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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允许我一个人仰望》 作者:梅吉

第27章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梅小清永远也不知道,那天晚上,远在布鲁塞尔的任远收到她发来的那句“能见一面吗”时,有怎样复杂的情绪。他说好。那一刻,心里有着犹如少年一般的紧张。

  夜里,他站在窗口,看远处圣米歇尔大教堂传来的灯光。这是一座美丽浪漫的城市,哥德式的建筑,精致静谧的教堂,写着法语和荷兰语双语的路牌,空气中漂浮着巧克力香醇的气息,随处可见的丁丁历险记的涂鸦——这是欧洲,是比利时,是布鲁塞尔。

  隔着斑驳的时光,往事,慢慢地,慢慢地浮出来。

  任远对梅小清的印象,应该是从她踏进病房的那刻起。麦白色的裙子,小小的面孔,怀里抱着一束芬芳四溢的花束,她脸上的那种娇羞与轻浅的慌乱让她整个人显得单纯而可爱。是那一刻,心就微微动了一下。

  同学了很久,才第一次注意到她。不是那种明媚善笑的女生,茶眸淡眼,脸颊上有点点雀斑,削尖的下巴,娇小的身材,隐在大堆的女生之间,是那种最毫不起眼的普通。

  她把花束递过来的时候,他伸手去接,而她的手在空中一个转折,轻轻地错开了他的手,她把花摆在病床旁的小桌上。桌上有很多药瓶,苦涩的味道被放在一束花中间,这是一个让人温暖的画面。在医院住了很长一段时间,逼仄的单人床,散发着消毒水味道的床单,输液架上被磕伤的痕迹,每天没完没了地输液,针尖刺穿皮肤的时候,会觉得刺穿了更多的东西,有着说不清的惆怅和孤独。

  在他心里,他是和别人不一样的。他缺失的那种健康,在成长里不断地磨折着他,一场又一场手术,薄凉的锐刀切开自己的时候,也切着一个少年失落的心。

  是自卑的。

  因为没有健康。

  也许没有人会相信。

  在旁人的眼里,他优秀出众,老师喜欢他,同学佩服他。所有的科目从来没有失手过,从来都排在第一名的位置。但内心的那种不安却像蚕丝一样裹着他。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被大学录取,他怕自己的体检不过关,怕身体的疾病又会卷土重来。那就像潜伏在暗处的兽,在伺机朝他扑来。即使有那么多雄心壮志,却在高中的整整三年里,被不安咬着。

  梅小清并没有呆太久的时间,他能感觉到她的局促和紧张。她的脸红扑扑地,在眼神交汇的时候会躲闪开来。在走的时候,她对他说了一句:“早日康复!”她的声线原本轻轻巧巧,但这一句话扬高了声线,就显得格外慎重和真诚。他心里怔了一下,然后微微地笑了。

  她走后,病房里瞬间又空落了下来。他半躺在病床上翻她带来的两本书,《简爱》和《奇婚记》。为什么是这两本书?他猜测,她想要表达的隐喻是什么?他的心,被温暖了,被那束姹紫嫣红的花,被她来探望他这件事温暖了。他突然间很想再跟她说说话,很想问问她,那书有意义吗?他感觉自己血液突突流动的声响,感觉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勇气。

  那个晚上,他对照顾着他的父亲说想一个人出去走走。他在病房里真的躺了好久,消毒水的味道快让他窒息,而她的出现就像一束光,轻轻地投影到他的心里。她不会明白,他有怎样的悸动,就像身体要抽枝,要长出很多新鲜的枝叶来……

  天空是墨黑色的,他在橘黄色的灯光下溜着自己的影子,那影子清瘦、孤独、寒潭般的寂静,青石板的街,被风过的树枝的婆娑声,路人匆匆,等到他察觉的时候,他已经走了很远的距离。

  广场上有人放着烟火,璀璨在夜幕中盛开的时候,带着绝尘的美。但只是刹那,就消失在夜幕中,天空依然寂静,依然墨黑。

  这一刻的冲动,这一刻想要见到那个女孩的愿望,也消失在夜色里。

  他停伫了一会儿,然后,缓缓地转身,朝医院的方向走去。

  不知什么时候变得不同,但等你察觉的时候,就真的不同了。他从未注意过的少女,那个同学了很久却几乎忽略过去的女生就在那个夜晚后,一点,一点地走进他的视线里。她总是跟朋友在一起,她坐在教室后排的位置,下课的时候会伏在桌上,用手肘撑着下巴看窗外的景色,抿得紧紧的嘴唇透着清纯和疏离。

  其实是可爱的女生,做操的时候,她带着一丝慵懒的随意,每一个动作都不大标准,但又透着些些俏皮,有时候神思恍惚,在该向左挥手臂的时候,朝了右挥,手臂与别人相撞,会抱歉地冲对方绽放一个笑容。他也在这样的笑容里忍俊不禁。

  其实是迷糊的女生,走路的时候,会因为只顾着想事而没有注意到脚下的台阶,她在踉跄的时候他的心里低呼了一声:“小心!”看着她揉着膝盖站起来,脸上是懊恼的表情,他很想要揉揉她的鼻子,对她说:“不许再摔了。”

  其实是体育不好的女生,八百米跑会让她把眉头蹙得紧紧地,嘴巴嘟起来的时候,像个孩子。天空是湛蓝色的,她跟在一群女生身后跑着,摆臂的姿势不标准,她也没有按规范不要张开嘴呼吸。跑得实在坚持不了的时候,会用手扶在腰上,走几步,又咬咬牙继续跑。她精疲力竭的样子,又倔强又天真,他静静地站在跑道的一侧,在心里替她加油。

  其实也是自尊心很强的女生。一套黄冈复习题,班主任告诉她,她买了也没有用。她当时的表情就像要哭出来了。他坐在讲台下,看着她眼里的波澜,很想要给她一些安慰。晚自习后,她在教室里默默地流泪,而他在教室外,靠着墙壁,仰起头,手空荡荡地握着,他很想要走进去,但他没有勇气。原来当你越想要靠近什么的时候,反而会隐忍着远离,害怕你的靠近会打扰到什么。他把自己的那套资料题放在她的书桌上,他抬手轻轻地擦了擦被她眼泪湿过的桌面,感觉到很心疼。

  作业本收上来的时候,他会刻意地从一大叠的本子里找出她的那份来,她的数学解答真是乱七八糟,他一边摇头一边替她改错,很想拿笔敲敲她的头,怎么可以这样粗心?作文倒是好的,那些句子有着一个少女的烂漫情怀,“下雨的时候,等待天晴,天晴的时候,晒晒心情”。其实也是活泼开朗的,只是被数学题弄得很焦心吧。

  她有很多的小动作,看书的时候,会一手拿着书,一手不断地旋转着一支笔,等到笔被转飞了,就会趴到桌下四处找,头总是会磕到桌上——怎么就不知道改改坏毛病?

  写作业思考的时候,总是在啃指甲,他都怀疑她的十个指甲不是被剪掉的,而是被咬掉的。这样想的时候,他的心里温柔如水。

  她还喜欢吃糖,自习课的时候,他转身会看到她小心谨慎地剥一颗糖,四下里望望再把手蜷起来撑到下巴,然后不动声色地含到嘴里。同桌问他,你在笑什么?他摸摸自己的脸,是在笑吗?他的心里有一只萤火虫,又一只,又一只……重重叠叠地,在心里闪烁着。

  他对自己说,现在还不行。

  不知道能不能上大学。

  也不知道会在哪里上大学。

  他的性格里总有种叫“理智”的东西在提醒着他,现在的他还没有办法给她承诺,现在的他,前途未卜,而高考近在眼前,又怎能分心?

  他要竭力地把心思收了回来。

  他要全力以赴,因为这一场高考是他的命运。

  那天,当他在桌上发现那杯中药的时候,就立刻猜到是梅小清为他熬的。前几日她来问他,说能不能把药方给她看看,她舅舅也得了相同的病。那是她第一次单独跟他相处,她的肩膀上落了一枚樱花,他很想要替她摘下来。手指动了一动,却又紧紧地蜷缩了起来。

  他说好。在面对她的时候,他的话语会变得很少,因为他怕自己心里打开一个缺口,很多的情感就会汹涌而出。

  那是他喝过的最甜的中药,因为是她熬的。他的内心那么动容,感情那么澎湃,却只能紧紧地隐忍住。是怯懦地,是自卑地,是不知如何开口,又不知如何改变。也是性格里那种不积极让他失去了一次又一次走近她的机会。

  大二那年,他去她的学校找过她一次。他在信里留过他宿舍的号码,并且详细地告诉她,在哪个时间段拨打电话可以找到他,每一次电话铃响的时候,他都带着期待的心情,是她吗?是她吗?但每一次都失望了。她在信里给他留过她的传呼号,他打过很多次,但都没有接通,他后来才知道那个传呼号并没有全国漫游,这个马虎的梅小清为什么要给他一个永远也打不通的号码呢?收到她的第一封来信时,他心里欢喜雀跃,足足的四页信纸里,字里行间平淡得就如朋友一样聊天,与感情毫无关联。

  他想,她当他就是最普通的朋友吧。骨子里的那种骄傲,让他只想要做一件确定的,可以把握的事,在不知道结果的时候,他只会把自己紧紧地保护起来。对她的那种情感也被他保护了起来。后来信便断了。他没有收到她的回信后就再也没有写过。

  生活被排得满满地,只是在上课的时候,在校园里行走的时候,在参加各种实践活动的时候,她的样子会像个小小精灵样钻到他的脑海里,她微笑的样子,她咬着指甲冥思苦想的样子,她摔跤的样子,她做操时手臂挥撞到别人的样子,她跑八百米时沮丧的样子……她抱着花束清纯美好的样子,那么多,那么多的她,在他的心里,挥之不去。

  他决定要做些什么了。

  他告诉她,是去她的学校找朋友。其实没有别人,他想要见到的,只是她。或许,撒那样的谎只是他浅薄的自尊心。

  在车站下车的时候,看到穿着米黄色裙子的她。快有两年没有见了,她没有怎么变,笑容温婉,声线轻巧,个子娇小,仰起头来的时候,脸颊上的雀斑透着很多的可爱。

  他们去了杜甫草堂,清幽绿翠的竹林,有鸟儿的鸣叫低低高高地合着,阳光洒在她的脸上,是灼灼生辉。其实也是清丽的女孩,眉宇间都是温婉。但他始终没有机会开口对她说什么,因为旁边还有她的好友,他们三个人。

  后来,他就真的没有机会开口了。因为她的传呼机响了一遍又一遍,她回传呼的时候,有些迟疑。他的心忽然间踉跄了一下,直到他听到另一个人的名字,整个世界就灰了。

  他还没有来得及开口,就已经失去了开口的资本。

  回去的公车上,他坐在前面,她和好友坐在身后,伏在他的椅背上低声地吟唱“渐渐阴霾\/心碎离开\/转身回到最初荒凉里等待\/为了寂寞\/是否找个人填心中空白……”窗外是一个夕阳西下的景象,光在云层间暖暖缱绻,天空中有群鸽子呼啦地飞过,而身后的她,歌声萦绕在他的心尖,这岁月静好的时刻,他的心里却有着无尽的悲伤。

  也许初恋就是一只带着翅膀的过境鸟,在短暂的停留后便是永远地离开。

  大四的那年任远还见过梅小清一次。从杨家真那里知道她要来的时候,他的心呼啦一下地又热了。但依然是三个人。他跟杨家真去火车站接她的时候,她看到他微微地有些惊讶。他们已经许久没有联系了。只是从同学那里知道,她已经上班了,做了记者。

  微微地有些怔,“记者”这个职业跟她迷糊羞涩的性格怎么也不搭的吧,但她的文字倒是好的,这是她的长处。只是又过去两年,她变了吗?

  他从来都不是一个主动积极的人,他只是驻扎在生活里,上课,下课,写论文,准备考研。

  他宁愿是被选择的一方,而不是主动选择。比如,爱情,比如,生活。

  她有些疏离。一直在跟杨家真说着话。

  她穿着米色风衣,长发柔顺地披在肩上,比起高中时的纤弱,眼角眉梢多了自信和淡然。只是迷糊的性格却还是没有改,下地铁的时候没有注意脚下,踩了缝隙。他几乎是下意识地扶住她,他的手握住她的手臂时,心微微地颤了一下。她低声地对他说谢谢,那一种清冷的语调让他有些黯然。

  是同学的吧。她当他只是最最普通的同学。他把萦绕在心尖的那一方情愫合拢起来。他陪着他们去长城,那个时候想,如果只有她和他,该多好。他们之间永远没有机会好好地谈一次,他们的相处里,总有着,这样那样的旁人。

  长城上人真多,他一直默默走在她的身边,生怕她又摔跤了。她跟杨家真合影,他很想对她说:“不如我们也拍一张吧。”但他却一个字也没有说。直到杨家真提议,他内心的欢喜如惊鸿一瞥。

  他故意地站在她的身后,这个姿态就像拥着她,那是他小小的心思,微微地有些失措。她的头微微地朝着内侧着,发丝缠绕着他的鼻息,有薄荷一样的清新。她的目光落在草垛上的冰糖葫芦的时候,依然如少女一样天真。他微微地笑了笑,转身问杨家真:“吃冰糖葫芦吗?”

  他根本就不用他回答,他只是想要一个由头。

  瞧,他就是个胆小鬼。

  在面对感情的时候,他从来做不到单刀直入。

  他还记得,在回去的路上堵车了。大巴里很安静,她坐在杨家真的身边,那一刻,他的心都软了,充满了想要拥有她的嫉妒与悲哀。

  “在想什么呢?”夏晴从身后揽住他时,他猛然从沉思里醒了过来。这是布鲁塞尔,不是十年前的家乡学校,不是八年前的杜甫草堂,也不是六年前的北京。他的生活一直在继续,读完研究生,考公务员,外派国外。十年的轨迹如此清晰,如此平淡,但总有个浅浅的身影在午夜醒转的时候会撞进他的心门。

  他从未曾忘记过她。

  但靠近又是如此地不得要领。

  只是,岁月已经辗转地过去,拉开了比十年更远的距离。

  张爱玲在《半生缘》里说: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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