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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曾经爱我和我爱过的人》 作者:雨桦

第21章 挪威会有她的森林吗?

  许安离的大学生活依旧进行着。

  何小溪依然是她最知心的好朋友,毕业后,她去挪威,虽然和那个男生没有修成正果,但他和她一直是好朋友。他的韩国女朋友也不嫉妒他有何小溪这样一位红颜知己。

  挪威男生已经为她联系好了大学。是挪威国内最顶级的大学,主修有关外交方面的知识,她想毕业后,做一名外交官。优雅地出席各种高级别的场所。。

  因为,这个叫卡尔瑞的挪威男生,他的父亲就是一名外交官,卡尔瑞随父亲去过世界各地。他主修政治经济学。何小溪看过卡尔瑞与世界各国各民族的漂亮女孩子在一起的合影子,有政要的掌上名珠,有部落长老的女儿……

  “你也来挪威吧。”

  何小溪经常在电话短信里这样诱惑着许安离。

  许安离的脑海里,从此,时不时就会跳出两个字——挪威。许安离不太了解挪威,她中学时,地理不是很好,于是找来世界地理,翻到挪威那个国家,地理书上说,那是北欧一个美丽的国家,濒临大西洋,受大西洋暖流影响,那里一年四季气候温和,渔业资源丰富。主要国土都在斯堪第纳维亚半岛上,湖泊沼泽广布,国土南北狭长。有三分之二在北极圈里,所有,夏天大部分时间是在‘无昼期’被称为半岛太阳国。是世界著名的航海国家之一。

  挪威古老的阿尔塔岩画,别致的乌尔内斯木结构教堂,是著名的人类历史古迹。

  尤其是它的首都——奥斯陆。

  深藏在奥斯陆弯内,依山傍水,海滨风光旖旎,城市建筑别具一格,在鳞次栉比的现代化建筑中,依然保持着带有浓厚中世纪遗风的13世纪的阿克斯胡斯城堡,17世纪的大教堂,峡弯附近别墅成群,山岭间屋宇傲立,此外,奥斯陆形形色色的博物馆在欧洲很有名气,著名的有弗拉姆博物馆,海盗船博物馆,康·蒂基博物馆和海洋博物馆,这些古迹吸引着世界各地的游客。

  “我们一起,去看挪威的森林,”

  何小溪还用手机给许安离下载了一首歌儿《挪威的森林》是伍佰唱的。许安离起初并不怎么喜欢听这首歌儿,但却由起初的讨厌到喜欢,闲下来时,许安离就会听一下,歌声响起的时候,好象她真的置身于挪威的大自然中一样,有悠然的陶醉,也有隐约的失落。

  ……

  让我将心儿慢慢摘下

  试着将它慢慢融化,

  看我在你心里是否完美无暇。

  是否为我依然牵挂

  依然爱我无法自拨

  心中是否有我未到过的地方啊

  那里湖面总是澄清,

  那里空气充满宁静,

  雪白明月照在大地

  藏着你不愿意提起的回忆

  你说真心总是可以从头

  真爱总是可以长久

  为何你的眼神还有孤独的落寞

  是否我只是一种寄托

  填满我感情的缺口

  心中那片森林啊何时能让我停留?

  或许我

  不该问

  让你平静的心再起涟漪

  只是爱你的心超出了界线

  我想拥有你所有一切

  应该是

  我不该问

  不该让你再将往事重提

  只是心中枷琐

  该如何解脱

  ……

  何小溪因卡尔瑞爱上挪威。

  爱屋及乌总会有的,但也不能否认,那是一个美丽的地方,毕竟,在那一段最孤独的时间里,卡尔瑞让何小溪体会道,欧洲年轻的小男人和他的国家一样,有着和旭如春风般的温度和鸟儿一样的浪漫情怀。

  有的时候,何小溪也会问自己,她和他之间到底是爱情多于友情还是友情多于爱情?

  她也问过他。他只是热烈的把她搂在怀里,也不要她回答,事实是最好的答案,尊重自己的心。尊重自己的感觉。

  至于去不去挪威的问题,许安离从来没有考虑过,那是一个对她如此陌生的国家。陌生得不知所措。

  她对何小溪说,挪威有你的森林,但不会有我的。也就是说,许安离不知道自己的挪威森林在哪儿?她曾经以为是在B大,事实上,那不过是她的幻想而己,她从来就没有过自己的挪威森林,如果强行有一个,应该是中学时学校后面的小山坡吧,那片白桦林就是她心中的挪威森林,即使是大雪无痕的冬天,即使落光了身上所有的叶子,也不会让白桦林失去应有的风姿。

  那是她少女时代唯一见过喜欢过的树林。

  高而笔直的树干,呈乳白色的皮肤,小而圆尖的树叶,尤其是她那身皮肤的颜色,在皆是土黑色般的树干中,一眼使人惊艳。像是天使一样的纯净和美好。

  每到新年将至,许安离她们就用桦树皮做成形状各异的贺卡,寄给老师和同学。真的是一种极其别致的浪漫。现在,每到要用贺卡时,再也没有了那片白桦林,许安离才知道,她已经就要告别少女时代,既将迎来自己的20岁,也算是成人礼吧。

  所有的森林都缘于心中的那一粒种子。

  毕业以后,许安离也没有打算留在青岛的意思,去哪儿,她也不知道,对于未来,其实是很茫然的。

  过一天少一天。

  少一天,这种茫然就加剧了一些。

  “那,你还爱他吗?”

  虽然不说是谁,但何小溪与许安离都心知肚明。

  “不爱了。”

  “……那你真的可以了无痕迹的将他忘记?重新开始一段爱情?”

  “不知道。”

  “秦歌是一个不错的男生,抓住眼前的幸福吧。”

  “……”

  记得放假时,何小溪问过许安离这件事情。

  爱又怎么样,不爱又怎么样,那片森林,已经不是你的,物是人非,还是不谈爱吧,那是对自己17岁的青春最好的堵注,但许安离并不后悔,如今,她早己坦然接受这个事实,知道他和沈樱春租了房子同居以后,只是偶尔打个电话问候一下,但也难免低头不见抬头见,毕竟,在同一个城市的同一个天空下,他所在的单位离大学不远。

  秦歌去了北京,过起了‘北漂’一族的生活。

  每个月总有一天,秦歌会从北京坐十一个小时的火车,跑回来。北京到青岛的火车,也成了他和许安离的火车。一个月又一个月,就是一颗小树也快要长成森林的时间了。

  而转眼,许安离也要大学毕业了。

  时光的更迭真是叫人感慨岁月的无情。

  事己至此,连秦歌自己也不知道还能坚持多久,或者说这样的坚持,还有意义吗?有些事情永远也让自己意想不到,也许,这一次是他该告别的时候了。

  “无论我怎么做,你仅仅有感动而不是心动吗?”

  这句话被秦歌问过N遍了。事实上,许安离怎么只会有感动?而不会有心动?

  她不是一个生性凉薄残酷的人。

  她也不是向自己对沈樱春说的那样—— 一个交际花。

  恐怕就是她想成为一个交际花别人都不会信,成为招蜂惹蝶的女孩,也是有条件的。

  既不生性凉薄,也不是交际花。

  她不是利用他的真诚和执着。

  她不是心怀叵测。

  而是她怕自己无法给予那样的热烈和心跳,她怕他失望。所以,连她自己也犹豫了。

  宿舍的姐妹们却毫不犹豫,好象主角是她们一样,听说秦歌晚上6点到达,她们都替许安离感激涕零了。朱丽烨要代表宿舍的人请秦歌吃饭,这样的男人是绝世好男人,打了灯笼难找。不嫁他难平众怒。

  “要是我早就嫁他了。”小白大张其鼓地说。

  “比唐什么那个花心大少好百倍!失了芝麻得了西瓜,许安离,懂吗?这叫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微微在一旁如此经典来了一句。

  “现在的男人大多三分热血,许安离,再不点头,好男人就会成为别人的老公,到时候,你后悔都来不及。”朱丽烨说话总是一针见血。

  七嘴八舌。

  许安离知道大家是为她好,也不生气,

  “你们着急了,今晚谁嫁他我都没意见,愿意给你们当伴娘。”

  “嗨,早不说这话,快生米煮成熟饭了,才放手,你当我们是嫁不出去的剩女吗?”

  “人家可是未来的歌星,现在不嫁,到时后悔连哭都来不及,”许安离也学会了煸风点火。

  “好,我们一起嫁他!”

  “哈哈哈。”

  “一起嫁!那乞不是妻妾成群了吗?”

  “男人都吃这一套,可也有不吃这一套的,秦歌就是这种男人。”

  “……”

  一段感情结束,也意味着一次新生的开始。整个大学都快过去了,一切已经在她心里平复,不是说时间是最好的治疗师吗?日子绵密得就像流水,把伤痕很快就覆盖住了。不见一丝痕迹。

  于是,这一次的见面,许安离拉来了所有的室友,以前见过秦歌,但从来没有这样近距离,说话更是甚少。

  饭是在学校旁边的一个小饭店里吃的。席间,大家像看动物园里的珍惜动物不花票钱一样,原来,这的确是一个玉树临风的男子,比在学校时更有男人的魅力。麦鹤色的头发,挺拔的鼻梁。黑白分明的眼珠,一排好看的白牙,T恤,牛仔。加之造型师打理过,气质绝对不流俗。

  这样平凡而又有着如此贵族气质的俊美男子,是多少女生趋之若鹜的对象?与美男在一起,美女们自然是开心的,大家一通说笑,喝酒。这样推杯问盏进行了一个多小时。

  “哎,大歌星,我们家安离交给你了,她的未来是福是祸,都是你的事了。”朱丽烨一边说,一边使眼神,大家立即心领神会,主动撤退。

  许安离笑,喝了酒,脸色绯红,大概也是心情好的缘故吧。

  拉住欲走的朱丽烨,不让她走。

  “我们三个人就是三千瓦,足以照亮整个城市。”小白吐吐舌头说道,

  “坐下嘛,大家一起说笑多好?”许安离坚持道。

  朱丽烨神秘一笑。

  微微拉了一下朱丽烨,哦的一声大叫:

  “……不行啊,别误了我相亲的正事。”

  “好好,我成全你们,谢谢你们来陪我。向我未来的姐夫问好。”许安离嘻笑道。

  “……”

  三个人勾肩搭背,嘻嘻哈哈地走了。她们一走,热闹的包间里突然的安静下来,许安离望着秦歌,一时也找不到合适的话,但不能否认,她今晚很开心。

  事实上,此刻,许安离有太多的话想说,乱乱的,一齐冲向胸口,不知道如何说起,从哪儿说起,沉默并不代表着无话可说,这是她和他之间默契的表达形式。自从她和他相识以来每一次在一起的时间里,有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沉默中渡过的。许安离提议,去外面走走吧。

  包间里散发着酒精的气息。杯盘狼藉。秦歌已经买了回程的票,是在晚上10点半,还可以有一个小时的时间散步。

  外面的月光很好,清纱如水般透明。

  星月交相辉映,璀灿夺目,还有,人为营造的灯红酒绿,许安离很少在这样的夜色中散步了,很多人呼拉拉离开了校园,而自己也面临毕业,少有什么华光灿烂的心情。她这些日子以来一直烦恼乱得要命,何小溪的签证很快就要下来了,她催许安离,到底去不去挪威。

  就在昨天,许安离发短信给她:

  ——挪威会有你的森林,而没有我的。尽管那里充满宁静,也有雪白明月照在大地。

  ——我可能去北京。

  ——北京不会有森林。

  ——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这样决定了。

  夜风轻轻地吹来,带着湿柔的海水的气息,扑打在人的脸上,谁家的音箱正唱着凄婉美妙的歌,噢,好象是罗大佑的那首《恋曲1990》时光像飞舞的柳絮,轻飘飘地飞走了。

  今晚,秦歌一直很少说话。

  许安离并不奇怪,他有时会说很多话,但也会经常沉默。

  “我以为……”

  许安离望着秦歌的眼色有些迷离,但也谈不上醉。毕竟不是第一次喝酒,也有些酒量了。在沉默的期间,她终于理清了混乱的思绪。

  “不是。”话刚一出口,就被秦歌打断。

  但又被许安离抢了回去。是的,她今天必需说出来,否则,她一辈子都会后悔的。她已经后悔过一次了,这一次,她不想给自己后悔的机会了,青春是散场的舞会,她不想让自己的青春匆匆散场。

  一个性格内向的人也有滔滔不绝的时候。

  一个沉默寡言的人也有激情澎湃的时候。

  她以为自己不会爱了,也没有感知爱的能力了。其实不然。更确切的说,那些沉睡的爱终于被唤醒了。

  “我以为,一个人喜欢一个人是永远也无法更改的,我以为,人的一生只能爱一次,我以为,男人都是溥情的,我以为,爱一个人,只要他幸福,自己就是幸福的。”

  秦歌几次想插话都被她制止,她继续道:

  “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人没有那么伟大,爱是自私的。所以,秦歌,对不起,我向你道歉。”

  听到许安离这样说,秦歌忽然有种释然的感觉,本来,他还不知道如何开口,这下好了,既然如此,就全盘端出来吧。没有什么难为情的。

  爱情这东西,本来多半都是阴差阳错。坚持了3年,也没有什么好遗憾的。

  所以,秦歌说:

  “安离,这没什么,记得你曾经说过,爱不是单方面的给予就会幸福,需要两颗灵魂擦出火花,既然擦不出火花,既然我们都努力了,也不后悔,这是命运富有深意的安排,安离,我祝你以后的日子幸福。”

  许安离扭过头,微怔地看着秦歌,漆黑的眼底压抑着某种感情。

  又仿佛轻若无闻。

  然后,她缓缓地说:“我不需要你的祝福,我也不认为这是命运富有深意的安排!而你的陪伴,让我的内心多了一份依靠和温暖,为什么我总认为我们之间不会有爱?为什么我对你的付出总是视而不见?我知道我伤了你的心,你那么再乎我,可我,从来没有想想你的感觉,我肆意地享受你的关心,呵护,我那么自私,只想着我自己的感觉,从来没有想到过你,你为我做什么,我都觉得是理所当然。为什么你从来没有对我抱怨过?而我却有任何理由对你指手划脚?”

  “所以,你觉得对不起我?因而同情我?”

  许安离点点头。但又立即补充说:

  “也不完全是。”

  “我不需要同情,这样很累,你累,我也累。”秦歌淡淡地说。“我希望你过得比我好!安离,我是真心的。”

  许安离轻轻吸气。一阵剧烈的疼痛滚过心房。眼泪在不知不觉间流了下来。

  她伤害了他!

  在这一刻,许安离才知道,她真正失去了什么。

  她不是天使。她是恶魔。

  “对不起。”

  许安离歉然地哭着说。

  她知道自己的任性和自私使自己伤害了他,只有失去了,才知道拥有的可贵。

  “我不知道怎么样做才可以不失去你。”

  “已经没有意义了。我们以这样的方式告别,就在这里,今夜,以后,我们还是最好的哥们。”

  秦歌伸出手,准备握手告别,可是,许安离伸出的手反握住他的手,不!是抓,紧紧地抓住!

  没有松开,也不想松开的意思。

  她凝视着他。

  泪流满面。

  夜晚的风轻柔地吹来,夏天的风,有淡淡的花香,星芒点点闪耀。

  “不!”许安离坚定地说:“不是我心软,而是因为——我不知道,在我心里,在我们相识的日子里,其实我早已经爱上你……”

  秦歌

  错愕地。

  吃惊地。

  看着她。

  “你不相信?”许安离转过身来,满脸泪水,仰头看着他。

  秦歌的心缩成一团。想抽出自己的手,却发现指尖冰凉。

  为什么不是从前,而是现在?

  然后,他慢慢转身,这是最好的告别方式。他愿意以这样的方式离开。

  夜风轻轻地吹着,花香淡淡地飘着。

  彼此的心跳缓慢到可以听到每一次的脉动。许安离跑过来,挡住他的去路,她继续低声说:

  “以前是我太过贪心和自私,我也讨厌我自己这个样子,也想改变自己,曾经,面对你的好,我不敢接受,是因为我给不了你要的幸福,现在,我觉得我可以,也能够!给你最多和想要的幸福。记得你曾经问过我,如果他已经和别人结婚,你还会喜欢他吗?”

  秦歌不说话,怔怔地看着许安离。

  “我说,会。”

  树叶沙沙地响,一切都那么安静。

  秦歌的嘴唇动了动。

  那一刻,除了沉默,还是沉默。

  “可是,现在,我告诉你,我不会了。”

  隔着很近的距离,秦歌依旧盯着许安离的脸,不知道能够说什么。

  静静地,他凝视着她。

  她也凝视着他。

  空荡荡的夜啊,只有他和她,也仿佛这个世界,也只剩下了她和他,就那样面对面地站着,不说一句话,也不眨一下眼。一只晚归的夜鸟苍皇地来,又苍皇地飞走,寻找它的家。

  良久良久的凝视过后,已经止住的眼泪又一次流了下来。她慢慢地说:

  “我想,试着做你最好的女朋友。可以吗?”

  尽管声音很低,可对于秦歌来说,却如雷惯耳。他闭上眼睛,身体有轻微的颤动。他的胸口一阵一阵的巨痛,寂静的夜,良久,他颤抖着睁开眼睛。

  “安离,我不要你勉强自己,我已经……”秦歌还没将话说完,许安离将他的话打断:

  “没有——!”许安离再次抓住秦歌的手,惊栗地喊。

  时间能改变一切,难道他不相信吗?

  秦歌打量着许安离。

  仿佛在考察她的话是真是假。但这句话来得太晚了……转头回去看看时,己匆匆数年……是啊,罗大佑的歌词好象唱给秦歌的一样,转眼,秦歌毕业3年了,今年要发行自己的第一首单曲。而他和许安离之间就这样既非纯粹友谊也非爱情的走过了这么多年。如果当初许安离说让他等三年,他也许会觉得三年是那么的漫长,遥远得像是在无边的大漠中拨涉一样,早就放弃了,而他竟然这样坚持了3年,都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坚持了3年?现在,他终于明白,走到今天,他的坚持真的没有了任何意义。

  这一次,秦歌是回来告别的,决定在北京开始新的生活,他想告诉许安离,那个在唱片公司做策化的女孩子不错,他已经于考虑了此事,并认真的和那个女孩子交往了一阵子。但他记得对许安离说过,无论我们谁有了感情归宿,都要告诉对方。

  他不会爽约。

  而许安离早已经习惯了和秦歌这样的约会,习惯了他风尘仆仆的赶来,吃一顿饭,当夜就要走。

  爱情和等待也是一种习惯呢。

  习惯了和一个人经常在一起,如果某天,突然不在一起,你就会不习惯。

  习惯了他的叮咛。

  习惯了他的眼神。

  习惯于他的罗里罗嗦的短信。

  习惯了他温暖的注视……

  当许安离窒息般地抓紧秦歌的手的时候,他的心真的乱成一团,只有两个字,是还是不,如果在从前,他不会有任何犹豫,但现在,他的是和不都同样是背叛,是对另外一个人的伤害。

  而这两个人,是他最想保护的人。

  怎么办?怎么办?该怎么办啊!

  秦歌的心底一片混乱的疼痛啊。他犹豫地望着许安离。终于,开启嘴唇。

  “对不起,安离!”

  “你根本不相信我说的话是真?”

  “我已经不想……爱你了!”他艰难地说出来。

  “你怕我不能给你幸福?”

  “这并不重要了。”他淡淡地说。

  “我知道你期待得太久,就像一个孩子,期待一块糖果,但总也吃不到,待他吃到时,已经没有了那种喜悦,是吗?”

  “我……”

  许安离顺势抱住了他,双手从他的肩际滑到腰际,把粘满泪水的脸贴在他的背部。抱得紧紧的,容不得他喘息。

  秦歌僵直地站在那里,静静的,一声不吭。

  为了这一刻他坚持了3年多,她说得没错,就像一个孩子,期待一块垂涎己久的糖果,待他千辛万苦吃到时,已经没有了最初的喜悦。

  秦歌在心里默想:许安离,你是我失败的青春见证。

  如果就这样散场,我并不后悔,可是,你却要在我散场的时候,突然对我说……在这场纠缠当中,分不清谁对谁错,只所以去北京,而放弃这面已经联系好在电台的工作,很大一方面,我就想证明,是不是可以真的放弃。如果放弃,是不是真的很痛苦。

  秦歌静静地望着许安离,像曾经那样看着她。头顶上的星星璀灿夺目。皓月当空,微风轻轻地吹,传来树叶沙沙的响声。

  过了很久,许安离忽然低喃道:

  “我一直,一直试着喜欢你,……只是你不知道而己。”

  “可是,你又会喜欢我多久呢?”秦歌转动着眼珠,但这句话,在即将发声的时候,被他永远的卡在胸腔里面了。

  秦歌只是机械地抱着她,她的身体既柔软又香甜,她的脸蛋,头发,身体,皮肤,散发着一股好闻的香味,被他抱在怀里,完全没有发现他的异样。

  良久的沉默,她的嘴唇一点点的凑上来,咬住了他的嘴唇。

  秦歌以为,他再也不会吻她了,他以为他和她就这样告别了,可是,在她的嘴唇袭来的那一刻,他俯下身,也咬住了她的嘴唇。

  她咬着他的嘴唇,望着他。

  他也咬着她的嘴唇望着她。

  谁都没有放弃的意思,仿佛是谁先放弃就等于谁输了一样。

  她的咬变成了温柔的吻,她张开了嘴巴,主动伸出温热的舌尖,嵌开他的牙齿,冷寂的身体开始了死灰复燃般的热烈回应,他的嘴唇和她的嘴唇,变成了薄薄的纸片,压在一起,变成了一体,发出悉悉的响声。

  像他第一次那样,不顾一切的吻她那样吻他。

  但!

  她在一刹那间,又猛然地推开了他。

  他睁大眼睛错愕地看着他。

  现在,掌控时局的不是他,而是她。

  “再等我一年,我们就结婚。”

  自从秦歌去了北京,她和他就没有一次好好的相聚过,每次,都是他风尘仆仆地来,然后,匆匆地离去。爱情需要交流,需要在一起沟通,需要肌肤相亲,也需要吵架。

  旅馆就在学校旁边,不大,但很干净。

  里面有情侣间,其实多数客人都是学校的大四生,老板也心知肚明,只要在登记本上随便地写上名字,就可以顺利拿到房间的钥匙。不过,许安离拿到钥匙的那一刻还是羞红了脸,还好,老板娘只顾盯着电视屏幕,正演着韩国泡菜剧,许安离飞快地上了楼,打开了206室。一张宽大的双人床占据了整个房间的面积,除了一台电视,一个沙发,设施很简单。

  床单刚刚换过,还散发着洗衣粉的芳香。

  虽然是许安离主动,但她的脸上还是有些许的狼狈。她伸手轻轻关上门,然后,靠近秦歌的身体。

  就在今夜。

  月亮作证。

  她要给秦歌一个答案。

  秦歌望着许安离纯净如斯的面郏,第一次不知所措。许安离长而幽深的睫毛在他的注视下微微颤抖着。她有些懊恼和沮丧。有点儿难堪,可是,刚才的勇气呢?

  “我要你记住今晚的月亮,它是你一生中最亮的月光。”良久的沉默过后,她说。

  是她主导他。所以,她先深深的吻下去了。

  床头灯一直开着。粉色的光,暧昧的调子。桔色的心情。许安离看到了秦歌眉清疏朗的脸。黑白分明的眼珠,他正用陌生的眼神看着她。当疼痛传来的时候,她和他的身体已经密得无法分割。

  许安离哭了。

  她终于把自己交给了秦歌。尽管那一刻,除了疼,什么也没有。可是。她却从一个女孩子变为女人。以后,她会像吃饭一样频烦的体验男人的身体带给她的那种不同于疼痛的快乐,但,一个女人,是无法忘记第一次入侵身体的男人,不管是爱还是不爱。她想,身体这样密不可分的融在一起,灵魂也会在一起的。

  她怎么可以忘记他,她的秦歌,在粉色的光线中,紧张而惊慌,又有些忙乱,额头上全是晶亮的汗珠?而他一生,是否也都记得此刻的她?

  一夜的混乱,他在她身上半睡半醒地伏了一阵,又卷土重来,整个晚上,一对少年男女,探索着彼此身体的秘密。

  天亮的时候,许安离在沉沉睡去的时候,在秦歌的怀里对他喃喃呓语道:

  “我是你的了,你不用担心了。”

  从替补到正式。就这样开始了。

  累了一夜,她在他怀中香甜的睡去了。

  生活中每天不都是这样的风花雪月。也少有从悲剧到喜剧。

  经过四年多的激情恋爱,开始走入现实生活的唐李煜与沈樱春,已经退去了羞涩与朦胧。取而代之的是生活琐事的磨擦。

  而房子的话题时刻使他们的爱情生活,处于战争状态。沈樱春是对唐李煜提过结婚之事,但她现在是美国护照,结婚必需经动她妈妈,而且最重要的是,唐李煜不想用沈樱春的钱买房子,他要用自己的能力给她买一座大房子,在他看来,她和她父母再多的钱都和他无关,他坚持,他是男人,所以,婚事也就放了下来,他准备明年代款买房。

  沈樱春觉得唐李煜根本没必要为了一点自尊,让生活大打折扣,自尊有什么用?

  顶钱花?

  当房住?

  如果为了自尊,当初就不要和她在一起,现在又说自尊,有什么用?现实是残酷的,来不得半点虚伪,出门没有车子就别脚,回家没有房子就没有家的安全感,也不像家,进超市刷不了卡等于折磨。从前,沈樱春从来没有发现唐李煜是一个如此固执的人,为了这点小事,整天吵来吵去,以前认识的那个斯文浪漫温婉的唐李煜变得如此不可理喻。所以,沈樱春那个心烦意乱啊!那个气啊。一说话就会吵!

  “唐李煜!你怎么变得这样小家子气,如果你再乎我,不要拿自尊和我说事!”吃完晚饭后,两个人一句话不投机,沈樱春摔了筷子,再不发泄,都快疯了!所以,会气呼呼地丢给唐李煜这样一句话。

  唐李煜揭竿而起。

  “爱我,请给我自尊!沈樱春,以往,我从来都是照顾你的感觉,现在,我希望,你也能设身处地想一下我的感觉!好不好?算我求你!我们不要为这件事吵了,我不想你妈看不起我,也不希望她的宝贝女儿为我受委屈,所以,我只能这样!”

  “好!那你就和你的自尊过日子吧,把你的自尊当别墅,把你的自尊当车子,当钱用,当荣华富贵,当老婆!当成功!可以了吧!”

  “沈樱春,你……你简直不可理理喻!”

  “我不可是理喻,好!狐狸终要露出尾巴,唐李煜,不要用这个推迟结婚,推迟买房,即要江山又要美人,恐怕你是另有原因吧。”

  “……你!”

  “我什么?我说痛了你的心事?”

  唐李煜气得摔门而去。

  沈樱春当然希望唐李煜和她一同去美国,这是他们最好的归宿,最好的结局。

  但唐李煜不想。

  不!曾经是想的,想去和万恶的美国比试一下,中国男人的壮志凌云,但是,毕业以后的这段时间,他的思想几乎是巨变,为什么要去美国?不去美国难道就没有出息吗?还有,如果他真的去了美国,把妈妈一个人留在国内,他放心不下,妈妈身体不好,早些年,她是有机会重新组成家庭的,但怕继父对他不好,也就放弃了这个打算,现在,唐李煜毕业参加工作,妈妈身体不好,人也老了很多,不想再找老伴儿,只想儿子结婚,搬到一起住。

  很多现实的问题,把唐李煜的思维弄成了一团乱麻。

  最近和沈樱春一直在吵,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吵,往往是一开口,就那么大的火气。忍都忍不住,发完火气以后,又十分后悔。他不想把两个人的生活弄得这样烽火狼烟。所以,这些天晚上,他很少下班就往家赶,他宁愿加班,也不想早回家。很烦。前天一个北京同行,来这里出差,唐李煜一直陪朋友。也算是一种暂时的解脱吧,明天晚上,同行朋友离开,唐李煜已经为他买票,要去车站送行。

  记得刚到单位实习时,一个中年女同事对唐李煜说,现实是爱情的灭火剂。曾经唐李煜还用一大堆理论反驳她,现在,他对她说的话有了同感。这让他想起了一个著名的笑话,说是妻子和亲娘同时掉进河里,先救谁的事情有几分相似。

  懵懂少年时,以为,爱情,只是两个人的事,与金钱,与环境,与其它的家庭背景没有关系,以为,爱情是两颗心灵的火花,长大以后,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爱情不但不是两个人的事,搀杂了那么多现实中说不清道不明的因素。而且就是这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因素,会把原本干净,纯美的爱情弄得面目全非,弄得人心烦意乱。

  秦歌是第二天晚上离开校园回北京的。许安离只好默默地送他去火车站。

  汽笛长鸣,火车就要开了。

  “秦歌。”那样熟悉的感觉,又一次在许安离的心头深处卷土重来,还没有离开,思念就已经启程。

  “安离。”声音远远地传来,他以为他再也看不到她了。

  秦歌把窗户用力的推上去,许安离向他奔过来。

  火车缓缓地开动。

  “我。”

  许安离站在车窗前,只说出了一个字,他的手轻抚她的脸,她的脸已经流满了眼泪。

  “我跟你去北京。”

  “嗯。”

  “秦歌,我想你。你想我吗?”

  “会的。”

  “别忘了想我,秦歌。”

  “宝贝,我想你,我一直在想你。想我们的爱情。”

  “……”

  火车呼啸着远去,许安离跟着火车奔跑 ,用力地奔跑,短跑是她的长项,但依然跟不上火车的速度,但她依然在奔跑,火车已经加速,越来越远,最后成了一片空茫的影子。把她远远地甩在身后。而她,也最终,停止了奔跑,站那里,一动不动地,望着远方,望着已经消失在视野之外的火车,泪流满面。

  隆隆的火车,载走了她终于可以能够下定决心想念的人。

  她已经是他的人了。

  除了他,她还能想念谁呢。

  人生有太多的偶遇。

  而这样的偶遇为什么不是在七年以前?同样的站台,同样的人,却早已经是物是人非……

  大概有7年了吧。

  如果一次漫长的相遇换来这样……一个吻,然后,是永无尽期的别离,也算是不无遗憾了。如果他吻她一下,就能偿还多少年的心债,就能让他心里能够坦然和安宁的话,给她10个吻又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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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志愿者我不乞求他那一吻结婚就是找个爱你的人撒娇说给女人的私房话不完美女人的幸福守则青春的处方致曾经爱我和我爱过的人开法拉利的女大学生值不值得,爱为幸福堕落一次吧爱情有几张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