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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的事》 作者:渭七

第15章 番外

  番外之余砚X沈远行:别让上帝知道你们相爱

  他是我身上最痛的那根神经,我此生最安逸即是在无知的婴儿时期以及和他在一起。

  1

  在巴黎,我们的公寓靠近市中心。自从隔壁间太太送来一本圣经,闻馨就迷上了天主教和上帝,每当隔壁太太有空的时候就一起相约去圣母院——其实我知道她是喜欢上了圣母院的建筑,她的父亲是一个房地产商人,但她却是个实实在在的古建筑爱好者。

  与闻馨相识是在海南,那时候我刚刚在海南一家文化公司谋到职位,很小的一家文化公司,连老板都需要每天出去陪酒跑业务。某次在客户的叫好声里灌下一整瓶白酒吐到昏天黑地的时候,我才发觉到在学校里学到的东西全他妈的是书生意气。

  蹲在外面的垃圾桶前翻江倒海地吐,五脏六腑都清了个干干净净,像是一具无法思考和行动的空虚铁皮人,我坐在垃圾桶前,呆愣愣地看着车流不息的大马路,那一刻突然想起远行来。

  为找工作焦头烂额的时候他对我说过一句话,我可以让小叔叔帮你。

  而我只是简略清晰地回答了一个字,不。

  远行的小叔叔,那个在财经杂志和收藏类杂志都占有一席之地的显贵沈藏青,诚然他有能力,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帮我谋到一个好职位,但是我和他是什么关系呢?我凭什么去倚仗他的势力?

  是的,我嫉妒远行,他有一副天生的好牌,可以凭着心意肆意妄为,可以清高而任性地推掉南方诸大文化公司的聘书而前往北方小镇,他永远有一条坦荡宽阔的后路;而我不然,我出身贫寒,在这个世界上拥有的除了一身的债务,别无其他,我的一切需要自己披荆斩棘亲手搏来,需要舍弃的东西太多,幸福和圆满也在厮杀中打折,最后得到的成功也不那么痛快——那时我还不知远行在我一生的痛觉里占有怎样的位置和比例。

  我和闻馨相逢在海滩上,她是富商千金,修长曼妙身材裹在淡色碎花长裙里,悠闲地坐着和朋友闲聊。我则不然,那时我在死皮赖脸地跟着一个客户,希望他可以赏脸签下我手头的这个单子——老板已经下了死命令,如果搞不定这个单子,请我自动打包滚。

  那天海风很大,一阵风刮过来,我手里的文件一不留神被风掀了去,我狼狈地去追在沙滩上滚着的文件,那份文件最终在一个高挑纤细的姑娘脚边停住,她弯腰替我捡起文件,抬头莞尔一笑:“给你。”

  看到她的笑容,我的神情一怔,那样的笑容……那样的眉眼,她的眉角有一颗痣,同远行笑的时候是那样相似。

  后来我得知她叫闻馨,是一家房地产公司老板的独生女,也是我正在死盯的那个客户正狂热追求的姑娘,再后来她帮我搞定了那个单子,我们恋爱,订婚,结婚……婚后第二年,闻馨怀孕,我们来到法国巴黎度假。

  闻馨曾经问我为什么要追求她,我半是开玩笑地回答说,因为你爸爸有钱有势啊。她徉怒地拧一下我的胳膊,并未用力,她不知道这句话至少有百分之六十是真的,就像她不知道剩下的百分之四十是因为她毫无戒备笑起来的样子像极了远行,女人有时是需要去哄去骗的,而我所能做的,也只能是用一生的时间编织谎言,去给她建筑一个虚构的圆满。

  就像是我对她说,去法国旅行好吗?巴黎?你一定很喜欢圣母院和西堤岛是吗?

  没有告诉她,巴黎是我此生唯一爱过的人生活过的地方,我的爱人曾经呼吸过巴黎的空气和阳光,走过新索邦大学的每一条小径,我希望有一日能走进他曾经进过的小店,坐在他坐过的位置,想想那时刻他思念我的心情。

  2

  我这一生最美好的场景,就是遇见你。

  用这句话来形容与远行的相识实在是再合适不过。那是大一那年的社团联第一次会议上,那天是妹妹的忌日。我坐在靠门的位置,心情沉重意识茫然地发着呆,周围的嘈杂都与我不相干,我想到的全是故乡刚刚租赁出去给人做仓库的祖屋和妹妹已似平地的坟墓。

  有人推门进来,我习惯性地抬起头,遇见了这一生最浩大的一场冷风。那年江南的十一月反常地冷,人像是被扔进冷水里浸泡着,关节冷得发疼,但我知道那不仅仅是因为冷。

  再没有比他更出色的男孩子了,我恍恍惚惚地想。

  他穿了一件黑色的做工细致考究的长风衣,削瘦而优雅,我看看自己洗到发白的蓝牛仔外套便觉得自惭形秽无地可容,他在我的身边站下来,彬彬有礼问我:“我可以坐在这儿吗?”

  我僵硬地点了点头,他在我的身边坐下来,没有再说话,而是翻开了手里的一本书,是关于媒介研究的一本大部头,书的侧面写着主人的名字:播音主持一班,沈远行。

  原来他就是沈远行,我早听说过他,别人说他出身文化世家,说他以面试第一的身份考进学校,没有半点仰仗祖先福荫,说他对人礼貌有加风度翩翩。这些词汇累叠起来,在我的心目中沈远行一直是一个沉默寡言少年老成的形象,没有想到竟然会是这样一个漂亮少年。

  他就在我隔壁的班,但我却从未像别人那样怀着好奇心去见他一面,甚至在宿舍里的人提起他的时候心里翻腾起五味杂陈的情绪,我只知道里面有一味叫妒忌,其他的却连自己也说不清楚。

  或许在没有见面之前我就在潜意识里知道那是怎样一种危险和负累?厌恶着、躲避着,但最终还是相见了,命运给什么我们就只能接受什么,反正剧本是他写,你反抗也无效。

  他就坐在我的身边静静地翻着书, 一直到社团联联长来到,他终于合上了手里的书,我敏锐地觉察到他是夹了一枚书签在里面,而不是像其他人那样粗暴地把书页折角,他的一言一行都显示着极好的家教,这一点让我自卑到尘土里去。

  那次会议的内容无非是汇报各社团下学期的活动计划,先发言的是沈远行,他谈吐清晰落落大方,他制定的活动计划书逻辑清晰,连细枝末节都安排的稳妥有致。而我只是一个无所谓的小社团里一个无所谓的小喽啰,被学长们推到这个尴尬的会场里来,手里两页薄薄的纸被捏得皱皱巴巴浸透冷汗,上面潦草地写着几行连我自己都未必认得清的字。

  他就坐在我身边,所以之后理所应当的是我发言,我惊慌失措地站起来,磕磕巴巴错漏百出地发完言,之前沈远行的优秀衬的我越发蹩脚,那时候我在心里是有些怨他恨他的。

  在此后的时间里,这种自卑感和嫉妒心时时刻刻折磨着我,有什么比嫉妒自己爱的人更可笑的事情吗?但我偏偏遇上了,且无法遏制——无法遏制嫉妒他,更无法遏制爱他。

  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和他之间的距离,我唯一比他优越的地方就在于——我的爱人比他的爱人要优秀。

  听着像不像一个冷笑话?

  3

  在这个耽美大行其道的年代,闻馨也不能免俗,她曾经念一句小说里的话给我听:我不是同性恋,只不过爱上的那个人正好是同性。

  这句话不知道赚去了多少女孩子的眼泪。但我知道我自己不属于这类,因为我知道自己其实天生喜欢同性。初中和高中时候男孩子们抛下学业,把追女生和网游作为事业,但我竟然发现自己即使是对着学校里最优秀漂亮的女生也是无动于衷,同桌的男生神秘兮兮同我谈论昨天他春梦的女主角就是前桌的漂亮女孩儿,我却只能紧攥着拳头报以苍白的一笑,要我怎样回答他?告诉他在我少有的春梦里,肢体交缠耳鬓厮磨的是一个始终背向我看不清脸的同性?

  进入大学后,闲暇的时间里我偷偷找来很多相关的书:酷儿理论,欧洲同性恋史,甚至还有那本清朝的禁书《品花宝鉴》。弗洛伊德的书中说同性恋可以遗传,我只能绝望地承认,自己确实是一个天生的同性恋,我从父亲那里继承来了这种世人眼中畸形变态的性取向。

  我的家乡在西南一个闭塞的小镇,那里的人保守而顽固,从不拥有大志向,只想过最平凡的生活。所以当奶奶在发现父亲和一个男人过从甚密后,几乎是以死威胁地逼迫父亲立刻结婚,我和妹妹就是这场绑架婚姻的产物。本来以为娶了妻子有了子女父亲就可以死了心回归正常人的生活,但是他继承了小镇人的顽固,他还是和那个人逃离了小镇,此后他的下落无人知晓,他带走了一个家庭在小镇生存下去的尊严,以及妹妹的生命。

  那一年我七岁,妹妹三岁,父亲的逃亡震惊了整个小镇,我记得那天晚上整个镇子的喧闹和刺眼灯光,妹妹不知吃了什么东西突然发起高烧来,家里一个大人都没有,左邻右舍也被奶奶喊着去追捕父亲这个“大逆不道有违伦常”的孽子。

  结果当然是孽子没有追到,妹妹最终也赔上了性命。

  父亲的这件事儿在此后好多年被当地人当丑闻掩盖起来,大家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在公共场合回避一切与父亲有关的话题,但我知道他们其实在私底下津津乐道,有人用恶心这样恶毒的词汇形容父亲,有人报以同情,更多的人只是轻轻的一声叹息。

  追求自己的爱情有错吗?但是他连累了一个无辜的女人和两个无辜的孩子,纵然是被奶奶强迫。我的童年和少年时期因此备受困扰,很小的时候我就能敏锐地辨识别人投来的目光里是鄙夷还是同情——不管是哪种,都让我觉得羞耻。

  荷兰是同性恋人的天堂,美国有多个州承认同性婚姻……但这些并不能给我带来丝毫希望,我们的世界没有那么大,我们的世界只是由我们前后左右的几个人构成,他们的一个不字,可以淹没不相干的芸芸众生的声援,我记得母亲呆滞的眼神,奶奶严厉的呵斥——我就当这个儿子死了!

  她宁可要一个死去的亡魂也不愿他身边站着的是一个同性,同性恋还是异性恋有那么重要吗?是的,很重要。在某个论坛发起的投票里,我犹豫了半天还是选了有所谓,下面无数热血的年轻人反驳怒斥我的陈旧和不近人情,我统统没有回应。

  一个旁观者将永远不知道一个身临其境的人的痛楚和挣扎。

  远行走后我曾经思考,我是一个天生的同性恋,如果没有远行,会不会有别的人?

  思来想去,得到的结论是不会的,就像是并非每个异性恋都会遇见让自己怦然心动的那个人,爱情并不平等地光顾每个人。

  如果没有沈远行,我的爱情或许就是一个空洞。

  4

  真正和沈远行有接触是在光棍节的社团联谊上。

  那是一个化妆舞会,由沈远行所在的社团负责组织,我在的那个社团抱大腿性质地参与了部分筹备。沈远行为舞会争取到了体育馆二楼的活动大厅,我被社团大佬们推到会场去参与筹备,说是筹备,其实无非是挂彩带吹气球这样的体力活儿。

  到大厅的时候,里面静悄悄的,只有一个削瘦修长的背影就地靠舞台坐着,地上散乱地扔着气球和充气机这些乱七八糟的小玩意儿,那人正在和一只粉红色的气球较劲儿,从我的方向只能看得到他的侧脸,他或许是气短,脸憋得通红,鼻尖都沁出汗来,但气球仍然非常不给面子,只有成人的两个拳头大小。我推门的声音惊动了他,他转过头来,一个不留神没抓住手里的气球,噗嗤一声,气球里少得可怜的气泄了个干干净净。

  我抱歉地笑笑,走向他:“我是来帮你忙的。”

  他还记得我:“二班的余砚?上次社团联会议我就坐在你身边,你还记得我吗?”

  我脸上颇为抱歉地一笑,随即摇摇头,他眼睛里的熠熠神采黯淡下去,我的心里生出一种莫名的快感来,让他知道并不是每个见过他的人都会永生难忘,这对他来说是一个打击吧?他记得我我却不记得他,听上去多有面子多美妙。但是我知道自己是在掩耳盗铃自欺欺人。我记得他,记得他那天说过的每一句话,记得他不赞同的时候会拿笔轻轻敲打书桌,我甚至记得那本媒介研究他那天看到了第129页。

  记得太清楚,所以以后也痛得太清醒。

  他是个最磊落干净的人,表情从来都写在脸上,我很高兴在他脸上看到因为我而沮丧的表情。

  “那么我再自我介绍一下好了,我叫沈远行,就在你隔壁的播音主持一班,运动会的时候我看到你了,你跑得很快,姿势很漂亮。”

  运动会?原来他真的早知道我!努力按捺住心里的狂喜,嘴上轻描淡写:“一身蛮力而已。为什么不用充气机?”

  他懊恼地拍拍充气机:“拿来的时候就是坏的,只能等他们找新的来,或者就全部用人力吹。”

  开玩笑吗?看着那一大袋气球我无语了:“还是等他们拿好机器来吧,我们不如先挂彩带?”

  大厅的角落里有一架梯子,沈远行执意要亲自去挂,我拧不过他,只能帮他扶着梯子,

  心提到嗓子眼里仰头看着他,挂彩带的时候没出差池,却在下梯子的时候一个踩空跌落了下

  来,我下意识地伸手去接他,最后却是两个人一起栽到了地上,我的后背磕在舞台角上,钻

  心地疼,沈远行的手心蹭破了一层皮,往外渗着鲜红的血。

  理所当然地,晚上那个舞会我们两个伤员只能做旁观者,我和沈远行坐在入口处帮到场

  的光棍儿们系红绳,他的面前排了长长的一条女子军队伍,叽叽喳喳兴奋地等待沈远行帮她

  们系绳子,而我的面前只是零星站着几个男生,男生们粗鲁地拽过红绳自己随意在手腕上一

  缠就大声喧闹着走进会场去,因此相比之下我显得分外清闲。

  我偷偷去看沈远行抿着嘴的侧脸,他有纤长浓密得让女孩子们都嫉妒的睫毛和挺拔的鼻梁,每系完一个就抬起头对着人家微笑,人人都以为他多情,但我知道他只是出于礼貌。

  他对人其实有着天然的戒备,比如白天里我拦腰接住他的时候,明显能感觉到他片刻的僵硬——要到相识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原来他是和我一样的。

  到最后所有人都入场,红绳还剩下两根,他拎起一根红绳:“你是单身吗?”

  他帮我把那根红绳系在我的手腕上,他正面与我相对,低着头抿着嘴,我可以看见他眼睫毛投在眼窝上的那片小小阴影,绳子短了,打结的时候有些困难,他下意识地凑近了我的手腕,我手腕上的皮肤感受到他的鼻息,鸡皮疙瘩以燎原之势迅速蔓延到全身,心脏剧烈地跳动着,像是要挣脱出胸膛。

  5

  那之后很久我没有再见到他,是我刻意躲避他。

  原因太羞于启齿,化妆舞会结束后的那个晚上我梦见了他,梦里我们好像已经认识了好多年,我们分别居住在两个城市,大雨滂沱的夜晚他跋山涉水来找我,我在睡梦里被敲门声惊醒,打开门他就站在外面抿着嘴看着我,手里拎着一把黑色的伞,滴滴答答地淌着水,外面的雨下得大极了,他穿着夏天的白色T恤,浑身都被雨水浇透了,我忙不迭地把他拉进来,把风雨声关在门外,问他:“你找了很久了?”

  他抿着嘴微微笑,笑得很漂亮:“是啊,你也等了很久了吧?”

  我握着他的手,他冰冷得像一具石头雕塑,我拉着他坐到床上,用还带着温度的棉被裹住他,他不挣扎也不反抗地任我摆布,睁大眼睛只是看着我,我的手扶住他的双肩,有些迟疑地嗫嚅着说:“你的衣服湿了,换下来吧。”

  他还是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举高了双臂,我轻轻拽住他的T恤下摆……我的手背擦过他的背和肩,他十八岁,男孩子最好的年纪,如同古希腊典籍里描述的美好少年……

  我从梦里惊醒,摸索起身边的手机看,凌晨三点,距离天明还有很久,可是我无法再安睡,梦里的情景历历在目,他漂亮的眼睛和紧抿的唇,一颗小小的尖锐的虎牙,胸膛贴近时候心中的悸动……

  那天晚上南方大降温,我的床靠着墙,墙上有一个通风口,冷空气从那儿灌进来,我的鼻尖冻得冰冷通红,但浑身却是难以压抑和缓解的燥热,心里同时觉得羞耻,心理学家说梦里的世界是现实欲求的映照,我在干什么?我竟然对一个只见过几面的堪称陌生人的同性产生爱和情欲?

  我无法不让自己回想起父亲出逃那天的狼狈,可是……那根红绳还系在我的手腕上,系得太紧了,已经勒出了痕迹。

  我一直记得那个梦,记得那种惊险与刺激,于是当我们终于在一起之后,他的二十岁生日,我送给他的礼物是一件白色的T恤,老天爷眷顾,那天真的下了一场大雨……一切如梦里一般美妙刺激,不,或者应该说更美妙更刺激。任何细微的动作与亲吻都让他如同离水的鱼一般激烈挣扎,但是我知道这并不意味着不甘愿,就像是我们决绝地离开彼此,不意味着不相爱不想念。

  我用手心紧紧贴着他汗湿的鬓角,问他,你后悔吗?

  他没有回答,他精疲力尽地沉入了睡梦里,我把自己的额头贴近他的,在心里反反复复问着自己我后悔吗?我现在后悔了吗?我以后会后悔吗?

  心里的答案在一次次质问中渐渐明晰,我知道自己会后悔的,可是还得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朝一条注定伤害彼此的路上走,我知道自己会后悔的,所以如溺水的人抓住一根救命稻草般,近乎绝望地贪婪地把握着同他在一起的每一刻。

  我们十八岁相识,二十岁在一起,二十二岁各奔东西,我们是怎样相爱?我们有多相爱?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一生中最好的年华都是与他相关的,全都是。

  我一生的好运气都拿来搏一场与他的相识,无奈有幸相识却无运相守,正应了那句歌词——在有生的瞬间能遇到你,竟花光所有运气。

  6

  远行和珞岚的绯闻在学校里传得沸沸扬扬时,我和远行的关系已经开始变得僵冷。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如果找借口掩饰的话,应该是那次学生会宣传部长选举,我和他都是候选人,他自动放弃了竞争的权力,部长的职位理所应当地落到了我的身上,他的解释是,这会丰富你的简历。

  是的,这会丰富我的简历,但是我不需要别人施舍来的职位,有的话他顾及我的自尊没有说,但我知道他背后的意思,我是白丁一个,没有背景没有关系,如果没有一份有质量的简历,以后找到好工作简直是难于上青天,所以他把这份自己并不需要的资历让给我——家世显赫如他,哪里需要这种东西充门面?

  他是完全出于好意,却让我更加绝望地意识到我们之间横亘的那条鸿沟,即使我们的恋爱是正常的,我又能给他什么?他什么都不缺,什么都不需要别人给予。

  直到他走之后我才明白我能给的他想要的其实都不过是一份天长地久矢志不渝的感情,但是晚了啊,他的生命,我的生机,全都完了,随着那架飞机变成残骸灰烬,坠落在大西洋底。

  但是那时候我还是个冲动的混蛋,我和他大吵一架,搬到了我们租住的那间房子对面的小旅馆,在学校里也是对他视而不见,我尽力说服自己是因为他伤害了我的自尊,但我自己是知道的,是我的自尊本身残破敏感,我自卑,我嫉妒,我的爱人比我优秀太多;我焦虑,我惶恐,我怕重蹈父亲的覆辙。

  请务必原谅凡人的自私和懦弱啊,仁慈的诸神。

  就在我打算约他见面讲和的时候,学校里发生了一件大事,影视艺术学院某男生被查出被一男性富商包养,外界舆论恶劣,学校给予了开除学籍的处分。

  心惊胆战,从北到南,全国的艺术类学校有多少被富人包养的学生?世人皆知,学校的领导也不会不知道,真正的原因不过是,他们是同性。

  我木然地看着学校BBS上热切的讨论,心里翻江倒海一般,想吐却什么都吐不出来,一摸脸已经是满手的泪,我必须要在前途与沈远行之间做出抉择,我的人生贫瘠,由不得自己肆意挥霍,我必须得谨小慎微,去谋取那些身外之物,舍得舍得,舍去什么又得到什么,要得到就必须先割舍,这些我从小就知道。

  我决意割舍的是他,人在年轻的时候可不就是那么傻?

  可是没想到是他先说分手。

  我们在租屋里见面,绿色的墙纸,床头柜上的糖罐儿,架子上的盆景,我和他一起生活了两年的地方,这个家被我们一点点完善,然后将在一瞬间分崩离析,他小腿紧贴床沿坐着,低着头姿态沉默安静,他还穿着那件我送他的白色T恤,这两年他又有长高,肩膀也比初见时候长开些,T恤有些嫌小了,但在腰间却是空荡荡的,他瘦了很多,我知道他这些天一直和珞岚在一起,两个不顺遂的人聚在一起借酒消愁,他的脸惨白一片没有血色。他有很严重的低血糖,我下意识地去打开糖罐儿,却发现里面早已空空如也,“糖没有了我去帮你买,你要水果糖还是奶糖……”

  我的话被他打断,他抬起头看着我:“余砚,我们分手吧。”

  我愣在原地,像是被人用大铁锤狠狠撞击后脑,懵的缓不过劲儿来,这是我预备好的台词,我在心里想了千万遍,再熟悉不过。可是听这个人说出来却还是觉得无比陌生,不应该是这样的,我从未想过他会对我说这句话,他是真的爱我,这一点我还是有把握的。

  心里忍不住泛起苦涩,嘲笑自己,你自己说你要放开,但心底里却不希望他放开,你说你自私不自私?

  他又垂下头去看着自己的手指:“这些天那件事你是知道的……我们没有必要因为彼此而冒那么大的险,这样小心翼翼的不能见光的日子我受够了,你也是,不是吗?我们都22岁了,马上要毕业去找工作,所以还是现实些,年少的时候可以任性,长大了就该走正常的路,找个女朋友,找个好工作,娶妻生子,老了之后享受天伦之乐……你明白吗?”

  我简直怀疑他是不是进到了我的梦里剽窃了我的台词,我只能木然地点头:“还有事吗?没事我就先走了,我还要去参加下午的招聘会。”

  说完这些话我转身就走,推门的时候却被人从后面紧紧抱住,我能感受到他柔软的头发在我颈项间的刺痒和他眼泪落在我肩上的冰冷,我们就这样静静站了一会儿,直到他的吻落在我的脖子上……

  他的脸埋在枕头里,两手紧握住枕头,比冬天更冷,比死更绝望,我愿意陪他去死,但是我们还活着,活着就要承受绝望。

  那就是最后了,我离开小屋的时候他还在睡,或许是装睡?谁知道呢,我洗了把脸然后去招聘会,我知道他已经接到了一家北方电视台的聘书,所以我找到了那家人丁稀落的海南文化公司的摊位把简历递了上去……再后来我去了海南他去了北方,天南海北说的大约就是这样。

  一段路分两头,两人各自背向而行。

  7

  再见到远行已是四年后,真可怕,我们都26岁了,距离初见已经有八年时光,我有了闻馨,变成了南方鼎鼎大名的房地产商的准女婿,不再是那个穿洗到落色发白牛仔外套的贫苦少年,而远行呢?

  沈远行呢?

  四年之内我们没有再联系,除了初到海南收到的那封信,那封信里写:我们对人许诺一生一世的时候,这辈子才刚开了个头,谁知道未来会怎样?立誓的时候是真心,毁诺的时候也未必是假意,于是誓言不可信,男人不可信,女人不可信,同性恋不可信,异性恋不可信。想信的时候就去信,不能再信的时候也就别再信。

  我想他是对的。

  可是无法让自己不想他,我生命里所有的爱人的能量却在他身上耗尽,就像是被胡兰成辜负成疾的张爱玲,此后遇到赖雅,他包容她扶持她,她却再无法付出同等的心力去爱,爱是极炫目美好的,因此也是不能持久的,曾经那样蓬勃热烈的爱都在前一个人的身上燃尽了烧光了,燎原之后只剩余烬。

  我无法说服自己爱闻馨,好在她无所察觉,因为我在仪式上做得无可挑剔,辅助他父亲的事业,尽量抽出空来陪她,情人节送玫瑰生日送礼物,任何人都觉得我无可指摘。

  《断背山》获得奥斯卡奖的那年,我和闻馨正在美国犹他州度假,犹他州对同性恋一向怀有敌视态度,这部电影甚至没能在犹他州上映,我和闻馨是特地到怀俄明州观影。看完电影,闻馨问我:“如果不是在断背山这样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这个故事会怎样?如果将他们放在人山人海中,他们会不会相爱?”

  会不会?可是没有如果,他们毕竟是去了断背山,毕竟是相遇了,毕竟是相爱了。

  这世界上有两件事情无法阻止——流逝的时间,以及爱一个人的欲望。

  我没有想到顾锌白会来找我,世界真是小,闻馨父亲正在竞标的那块地就在X城,顾锌白的父亲就是那里的国土局长,但我知道他来找我不是为这些,他只是为了一个人。

  三年的军队生活让他看上去比原来稳重了很多,但伪装得再好,一旦遇到夏珞岚也变得不堪一击,就像是远行之于我。

  餐厅前偶遇远行,他和珞岚以及他的小叔叔在一起,草草的一句“真巧”结束了短暂的相逢,还有什么话可以说呢?思念不该当着众人的面说,既然决意分手,思念都不该再对着那当事人说,该让它沤烂在心底,随着躯体一起死去。

  再之后的婚礼上,不知怎的一起走到偏僻的角落里去,他告诉我他要去法国了,他收到了新索邦大学传播学系的Offer,我想起了很多年前尚在一起的时候,我们曾并肩站在学校的留学生公示榜前,他那突如其来的一句“我们一起去法国吧”,以及在我“啊”一声之后那句轻描淡写的“没什么”。

  如鲠在喉,却只能送他一块水果糖,从别人婚宴上偷来的水果糖:“恭喜你。”

  没有想到那就是永别了,他走的时候我没有去送他,因为我要结婚了。

  然后我听到了那个坏消息,他死了,坠入大西洋底,尸骨无存,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正在试衣间里换礼服,衣服脱下来搭在架子上,口袋里的手机就响了,逃出来一看是一条群发消息:本校00届播音主持一班沈远行同学于三日前飞机失事,现已确认死亡,追悼会于一星期后举行……

  我呆呆地望着那条短信很久,然后踉跄几步蹲在地上哭了。

  我原本以为他是春天的一件外衣,可有可无,穿上不觉热,脱去也不觉冷,但是竟不曾察觉他是我身上最痛的那根神经,我此生最安逸即是在无知的婴儿时期以及和他在一起。

  8

  偶尔我也会去教堂里,但是圣母院的森严让我觉得恐惧,我只肯驾车去乡间的小教堂,那里让我觉得自在与放松。

  每天都有人去那里忏悔,上帝给他的子民太多约束,因此有太多事情值得悔过,而我呢?我曾经深爱过一个同性,并将在我生命尚在的岁月里继续爱他,即使他已死去。

  上帝说若有男子跟男子有性关系,他们是做可厌恶的事,两人都会受到惩罚,他们罪有应得……我庆幸我不是上帝的子民,我不信奉他,因此不触犯他,但我的爱人终究还是离我而去,是我一手推开他,完全是我的过错,就算是分手两个字是由他说出口,他不过是善解人意地替我而说,他不愿看我痛苦挣扎,所以替我们做决断,我始终记得他曾经写在日记本扉页上的那句话:你不逃避,我便追随。

  你不逃避,我便追随,对于爱情他有最蓬勃的热情与最坚定的信念,但是他所遇非人。

  我愧对他。

  撞破那间乡间小教堂神父的恋情实属偶然,但却足够让我吃惊,因为他的恋人竟然也是一个男人,他的上帝训诫他同性之爱应该被唾弃被惩罚,但这无法阻止他爱上一个男人。

  “有什么办法呢?我是上帝的子女也是上帝的臣民,生下来受洗,从此一生受他引导和辖制,但最强大的宗教信仰也无法和与生俱来的爱的本能抗衡。如果上帝说这是错的,我接受惩罚,我愿意死后下地狱,但在我生前我不能和他分离。相爱的人最愚蠢就是在别人出手阻止之前自动放弃,我可以承认有罪,可以在上帝的圣像下忏悔,但我的生前,我希望生病时我们在彼此身边,患难时能互相扶持,到死的那一天也紧握着双手一起坦然地走进地狱里去。”

  他的表情平淡,眼神里却带着笑意,我是懦夫与失败者,我无可辩驳,我只能看着他温柔地替躺在轮椅上表情呆滞的人擦去嘴角的涎水。

  “我这一生最愧疚的就是在上帝的惩罚来临时没有在他身边,你们东方人相信灵魂有轮回,我不知道到底有没有,但我宁愿相信有,如果有来世存在,我还是会找到这个人并爱上他,以我最大的勇气和力量捍卫他保护他。”

  “并且我希望,我可以是一个最大的谎言家,最好能骗的过上帝,别让他知道我们相爱,这样我们便可免于受惩罚,安然相爱。记住,如果你来生爱上一个同性,最要紧的是,别让上帝知道你们相爱。”

  番外之裴安X裴琳琳:今世已遗,何问来生

  我的生命是一个荒原,她是我黯淡生命里唯一的惊喜。

  1

  很小的时候我和琳琳对一个游戏乐此不疲。

  离我们家不远,有一个小小的废品收购站,每天都会接纳大量的生活废品,旧报纸、旧课本、旧衣服……然而我和琳琳最感兴趣的确是那些啤酒瓶和瓶盖。夏天是啤酒瓶最多的时候,每天都有人扛着一麻袋的啤酒瓶来回收站,百无聊赖的午后,我和琳琳睡不着就偷偷溜出家门,从倒塌的一面墙爬进回收站。她放哨,我蹲在酒瓶子堆前,趁着收破烂老头睡觉的功夫,紧张刺激地翻看着一个个散落的瓶盖。‘再来一瓶’是啤酒商家最爱玩的把戏,总有一些粗心的人,忘记看瓶盖里的字样,把中了奖的瓶盖也卖到这儿来,找到‘再来一瓶’字样的瓶盖儿是我和琳琳一天中最值得高兴的事儿。

  当然我们对啤酒不感兴趣,那一年我十岁,琳琳也只有六岁,我们只是觉得好玩儿,并且贪恋于那份好运降临的喜悦。

  找到中奖瓶盖后我就会牵着琳琳的手去店里,我们不要啤酒,只要钱。但店主也不是傻瓜,他只肯给我们两块泡泡糖,那年代泡泡糖是用粉红色的纸包裹着,天一热就黏嗒嗒地粘住糖,每次我都需要交涉很久才能达成一块泡泡糖一块水果软糖的协议——琳琳还小,泡泡糖黏在嗓子眼里是了不得的大事,水果软糖对她最安全。

  从到裴家的那一天开始,我就知道我的使命是什么,保护琳琳是我终生的职业,并不是她的父母叮嘱我,她的父母都是好人,肯收养我一个来路不名的孤儿,他们小心翼翼照顾我的自尊,把我和琳琳一样看待,总是避免让我产生自己是外人的念头。

  进到裴家是个夏天的午后,裴家是一个独院,大大的院子里错落有致地建着几间平房,院子里种了不少花儿,在夏天的阳光里发酵出馥郁的香气,裴叔叔和阿姨领着我的手,推开大门,一阵叮叮咚咚的琴声如水般流泻出来,当然“如水一般”不过是在我的记忆里被无限美化而已,弹琴的人那时候只有四岁多,只能勉强按出还算流畅的旋律。我好奇地朝着琴声的方向看过去,正房支起的窗子下探出个小脑袋来,在我看清之前又飞快地缩了回去,然后门吱呀一声被推开,活蹦乱跳的影子旋风般到了眼前,暑天里穿了件轻薄透气的纱裙,脸上还是被热气蒸的粉红一片,微微卷曲的头发粘在脸上,仰着头对我笑:“哥哥。”

  我低低地应了一声,心像是被一只柔软的小手紧紧攥住。

  相处久了我就知道她是个爱笑的人,即使是对着陌生人。去幼儿园接她的时候偶然偷听到老师们议论她:“那个裴琳琳,是不是脑子有问题,怎么脸上老带着笑。”

  你看世人多滑稽,他们宁可看变幻多端的诡谲面孔,也不愿见有人笑意常挂脸上。他们以自己的恶意揣度她,说她脑子有问题,说她矫情做作。只有我知道,她的心里是什么,脸上就表现什么,她是我所见过最磊落的人,她的心里满是爱意与善意。

  2

  裴叔叔和裴阿姨出事那年我刚升上高中。

  用祸从天降四个字形容实在是再贴切不过,那天是我到裴家的四周年纪念日,早晨一家人还在一起开开心心吃过早饭,阿姨特地煮了几只红蛋塞给我几块钱,吩咐我和琳琳说她和叔叔要出一趟门去邻县,让我和琳琳在外面吃午饭。

  没想到晚上就是天人永隔。噩耗传来的时候我正在教室里绞尽脑汁地想一道数学题的解法,一抬头班主任就站在面前,神色复杂凝重,他怜悯地看着我,嘴唇嗫嚅几下,最后用手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和你妹妹一起去趟医院吧,你父母怕是……你妹妹在办公室等你。”

  如雷轰顶,过了许久才努力镇定下来,低低哦了一声,跟在老师后面走出教室去,膝盖酸软无力,努力支撑着不让自己倒下去。琳琳坐在办公室靠门的座位上,见到我就扑过来,眼睛里全是慌乱和不可置信:“哥,我是在做梦吧哥?哥我害怕……”

  看着她的眼睛我才惊觉到自己肩上还是有一份责任必须要扛的,我还有琳琳,我不能倒下,我尽力稳住自己的情绪,捏捏她冰冷的手指:“别怕,哥在。”

  我们搭校长的车去医院,琳琳靠着我坐着,身体一直在不停地发抖,车一停下她就推开车门跳了下去,我跟在她后面脚步虚浮地走进病房里去,一张张床位看过去,全是陌生的在受折磨的脸,没有我们的父母,突然有人拍我的肩,回过头是医生,他抱歉地看着我:“在太平间……他们送来的时候就已经不治,我们也很遗憾,节哀顺变。”

  我拉着琳琳的手跟在医生后面朝太平间的方向走,真冷啊真静啊,我像是在深冬的户外赤着脚走路,恨不得蹲下来抱头痛哭一场,但是我不能,我的身边有一个更害怕的小女孩,我得护她周全。

  叔叔和阿姨躺在里面身上盖着白床单,医生掀起一角露出他们的脸,他们死于车祸,肢体破碎,我的胃里一阵翻江倒海,伸手捂住琳琳的眼睛:“别看……”

  医院和白色从此成为我最恐惧的两个词,对于我来说那是一个走进去就再也出不来的无底黑洞,意味着冰冷死亡和绝望。此后我穿黑衣,生病时宁肯咬牙强撑过去,我永远不想和这两个词有牵扯,却没有料到会在数年之后再次走进这里,而那时躺在这里的会是我视为生命的,离了她就活不下去的那个人。

  裴家那个院子是租赁来的,叔叔和阿姨一去我和琳琳就成了无依无靠连落脚之地都没有的孤儿。房东上门的时候琳琳已经睡过去了,房东是个寡居的刻薄女人,声音尖锐刺耳:“你们家还欠我两个月的房租,看在你们那么可怜的份儿上我就不要那两个月的钱了,你们以后大概也租不起了,我要把房子另租出去了,你们赶紧搬走。”

  我扭头看看琳琳房间的窗户,低声下气地对房东说:“我明天就去找亲戚,拜托你宽限我们两天。”

  房东走后我一个人在外面坐了一宿,投奔亲戚?哪有那么容易,裴叔叔家只有他一个儿子,人丁单薄,裴阿姨倒是有一个妹妹,但一看就是刻薄计较的人,她会收留我们吗?或许琳琳还有可能,但我本来就是裴家收养的外人,谁会养一个和自己完全不相干的人?

  太阳升起来的时候我做出了决定。琳琳醒了,眼圈是红的,坐在我身边台阶上乖巧地靠在我身上沉默不语,我揉揉她的头发:“琳琳,今天不去上学了,你回去换身衣服,我们去姨妈家。”

  她茫然地看了我一眼,还是听话地回去换衣服了,我们换乘几路公交终于到了姨妈家,姨妈家在城乡结合部的一个小胡同里,居民保留着农村的某些习俗,无事的人全体聚集在巷子口闲扯着胡同里东家西家的八卦,见到我和琳琳,每个人的眼睛里都散发出兴致勃勃看好戏的光彩。我紧紧地攥着琳琳的手走进去,姨妈就坐在门口择着韭菜,头发乱糟糟地连梳都没有梳过,她是裴阿姨的妹妹,但却和裴阿姨完全不是一路人,裴阿姨从小优秀,出于嫉妒姨妈从不主动和裴家走动,葬礼上是我第二次见她,第一次是她去家里借钱。

  还没等我出声她就猜到了我们的意图,脸色一沉端起盆子转身就走,我叮嘱琳琳一声“待在原地别动”就追了上去,我拉住姨妈的衣角,低声下气恳求她:“姨妈,我和裴家没血缘关系,但琳琳是你姐姐唯一的女儿,你不能不管她,姨妈你可以不管我,你不能不管琳琳,我求求你收留她。”

  她的眼神闪烁了下,随即问我;“我姐夫的存款呢?”

  3

  琳琳就这样留在了姨妈家,我出去领她进来,她像是预感到了什么,扯扯我的衣角,轻声问:“哥,你不会不要我吧?”

  我勉强笑笑:“瞎说什么呢,一会吃饭的时候看点眼色,这不是在自己家里。”

  姨妈的厨艺真差劲,那天中午的水饺缺盐少油,我却对琳琳说“饺子太咸了我去提壶热水”,趁着去提热水的这个借口我走了,快步走出胡同,蹲在墙角捂着脸就哭了。

  我不想抛弃你,原谅我势单力薄,无法与这个危机重重的世界搏斗抗衡保你安全,所以我只能离开。

  第二天琳琳在教室堵住我,脸色苍白:“你说话不算数,你说过不会不要我。”

  死犟是她的特点,我知道同她讲道理肯定没用,只能板起脸说狠话:“咱们两个没有血缘关系,我没有义务负责你,你要吃饭要上学,我自己还是个小孩子呢,你在我身边就只能拖累我。”

  她咬了咬嘴唇:“我可以不上学。”

  她的眼神很坚定,带着哀求,那一瞬间我几乎要心软了,但还是硬下心肠:“你能不吃饭吗?别说这些没用的话,算是我求你,你别缠着我了,回去找你姨妈去。”

  最后她是哭着离开的,我看着她的背影心里一阵抽搐,在原地蹲下来半天直不起腰来,原谅一个什么都没有的少年,爱和勇气不能抵挡世间一切的风霜,所以我只能选择胆怯。

  没想到三天后她又来了,她指着脸上明晰的五指痕:“现在你还让我回去吗?”

  那痕迹几乎覆盖了她的半张脸,那是成年女人的手印,姨妈打她了!她在拿了裴叔叔的存款后还虐待琳琳,她下手真狠,琳琳的脸都肿了起来,我拉着她去水龙头那里:“她为什么打你?”

  因为不小心踩到了姨妈家那只宝贝猫的尾巴,在姨妈的眼里,她姐姐唯一的骨肉还比不上一只猫!我觉得心寒,又为自己的愚蠢感到后悔,我说过要保护她,最后却只是把她推到一个冷血刻薄的所谓亲戚那里求个心安理得,我能心安吗?琳琳扯扯我的衣角:“哥,我不上学了,你别让我再回姨妈那儿。”

  我抿着嘴不说话,半天,拉着琳琳大步走回教室去,把桌子上的东西稀里哗啦全塞进书包去:“走,咱们回家。”

  我留了一手,叔叔的存款我留了一部分,只有两千块左右,但还够我们去找一个最简陋的出租房,但是两千块花没了呢?我们只能自食其力了,我不能让琳琳辍学,那就自己辍学吧,反正我脑子天生不好使,高中勉强上完了也考不进大学,干脆别浪费这份学费,这样一来还能去找份工作养活自己和妹妹。

  我对琳琳说:“要想跟在哥身边,必须听我的话,明白吗?”我带着琳琳又回到了原来的家所在的那条巷子,站在废品收购站门口,那老头正坐在门前打盹儿,我拉开书包的拉链,里面的东西哗啦啦落到地上,那老头被惊醒,我对他说:“这些旧书能卖多少钱?”

  九成新的课本被当做废纸论斤称,最后一共只得不到十块钱,这十块钱于我们那时的生活无益,我只是想破釜沉舟堵死自己一切的退路,为了琳琳,我愿意同原来的生活告别,哪怕是虚张声势地强大,还能唬退其他外强中干的恶意。

  4

  在监狱漫长的岁月里,我梦到过无数人,裴叔叔裴阿姨,顾锌白夏珞岚以及其他被我伤害过的人,甚至还有那个凶神恶煞的房东,唯独没有梦见过琳琳。

  我不知道她是否是在怪我伤害了她的心上人,所以固执地不肯入我梦中来,有一个狱友进来之前是语文老师,他告诉我一句诗:唯梦闲人不梦君。是啊,和琳琳相比,所有的人都只是闲人,都是同我不相干的,我就是那么一个自私的人,在我心中全世界的喜乐不及她的一滴眼泪沉重,所以当狱友问我是否后悔的时候,我只是轻轻地摇了一下头。

  我并不后悔,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事让我觉得悔恨,那就是我没有及时补上一枪,把顾锌白送进地狱。

  从十八岁加入帮会,我所做的在世人眼中被称为恶的事情积累起来足够冠上一个“十恶不赦”的罪名,尽管一开始这并不是我本人的意愿。

  离开学校后我在一家餐馆打工,那家餐馆的老板有一个烂赌鬼儿子,每天的生活就是喝到酩酊大醉然后去地下赌场输个一塌糊涂,老板开餐馆的那些微薄收入还不够还他的赌债,终于有一天那不孝子把餐馆抵押了出去,莳萝找上门的那天我正要和老板告别,如果早走一会儿就不会有那次宿命般的相见,不会有此后多年的误入歧途,如果……但是如果只是个假设。

  那年的莳萝二十岁,比我还要大两岁,应该是在学校读书的年纪,但她却俨然一个社会上摸爬滚打了多年的流氓熟女形象,穿黑色皮夹克蹬高帮靴,头发很俗气地从头顶卷到发梢,看得我直皱眉头——直到我们在一起后我才知道她原来是自来卷。

  她是本城黑社会老大的女儿,真是俗气啊,俗气的没有一点惊喜——不,应该说有惊无喜,她笑嘻嘻地伸手拦住了要走出去的我:“你是谁?”

  就这样被她缠上了。

  我在酒吧找了个侍者的活儿,她每天去光顾,抽着呛人的烟毫不顾忌地打量着我,一个月来天天如此,风雨无阻,酒吧里人人都知道她的身份,他们不敢招惹她,只能背地里问我怎么得罪了这个女煞星,我不胜其烦,终于爆发,一杯酒拍到桌子上:“你到底想干什么?”

  她倒是磊落:“我想做你女朋友。”

  我一愣,继而很干脆地拒绝:“没可能,恕不奉陪。”

  她把烟蒂扔到地上,从高脚凳上跳下来捻灭:“为什么?”

  我想到了因为高烧转肺炎而躺在医院里的琳琳,这一场病花掉了我们几乎所有的积蓄,但琳琳的病还没好起来,心底里生出无限悲凉:“因为我命犯天煞孤星,跟我在一起的人都会倒大霉。”

  她嘻嘻一笑,满脸的无所谓:“我不怕,我就是那颗天煞孤星。”

  第二天她没有再来酒吧,我觉得奇怪,却在去了医院后才知道原来天煞孤星最大的特点就是执著,她坐在琳琳的病房里笑嘻嘻地和她聊着天,她换了身衣服,褐色运动装和板鞋代替了皮衣高靴,乱糟糟的卷毛头发也用皮筋扎了起来,卸掉了浓妆艳抹的莳萝看上去和一个普通的学生无异。我愣了愣,对她突然出现在这里的事实表示不能接受,琳琳看上去气色好了很多,笑着冲我招手:“哥,嫂子的厨艺真不错。”

  桌子上放着一只保温桶,还在散发着热气和肉香,我冲着琳琳勉强一笑,攥着莳萝的手腕走出去,黑着脸压低声音质问她:“你怎么到这儿来了?”

  她眨眨眼,满脸的无辜:“身为你的女朋友来关心一下你的家属啊。”

  我气结:“我什么时候同意你当我女朋友了?”

  她照旧是嘻嘻笑,耍赖地说:“我承认不就得了,我一个女孩子都不在乎,你就不要那么小气啦。既然你回来了我就先撤了,明天酒吧见。”

  我带着满肚子火气回到病房,琳琳看我一眼:“哥,她挺不错的。”

  我黑着脸没有回答她,把保温桶里的汤倒进碗里,拎着保温桶去洗,捎带去查一下在医院还有多少钱,然而那个数字是真的惊到我了,很明显有人新打了一笔钱进去,肯定是莳萝,除了她不会有别人。

  我和莳萝的开始就源于这一笔钱,我清楚地知道我心里所怀有的只是感激而并非爱,但我需要靠莳萝给予的这份感激去供养我心中的爱,我知道自己是在利用莳萝,和莳萝在一起的那些时间里,这种负疚感一直折磨着我,所以我总是尽力满足莳萝提出的要求,哪怕是违背法律和道德的,只要不伤害琳琳。

  莳萝是否真的爱我?一个女人真的爱着一个男人的话,会怂恿指使他做这些风口浪尖上的事吗?有无数人这样劝告过我,他们大约以为我是真的喜欢莳萝,是被爱情迷昏了头,但我知道,那个人是真的喜欢我,她所做的一切并非要拉我进到深渊里去,她不过是从小在黑暗里成长打拼,忘了什么是白,她世界里的正确和谬误完全没有区分,就这样懵懂混沌地活着。

  5

  一向赞同我和莳萝的琳琳在知道莳萝的真实身份后白了脸:“哥,你不能和她在一起,她不是什么好人家的女儿,她会连累你的。”

  我站在阳台上抽烟:“别说傻话了,她不是什么好人我就是了?不和她在一起我和谁在一起?我不过是一个没学历的打工仔,什么都没有,你是让我去找一个智障呢还是残疾人。”

  我的话噎到了她,她半天不说话,最后闷闷地说:“反正我不想你和她在一起。”

  下面有人招手,是个漂亮英俊的男孩子,我认得他,他是琳琳的小男朋友,我心烦意乱地抄起一个花盆砸下去,花盆砰地一声落在男孩子的脚边,惊奇一声尖叫,我把烟头捻灭:”这事儿你别管,对了我警告你,你才十四岁,少他妈学那些小太妹谈恋爱。”

  那是我第一次对她爆粗口,说完自己也有些后悔,她却只是淡淡地回答了一声“哦”,然后她转身进了房间从里面关上了门。

  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同她疏远起来。吃饭的时候她不在把每天学校里发生的趣事儿讲给我听,不再兴致勃勃跟我说起有谁又给她写了情书文笔有多烂错别字有多少个……她甚至都很少再向我要钱。

  我悄悄跟踪了她两天,最终在废品收购站前发现了她的秘密,她和他的小男友气喘吁吁地拖着两麻袋的废品进去,一麻袋是废纸另一麻袋是可乐罐和啤酒瓶,她脸上全是汗,头发湿哒哒粘在脸颊上,我蓦地想起很多年前初见面的时候,她也是这样脸上泛着粉红,但是那时她是正在弹琴的小公主,现在呢?我的心里一阵难受,大步走进去拽住她的手腕就往外走:“谁让你做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儿的?”

  她甩开了我的手,一双眼睛直视着我:“那也比你们去收保护费要光明正大!”

  我颓然地收回去抓她的手,我能对她说什么?我做的这一切全是为了你?可是她并不领情啊,她觉得我是非不分自甘堕落,觉得我的钱会脏了她的手,她宁可和小男友去捡垃圾过最贫瘠生活,我还能说什么?我一言不发地转身离开,却被她的手拽住衣角,转过头,她怯生生地看着我:“哥,我说话太难听了,你别介意,别生我的气,但是我真的不想你和那帮人混在一起,我不怕过苦日子,不怕没饭吃没学上,但是我想你平安。”

  她把我拉到酒瓶堆前,蹲下来扒拉着那些脏兮兮的瓶子:“哥,我们打个赌,要是我能从这里面找到一个中奖的瓶盖儿,你就听我的话,和莳萝姐分手,还回酒吧里去打工好不好?”

  我没有回答,她在那堆东西里翻找了很久,一个个瓶盖儿被扔到一边去,直到暮色沉下来,她脸上的笑容也渐渐散去,我眼眶湿濡,蹲下来拍拍她的肩膀:“傻瓜,你以为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别人遗落的幸运和惊喜等你去捡?”

  我最终还是没有和莳萝分手,她是个暴烈如酒和马的女人,她承受不了失去和背叛,我心里隐隐觉得她是知道我不喜欢她的,某次晚上醒过来,她就支起身子直直地瞪着我,我被她的眼神吓得打了个寒噤,她突然开口:“你要是敢背叛我,我就毁了你最重要的。”

  我不能和她分手,不能退出帮会,世人都知道我的软肋,我愿意用毁掉的一生来交换琳琳的太平。

  莳萝是个控制欲很强的女人,我被迫做着一些违心的事,却也渐渐沉沦于此,我开始怀疑是否每个人的内心里都潜藏着嗜血与暴虐的一面,我开始沉溺于权力和掌控的魔力之中,知道是在堕落,害怕堕落,却又不得不堕落,尤其是当莳萝带着我来到姨妈家:“我听说这女人待你们很不好,你可以报仇了。”

  我想起琳琳脸上曾经的那个红指印,手心发痒,蠢蠢欲动。

  那个下午姨妈家的院子被哭嚎声充斥,到最后我的手心里都沾着血,我不可思议地看着自己血红的手心和姨妈肿胀流血的脸,既觉得刺激又觉得恐惧,我在做什么?这种行为和禽兽何异?莳萝只是带着迷人的微笑看我,她对这一切毫不在意,她从小享受这种杀伐决断的快感,她不觉得错……她在歧途里走,并将把我带到不可挽回的绝境里去。

  她来挽我的手的时候被我甩开,看着她的脸,我的心里突然冒出一个疯狂的念头,让她去死吧,让她去死吧……她死了我就可以回归正途,只要她死了。

  6

  莳萝死于她二十三岁的春末,在和我一起后的第三年。

  她死于车祸,是在一场午夜飙车中,那段时间她突然变得神经兮兮,暴躁易怒,原来她虽然是个刁蛮的女流氓,但单独面对我的时候还是尽量克制脾气装的温婉可人。她的变化让我觉得莫名其妙,她甚至迷上了飙车,在午夜的大马路上,神经质地追赶每一辆看上的车,追上后就大声嘲笑别人,像个疯子。

  她晚上出门飙车一向由我陪着,但是出事那天她却没有扯着我跟她一起出门,我们一起吃过早饭,是她自己做的早饭,女流氓厨艺其实一向不错,但总是懒得下厨房,那天不知中了哪门子邪……

  当晚我回到家的时候她还没有回来,打她的电话也没人接,我知道她任性就自己先睡下了,凌晨的时候接到电话,她出事了,在高速上出了车祸,当场死亡。

  我没有去医院,我害怕白色和消毒水的味道,我愣在原地缓不过神来,她死了?就在不久前我还恶毒地臆想让她去死,我想过那么多不切实际的杀死她的方法,但是她却突然死了?我的脑袋在鸣响,像是被人狠狠地敲击了太阳穴,从太阳穴汩汩地流出鲜血和脑浆来,我混混沌沌地拉开抽屉找药,一个信封静静地躺在里面,飞扬硬净的字体写:裴安亲启。

  那里面有一封信,短短的几个段落,干净利落一如她的风格,她说:如果迟早要死,与其等在床上看器官一点点萎缩死亡,还不如选个痛快壮烈的方式,23岁是个挺好的年纪,对于死亡来说真的很好。你该庆幸早晨我吻你的时候你没有躲开,所以我决定黄泉路还是自己走。

  信封里还有一张病历单:胃癌晚期。

  “想想最后身体里满是到处流窜管都管不住的丑陋癌细胞,不如先死了的好。”

  我恍然间想起了上次和她一起去医院时候她的话,那个时候她就已经知道自己的病了吧?所以这些天才这样神经质地发疯。她在信上说我应该庆幸早晨吻我的时候我没有躲开,她早就想好了要在今天晚上自杀,甚至是带着我一起死,但她最终还是放了我一条生路,是我心里那点稀薄的歉疚救了我的命。

  她选择了这样一场声势浩大的自杀,惊动了全城的人,这符合她的性格,痛快凛冽,像一柄杀人的宝剑,锋利地闪着灼伤人眼的冷光。

  莳萝一死我更不可能脱离帮会,莳萝的父亲爱女如命,他一直怀疑莳萝自杀的原因里有我冷落她的成分,要是我走了,我和琳琳可能都会有危险,更何况,我已经深陷泥潭不可自拔。

  我就这样在权力和控制的欲望中等待着灭顶之灾的来临。

  7

  琳琳很快和那个男孩儿分了手,小孩子的感情最是当不得真,十三四岁时候海誓山盟的那人,过几年长大了就连名字和面容都记不起来了。

  琳琳的学习一向不错,我的妹妹虽然不聪明,但在啃这些死书上还是肯用功的,进到高中里,舞蹈老师看中她纤细高挑把她拉进了校舞蹈队,分文理的时候又极力劝她报了艺术。不够聪明的弊病在那时候已经显露了出来,她的理科成绩都很差,学文的话地理也不过关,她来征求我的意见,我只是说,你高兴就好。我看得出来其实她对表演是很感兴趣的。

  后来她考进了H城播音艺术大学的表演系,所有相熟的人都来向我道喜,谢师宴上她穿了件白色的连衣裙,喝得迷迷糊糊的时候我怔怔地看着她出神,原来已经那么多年过去了……

  但是如果,如果知道她会遇上顾锌白并且因此送了命,我宁肯她高考落榜,宁肯她碌碌无为。

  顾锌白其实不喜欢她,这点我很清楚,顾锌白看她的眼神一如当年我看莳罗,带着敷衍和厌倦,但是有什么法子呢?我只能用近乎威胁的语气对顾锌白说,如果有一天你辜负了她我就一枪毙了你。

  顾锌白看我的眼神里带着厌恶和畏惧,琳琳也觉得难为情,这些我都知道,但是我不知道除了这些我还能说什么,我的心里很难受,像是在被一把小火慢慢烘烤。

  可顾锌白最后还是辜负了琳琳,我早应该知道,爱是最勉强不得的东西,如果我一开始就拉住了琳琳,或许就不会有以后的惨剧发生,我恨顾锌白和夏珞岚,恨他们利用琳琳,我更恨自己,竟然在琳琳的事情上心存侥幸。

  所以我策划了那起绑架,我要杀了那两个人给琳琳填命,我的目的只在于杀了那两个人,在动手之前我甚至没有安排自己的退路,琳琳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活着的唯一支撑,她不在了,我也没有必要在这个烂泥潭里苦苦求生、

  用顾锌白的手机给夏珞岚发短信的时候我并没有抱太大希望,我不知道夏珞岚是个怎样的人,不知道她是否会来,如果来了最好,不来就算她走运,有的时候多情能杀一人,无情却能救一人……但是她来了,我更没有想到的是,她肯为了顾锌白去挡那一枪……

  夏珞岚的一挡让我愣怔了一下,就是这一愣怔坏了我的大事,警察冲了进来,我没有抗拒,我只是后悔……后悔刚才没有发出第二枪。

  8

  我是个举目无亲的人,混帮会的树倒猢狲散,莳萝的父亲显然不想为了我的事儿费心,牢里那些年来看我的竟然只有一个几乎是陌生人的晏紫。

  真是个奇怪的女孩子,我几乎杀了他的哥哥,她却还来看我,我从她那里知道了外面的一些消息:顾锌白伤好后去服役了,夏珞岚继续留在学校读书,他们都好好的,可是我的琳琳呢?她是最无辜的那个。

  晏紫告诉我每年她都会帮我去给琳琳扫墓,渐渐地我知道她也是个很寂寞的人,我永远忘不了她说“可是他喜欢她时”眼神里的无奈与悲哀,这些话或许只能对一个不相干的人说,或者就让它烂在肚子里成为痼疾,我不介意做一个树洞。

  时间一年年地过去,我如行尸走肉般活着,那个语文老师狱友有时会念自己酸溜溜的文章给我听,某一天他的文章里提到四个字——墓木已拱。我蹲在地上无声地哭了,琳琳墓碑上的照片都已经泛黄了吧?

  晏紫来看了我五年,五年之后她没有再出现,我想或许是她想通了?我对外界故人的印象就断在了顾锌白回来了,他又和夏珞岚在一起了这里。

  但是我没有想到,她不是想通了,而是出事了……

  那些年在牢里,别的犯人都积极改造争取减刑,那是因为有人在外面等着他们,但是我已了无牵挂,活在外面与死在里面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区别,然而八年刑满我还是要出狱去。

  出去后我就知道了晏紫的事,她因为故意伤害罪入狱,但是她为什么会劫持伤害夏珞岚?仅仅是因为嫉妒吗?风水轮流转,这次轮到我去监狱里看她。

  那时她已经快要出狱,坐了三年牢的人眼睛里竟然还有那种蓬勃的恨意,让我觉得心惊胆战,她把这三年来的事告诉给我听,顾锌白检举她的父亲受贿,她的母亲因此死亡,父亲也不堪承受压力而在牢里自杀。有什么事情是比被不爱自己而自己却深爱的人背叛更痛楚的吗?我完全想象不出。

  晏紫出狱的那天我去接她,出狱的第一天她就向我提出了自己的计划,她要我帮忙杀了顾锌白,她的眼神咄咄逼人:“你活得好吗傻瓜?裴琳琳已经死了,你的世界已经垮了,为什么要让始作俑者逍遥快活?我告诉你,这些年顾锌白完全忘了你妹妹,他一次都没有去过墓地看她,她是为了他死的,她墓碑上的照片都发黄了,她的尸体都变成灰冷透了,他一眼没去看过她。在我入狱之前,他甚至都已经买好了去法国的机票,想和夏珞岚去别的地方逍遥快活,你甘心吗?你觉得你妹妹死的值吗?还有我,我们家被他害得那么惨,可是他全忘了,十几年一家人的情谊他全抛开了,你知道吗,我在牢里的这三年,你是唯一一个来看我的人。这样薄情寡义的人,如果我是你,我就放干他的血。”

  她的话极富煽动力,切割着我心里最不设防的软弱,我甘心吗?八年前我就想过不顾一切地让顾锌白去死,八年的牢狱生活把我的胆量和信念消磨掉了吗?把我对琳琳的感情消磨掉了吗?我不能接受。

  我和晏紫很快掌握了他的生活作息,我从原来的兄弟手里搞到了枪……这次没有一个夏珞岚来帮他挡枪了,我的子弹射进了他的胸膛里,不至于立刻毙命,那太便宜他了,我抽出匕首蹲在他身边,锋利的匕首在他的脖子上割出一道深深的血痕:“在你最后的这段时间,好好想想被你辜负的女人。”

  落网是在我的意料之中,也是在晏紫的意料之中,我们的目的都只是让顾锌白死,比起今后大半生疲于奔命地浪迹天涯,我们更喜欢立刻死去,或者在牢里度过余生,那个地方我们熟悉,甚至产生了依赖。

  命运这次很善待我,它赐予了我一个很简洁的结局,不必度过空虚的大半余生,判决书下来的那天晚上我梦见了琳琳,这是那么多年来我第一次梦见琳琳,梦里的她还是我们小时候的模样,脸上被暑气蒸的粉红,头发粘在脸颊上,她举着手里的瓶盖冲我笑,笑得很甜:“哥,看,再来一瓶!”

  我睁开眼睛,看着满室的黑暗,不觉已是满脸泪水。

  我的生命是一个荒原,我如拓荒者在荒原里寻找生机,她是我黯淡生命里唯一的惊喜,如同那再来一瓶的奖励,本不属于我。

  今生已属偶然,何谈来世。

  人家说好的爱情让人看到世界,坏的爱情让人舍弃世界。但是如果有来世,如果,琳琳,如果你不反对,我还是愿意陪你舍弃世界坠落地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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