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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窗》 作者:吴正

他查阅过这段记忆的每一个细节,发现这应该是个闷热的初夏天。

夜间十一点正,一段流行的爵士乐之后,一个浑厚的男中音便从沙沙的干扰声中浮现出来:“这里是英国BBC广播公司,主持人×××现在在英国伦敦向您播出……”

徐维国坐在红木大床的床沿边,临床边放的是一座深棕色的“飞利浦”落地机。他将耳朵很近地贴放在收音机的喇叭箱跟前,他穿一件麻质短袖的香港衫,摇头风扇一会儿将他按着调扭的手臂上截的宽大袖口吹得飞荡起来,一会儿又平复下去,有细细的汗珠从他的发根和小臂密密的汗毛孔中渗出来。

“怎么样——有什么希望没有?”一段沉静的等待后,坐在对面单人沙发中的大伯终于耐不住地朝他小儿子开了腔。但徐维国却伸出一只手掌来使劲地摆了摆,耳朵仍没离开原来的位置,表达着:嘘,别出声!我正听着哩。再一会儿,他才抬起头来,一阵强大的干扰声随即从喇叭箱中轰然传出,他迅速地调低了音量,说:“北京的街头出现了铺天盖地的大字报,毛泽东发动的一场政治运动来势凶猛,目标不明……”他用手指了指喇叭箱,“这是里面说的。”

沉默。全房间的沉默。

“——嗨,这日子可怎么过下去噢!”老头儿突然说道,颓然地瘫靠进了沙发中去。大伯母正端着一壶煮好了的咖啡走进房间来——在这种场合,她通常是不要阿英来端送咖啡的——见此情景,就慌忙走到窗前拉上了厚厚的丝绒窗帘:“都什么时候了,还不小心?”说完,竟向在场的任胤丢来了莫名其妙的一瞥。

他无法解读这束目光之中所包涵的意味。

这日子可怎么过下去?其实,真正过不下去的日子还在后头呢。

谁也想不到的是:就在几个月后,徐家全家就被勒令搬挤到那间年久失修的汽车间去住了。

在正房被贴上封条之前,公安局派人来将那座“飞利浦”运走了。

“从此灾祸便接踵而至,隔离、批斗、劳改,直到小阿哥死了,一切才算圈上了个句号。”小嬅说得很感慨,“暂不要说那算命汉子说的话,其实,世上本来就没有做了丧天害理之事而不得其报应的——我也是在他出事之后才真正知道了全部事情的真相。他写了一封匿名信去你居住的那个区域的公安分局,揭发说你每晚十一点左右都在家聚众收听敌台,寄信的时间就赶在你的去港申请即将要批复下来的前夕。后来的结果演变成了:你的通行证当然被扣压了下来,他的匿名信也成了追查的目标。家里被抄后,收音机让公安局情治科拿去作了查验,结果非但证实此机短波使用频率极高,就连那封匿名信的字迹都查出是他之所为,于是,他便立即遭隔离审查了。” 谜底,在三十年后也无所谓是什么谜底了,因为谜语本身也都已经解体。任胤笑中有些惊,惊中又有些笑,笑惊相融地望着小嬅说:他会不会是太爱霞芬,希望能得到她的缘故呢?

可能是。小嬅说,他从隔离室攀墙逃脱出来的第一个目标就直奔霞芬家。那时的霞芬家红得都发了紫!母亲是治保干部,哥哥是造反派司令,他们还替她找了个复员军人党员的对象,据说就是你们隔壁那家名人故居管理委员会的主任。你想,这样的一个家庭,小阿哥剃着这么一颗拘留所的光头,一身汗酸臭的白衫短裤去找她,会是什么结果?亏得没被其他人撞见,她将他推出门来,塞给他二块钱,让他走,快走!

他后来就是用这两块钱去买的敌敌畏和桔子水。待我到他自杀的现场见到面色已经淤黑了的他时,他的身边除了几枝敌敌畏和正广和桔子汁的空瓶外,还有若干找剩下来的硬币……

同一只故事,任胤曾听到过不同的版本以及描述侧面。大阿哥叙述的时候,他的两眼是盲鼓鼓地朝着屋角里的那圈蜘蛛网凝望着的,蛛网之下是木窗框,木窗框之外是新近矗立起来的几幢大厦的灰色钢骨水泥框架,将蓝天割成了一块块的。天花低矮的室内,光线很差——当然,光线的好坏其实对于大阿哥也一个样。他说,是他首先发现了那封信的底稿的,当时他是坚持要立即通知胤胤家,并应该由父母陪同写信人亲自去有关部门作出澄清。这么大一件事,可不是闹着玩的啊,妒嫉人,也不能妒嫉到那个份上,但父亲说——母亲也说——算了吧,不做也已经做了,假如让胤胤的父母知道了,这份亲戚还怎么做下去?但是,害人的人往往以害己告终,你看,你看,不是全让我给说中了?这个害人坯子自己去死倒也就算了,问题还连累了全家。父亲因此被斗死,母亲也给急死,就连我自己的老婆也一见屋都封了,钱都收了,大势已去且翻身之日遥遥无期,她便来个反戈一击,划清界线,挺身揭发,一不做二不休地将我送进监狱,一蹲便是十整年。十年出来,家破人亡,双目失明,就成了今天你见到我的这付模样啦——嗨,这全是命啊,命!

霞芬提起这件事自有她的时机和角度。

其实,他和霞芬在那次生煎店晚遇之后已经很少再见到面了,而徐维国事件后更是没见过一次。不知是她避他呢,还是他避她,生活在一条街上,就如生活在两个星球上一样。直到他在十年之后离沪赴港,他还保留着那株曲柳的身材在门口抖雨收伞的记忆。他觉得很满足:打碎美好,从来不是他性格的一部份。

再听到她的名字,这是从路边的那个黑瘦枯槁的看门老汉的口中。他说,她现在是他的女人了,这自然令他吃惊不小。

但在任胤的肚中始终埋藏着一些赶不走的狐疑。那个深秋的下午,街上风很大,黄叶飘落纷纷。他俩在相隔三十年之后又面面相对地坐在一团旺旺的炉火跟前了。

无言。

他捧着一杯带点儿滚烫的龙井茶的茶杯,喝一口,再捧回两只手掌之间,将玻璃杯来来回回搓动着取暖。她就坐在他对面的一张克罗米杆人造面的折椅上,默默地包捏着蛋卷和肉饺。她终于说话了。她说,这么多年了,你还第一次上我家来吃饭呢。天又冷,不如吃火锅涮羊肉吧,又自助又热身,还可以尽兴地喝些黄酒——让我家那死老头陪你喝,他听到有酒喝,连老婆孩子命都可以不要。

两人都老了,如今是满头的灰白对峙满头的灰白;只是一个过胖了点,另一个则又过瘦了些而已。恍若隔世,恍若隔世哪!他说,你还记得吗,我们小时候1683弄的那家名人故居的看门人是个和蔼的苏北老头,眼镜的一只有腿,另一条腿是用一根棉纱线代用的。

她笑着答道,是的,是的——我记得,我记得。

怕是现在的我们也快到他那时的年龄了吧?他觉得自己有点狡猾,他已开始在隧道间悄悄向他期望的主题推进了。

文革开始后,他好像被押送回了原籍去,他说。

嗯。她显得有些冷淡起来,她预感到某种可能会令她无法脱身的包围圈正在逼近。

“哪……?”他的意思是指“后来呢?”——自然,名人故居必须另有其人来看管。

“是丽丽她爸爸。”她索性抬起头来用眼睛直视着他,点题到要害上去,令他反倒有了一点慌乱得想后退的感觉。这是一只小兽,当你将她哄呀赶呀地逼进了穷巷时,突然掉转头来勇敢逼视着你的那付姿势与目光。“他当时就是名人故居管委会的主任,后来进了街道当主任,再以后就区里,市里,中央,一路升上去。他那时是配有小卧专车的,有司机有警卫,整天开会开会开会,不是市里就是北京,不是北京就是庐山,不是庐山就是北戴河。家中从不见他人影,他说他一心紧跟毛主席一心紧跟党中央一心扑在工作上,他说,他是铁了一颗心,一定要将革命进行到底的,等等等等。直到那一年,那一年毛主席逝世,四人帮倒台,公安局来家中用手铐将他铐走。待再见到他时,已是在电视光屏上了,他剃着光头,(任胤的脑中突然冒出了个当年逃狱的徐维国的形象来——不知她会否有此联想?他偷偷地瞥她一眼,但她似乎没有感觉,继续往下说),与一排人平肩站在法庭的被告人的木拦后面,听候宣判。”

“他一下就给判了十五年徒刑,而我,一个女人还拖着个孩子,人总要生活下去的,是吧?于是我便单方面向法院申请离婚,重新组织家庭——”

她索性一口气将要说的话说完说透说尽说到了底——这是她的策略。她用望着他的那种眼光来代替说话:怎么样?该满意了吧?看你还有什么可东绕西兜来暗示提问的?

真倒没有什么可再供暗示与提问的了。

“所以说,也没有什么稀奇的,我们丽丽小时候也不是没有过享福和威风的日子。”她突然停下了手头的活儿向厨房方向转过头去,“丽丽——出来见见你任伯伯。”

应声而出的是一个三十来岁的女子,虽然系着宽大的厨围,但仍掩藏不住体态的诱惑和风韵的流溢。她完全有她母亲当年的身材,只是稍微肥了些,垂了些,散了些,让直线部份代替了曲线的部份多了些。她向任胤笑笑:“任伯伯,您好,常听妈妈说起您。”

任胤向她欠身一笑,算是作答。只见“黑皮”也随其后跟了出来,“怎么样,可以温酒了吧?” “去去去!没你的事!”于是,那颗黑瘦的脑袋又龟缩回了厨房去。

火锅端上来了,热腾腾的,将全屋都弥漫在了一片蒸气之中,而红红绿绿黄黄白白的碟菜摆满了一桌。“来来来,你来陪任伯伯坐,”霞芬招呼丽丽,将她应该在任胤一边占有的席位让出来给了她女儿。

一桌围着六七个人,在动筷前,霞芬一一作了介绍。除了霞芬自己,丽丽和“黑皮”老耿外,霞芬先摸着坐在她身边的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的脑袋,说:“我的儿子,耿志豪。”见他长得一付油黑精瘦的模样就知道是黑皮的“产品”。另一位坐在介绍者斜对面的,姓“匡”的,霞芬介绍说是她的女婿,但任胤没听清楚他叫匡什么。(其实,甚至连“匡”,都是他在听到了一个含糊的发音之后,自己设想出来的一个姓氏)他约莫四十上下,浅眉之下,一对鼠目,且闪烁不定。任胤向他欠欠身,表示结识;他也向任胤欠欠身,表示领受结识。这一饭桌上,任胤对他的留意最多:对于从来就很少留意别人举止的任胤来说,这很特别。但他说不上,这是因为了什么?他很少吃东西,劣质的香烟倒是一根接一根地抽,一会儿捏丢一包空壳,又随即换上另一包,撕开一角包装,再弹出一枝新鲜的烟卷来。他极少说话——甚至可能从没说过一句话。席间,瞅准了一个没人注意的机会去了厕所,(至少任胤这样认为)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匡先生呢?”他终于忍不住了,侧头问丽丽的时候,她正往他的佐料碟中夹一块肥美的羊腿肉,她稍稍捋起的袖口间,闪烁有半截光滑润泽的象牙肤色。

她夹着羊肉的手有过一刻停顿——似乎她不是用脑,而是用手在作思考——:“不知道,随他去!”随即就将一大块羊肉按进了“川崎”调料浆的液汁中。

她除了为他夹菜之外,还为他劝酒。她说,这种叫“炮天红”的酒是一种很高档的药酒,多喝不怕冲脑,也不伤身,对于你这样年纪的男人还有强体、活血兼补肾之效。她将此酒的种种好处说得相对缓慢,吐字清楚。任胤听得分明,却将目光盯在菜碟和酒杯上,他感到桌面低下有一枝软软暖暖的什么在靠近过来,他将腿挪了挪方位,避开了。

霞芬也接上嘴来。她说,本来,是有在外面的饭店里请一桌的打算的,但后来想想,外面也没有什么好吃的,再说也不化算,还是在家吃实惠些。

现在上海的生活水平也高啊,他说。

是啊。再说家中除了志豪还在技校读书外,个个都下了岗,日子能好过吗?她用眼光扫去,

见她女婿的那个座位是空着的。

“就我还在岗上呢。”黑皮老耿总算也找到了个话岔口凑上嘴来,他指的当然是他的那份名人故居的看门人的差事。

“哼!你这也能算工作?一个月几个钱,供你自己抽烟喝酒都不够!”

不知后来怎么说着说着就说到了任胤家的那幢房子上来。黑皮说,照现在的市价至少也值它个百把十万——所以说,有钱人转回来转回去总还是有钱人。

丽丽说,有了这些钱,这一辈子还用愁吗?

霞芬也希望插嘴上来,但犹豫了一下,还是收住了口。

任胤感到有些醉了。他的酒量本来就不大,几杯“炮天红”下肚,先是体肉热烘烘的似有一座小火山在翻腾,再几杯后就眼前飘飘荡荡的,一切仿佛像是个从游泳池的水面上望出来的世界。但他不觉得不舒服,反倒有一种奇妙的愉悦感;很多从不想去做的事现在倒产生了想去尝试一下的勇气,很多从不想到要说的话都有了想一吐为快的冲动,甚至包括:霞芬,你有了女儿又有了儿子,难道你就没有替徐维国留下个种吗?——这么些年了,我有时真还会很想念他,很想念他哇!

当然,他没有失控到说出这番话来的地步。

他一直见到霞芬的耳畔有几根触目的银丝,在明亮的灯光下晃动来晃动去,他发觉自己真醉了——不可救药地醉了。

唯她望着他的眼光中,他觉得,还包涵着从遥远的年代里就已经储藏在了其中的,他俩之间的某种特殊的悟性和沟通能力:她能读懂他的表情,也能读懂他的目光。

“不是我说,不是我到了今天才说,胤胤,徐维国不是个好东西,尤其对于你,他是罪有应得哪,他——”

但他举起了一只手来,动作有些晃晃悠悠。他只想阻止她再说下去。于是,像乐团指挥举起了休止的指挥棒,不仅是霞芬,就连从一开始就一直弥留在席间的营营嗡嗡的嘈杂之声也都突然嘎然而止了。

或者,她对他醉后了的目光的阅读偏差了那么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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