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TXT小说天堂 收藏本站(或按Ctrl+D键)
手机看小说:m.xstt5.com
当前位置:首页 > 励志书籍 > 《犹太商人的智慧》在线阅读 > 正文 第10章 文化经营中犹太商人的创意 (2)
背景:                     字号: 加大    默认

《犹太商人的智慧》 作者:顾骏

第10章 文化经营中犹太商人的创意 (2)

  美术世界的资本化、商业化潮流,不能说是由犹太商人引发的,比如现代派画家及其价格的飞涨,不是指一般的涨价,而是指画家及其作品价值的根本性改变,就是在1956年由波洛克突然死于车祸而触发的。公众的注意力集中到了这些“生不逢时”的艺术家身上,收藏家也来劲了,似乎有意资助似的大量购买,而美术商则顺势推波助澜。其实,波洛克要是小心点不出车祸,也没几年好活了,因为酗酒已使他的肝脏严重损坏。一个酒鬼的慢性自杀与一个美术家的突遭横祸,给美术世界带来的影响当然不可同日而语。

  尽管如此,犹太商人肯定属于第一批察觉这一美术世界的合理化潮流,并以其直接经营活动推进了这一潮流的人。从本性上讲,从事现代美术家作品的买卖和收藏完全不同于收藏古典名家或已成名的现代美术大师的作品,现代画家尚未得到完全认可的,其作品的价值还未经确定,但也唯其如此,目前较低的定价同时意味着日后有“复制钞票”的可能。这种高风险与高利润同在的境况,正是犹太商人最为关注,也最为擅长的。所以,才会在纽约市第五十七大街这个现代美术的世界集市上聚集那么多犹太美术商,才会形成一个被人戏称为“犹太黑手党”的美术批评家、美术商、画廊或美术馆主的集群。它主宰了纽约的美术舞台,塑造了美学趣味,有意识地引导美术潮流,造就着一个个美术流派,从而也就造就了一个完整的、长盛不衰的美术市场。同时,由这个过程本身,也造就出了一些杰出的犹太美术商,其中有两个人可以做为犹太商人对美术世界商业化、合理化的贡献之代表,一个是悉尼·贾尼斯,另一个是弗兰克·劳埃德。

  美国纽约市有一条美术街,第五十七大街,悉尼·贾尼斯是坐落在这条街上的一家个体画廊的业主。贾尼斯原先是个衬衫生产商和业余美术爱好者,在开办画廊之前,他已经有二十年的收藏史,收集了不少现代绘画大师的作品,并同许多著名画家,如毕加索、马蒂斯、克利等见过面或保持着联系,业余时间还撰写美术方面的著作。

  贾尼斯收藏的美术作品较有系统,许多博物馆都要求展出他的收藏,这就使他萌发了一个新的打算,就是将业余爱好扩展为商业活动。1948年,纽约市最好的一家画廊迁往法国,贾尼斯决定填补这一空白,从此便由衬衫生产商而成了美术商。

  从20世纪40年代末到70年代,贾尼斯以其美术造诣和经商才干,使其画廊成了现代美术潮流的造就者和引领者,不少重要流派,如达达主义、未来主义、抽象印象派以及新写实主义和重要美术家的作品,都曾在他的画廊中展出。为了推出具有投资价值的新画派,贾尼斯甚至还多次同一些“功成名就”的美术家们闹翻过。美术家只考虑如何让自己的画卖高价,却一点不明白贾尼斯造就新流派计划中暗藏着更大的生意经。

  通常,贾尼斯画廊总陈列着十几个美术家的作品。贾尼斯作为经纪人,负责将作品出售给各类收藏者。他一只手里掌握着一批画家,另一只手里则掌握着一批买主,其中光重要的老买主,就有十五家博物馆和一百个左右的收藏家。

  贾尼斯虽然是个美术爱好者,但在从事美术品的买卖时,则极为理性和精明。作为经纪人,他事先同画家商定好价格,就像任何其他买卖一样,中间也少不了讨价还价,贾尼斯的定价尺度完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能卖高价的,尽量往上提,但绝对不能把顾客吓跑。在付款方式上,贾尼斯大都顺从美术家的意愿,有按日支付现金的,也有给预付款的,因为有些大型雕塑的成本开支很大。最带犹太色彩的做法是,如果某一美术家的作品归他专卖,而其某件作品一时又卖不掉,那么贾尼斯绝不会把该作品委托给其他经纪人,更不会由自己的画廊买下来,而是宁可让画挂着,自己借钱给该美术家。这种做法初看起来毫不起眼,实际上很能反映犹太商人在不带感情地从事买卖的同时,对人际关系微妙之处的把握:委托给他人,有违专卖的约定;自己买下来,即有违自己的本意,也容易令美术家有吃“嗟来之食”的味道。唯有借贷本是商场上平凡之极的安排,可以在解决美术家匮乏之虞的同时,避免无谓的窘困。

  在对待买主方面,贾尼斯颇有眼光和远见。除了保持同老主顾的联络和做好过路客的生意之外,贾尼斯特别注意招徕潜在的买主,尤其使他感兴趣的是精修学校的学生。所谓精修学校是为已受过普通教育的青年女子进入社交界做准备的学校,学生一般都有比较“光明的前景”。贾尼斯认为,要是能让这样的女孩子对现代美术发生兴趣,那么将来她们一定会说服丈夫来收藏美术品。所以,他对她们来画廊参观,特别加以鼓励。

  页尼斯的这种既有品位又精明周密的经商风格,在美国被称为“教育者的风范”,用中国话来说,大致就是“儒商”的意思吧。

  同悉尼·贾尼斯相比,弗兰克·劳埃德也许更接近于纯粹的美术商。

  劳埃德出生于维也纳,祖上两代都是做古董生意的。不过,劳埃德本人是于20世纪30年代靠经营加油站而发达的,他将加油站赢利的一部分投资购买毕加索和野兽派的作品,属于较早投资于现代美术品的人。

  1938年3月12日,德国军队越过了奥地利边界,劳埃德赶在希特勒到达维也纳之前,带着10美元、一个金制的烟盒、一张护照和一张出境签证,飞往巴黎,最后辗转来到伦敦。他从此易名改姓,并同另一个维也纳犹太难民一起,于1948年建立了“马尔伯勒高雅艺术陈列室”,其中的内容大致为合伙人的一些珍稀书籍和劳埃德战时藏在法国的一些绘画。另外,虽然没有陈列出来,但更为重要的是英国贵族博福特公爵的资金和关系,靠公爵的引见,劳埃德结识了不少英国世家,这些历史悠久名声显赫的家族,在战后时期拥有“大量的绘画,却没几个钱”。马尔伯勒美术馆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把英国19世纪大师和印象派画家的作品卖给欧洲博物馆。

  后来,由于货源的减少,马尔伯勒美术馆转而以买卖现代派绘画作品为主。劳埃德在伦敦生意兴隆,遂又于1963年买下了一家纽约美术馆的全部产权。不久,他就同许多现代派美术家,如戈特列布、里弗斯、波洛克等,签下合同。这座坐落在第五十七大街上的马尔伯勒美术馆在六年之内成为现代派美术最成功的出口,委托劳埃德出售作品的美术家,世界各地都有,而他的买主中,则包括了教皇保罗六世。

  劳埃德对美术作品并无兴趣,只关心如何通过买卖作品以赚钱,所以,他采取了纯商业式的交易和职业化的处理。大部分情况下,作品都是代销的,美术馆于成交后收取佣金。佣金比例由美术家与经纪人协商而定,一般在售价的25%-50%之间,美术馆提供从展出场地、广告、推销、目录、邮寄、保险到运输的全套服务。

  对于劳埃德的这一安排,作为委托人的美术家一直很感满意,因为在马尔伯勒美术馆,他们的作品可以卖到最高价,除了有机会陈列作品之外,不管销售好否,美术家都可以得到固定的生活津贴。所以,各国美术家都愿意同劳埃德及其美术馆来往。

  因为经营有方,马尔伯勒美术馆成为现代美术世界中的一个超级大国,它在苏黎世、蒙特利尔、多伦多、罗马、东京、伦敦都设有美术馆,其总部则设在列支敦士登。劳埃德雇用了一百多个雇员,其中包括六个会员,租借了电报用户直通线路,用各种方法安排付款,并能以黄金或任何硬通货支付。马尔伯勒美术馆后来发展成一个美术世界的跨国公司:每年销售总额为2500万美元,约占世界美术品市场的5%-10%。

  劳埃德在美术品市场上的活动能量和经营魄力,从他与已故犹太画家马克·罗斯科的一笔一揽子交易上,可以略见一斑。

  马克·罗斯科是一位出生于俄国移居美国的犹太人,也是一个著名的画家。在20世纪40年代,他同一批美国画家(基本上都是犹太人)一起,造就了第一种真正美国的、有国际影响的艺术风格——抽象印象派。在其全盛时期,罗斯科声望日隆,作品价格扶摇直上。原先,罗斯科一直请悉尼·贾尼斯作为代理人。到60年代因“美学观点”不同,罗斯科退出了贾尼斯的画廊,转而由劳埃德作为其代理人。

  1963年罗斯科卖给马尔伯勒美术馆15幅画,价格为14.76万美元,全部画款在四年内付清,平均每幅约为1万美元。到1969年,罗斯科的油画价格上涨了100%,每幅画的价格可达2.1万美元。这时,劳埃德又同罗斯科签订了一个协议,商定以105万美元的价格出售87幅画。以后又补充了一项附加协议。把价格总额提高到144.6万美元,总计108幅画。同时商定,在以后的十四年(罗斯科的期望寿命)里,不管劳埃德或马尔伯勒美术馆发生什么事情,罗思柴尔德银行每年都将支付给罗斯科10万美元,为此,马尔伯勒美术馆向该银行抵押了相当可观的财产。作为回报,美术馆取得了在今后八年中作为罗斯科唯一代表的权利,艺术家本人每年只能自行出售4幅画,且要付给美术馆10%的佣金。

  这样一种不顾艺术潮流和美术家创作状态变化的长期安排,是有极大风险的,事实上,协议才执行不到一年,罗斯科就自杀身亡,日后还派生出许多事端,把劳埃德弄得焦头烂额。但正是从劳埃德毫无顾忌地把风险机制引入美术品市场,可以看出犹太美术商在将美术世界市场化和美术品市场合理化的道路上,走出有多远。也许正因为这个缘故,劳埃德才受到了各方面的攻击,才被拖入同罗斯科子女的诉讼。这种冲突看似不同于生意人之间或者审美家与生意人之间的冲突,但深层次上,也许正是原先手工业小作坊式的美术品交易方式同犹太商人所代表的艺术世界市场化、艺术品商品化和艺术品交易合理化的一般趋势之间的冲突。

  .法律雇佣兵

  以美国人动不动就请律师打官司,可以想见美国律师的人数之众:20世纪70年代末,美国共有律师五十万人,分摊到全体国民头上是每四百八十三人有一个律师(仅次于以色列每四百零八人一个律师,而日本则为每一万人一个);以美国律师业务之繁忙,可以想见他们收入的丰厚:70年代末,私人开业的律师一年所得平均为5.5万美元。

  不过,这些看似惊人的数字如果同美国犹太人的相关数字作一比较,则明显见拙:美国律师中犹太人占20%,纽约市共有两万五千个律师,其中60%为犹太人;犹太律师中有年收入35万美元、一次胜诉酬金达240万美元,甚至350万美元的。法律这个领域虽然远没有(也许永远不会)被犹太商人资本化,但至少其中一个行业——律师行业——的一个部分,已经被“合理化”了。犹太人以其独特的商业理性在法律园地中同样发掘出了一个名副其实的金矿。

  总的来说,律师行业与电影业等不同,基本上不是一个有待喜欢冒险的犹太商人来开垦的处女地。在西方社会中,律师很早就在社会生活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律师不仅社会地位高,而且其服务很早就商业化了。这个早期商业化过程没有犹太人多大的贡献,因为犹太律师出现得比较晚:美国律师界接纳的第一个犹太律师摩西·莱维是在1778年,而犹太律师的大量出现则是20世纪的现象。更何况律师业作为一个已经确立的行业,对像犹太人这样刚刚获得解放的外来者,是绝对不会持欢迎态度的。如同其他任何已确立地位的行业一样,律师业一开始就以无形的“行会章程”力图把犹太律师排挤在外:在修习法律方面,犹太青年很难进入美国东部名牌大学的法学院;毕业以后,他们也很难进入美国一些大的法律事务所;即使进去了,也很难得到升迁。所以,同在其他既成体制下一样,犹太律师在律师行业中也是“边际人”。

  这样的“边际人”不可能获得通常由大事务所经手的报酬丰厚的业务,如为商业事务提供法律服务或办理遗产继承业务等,用著名犹太律师罗奈尔得·戈德法布的话来说,就是:“我们不是在野外体育俱乐部的环境中长大的,我们的社会联系很少,我们进不了大的法律事务所,歧视限制了我们为银行和保险公司工作。我们没有遗产方面的业务,因为我们自己家庭就没有什么遗产。我们也没有重要的法人关系。解决谋生问题的实际方案,就是在社区中工作,经办同个体有关的业务。”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上一章 下一章 (可以用方向键翻页,回车键返回目录) 加入收藏顾骏作品集
犹太商人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