。”牧文指了指壁炉那边。

  朱道枫喝口茶,走过去,仔细端详起那幅画来。

  “嗯,不错,裱得很好。”他很满意。

  “那是,谁不知道你的要求高啊,我可是盯着手下人做的。”牧文说。

  那是一幅人物肖像,画中是一个年轻女子,雾一样的眼睛,忧郁地注视着前方,她一只手按着头,可能是不让风吹乱她的秀发,一只手提着黑色裙角,身后的背景是一条长长的铺满落叶的林荫道……

  “画得还真不错,色彩很到位,”牧文也走过来欣赏道,“不过三年画这么一幅画,我真是搞不懂你。”

  “我也搞不懂,怎么就对她这么难忘,你说她还会出现吗?”

  “我又不是上帝,我怎么知道。”

  “我有种预感,牧文,”朱道枫一动不动地盯着那幅画说,“我今后的人生可能跟这个女子有关……”

  “别胡扯,你还不知道她是谁呢。”牧文不以为然。

  “我是不知道她是谁,或者说,我不能确定她是谁……”

  “什么意思?难道你有线索了?”

  “我也不清楚,”他摇头说,“我就是怀疑,她是不是那个孩子……”

  “哪个孩子?”

  “你不知道,十年前有个孩子爬进园子,被狼狗咬伤了,整张脸都被咬得面目全非,还好发现及时,捡回了条命……我去医院看过两次,她当时昏迷不醒,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孩子,后来我出了趟国,回来时那个孩子已经不见了,谁也不知道去了哪儿。”

  “那你怎么就认定她就是那个孩子呢?”牧文表示不解。

  “我也说不上来,就是感觉,”他皱着眉头,好像在回忆,“当时那孩子满脸是血,我抱起她的时候,她正好看着我,那眼神……没法形容,就是很难忘,虽然那孩子还小,但眼睛的轮廓跟这个女子如出一辙……”

  牧文笑了起来,看着他,还是直摇头。“你真是太感性,都可以去当作家了……”

  “你不是我,当然没有这种感觉,还记不记得几年前园子里开Party,有人从书房阳台上跳下去的事?当时我就怀疑是那个孩子……”

  “先生,可以开饭了。”管家这个时候走了过来。

  “就在这吃饭吧,辛苦你了,帮我裱画。”他总算说了句客气话。

  “辛苦倒是不辛苦,就是我很为你担心,三年了,你陷在这画里出不来,以前你是陷在对心慈的回忆里出不来,后来好久没见你提起她,我以为你走出来了,没想到你是从一个深渊里爬出来,又跌进另一个深渊……”

  “没办法,我就是这样。”他叹着气,笑了起来。

  晚饭后,两人又说了会话,牧文才懒洋洋地起身告辞。

  送走牧文,他径直进了书房。打开抽屉,从一个笔记本里拿出一张已经泛黄的纸,上面写着字迹不同的两段话,头一段是他自己写的:心慈,心慈,你会想起我吗,告诉我,怎么样才能让我将你遗忘,我活得好艰难,遗忘对我来说根本不可能,而思念又像魔鬼在吞噬着我的心……

  后一段不是他的笔迹,从字体看显然是经过专业书法训练的,非常隽秀,感觉是个女人写的:不是魔鬼在吞噬你的心,而是你本身就是魔鬼,你想遗忘对方是不可能的,因为被你遗忘的人不允许你把她遗忘;你活得艰难也是应该的,因为还有人比你活得更艰难,或者,那不是个人,是鬼,是你把她变成了鬼,她现在就藏在你心里,别想赶走她,终有一天她会出现在你身旁!

  变成了鬼?藏在我心里?他端详着这段话,百思不得其解,却似乎又有些认同。这几年他心里不正是有个影子挥之不去吗?这个人不就是她说的“鬼”吗?是我把她变成鬼的?而他一直想确定的是,写这段话的人跟林荫道上的蒙面女子是不是一个人,感觉应该是,可又找不到确切的共同点。心里藏着个“鬼”,说得还真有点那个意思。

  “先生,先生……”

  有人在外面敲门。

  “谁?”

  “是我。”管家的声音。

  “什么事?”

  “太太又在发脾气,您过去看看吧。”

  “又怎么了?”

  “我们也不知道。”管家说。

  他恼火地打开门,叫起来,“不知道,不知道,你们什么都不知道,那我要你们在这干什么,养着你们享福吗?”

  管家躬着身子低着头不敢出声。

  他气冲冲地穿过走道奔下楼。太太住在后面一栋。他还没进去,隔老远就听到里面传来她的咆哮声。还有摔东西的声音。他站到门口,突然又不想进去了,自己心情本来就不好,还要去看她发威,他怕自己会控制不住。他转身又往回走。管家连忙又跟了过去。“先生……”管家在后面喊。

  “我不去看她,看她又解决得了什么问题!”他快步走着,甩了一下手。

  “可是……”

  “让她砸吧,把这房子拆了都没关系!”

  回到前面的房子,走进客厅,他一屁股坐到沙发上,点根烟,狠狠地抽了一口。

  “这可怎么得了,太太最近情绪特别反常。”管家也进来了,站到他身边。

  “什么反常,她不一直是这样吗?”他大口大口地吐着烟,好像要把心里恶气吐出来一样。

  “是啊,已经被太太赶了四个保姆走了,”管家低着头,“服侍您的小玫马上也要回老家嫁人了,这里的人手都不够了,所以……我想请示先生,是不是再雇几个人进来。”

  “雇人这种事不需要通过我,你自己看着办吧。”

  “还有,先生……”

  “我累了!有事明天再说!”

  他不耐烦地站起身,头也不回地上了楼。进了卧室,他疲惫不堪地倒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心里又是空空的没有着落了。

  这场婚姻究竟是谁的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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