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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依然爱你,我只是不喜欢你了》 作者:小岩井

第40章 与自己干杯

  约老友酒吧闲谈,话头刚热酒正酣,一通急促的电话让友人脸色突变,原来是他一周岁大的孩子咳嗽不止。

  一脸歉意的朋友帮我付了账,一脸担忧地离开了酒吧。

  我看着他的背影,想起记忆中还一起打弹子、玩《拳皇97》的小伙伴,如今也已为人夫、为人父,神色之间,也已多了许多责任与担当。曾经陪我玩耍的人,也已经是一个成熟的男人了,我无端想起一段时间我的签名:“没人陪我玩耍,所以我才长大。”

  我们这帮臭男生,都是用大把的时间去晃荡,然后因为几个瞬间而成长,可能是失败,也可能是婚姻。

  同岁的我,依然孑然一身。看着周围结伴的人欢声笑语,顿时有些落寞。

  喝得兴起,我还不想回去。于是突然奇想,想跟以前的自己聊聊天。

  一个人的时候,我经常会玩精神分裂,自己跟自己聊天,对着空气说话。

  有时候很悲伤,就想像一个温柔的劝诫者跟自己安慰着;有时候犯二,就想像一个善于吐槽的捧哏来嘲笑自己。我用跟别人交谈来学会虚伪与圆滑,又用跟自己交谈来反思与自省。

  这年头,坦白自己,并不容易。

  坐在隐蔽的角落,我举起酒杯,喊出了第一个“我”。

  “嘿,17岁的我,咱们喝一杯?”

  17岁的我羞涩地点点头,说:“聊什么?”

  “聊初恋吧。”我笑笑。

  男人总愿意怀念初恋,因为那时候单纯得可爱;女人不太愿意回忆初恋,因为那时候天真得可怜。

  我不知道别人怎么定义初恋,反正在我这,就是第一次让我心动,让我想得彻夜不眠的人。

  17岁的我是个羞涩敏感的臭小子,瘦瘦小小,个子不高,整个没发育的板鸭。我的情窦开得比较晚,当别人跟我说起初中小学就喜欢过人,我不禁为自己的晚熟而感到遗憾,错过多少可爱的小萝莉啊!

  高二那年一个雨后,我偶然撞见了一个白衬衫马尾姑娘,才第一次有了怦然心动的记忆。

  对那时的我来说,爱情是什么不重要,就像我知道苹果就是苹果,而不需要知道它是蔷薇科还是落叶乔木;就像当我遇见你,我就知道遇见了爱情。

  记忆是一团久久不愿散去的云雾,总是露不出干爽的透明。它可能是过去一片灰烬下偶然的飞雪,也可能是大雨滂沱的傍晚一把破旧的小雨伞,氤氲下,你记不清当事人的脸庞,却仍记得当初心动的感觉。

  我总怀疑,那段初见的回忆是17岁的我编造的谎言,以让我在干涸的高中岁月有些许鲜艳与怀念。

  总之后来,我在心中暗恋了当时见到的姑娘好久,好久。久到仿佛一出生就在暗恋那个人,久到我身边所有朋友都知道我暗恋这么一个似乎是虚拟出来的幻象。

  17岁的我有过好多机会接近那个女孩,可是他是那么的没有勇气,默默写了整整一本的情书,也不曾跟她说过一句话。

  我苦笑着举起杯,埋怨他:“你说你当初能勇敢一点、傻一点该多好,错过那个年龄,恋爱就不是那个味道咯。”

  可怜的17岁,对于自己想接近的人,还没开始,已经给自己发出一种警告:“不要过去,你不值得让人喜欢你。”在别人拒绝自己之前,就先蔑视了自己。

  喜欢这种东西,最初似乎都盛产自卑。

  “喂,17岁,自卑孤僻的你可能想象不到,十年后,我已经可以轻松自如地跟一群陌生人聊天,有着男男女女许多聊得来的朋友,也学会自我吐槽,学会温柔待人,活在当下,尽量少留遗憾。”

  “那你现在一定很快乐咯?”17岁一脸羡慕地问我。

  “也许吧,不过我也羡慕你呀。”

  “为什么呀?”

  “羡慕爱上一个人,就觉得时间好像停止了的初心。而现在的我,反而越来越不懂,怎样才是喜欢一个人。”

  我的笔记本首页写着马尔维诺的一段话,每次打开,我都会愣一阵。

  我所有的自负皆来自我的自卑

  所有的英雄气概都来自于我的软弱

  嘴里振振有词是因为心里满是怀疑

  深情是因为痛恨自己无情

  “你走吧,未成年该回去睡觉了。”

  送走17岁的我之后,迎来了20岁的我。

  “嘿,20岁,第一次恋爱的感觉如何啊?”

  20岁的我个子已经长了起来,嘴边也开始有了零碎的胡茬。眼神依然清澈,当时的我还不怎么戴眼镜,喜欢运动,开始自信起来。

  “谈恋爱的感觉真是太棒了啦!”20岁的我一口喝完一杯啤酒,酒不醉人人自醉。

  “就好像全世界都是你的一样,对吧?”我抿着酒,淡淡地笑着。

  “是啊是啊,等在她楼下的时候,我真的觉得世界都消失了呢!对了,27岁,我跟她结婚了吗?我说过我一毕业就娶她的!”20岁的我眼睛冒着光,一脸期待地看着我。

  “去年她结婚了,不过新郎不是我。”我放下酒杯,低着头掏出一根烟。

  “我靠,你搞什么啊!这么好的姑娘你都不珍惜!我鄙视你!”20岁的我一脸愤慨,恨铁不成钢。

  最初我们喜欢一个人,真的很单纯,也许她说话好听,也许她长得好看又是同学,又也许,只是一次社团活动后一起喝了一杯啤酒,一不小心聊到了深夜……

  那个时候,我们不是为了得到什么,才去喜欢一个人的,而是能喜欢上一个人,本身就是种得到。

  然而什么恋爱谈到后来,似乎都是在和时间谈恋爱,有时候觉得它走得太快跟不上,有时候又恨它走得太慢太枯燥。而它对你最好的时候,你又感觉不到它存在。

  所以最好的恋爱,就是两个人都忘了自己在谈恋爱的时候。

  “20岁的时候,我们觉得爱一个人一生一世都不够,也许是见到的诱惑还不够,也许是当时的热情太炽烈。爱情这东西,美好的时候是真美好,美好得让人想瞬间死掉;糟糕的时候是真糟糕,糟糕得让人想瞬间死掉。不过既然太阳都无法恒久,世人为何苛求爱情永恒?”我试着开导20岁的我,可他似乎不领情。

  “得了吧,你个懦夫,自己喜欢的人不能喜欢到底,这就是背叛,这就是对爱情的侮辱。我看不起你,哼!”

  “也许吧,我们都会成长为自己看不起的人。多希望在另一个平行世界,你和她已经白头偕老,儿孙满堂……”

  20岁的我愣了一会儿,有点忧伤道:“你现在还会想她吗?”

  “我祝她幸福,消失在彼此生命,才是最好的祝福。”我斩钉截铁道。

  《飘》的结尾,白瑞德有一段很著名的话:“思嘉,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片碎片,把它们凑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也许有些结束,就是最好的结局。

  就这么聊着聊着,夜已深,人已稀。与自己干杯,依然继续。

  此后每一年的我,似乎都有好多故事,我们聊着,唏嘘着,感伤着,欢笑着,沉默着。

  25岁的我,似乎已经喝多了,对我说着很多傻话。他在一次破釜沉舟的付出后,得到了一场虚无。

  他哽咽着对我说:“混账,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我笑了,原来当时的我还是那么武断。

  “你相信这个世界有真爱吗?”他醉眼蒙眬地质问我。

  “其实大多数人还是相信世上有真爱的,就像相信有外星人一样,不相信的只是不会让自己碰到而已。希望这东西,还是要有的,也许哪天实现了呢?”

  “扯淡。”

  “也许吧,人生还很长,我们应该活得更乐观一点。还有,你醉了,回去吧。”

  有时候记忆真的是累赘,它还自带美图秀秀,能变化出各种色调与滤镜选择。

  记忆总是不可信的,但情绪这东西,就像一个疤,你以为好了吧,看见相似的情景或字句,总能隐隐一疼。就比如小时候我被热油烫过脸,直到现在看到沸腾的热油依然会胆战心惊。

  这东西,真没辙。

  人要坚持着努力活下去,去走很多地方,去认识很多人,其实跑了那么远的路,也只是为了摆脱怀旧的羁绊……可是仅仅是一杯酒,你就知道,原来那些旧时光,早已融入血液里,不离,不弃。

  人生当然没有完美,所谓的完美只存在于偶然的局部,因此无须苦苦追求,当你走得足够远了,跟自己干个杯,一切曾经的重担,也会变得轻如鸿毛。

  过去的一切生活,最后都连接成我现在在这里的生活,改变我们的,不过是一个选择,接着一个选择,一块碎片,拼着一块碎片。

  而我们只能在时间的碎片中爱与思考,沿着每一块碎片运行的轨迹,与自己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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