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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商人的智慧》 作者:顾骏

第3章 钱的民族 (1)

  资本无论从其定义上抑或本性上,就是一种以自身增值为目的的人为事物,资本主义不过是最适宜于这种以自身为目的的资本存在与发展的社会设制,资本家尤其是金融资本家不过是资本的人格化,市场不过是资本自身运动的场所而已。所有这一切,实质上都已内在地包含于人们对市场以及价值规律的那种明显带有敬畏之心的称呼之中:“看不见的手”。这是人类无可奈何地意识到自己不可避免地受自己造物摆布、资本成为凌驾于人类之上的主宰时所发出的赞叹、惊叹和哀叹。

  作为人类造物的资本要成为以其自身存在和发展为目的的自在之物,必然要求在人类,尤其是其中那部分作为资本之人格化的资本家(广义)在观念上完成一个转变:将原先作为手段的财富转化为作为目的本身的资本。

  财富(包括直接可消费的物质资料和不可直接消费的抽象财富)作为一种人为事物,原是为着人的需要和享用而暂时保有的东西。财富自身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它不可能走向自我增值,只能走向自身的毁灭——被人消费。

  财富要摆脱被消费的命运而进入自我增值状态,必须完成一个类似于造神一样的外化过程。神本是人类思维的产物,但从其产生之日起,神就凌驾于人类之上。人类以后所创造的一切,都必须由原为自己的造物之神那里获得正当性或合法性。同样,财富也必须经过这个外化的过程才可能成为人的活动目的本身。这个财富由手段向目的转化的过程,也是财富与人的错位过程。财富转化为资本,也就转化为人的主宰。

  在观念上,这个转变并不起因于人头脑中先验认知模式的作用,也不是人的理性发现所使然,而是伴随人类的最抽象的造物——钱——的产生而开始,并在其作用下而完成。钱,尤其是纸币形式的钱,是人类一切造物中最接近于资本存在方式的财富形态,两者之间可以说只有一步之遥。而这一步之遥必须借助于资本的人格化,即广义的资本家来完成,这个广义资本家的原型便是最早以“钱生利”为目的的商人,而不是只知“毁灭钱”,无论是将钱用作生活消费,还是用作改变自己商人身份的商人。这两种商人在理论上就反映为商人的两种基本类型:传统商人与资本主义商人。尽管他们都作为某种中介沟通着不同社会、不同群体之间的商品交换,但其对资本主义的发生、发展的作用和影响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就此而论,犹太商人要成为同资本主义高度吻合的现代商人,也就是资本主义商人,仅仅具有民族起源和历史遭际铸就的边际性,是不够的,还必须具有某种内在的与钱的同构。对于这一点,我们就由犹太民族的幸存这个世界文化史上最大之谜入手,进行探视。

  .钱的同构

  世界历史上,能在约两千五百年的时间里以非地域性共同体形式存在,历经迫害、驱逐乃至杀戮而不被同化,并最终重新建立主权国家的民族,唯有犹太人。这个民族学最大奇迹的奥秘究竟在哪里?

  神学家把它看作神的旨意,因《圣经》中记载了上帝与以色列人的立约,上帝应允了以色人以迦南之地和在各民族中为大。

  无神论的学者则把神学家们本身一起归入这个谜底:犹太民族的延存靠着他们以一本《圣经》作为民族的文化疆域,才散而不亡,作为犹太文化之范本的《圣经》,包含了使犹太民族得以“为大”的密码。

  对于诸如此类善意的解说,犹太人自然不会拒绝,但要是让犹太人自己来说,谜底也许就在一个字上:钱。

  犹太民族是个幽默的民族,很喜欢讲笑话,而笑话恰恰最能反映一个民族及其成员潜意识层次的种种想法。在犹太人与钱的关系上,犹太人自己想出了不少笑话。这里,我们就借笑话材料来深视一下。

  其一是:

  范因斯坦一家都接受了洗礼,可萨洛蒙仍想同他家结为儿女亲家。范因斯坦不乐意了,他对萨洛蒙说:

  “老弟,我们可不能结为亲家呀,第一,你是犹太教徒,我是基督徒;第二,你穷得跟叫花子差不多,一个钱都没有。对咱们犹太人来说,金钱可比什么都来得重要。”

  这则笑话表面上似乎在调侃范因斯坦前言不搭后语,刚说自己是基督徒,接着又自称犹太人。但深入下去看呢,则是:范因斯坦的“信仰”可以改变,在基督徒的压力下,他可以改宗,但他真正难以“改宗”的不是宗教信仰,而是对钱的态度。只要一谈到钱,即使没有口误,他也已成了犹太人。犹太人是以钱为民族标记的!

  其二是:

  银行家金勃洛卡的儿子取得博士学位后,立刻改信了基督教。这件事深深刺伤了银行家的心,虽然两个伶俐的孙子时常来看他,但老头仍开心不起来。

  有一天,银行家看见两个孙子在剪纸玩,便问他们在玩什么游戏。“我们在玩银行家游戏!”孩子们一起回答。

  老头一听,满心畅快,“他们俩的身上仍然有着我的血统!”

  这两则笑话都以犹太人所面临的最大威胁——文化同化——作为题材,但都以对钱的信念而不是宗教信仰作为犹太“血统”的界定。这里涉及到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我们知道,犹太民族是一个以文化立族的民族。在正统的意义上,犹太人同犹太教徒是一回事,信仰犹太教的人就是犹太人。所以,在一个“犹太人”的名称下,有黑人、白人、黄种人等等,至今以色列仍向一切犹太教徒开放,而仅仅有个犹太父亲不一定被承认为犹太人。

  因此,将这么个事关民族身份认定的问题作为笑话题材,除了犹太民族在笑话领域中的“肆无忌惮”之外,是否正隐隐然地折射出一个文化学的事实:既然对待上帝的态度可以成为一个民族的疆域,为什么对待钱的态度就不能构成这个民族的疆域呢?上帝也罢,钱也罢,都是人类的造物,而且两者还同为人类生活中最抽象的造物,犹太人的上帝是仅此一个而且看不见的,钱实际上也是仅此一个而且看不见的:钱只是人类各种生命活动之间的等号,我们看见的、触摸到的只是钱所采取的暂存形式,并不是钱本身,钱的最纯粹形式是“信用”,它在银行账簿上划来划去的过程中存在,但谁也没有看见过“信用”长得啥模样。况且,钱不等于财富,黄金也好,钻石也好,只是钱的领域中的低级形式,犹如宗教领域的拜物教或多神教。钱,至少是现钞——纸币——才能算真正的钱,而纸币大家都知道只是一种信用符号,一种约定,犹如上帝授予摩西的那块法版。

  这样的解说之“肆无忌惮”远甚于犹太人讲自己的笑话,令人大感意外。其实,这种意外只能证明意外者尚未达到犹太人看待钱的那种高度。任何在潜意识层次还无法接受钱的“准神圣”性质的人,都不是这里所说的“犹太人”。

  事实上,犹太人尤其是犹太商人中为了取得“钱”上面的成功而放弃犹太人的信仰但仍被视为犹太人的,从来不乏其人。在著名的犹太银行家中,伦敦的哈姆布勒、纽约的贝尔蒙特、柏林的布莱希罗德都皈依了基督教,美国赢利最大的出版商、纽豪斯报系的所有人塞缪尔·纽豪斯只雇用非犹太人为编辑或发行人,甚至那些已经在美国名牌大学中获得学术地位的教授,也有许多已不再把自己看作犹太人了。

  然而,世人(包括恶毒如希特勒之流,但又不仅止于此)仍把他们都看作犹太人,而根本不理睬他们的宗教信仰是否发生过变化。相反,正是从这种为争取成功(其抽象形式是钱上面的成功)而不惜牺牲其他价值的特质上,人们找到了另一个犹太本质特性。

  这意味着,在生物学基因不足以界定犹太人的民族身份而必须辅之以宗教信仰的同时,我们发现,单单宗教信仰也不足以界定犹太人的文化身份,而必须辅之以对待成功、抽象化以后也就是对待钱的态度,才能确定一个犹太人是否是真正的犹太人。

  宗教信仰之所以能作为民族归属的一项根本指标,并不仅在于有了一个或几个神,而在于人同这个或这几个神的关系,构成了他的整个活动结构的内核。也就是说,异族人可以由他同神的关系来推断理解他的整个活动样式以及其中主要的具体活动样式。既然如此,那么要是一个民族,其成员跟钱达到了高度同构,他们的活动样式跟钱的活动样式达到了高度同构,我们把钱看作这个民族的某种标志,又有何不可呢?事实上,犹太人自己的笑话中已经在这么做了,而无论反犹太主义者还是社会主义者,都不乏类似的看法。19世纪法国“著名”反犹主义分子爱德华·德拉蒙德曾说过:“反犹主义是一场经济战争。”而德国著名社会主义者奥古斯特·倍倍尔也曾说过:“反犹主义是中下层阶级的社会主义。”更为有力的证明,还是犹太民族两千年中的存在方式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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