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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作者:马克·吐温

第五十九章

    第五十九章

    在早年,我很喜欢布雷特.哈特,别的人也跟我一样,可是不久我结束了这样的友情,别的人也跟我一样.他保不住朋友.他不好,太不好了.他没有感情,没有良心.他的夫人是一个好女人.好妻子.好母亲.好朋友,可是他到欧洲去做领事的时候,却把她和他的小孩给扔在家里,从此没有回过家,一直到二十六年后他死的时候为止.

    他不可救药地喜欢向人借钱,他向所有的朋友借钱.要是他偿还过借款的话,那就可惜是历史没有记载下来.他可以随时给人家一张借据,可是事情便到此为止了.我们在一八七八年四月十日搭船前往欧洲.在前一天晚上,人家举行宴会欢送贝阿德.泰勒,他要搭同一艘轮船去担任我国的驻德国公使.在这个宴会上,我遇到了一位先生,跟他结识是叫人很高兴的事,我们便成了朋友,谈了起来.他开始谈起布雷特.哈特,没有多大一会儿就显得对他颇有怨言.他对哈特的作品是那么推崇,因此很想对哈特这个人有所了解.

    一熟悉便要借钱.这个人很富,便借得很爽快.哈特总是给人家借据,而且是他自己主动要这么做,因为人家并没有要他非如此不可.哈特在东部待了八年之久,其中有些年头也曾借了些钱,合起来总数达三千块之多.那个人跟我说,哈特的借据叫他很苦恼,因为他认为,哈特一定为了这些借据感到很苦恼哩.

    然后,他想出了一个他心目中的好主意.他把借据严严实实地捆了起来,在一八七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送还了哈特,作为圣诞节礼物,还附了一个条子,说明这样做是出于兄弟般的热情,请他俯允.第二天,哈特由邮局把这包措据退了回来,附了一封信,说他这样做侮辱了人格,因而大为愤慨,正式宣布永远绝交,但是闭口不谈什么时候还钱.

    一八七○年,哈特得意洋洋地穿越大陆后,在罗得岛的纽波特这个贵族人家的滋生之地......可以说是种马场......住了下来.那是美国式的贵族人家,也可以说是拍卖的场所,英国贵族到这里来做交易,以换取美国姑娘和现钞.在十二个月里,他把一万块钱全花掉了,不久便离开了纽波特,还欠了屠夫.面包师傅等人的债.他住到纽约他夫人和他的小孩那里去了.我还要提一句,哈特住在纽波特和科赫塞特的时期,他经常参加时髦人物的宴会,而在这些宴会上,他是唯一不带夫人的单身男客.在我们的语言里,有些语言是粗鲁的,但是我就是不知道用怎样的粗话才能恰当地形容这种行径的丈夫.

    当哈特在纽约住了两三个月的时候,他曾到哈特福德来,在我们那里住了个晚上.他说他没有钱,没有前途.说他欠纽约的屠夫和面包师傅两百五十块钱,他们再也不给他赊账了.又说他房租还是欠着的,房东扬言要把他的小家庭赶到街上去.他来找我是要借两百五十块钱.我说,这样只能解决屠夫和面包师傅方面的问题.房东还会逼你,最好还是借五百块钱吧,他就借了这笔钱.在这次来访的其余时间里,他便对我们的房子.家具和内部的陈设等尽情嘲弄了一番.

    豪厄尔斯昨天(写于一九○七年二月四日.......原编者注)还在说,哈特是他认识的人中最可爱的人,最机智的人.说他具有一种魅力,能叫人家一时间忘掉了他的下贱,他的卑鄙,他的不老实,甚至还几乎要宽恕他.豪厄尔斯说哈特聪明机智的话是说得对的,但是他大概从没有进一步研究一下这种聪明机智的性质.它的性质把聪明机智都糟蹋掉了.他只有小聪明,没有多方面的才能,只知道讥刺和嘲讽.实在没有什么值得他嘲笑的时候,哈特便显不出才华来,并不比我们一般人更风趣.

    有一次,他写了一个有关一个可爱的中国人的剧本......这个剧本,要是别人写的,肯定会成功的.不过,哈特已经跟纽约的戏剧评论界结了冤,因为他经常随随便便指责人家,从来不说新剧本的好话,除非事前给他塞了钱.评论家们正等着他哩.他的剧本一搬上舞台,他们便兴高采烈地群起而攻之,无情地加以糟蹋,加以嘲笑.戏就失败了.哈特认为是评论家们把这个戏搞垮的.不久,他提议由他和我两人合作写一个戏,我们每人介绍几个角色,把它们写好.他到哈特福德来,在我们那里住了两个星期.他这个人,在信誉完全丧失,钱用得光光,饿狼来到门口以前,总是不肯做一点儿事.只有捱到了那个时辰,他才肯坐下来好好工作......还是指暂时性的救济到手以前......而且干得比我所见到的任何人还要刻苦.

    暂且撇开正题不谈.有一回,快到圣诞节了,他到我们家来住一天,以便给纽约的《太阳报》完成一篇短篇小说,题为《忠实的花丛》(《欣慰的花丛》.......原编者注)......如果我的记忆不错的话.这篇小说至少可得一百五十块钱,不过达纳先生说过,如果文章能及早写好,赶得上圣诞节刊登,便可以得二百五十块钱.哈特已经写了一半,不过时限太紧迫,再也打断不得了,所以到我们这里来,以便躲开他那些不断来讨债的债主.

    他 是在快吃晚饭的时候到的.他说,时间短促,非得晚饭后立即动手不可.然后一边吃晚饭,一边安详地闲聊.后来又在书房间火炉边闲聊,一直聊到晚上十点钟.克莱门斯夫人睡觉去了,我那份温过的威士忌混和饮料已经送来了,给哈特也送来了一份.又继续闲聊下去.我只喝了一份热威士忌,喝到十一点钟.可是哈特喝啊喝啊,不停地喝,一直喝到凌晨一点钟.然后我告辞了,道了晚安.他问能不能再送一瓶威士忌到他房间去.我们把乔治叫来,他把威士忌送去了.我当时认为,他喝了不少威士忌,干不成活了,可是事实不是这样.而且,并没有什么现象表明他喝的威士忌已经叫他脑袋迟钝起来.

    他到了他的屋子里去,干了个通宵,一边喝喝威士忌,一边烤烤用木柴烧得很旺的炉火.清晨五六点钟,他把乔治叫了去.他的瓶子空了,他又要了一瓶.从那时候到九点钟,把新添的一夸脱喝了,然后来吃早饭,可是并没有喝醉,甚至连一点醉意都没有,而是很清醒,很机敏,很有生气.小说写完了,在规定的时间以内完成的,那额外的一百块钱到手了.我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完成的小说是个什么样子.一个钟点以后,我就可以弄清楚.

    到十点钟,姑娘们的俱乐部......叫做星期六早晨俱乐部......到我们的书房里来集中.预定要由我来给小姐们讲一讲,不过我请哈特代劳,请他读一读他的小说.他开始读了起来.不过很快就清楚了,他跟很多人一样......他不懂得怎样读.因此我就从他那里接过来,由我自己来读.小说的后半部是在上面所说的不利条件下写的.这是一篇我从未见印刷品上提到过的小说.我想它不大著名,不过我确信,它是哈特作品中最好的作品之一.

    回过头来再说那次到我们家里来的事吧.第二天早上,我们走进弹子房,开始写那个剧本(《啊,星》.......原编者注).我给我的人物起了名字,对他们进行了描述.哈特于他自己的那部分.然后他开始写剧情概要,一幕一幕地写,一场一场地写.他写得很快,似乎没有什么犹豫不决的样子.他一两个钟头完成的东西,我得苦干几个星期才能完成得了,而且完成以后,又没有什么价值可言.可是哈特的工作干得好,干得能用,对我来说,这真是一场奇妙的表演.

    然后配台词的工作开始了.哈特很快地安上了对话,除了轮到我的角色该说点什么之外,我没有什么事做.这时候,哈特便把该说的话应有什么特点告诉了我.我提供台词,他就写下来.就照这个样子,我们干了两个星期,每天干两三小时或者四小时,写出了一个好的.准备上演的喜剧.他写的那部分是最好的一部分,不过评论家们才不管哩.剧本上演时,他们赞扬我写的那部分,溢美之词过多,用心不无可疑,而对于哈特的那部分则肆意谩骂.这个戏就这样葬送掉了.

    在这两周中间,在我们家里,不论早餐.中饭.晚饭或者在弹子房里......那是我们的工厂所在......哈特对那里的每一样东西都尽情嘲笑,仿佛说得漂亮,说得聪明,好让他自己开开心.为了克莱门斯夫人的缘故,我一直忍住了,直到最后那一天.那一天在弹子房里,他表演了最后一出.话是针对克莱门斯夫人的,说得闪烁其词而带有嘲讽的意味.他不承认是针对她说的.当时我如果心情好的话,也可能接受下这个声明的.不过我心情不好,我情绪太激动了,不可能大大方方地听取他的辩解.我主要说了下面这些话:

    "哈特,你的妻子确实漂亮.可爱.美丽.我说她可以跟克莱门斯夫人相媲美,就是对她最高的赞美......不过,凭你对待她的种种情形来说,你委实是个卑鄙的丈夫,你一讲到她总是嘲笑挖苦,更不要说蔑视了.你对别的妇女,也总是这个样子.不过,你爱怎么说总有个限度,克莱门斯夫人我可不许你胡说.你根本没有资格看不起这里的一切.你睡在这里是不用付钱的,可是你总是对什么都挖苦,说俏皮话,其实在这些事上,你还是留些余地的好.你要知道,十年来,你自己连张床铺都没有.你对我们卧室里的陈设.桌子上的摆设,对用人.对车子.对雪橇.对车夫的服饰......总之,对这屋子里的一切一切及其主人,都竭尽挖苦之能事.你为了表现一下机智,对什么都不屑一顾.不过这对你不合适吧.以你的境况,你根本没有资格发什么议论.你有你的才能,你的声望,要不是生来是个懒虫,是个游民,本来足以维持你一家,搞得体体面面的.可你是个懒骨头,无业游民,穿得破破烂烂的,除了你那条血红的领带以外,穿得一点也不整齐.再说,这些还是没有付钱的.你的收入,十成里有九成是借来的钱......实际上是偷来的,因为你从来也没有想到要偿还人家.你在你做了寡妇的勤劳的姐姐开的公寓里吃住,当个寄生虫,后来你连在那里附近露露面都不敢,因为债主们在等着你.你过去住在哪里啊?谁都不知道.你自己家里的人不知道.我可知道.你在泽西的森林.沼泽地带,跟别的游民一样鬼混,这你自己也承认,一点儿也不害臊.你对这间屋子里的什么东西都看不顺眼,其实你该厚道一些,要知道这里每一样都是规规矩矩买来的,是付了钱的."

    当时哈特欠了我一千五百块钱.后来欠我三千块钱.他给我一张借据,可我不开博物馆,我没有收下来.

    像哈特那样对契约.合同根本不放在心上,可说是少有的.明明面前摆着一张没有履约的合同,他可以照样兴高采烈的,甚至可以拿来当做笑话讲.要是说他曾经为此烦恼的话,可惜谁也没有见到过.他订了合同,要给我在哈特福德的出版商布利斯写本《大天使加布里埃尔.康罗伊》,准备按照订购的办法出版.一轮到要履行合同,布利斯就发愁了.宝贵的时间给白白地浪费掉了.布利斯从哈特那里听到的诺言倒不少,可就是见不到稿子......至少在哈特身上还有钱或者借得到钱的时候是见不到稿子的.他不会碰一碰笔杆子,除非饿狼已经咬住了他的后腿.这时候,他就会猛地干它两三天,交给布利斯,以便预支版税.

    一个月中间,总有一回,哈特会搞得山穷水尽.到了那时候,他便会急忙忙赶出一些稿子,好暂时摆脱一下困境,他拿去给布利斯,预支一下版税.透支数倒从来不很大.不过对布利斯来说,可不是这样.在布利斯的望远镜般的眼里看起来,不明不白地拿两三百块钱是件了不得的大事.布利斯很快便惊慌起来了.开头,他认为跟哈特订个合同,要他写一本扎扎实实的小说,可是个无价之宝,便冒冒失失地在国内宣传起来.要是他遇到的是个惯于信守合同的人,这样的宣传对布利斯自然是有利的.不过,他并不是在和这样的人打交道,因此,哈特还没有写到一半,宣传的效果便早已烟消云散了.而人们的兴趣一旦死去,就永远也不会复活的.

    后来布利斯终于认识到《大天使加布里埃尔.康罗伊》是如同一只徒然叫人累赘的大白象.书快写完了,但是作为预先订购然后印刷的书,几乎已经失去了价值.迄今为止,他已经给哈特预支了......我想我的数目字是正确的......三千六百块钱.他自己也知道,在他能设法弥补这笔钱以前,他是睡不好觉的.因此他把分期刊载的权利以很少几个钱卖给了一家杂志......这是一笔好生意,因为连载权其实还不值这几个钱,书的版权还不值底本的钱哩.

    据我看,哈特这个人已经不知羞耻了.有一回他跟我随便讲起......只是偶然回忆起......早年在加利福尼亚的事.当时他还少年英俊,前程无量,而又得挣黄油面包吃,他养了一个年龄比他大一倍的女人......不,是这个女人养着他.二十五年或者三十年以后,当他是驻英国的领事的时候,前后曾有两个女人养着他......这件事,连同这些女人的名字,都已成为历史了.他住在她们的家里,后来就是在其中一个女人的家里死去的.

    我回忆起了我跟哈特打交道的一件事,这件事又使我联想起我旅居在太平洋沿岸期间发生的类似的一件事.当时由于奥里昂小心谨慎,我搞的黑尔和诺克罗斯的股票投机失败了,只剩下了三百块钱,连个住处也没有.我就去了杰卡斯古尔奇,寄住在几个我的露天矿工朋友的小屋里.呆的时间不长.他们是些可爱的伙计,从各方面说都是可爱的同伴,为人正直可敬.不管是买咸肉,买豆子,尽管赊账好了,他们信用好.这是运气不错,因为他们干的开矿这行是危险的行当,叫做挖矿穴.据我所知,挖矿穴在这星球上只限于很小的一个地区,就是在杰卡斯古尔奇附近.

    一个"矿穴"就是山腰里一小块地方有一堆金砂.它离地面很近.雨水把一粒粒东西往下冲,冲到了山腰里,像扇子一般越来越大.挖矿工人把一盆子沙用水淘,淘出一两粒金子.然后往右边或是左边跨一步,再淘另一盆,又淘出一两粒,然而再往右或是往左,一直到根据情况判断,到了扇形矿穴两侧的尽头为止......也就是再也淘不出金粒为止.其余的活儿就简单了......沿着山腰往上淘,一路淘,一路找那个狭长的扇形,最后追到矿床所在.也可能其中只值几百块钱,几铲子便铲出来了.也可能是矿藏集中之处,可以发笔大财.他要找的便是这样一笔大财.只要人还活着,就不死心地千方百计地寻找.

    我这些朋友,天天在找这笔大财,已经找了十八年了.他们从没有找到过,可是绝不气馁.他们深信终有一天会找到的.我跟他们在一起的那三个月里,他们什么都没有找到,可是我们过的是迷人的快乐的生活.我走了以后不久,一个墨西哥人逛荡到那里去,找到了一个矿穴,地点是在我的那些伙计们刚巧从未找过的一个山坡上,价值十二万五千元之多.运气就是这么回事!老实.善良.坚韧不拔的人经常在不公道.邪恶的自然手里得到这样的款待.

    我们身上都穿得破破烂烂的,不过这没有什么.当时是时行这样.这一带人口不多,不过全都是这样穿戴.伙计们有几个月连一分钱也没有,也不需要有一分钱,他们信用好,咸肉.咖啡.面粉.豆子.糖蜜,可以随便赊.要是说有什么差别的话,吉姆(吉姆.吉利斯.......原编者注)是我们三个人中穿得最糟的一个.要是说在耐穿方面有什么明显的差异的话,要算吉姆的烂糟糟的衣服穿得最久了.可是他是一表人材,凭了他的风度仪表,穿任何式样的服饰都挺神气的.有一天,我们正在破败不堪的小客栈里,来了一对搞音乐的流浪者.一个弹五弦琴,另一个跳木屐舞,唱起滑稽歌曲来,听了叫人哭笑不得.他们把帽子托在手里,从在场的一打穷矿穴工那里凑到了三四角钱.帽子托到吉姆面前,吉姆以他那种百万富翁的优美神态对我说:"给我一块钱."

    我给了他两张半块的.他不是把钱放进帽子里,而是从一码外抛到帽子里,就像古代小说里所写的英国公爵爷赐给乞丐的时候,不是送给他,而是"投"给他,掷到他的脚下那样,......而这往往是"一袋金子".在小说里,旁边观众总是非常感动.吉姆的气派正是小说里的气派.对他来说,两张半块的钱正是一袋金子.也跟公爵一样,他是表现给观众看的.不过比喻只能到此为止.拿公爵的事来说,边上观众都知道这袋金子他是花得起的.他们所羡慕的,主要是羡慕这个人能够如此满不在乎.如此高雅地把一袋袋金子摔出来.矿工们也羡慕吉姆大方得漂亮.不过他们知道,他这样办是超过他的能力的,而这一点,就更使得他们羡慕不已.吉姆抵得上一百个布雷特.哈特,因为他是个大丈夫,一个十全十美的人.在小小地表现一下虚荣心和做作方面,他暴露出一种类似哈特的特点,不过相似之处仅此而已.

    我现在再回到哈特的事情上来.等到我们写的戏可以交给帕斯洛剧院的时候,我碰巧有事到纽约去.我照例住在圣詹姆斯旅馆里.哈特照例又误了事.这个戏本应该在一两天前就交到帕斯洛的手里的,不过哈特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晚上七点钟左右,他跑到旅馆的休息室来,身上穿的是一套古老的灰衣服,裤子破得连屁股都不大能遮住.鞋子也破了,浸着雪水,糊着泥巴.在头上,稍微向右歪斜地戴着一顶皱巴不堪的小呢帽,对他来说,帽子小了一两号.闪闪亮的小红领带一切照旧,比往常还显得得意而显眼.他手里拿着剧本.到帕斯洛剧院只有三分钟的路.我原本以为他会说:"来吧......让我们把剧本送给帕斯洛去."

    可是他没有说.他走到柜台边,把一包东西递给了管事的,以一位男爵的口气说:"这是给帕斯洛先生的......送到剧院去."

    管事的严峻地看了他一眼,以极为难的神气说:"送力要一角钱."

    哈特说,"叫他来."

    管事的把送东西的叫了来.小男孩来了,接下了小包,等候着吩咐.管事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恶意的好奇心.哈特转过身来对我说:"拿一块钱来."

    我给了他一块钱,他给了小男孩说:"去吧."

    管事的说:"等一下,等我找钱给你."

    哈特以公爵的气派,手一挥,说道:"不用放在心上,给小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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