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TXT小说天堂 收藏本站(或按Ctrl+D键)
手机看小说:m.xstt5.com
当前位置:首页 > 人物传记 > 《我的互联网方法论》在线阅读 > 正文 第9章 颠覆式创新(2)
背景:                     字号: 加大    默认

《我的互联网方法论》 作者:周鸿祎

第9章 颠覆式创新(2)

  小时候,我喜欢阅读官渡之战、赤壁之战等三国故事以及《说岳全传》中的八百破十万这样的故事,可能由此也在骨子里自然埋下了以弱胜强的情结。

  其实,像赤壁之战这样以弱胜强的案例可以说是战争中的颠覆式创新,但我认为这更是一种术,因为战争是零和游戏,没有产生新的价值。我更欣赏硅谷引领的颠覆式创新,我认为这是一种道,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

  熊彼特是创新理论的鼻祖,他认为创新就是生产技术的革新和生产方法的变革,对现代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起着至高无上的作用。而他提出的“破坏性创新”,是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从这点来看,福特并没有发明什么新的汽车技术,但是他建立的组装生产线提高了汽车的生产效率,因此是一种破坏性创新。

  我认为“破坏性创新”和“颠覆式创新”是一回事,用更地道的话说,就是商业“革命”。

  颠覆式创新,就像自然界的新陈代谢一样,不断把老的、旧的公司从行业中挤出去。所以,这种颠覆式创新已经成为美国硅谷的一个象征。

  破坏和颠覆,都是强调打破原有的平衡,建立新秩序。但这两个词在中文里都是贬义词,因为中国文化崇尚平衡、稳定、和谐。一说颠覆式创新,我们的潜意识就会觉得是反动的东西,就不由自主地想到阶级敌人搞破坏。我有些时候受邀给一些单位讲互联网里的颠覆式创新。讲完后,有的领导就过来跟我握手说:小周,讲得挺好的嘛,只不过以后不要讲颠覆、讲破坏,影响社会和谐。

  但是,在商业环境中,一旦出现和谐,就说明市场出问题了。比如,2008年,中国所有的奶企都按照潜规则在牛奶里加入三聚氰胺,丝毫不顾及消费者的利益,不顾及婴幼儿的健康,直到三鹿的丑闻曝出,整个牛奶行业名誉不彰,声誉遭受严重打击。

  只要有市场竞争,就会有利益受害的企业。一个企业通过颠覆式创新赢得市场,那一定会有别的企业利益受损。但从另一方面看,利益受损者一定是那些不思进取、墨守成规的公司。而颠覆式创新的最大受益者,其实是用户,而不是新兴的颠覆者。比如个人电脑颠覆了小型机,让DEC等公司赚不到钱了,看起来好像微软和英特尔成为最大的受益者,其实不是。最大的受益者是用户,他们都能买到个人电脑,而且价格越来越低,功能越来越强大。所以,我有个观点,颠覆也好,破坏也好,可能它伤害了某些企业的利益,让一些公司不像过去那样赚钱了。但是,它如果带来了技术和产品进步,最后能给消费者创造更大的价值,这种破坏和颠覆就是进步的。

  换句话说,颠覆式创新是好是坏,用厂商的立场进行道德评判是没有意义的。

  360是颠覆式创新者,在2010年用免费的商业模式和更好的产品体验颠覆了传统的收费的杀毒软件厂商,不仅砸了它们的饭碗,而且还把它们的锅给端了;在2012年推出反对欺诈、拒绝医疗广告的搜索引擎,从搜索巨头那里抢到了超过20%的市场份额。结果是,这几年,360一直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各种谣言攻击不断。但是,360的颠覆式创新不仅让好几亿用户装备了强大的正版安全软件,而且每年为这些用户节省数百亿元的开支。另外,360的颠覆式创新逼迫其他安全厂商不得不向互联网转型,逼迫它们激发市场竞争和创新的动力。从这个角度看,360的颠覆式创新不仅有利于用户,而且有利于行业。

  颠覆式创新为什么总是发源于小企业?

  我受邀去讲颠覆式创新的时候,一般会推荐两本书,就是哈佛商学院教授克里斯坦森教授写的《创新者的窘境》和《创新者的解答》?。我认为,不管是大公司,还是小公司,都应该熟读这两本书。它们不是灵丹妙药,但是能让你知道当你做得最好的时候,可能正是被一种看不见的力量颠覆的时候。

  克里斯坦森教授经过多年的研究和观察,发现科技变革的速度和难度,都不是导致领先企业失败的原因。事实上,一旦有改良式创新的机遇,不管是大型企业还是新兴企业都会投入资源、开发产品。但是,因为大型企业实力雄厚,资源丰富,在研发中总是处于领先地位。相反,颠覆式创新或者破坏性创新提供的,是一种完全不同的套路,只有远离主流市场或对主流市场没有太大意义的新兴市场,才会重视这些产品组合的属性;破坏性创新,会由于进入的是新兴的、迅速发展的市场,通常反倒可以获得巨大的价值。

  同时,克里斯坦森还发现,破坏性创新的本质是创造新的需求和新的市场。

  颠覆式创新一般都是小型创业公司做的事。小型创业公司之所以能够获得成功,就是它们正在做一些成熟企业认为不值得去做的事。尽管在技术、品牌、生产能力、管理经验、营销网络以及现金数量方面都具有优势,但大型企业对一些虽然可能代表市场方向,却不符合其赢利模式,甚至损害其赢利模式的项目上犹豫不决,进退维谷。这个时候,传统管理经验便成了大型企业依赖的路径,也正是这些成功的“经验”,当面对颠覆式创新者的时候,将瞬间崩溃。

  这就是我经常说的“欲想成功,必先自宫”。克里斯坦森对计算机产业从1952年到1995年的发展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随之发现,在近50年的发展中,成熟的IT企业总是在技术和市场的发展中倒下。

  比如,在1976年主导这个行业的17家企业中,到1995年,除IBM之外的另外16家企业的计算机硬盘业务都已失败或被收购。另外,这个行业中除IBM、富士通、日立和NEC公司之外,其他存活到1996年的企业都是在1976年之后成立的新兴企业。

  克里斯坦森发现,计算机产业的发展过程表明,存在着两种类型的技术变革。一种延续了IT硬盘行业对产品性能的改善幅度,而且性能改善的难度有一个从渐进到突破的范围。计算机行业的主流企业在研发和采用这类技术方面,总是处于领先地位。与之相比,第二种创新则破坏或重新定义了性能改善模式,这种变革常常导致行业领先企业的失败。

  由此,克里斯坦森提出了“破坏性创新”的概念。

  颠覆不是敲锣打鼓来的

  今天,几乎每个人都能感觉到互联网的革命性力量,每个人都在谈论互联网思维。但是大家想一想,今天互联网的排山倒海之势,颠覆一切商业游戏规则的力量,是一夜之间发生的吗?不是,所有的颠覆式创新都不是敲锣打鼓来的,而是隐藏在一片噪声里。它是代表未来趋势的一个信号,但你却通常看不到、看不懂、看不清。

  所以,一定不能以一种藐视的态度看待新生事物。它可能满身缺点,你用自己的优点比它的缺点,基本上你会全胜。但是,颠覆你的这个东西,不需要做成十项全能,它只要在一个点上追求极致,做得远远超过你,这就足够了。

  几年以前,我跟国内的运营商交流,就曾警告说:彩信和短信业务,要么主动免费,要么把它的体验做得更好,否则就会被另一种形式所颠覆、所取代。今天,微信不仅冲击了运营商的短信和彩信业务,连它们的话音业务也受到巨大的冲击。微信的技术没有什么特别,它也是借鉴了美国一家小公司的技术,但是把运营商收费的东西都免费了,而且体验上做得比运营商好,再加上腾讯的推进速度很快,微信就形成了对运营商的颠覆。很多人以为360颠覆传统的安全市场,靠的是免费。错了,我们其实在用户体验上也做过很多工作,只是你用起来可能没感觉。前面我已经提到过几个360免费杀毒的例子,这里再举一个其他的例子。

  有人说360的安全软件不专业,因为看起来很娱乐。我们的专业性能很强,但刻意把软件做得娱乐,这一点也没错。比如,现在流行一种“开机体”,是打开电脑后360开机小助手告诉你今天的开机时间是多长,打败了全国多少用户。今天你开机用了1分钟,你会感觉自己落后,这样你就会想办法加速。你今天启动电脑用了20秒,你在中国是前1%,你也会很开心。但我们刚做“开机体”的时候,传统的杀毒软件公司很瞧不起我们,说:怎么能把很严肃、很高科技的东西做成这样娱乐化的东西呢?实际上让消费者对产品有感知是很重要的。

  360软件有体检,完成各项安全检查,最高分是100分。大家从小都想得100分,得了100分就很开心,得不了就想办法要得100分。这样,大家就会很愿意使用360的软件。我们每天给用户的电脑体检,做了很多细节的工作,其实就是让小白用户对我们的产品有感知。

  不要小看这些细节,任何颠覆性的创新都是从细节入手,从不起眼的地方出发,不断纠正自己的缺点,不断地完善。当有一天你注意到它的时候,你已经无法抵挡它的颠覆性力量了。

  颠覆式创新,需要逆向思维

  我对颠覆式创新的另一种理解,就是一定要逆向思维,反向操作。苹果的口号是“thinkdifferent”,在我看来就是要跟别人逆着来,只有这样才有机会。其实,巴菲特也有一句名言:别人贪婪时我恐惧,别人恐惧时我贪婪。说实话,这是逆人性的,因为大多数人买股票都是追涨杀跌,所以他们都成不了巴菲特。因此,当你进入互联网,如果看什么主流就干什么,什么热闹就干什么,那对不起,根本就不会有你的份儿。小公司要是干和大公司一样的事,肯定干不过,因为在品牌、资金、资源各方面,小公司跟大公司根本拼不起。所以,小公司必须从大公司没看到或者看不起的地方起步,才有可能做大,才有可能颠覆。

  推特的兴起是一种颠覆式创新,它与传统博客不一样的地方,是博客对字数没有限制,博主可以随便写;但推特限制你只能写140字。推特与脸谱网不一样,脸谱网是封闭的人际关系,用户之间相互要认识,是双向的;那推特就是开放的,不认识也可以,是单向的。正因为“逆向操作”,跟博客和脸谱网不一样,推特才可能做大。

  大公司也一样。如果丧失了一个市场机会,别的公司通过颠覆式创新占据了市场主流,那么大公司即使投入再多的资金、资源,试图力挽狂澜,在非常多的情况下都是不成功的。

  前面讲过,DEC通过小型机冲击了IBM的大型机市场,结果IBM用个人电脑打败了DEC。但故事还没完,我认为从根子上来讲,IBM就没把个人电脑当回事,只是把它当成了一个狙击工具,是为了保证自己大型机的销售利润。所以,IBM为了集中精力进行硬件开发,就把个人电脑的操作系统授权给了微软。没想到,随着IBM个人电脑兼容机大规模普及,微软和英特尔占据了个人电脑产业系统的核心位置,而IBM硬件逐渐被边缘化了。

  IBM曾是世界上最大的计算机公司,也曾是世界上经济效益最好的计算机公司。1985年,IBM的通用大型机毛利率高达85%,中小型机毛利率高达50%,占世界通用大中型计算机市场的70%。然而,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计算机向小型化的个人电脑发展。到了1993年,IBM连续亏损已高达168亿美元。IBM已不是电脑业的象征,电脑业有了新的偶像--微软和英特尔。

  为了争夺个人电脑浪潮的主导地位,IBM和苹果结成了联盟,推出PowerPC芯片,目的是撼动英特尔对个人电脑业的控制。接着,IBM重点开发OS\/2,来抢夺微软视窗系统在台式机上的市场。但这种针锋相对的策略并不奏效,因为随着康柏和其他电脑制造商加入微软的阵营,IBM打阵地战的策略失败。90年代中期,IBM的新任董事长郭士纳做出决定,放眼未来,不再以OS\/2和微软视窗系统在台式电脑上竞争,而是向软件和服务转型。

  IBM试图通过阵地战撼动微软和英特尔的地位,结果失败了。10年后,苹果公司另辟蹊径,用一种新的方式建立了新的产业形态,撼动了微软和英特尔的领导地位。

  再比如,大家公认中央处理器的王者是英特尔,有一家公司AMD一直在跟英特尔竞争,却一直不能超越英特尔。为什么?因为AMD一直跟着英特尔的游戏规则走,比谁计算能力更强。

  但另外一家公司却在另一个层面上打败了英特尔,这家公司是ARM。ARM不比谁的计算能力更强。它就比功耗低,就做低端市场,就做不起眼的手持设备。手持设备最致命的就是耗电、发热。但当手持设备流行起来,手机、机顶盒、汽车、家用电器里面都是轻量级的中央处理器,ARM就起来了。ARM也投资不起英特尔那种10亿美元的大工厂,它就把所有的设计方案输出。今天苹果、三星、华为都做自己的芯片,但都是靠ARM的授权。这就像美国人不在本土打仗,却到其他国家空投AK47步枪,结果英特尔就陷入了人力战争的汪洋大海。反过来今天英特尔要学低功耗、低计算能力反而很痛苦,因为这需要引刀自宫。

  颠覆式创新做好了,你会让对方所有的优点都变成包袱。今天ARM开始做服务器,开始向英特尔发起进攻。服务器本来是功耗最高的设备,但是今天大家开始讨论怎样建一个计算中心把功耗降下来,这就是ARM创造的新的游戏规则。

  各种商业战争的案例,都教给我们一个道理,就是当你面对强手的时候,一定不要按照它的节拍跳舞,按照它的节拍跳舞你就死定了。你要想办法通过反向思维,通过逆向操作,在用户体验和商业模式上创造一种新的游戏规则。

  乔布斯是如何对苹果进行颠覆的?

  乔布斯在1997年重返苹果之后,在最初的三年也曾经在热门的个人电脑上进行微创新。比如,他设计了一些苹果机彩壳,一时间争取到了眼球,但并没有成功,卖个人电脑卖不过戴尔,卖系统卖不过微软。没办法,乔布斯只好从大公司看不上的MP3开始。

  我认为,从2001年做iPod开始,乔布斯带领苹果重新踏上了创业的道路。iPod是一款MP3播放器,当时MP3已经满街都是。对于像微软、戴尔这样的大公司来说,MP3没有前途、没有价值。以马后炮的方式来看,乔布斯做iPod,实际上是打了一场侧翼战,避开了当时主流竞争对手的主战场,通过微创新,达到了颠覆市场的目标。

  有人说,乔布斯的一生是神一样的传奇,但我觉得苹果的成功并不是高瞻远瞩、缜密规划的结果。从iPod到iPhone,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这是一个值得琢磨的问题。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上一章 下一章 (可以用方向键翻页,回车键返回目录) 加入收藏周鸿祎作品集
我的互联网方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