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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想你一次,天空飘落一粒沙》 作者:夏风颜

第12章 沙漠里的一朵红玫瑰 (1)

  你相信吗,流浪也是一种爱情。

  当你踏上一个人的路途时,问一问你的心,为什么要远行?就这么一直走,没有目的,没有尽头。是因为你的心遗落了吗?你要寻找遗失的心?因为你不知道它丢到哪儿去了,所以你只能上路,一日找不到它,就一日不会停下来。

  我听rain说过最伤感的一句话是:别人说,人的心只有一颗,不能轻易地给别人,因为给了之后自己就没有了。现在,我的心残缺不全,只剩下一半,我又该到哪里去寻找那丢失的另一半呢?

  那个时候,我跟他经常讨论我们的理想。我说,我渴望做一个男孩子,rain说,他渴望做一个女孩。于是,我们常常两个人在信里互相给对方改称呼。rain喜欢蔷薇,他说,我一直觉得我很像墙角的蔷薇,即使盛开一片,也依然无人问津。所以,我愿意让自己沉浸在文字的快乐与忧伤中,随着那些左右我灵魂的文字跳动、呼吸,最起码它们不会背叛我,泄露我的秘密。

  rain是个沉默的男孩,虽然我没有见过他,可是我能够感觉得到,清楚地感觉得到,他的隐忍与悲伤,他对文字的迷恋。我那时候说,如果文字能够驱散你的寂寞,那就让我和那些文字一起,陪伴你。所以我写文,很多年了,我从来没有放弃过记录文字。从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从看一本书、一部电影的微小感受,从随手撕下一张纸用笔写字,从自己写给自己……他走了以后,我没有停止过写作……时至今日,我成了一个以写作为生的人,我的文字给一群人看,他们和我一起分享这秘密的心事……想来,也是天堂的他的一种赐予吧。

  台湾著名学者李敖曾说:“琼瑶的主题是花草月亮淡淡的哀愁,三毛则是花草月亮淡淡的哀愁之外,又加上一大把黄沙。”

  撒哈拉沙漠已然成了三毛的标志,因为三毛,更多的人认识了这片沙漠,更多的人想走进这片沙漠。

  人生是一场戏,你静静地在台下看台上一群人声泪俱下地演戏,你也是戏中人。因为没有你,他们演给谁看呢?

  生活无处着落,生活之外,依然有生活。所以,没有什么好抱怨的,当你身处都市的喧哗人流中时,身边皆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的身影,你踩在他们遗落在身后的影子,其实与你踩在黄沙漫天的地上没有什么分别。所不同的是,耳边的风声替代了人声,太阳的光更加强烈与温暖,夜晚,你可以躺在地上把月光当被子盖,而不用担心别人会用看乞丐的眼光看你。

  你看那渺渺黄沙蓝蓝天,这也是人生。比起你的另一番人生,纸醉金迷笙歌夜舞,是不是另有一种留住你脚步的魅力?孤独的空旷的静夜的永恒的魅力。

  其实,当初坚持要去撒哈拉沙漠的人是我,而不是荷西。后来长期留了下来,又是为了荷西,不是为了我。

  我的半生,飘流过很多国家。高度文明的社会,我住过,看透,也尝够了,我的感动不是没有,我的生活方式,多多少少也受到它们的影响。但是我始终没有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将我的心也留下来给我居住的城市。

  不记得在哪一年以前,我无意间翻到了一本美国的《国家地理杂志》,那期书里,它正好在介绍撒哈拉沙漠。我只看了一遍,我不能解释的,属于前世回忆似的乡愁,就莫名其妙,毫无保留的交给了那一片陌生的大地。

  ——《白手成家》

  1974年,三毛追随丈夫荷西,去了撒哈拉沙漠。

  很多年以后,三毛剖析曾经的自己,说:“我是一个普通的人,我平凡地长大,做过一般年轻人都做的傻事。而今,我在生活上仍然没有稳定下来,但我在人生观和心境上已经再上了一层楼,我成长了,这不表示我已老化,更不代表我已不再努力我的前程。但是,我的心境,已如渺渺清空,浩浩大海,平静,安详,淡泊。对人处事我并不天真,但我依旧看不起油滑,我不偏激,我甚而对每一个人心存感激,因为生活是人群共同建立的,没有他人,也不可能有我。

  有人问三毛:“流浪是很孤独的,你如何排除你生活上的孤寂?”

  三毛答道:“我听过一首流行歌曲唱‘我背着我的吉他去流浪,带朵什么花……’我很恨这种歌,那是没流浪过的人才写得出流浪是一件浪漫的事情,这样的人不必去流浪,因为他流浪的话,一定半路就回来的。我流浪,绝不是追求浪漫,而是我在这个地方学业已经完成了,而且找不到事情怎么办呢?我就再到另一个地方去念书或者做事。所以说流浪的心情,我个人的经历是被迫的。当然我去了很多国家游历,但是说实在话,我从离开家以后没快乐过,这话说得很不勇敢,可是我离开台湾后真的不快乐,一直到我建立了自己的家。所以,怎么使流浪者快乐是很难的事情。在这个问题上我没有答案。”

  流浪,像天涯一样遥不可及的词,其实都是一样的虚幻与残忍。好在还有爱情,一个女人如果说,我要跟我心爱的人,天涯海角去流浪。其实她是一个爱做梦的女人,所幸有人和她一起做梦,那么这个梦就很美,可以做很久很久。可是世人,软弱缺乏爱的世人,有几个不会从梦中醒来呢?

  三毛说:“在这个人为了爱情去沙漠里受苦时,我心里已经决定要跟他天涯海角一辈子流浪下去了。”

  那个人,就是她的丈夫,荷西。

  三毛与荷西于1974年结婚,他们在撒哈拉沙漠的小镇阿尤恩举行婚礼。那一年,三毛三十一岁,荷西二十三岁。

  “荷西去沙漠之后,我结束了一切的琐事,谁也没有告别。上机前,给同租房子的三个西班牙女友留下了信和房租。关上了门出来,也这样关上了我一度熟悉的生活方式,向未知的大漠奔去。”

  那是在他们结婚之前,有一天,三毛与荷西两个人坐在马德里的公园里。天气非常寒冷,三毛穿一件厚大衣,丢着面包屑喂麻雀,荷西穿一件旧夹克,低头看一本关于航海的书。

  荷西问三毛:“Echo,你明年有什么大计划?”

  三毛答:“没什么特别的,过完复活节以后想去非洲。”

  荷西又问:“摩洛哥吗?你不是去过了吗?”

  三毛却说道:“去过的是阿尔及利亚,明年想去的是撒哈拉沙漠。”

  撒哈拉沙漠,这个在别人听来疯狂的计划,从三毛嘴里说出是那么平淡与随意。荷西问:“你去撒哈拉预备住多久?去做什么?”

  三毛说:“总得住个半年一年吧,我要认识沙漠。”这个心愿,从她小时候起就已经存在,那时候她看《国家地理杂志》时,就已经对这片沙漠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去撒哈拉沙漠旅行,除了三毛的父亲支持以外,几乎没有一个人同意,这其中当然不包括荷西。三毛做什么决定,无论听起来多么匪夷所思,荷西都无条件地支持,给她帮助。但是他也有隐忧。当三毛说出去沙漠住上一年半载的时候,向来多话的荷西沉默了,这意味着他们又要分离很久,不知何年何月再见面。

  “认识那么久了,你总是东奔西跑,好不容易我服完兵役了,你又要单独走。什么时候才可以跟你在一起?”荷西大声道。

  三毛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将手中的面包屑用力撒到远处,惊跑了一群麻雀。

  荷西不死心地又问:“你真的坚持要去沙漠?”

  三毛重重地点了点头。

  “好。”荷西负气地说出这个字,便再也没有说话。那时候,谁也不知道这个任性又深情的男孩子暗暗做了一个决定,既然心爱的女人要离开他,他就跟着她走。天涯海角,她去哪儿,他就跟到哪儿。

  这以后,荷西再也没有向三毛提去撒哈拉沙漠的事,而三毛也把这件事忘掉了,她为旅行做着准备。某一天,荷西做了一个决定,这个决定连三毛都不知道,他申请了一份撒哈拉沙漠的工作,一个人打包行李先到非洲去了。

  荷西没有告诉三毛,想必是有赌气的成分在里面。三毛写信给荷西:“你实在不必为了我去沙漠里受苦,况且我就是去了,大半时间也会在各处旅行,无法常常见到你……”

  荷西回信说:“我想得很清楚,要留住你在我身边,只有跟你结婚,要不然我的心永远不能减去这份痛楚的感觉。我们夏天结婚好吗?”

  “我们结婚,好吗?”

  又有一个男人向她求婚了,而这一次,三毛没有再沉默,也没有再退缩,她答应了他。

  春天,三毛收拾完行李,退掉马德里的房子,一声不响地跑到沙漠里去了。当时荷西住在公司的宿舍,三毛住在一个叫阿尤恩的小镇,两地相隔来回近一百里。

  荷西每天来看三毛,他高兴地说:“好,现在可以结婚了。”

  三毛摇摇头,说:“现在不行,给我三个月的时间,我各处去看看,等我回来了,我们再结婚。”

  荷西坚持道:“这个我答应你,但总得去法院问问手续,你又加上要入籍的问题。”

  于是,两个人到当地的一家法院咨询结婚事宜。咨询之后才知道,原来结婚要一大堆手续,起码要三个月的时间。荷西非常着急,结结巴巴地对秘书说道:“请您帮忙,不能快些吗?我想越快结婚越好,我们不能等……”

  秘书警觉地看着一边三毛的肚子,三毛当即明白他误会什么了,于是赶紧抢白道:“秘书先生,我快慢都不要紧,有问题的是他。”

  讲完这句话,三毛又发觉自己说得不伦不类,立即不好意思地收口。

  得知结婚最快要三个月,荷西非常沮丧,在回去的路上,他气得大叫道:“什么我有问题,你讲什么嘛!难道我怀孕了。”

  这么可爱的荷西,这么可爱的三毛。

  三个月的时间一晃而过,这段时间,荷西非常努力地赚钱,而三毛则背着背包和相机,走街串巷,跑了许多游牧民族的帐篷,见识到不同而多彩的奇异风俗。小镇上的居民基本上都认识了,特别是邮局和法院的人,用三毛的话说:“因为我天天去跑,都成朋友了。”

  两个人结婚非常有意思,三毛把这段有趣而意义非凡的经历写在书里,取名《结婚记》。

  结婚的前一天,荷西在上班,三毛见到荷西公司的司机开着吉普车经过,于是拦住司机道:“穆罕默德沙里,你去公司吗?替我带口信给荷西,请告诉他,他明天跟我结婚,叫他下了班来镇上。”

  司机奇怪地问三毛:“难道荷西先生今天不知道明天自己要结婚吗?”

  三毛大声答道:“他不知道,我也不知道。”

  司机听了她的回话,露出一副后怕的样子,将车子歪歪扭扭地开走了。

  荷西一听到消息,没有等下班就飞奔来了。

  “真的是明天?”

  “是真的,走,我们去打电报回家。”

  两个人分别给自己的家里拍电报,告知结婚的消息。拍完电报,开始讨论明天结婚的事宜。荷西问三毛:“明天你穿什么?”

  “还不知道,随便穿穿。”三毛说。

  “我忘了请假,明天还得上班。”荷西说。

  “去嘛,反正下午六点才结婚,你早下班一小时正好赶回来。”三毛漫不经心道。结婚在她看来,就像旅行一样,是生活中一件必然发生的事,并不如其他人看得那般神圣与庄重。或许是年龄与经历使然,倘若早一些,她一定不会像如今这样淡然。

  可是,她的结婚还是浪漫的,浪漫得不可思议。结婚的前一晚,两个人去看电影,荷西说:“想带你去看电影,明天你就不是我女朋友了。”

  明天是我的太太了,不再是我的女朋友。有多少男人在结婚的时候这样想过,过去你是我的女朋友,以后你就是我的太太,我得对你负责。而今天,在你还做我女朋友的最后一天,我们去看一场电影,向单身的日子告别。

  第二天,两个人结婚的当天,三毛在家里睡午觉。荷西抱着一只大盒子走进来,三毛猜是花,荷西说:“沙漠里哪里变得出花来嘛。”三毛想不到,荷西居然将一具骆驼骷髅送她作新婚礼物。而更加想不到的是,三毛看到这个“特别”的礼物,不但不害怕,反而非常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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