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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万岁》 作者:王蒙

第三十五章

光阴疾速地流逝,高三班已经提前举行过毕业考试,同学们开始自由而又紧张地温习功课,翻开高中三年来学过的大叠教科书、讲义和笔记本,拼命念着,背诵着,演算着,严重的关头──高等学校入学考试就要来了。

  招生委员会发下了登记表,要每人填四个志愿,这可是决定终身命运的大事情,大家眼花缭乱,不知道选择什么好,上午填写了的,下午又变卦,到处都在谈论,磋商,征求意见……加上功课的重担,她们都瘦了。

  最近周小玲到处诉苦,这一天,下了晚自习,她坐在桌子上第三次对吴长福说:

  “朋友,你看我学什么好呢?我想学体育,可又舍不得数理化,它们耗费了我多少心血!

  我也想学地质,这方面人才缺少,但是地质工作似乎不太具体,我说不清我的意思,我的性格喜欢从头至尾,知道开头也知道结尾,地质工作却只是替别人开路。春假当中,听了从鞍钢实习回来的大学生的报告,我真想到炼钢炉旁边去,钢铁工业,这是重点的重点!可是,我怕热,这倒没什么。我还喜欢体育,学体育,可以当选手,可以教学生……体育学院到底怎么样?我不知道。糟糕,现在有什么志愿好填?最好所有的学院、科系都让我上一遍,然后就知道学什么最好了。”

  “你太挑剔!”吴长福摆着头责备她,“你看我,不论什么系,不论什么学校,不论什么地点,只要有大学上,阿弥陀佛,就行!可是我的功课够不够起码水平呢?倒霉,今年还有三万名机关干部考学校。完蛋了,我考不上了,考不上……”

  周小玲说选择志愿的困难,吴长福说对升学考试的担心,她们各说各的。周小玲继续不厌其烦地说:

  “我到底学什么呢?真缺德!是哪位作家描写少女选择志愿来着?‘我要做教师,第一位女士说;我要做医生,第二位说;’第三位呢?也许是想做芭蕾舞演员之类的。去他的,哪里有这样轻松如意?我们高中毕业生,不知道学什么好,又怕考不上大学,脑袋都要急炸了;作家却偏要温柔、细腻、甜言蜜语地描写我们,谁让他描写我们的?他们根本就没有好好体验生活!”

  “可不是!”吴长福表示十分同感,“我饭量都减少了,馒头由每顿五个改为四个半,体重由五十九公斤降到五十八公斤半!”

  “五十八公斤半?够沉的了,朋友!”

  杨蔷云在操场上漫步。经过少先队员的义务劳动,操场翻修得十分平整。蔷云拔脚跳了跳,又跑了两步,觉得特别舒服。

  “我应该坚持清晨跑步!”蔷云告诉自己,这么好的操场,这么好的跑道,如果六年来每天早晨跑上四百米,她的肌肉将会多么发达,她的四肢将会多么灵活,还有她的肺活量──她将把多少新鲜甘美的空气吸进去!可恨,她几次开始了清晨锻炼,又几次中断了。

  这是排球架。蔷云用手拉了下挂网子的那个铁接头,想起高一时候与女附中赛排球,她怎么扑过去抢救险球,磕破了膝盖。为什么高二以后她就再没有一板一眼地练下去呢?也许她本来可以成为丝毫不比周小玲逊色的运动员吧?

  从操场望望高三的教室,蔷云隔着窗户寻找自己的座位──姓名:杨蔷云;徽章号数:5802;赶明年就不是了,桌子的颜色渐渐变暗,它的主人也将要更换了。杨蔷云在这个座位上看书、听课、画图、下棋、记日记,在这个座位上做了多少事情!在这个座位上,其实能多做多少事情!譬如记日记,高一的时候每天记,高二的时候每周记,在高三头一学期,什么时候想起什么时候记,到第二学期,半年只记过三篇日记。为什么她不每天记呢?应该清清楚楚地生活,一步一个脚印儿呀!如果有这么一部中学六年的日记,作为自己写给自己的信、写给自己的书、写给自己的鞭策和鼓励,那多么有价值!

  六年了,一转眼,两千四百多个日夜,三百多个星期,不短啊!蔷云初一在那个教室,初二在那儿,初三在那儿……教室离教室不过几十步,现在的她和刚入学的时候已经相距十万八千里!人,都有点顺流而下的劲,初中时候盼高中,上了高中也没什么。高中时候一想到毕业就心跳,谁如果提起毕业,升大学,班上同学就会又高兴又害怕地嚷:“别说了,别说了!”……现在呢,简简单单地毕了业,考试、交相片、检查身体、发毕业证书和准考证,然后在闷热的天气抹上一头万金油念书,就是如此了么?

  好像有许多话想说,却不知道对谁讲好,蔷云有点憋得慌。

  蔷云看着隐在黑暗中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听着指引着全校几千人的起居作息的电铃声;这座熟悉透了的、平凡的、甚至是破旧的学校,这座学校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突然变得新鲜、生动、意义深远起来。假如中学时代能重新开始一次的话,书要一个字一个字地读,百米赛跑要一步一步地跑,歌儿要一小节一小节地唱,总之,日子要一天一天地、一分钟一分钟地细细地过!只有认真地生活才能得到真正的生活!……再见吧,中学时代!蔷云现在已经懂了许多,明天,她就要以新的姿态出现了,等到大学毕业的时候,她将不会再有丝毫遗憾,不再希图重来一次,她将骄傲地、毫不恋惜地送别以往的时间。

  蔷云唱起一个中学生最爱唱的歌:

  像那春天的鸟群……像那五月的江水……

  她相信,虽然没有录音机,没有无聊者“X月X日到此一游”的题字,也没有假惺惺地在树皮上刻下姓名,但是,她的歌声,她的笑意,她的热情和思念──决不会无影无踪地消逝。她将留下点什么,留在学校的天空、地面和大大小小的角落里,至少留在一个小角落,那个角落里存在着不朽的东西:她的美妙的中学时光。

  回到宿舍,苏宁给她拿来一封信,看到那粗大的字体已经知道是谁写的了。

  当你毕业的时候,我祝贺你。你的朋友。6·29

  张世群写的寥寥几个字,引起了蔷云难以形容的感激,她一遍又一遍地读着这普通的一句话,每一遍都体会到新的意义……“当你毕业的时候”,张世群没有忘记朋友,注意着她什么时候毕业,有谁像张世群这样及时地关心人,用自己的火点燃别人的火,用自己的心鼓舞别人的心?“我祝贺你──你的朋友”,是的,祝贺、支持和问候,这一切对于在生活里正要跨前一大步的人是多么需要呀!不会问好的朋友算得上什么朋友呢?没有朋友的问好,在生活里前进又有什么光彩呢?

  蔷云收起信,跑着回宿舍,她心里十分快活。

  蔷云来到一个陌生的庭院,树影重叠,房舍高大,她大声喊道:

  “张世群!张世群!”

  远方飘来颤抖的回声,四处空无一人,她又叫:

  “张世群!张世群!”

  仍然没人回答,蟋蟀轻轻地叫,一朵云彩落下来不见了,她多么想见张世群呀……恍惚有人告诉她:

  “张世群住在最后一层院子里。”

  于是她飞一样地跑去,蹬动了地面,地面像水波似的起伏摇动。

  过了一个院落,又一个院落,老也到不了最后一个,她累了,坐下,身边有一朵黑颜色的花,她低头默想:“多久没有见到张世群了,能不能找到他呢?”

  老侯拿着长长的竹扫帚扫地,在花园的门口挡住了她,扬起的树叶和尘土在空中打转。

  “对不起,时间已经过了。”老侯横起扫帚说。

  “我?我是客人啊,我好久没见,我想他……”

  吕晨走过来,她穿着旗袍,夹着笔记本,问老侯怎么回事,蔷云抢着说完自己的意思,吕晨帮了她,放她进去,告诉她:“以后要遵守制度……”

  她顾不得表示感谢,重新回到初来时停留过的院子,叫道:

  “张世群!张世群!”

  吕晨又来了,她面露难色,说:“张世群那儿有一个朋友,你别去吧……”

  “怎么?他爱有什么朋友有什么朋友,和我有什么关系?我要看他。”

  “可是你有他的相片吗?”一声低沉的、缓慢的警告,蔷云吓了一跳,抬起头,看见了苏君脖子上绕着长长的围巾……再一回头,郑波来了,她掏出许多相片,一张又一张……“我有没有张世群的照片呢?”蔷云费力地想,“这相片是不是他的呢?”她怎么样也想不起,随口说:“没什么,没什么……”

  她走进张世群的屋子,张世群盖着被,脸烧得通红,躺在大铜床上,蔷云知道他病了,正要招呼他,被另一个人惊呆了。

  离开大床远处,放着一个橙色的带扶手的藤椅,一个美丽的、高大的、成熟的女人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像一尊石膏像。

  那人的美丽使蔷云震惊,乌黑的头发波浪般地卷起,湿润的眼睛和蔼地望着蔷云……蔷云也向那人微笑,她觉得自己应该退走了。

  张世群一扶床沿站了起来,他高兴地拉过蔷云,和她坐在一起,说:“你来了,你来了……”于是他们说了一些话。

  张世群亲热地告诉她:“这是我的表姐。”他用目光指向那人,又小声补充:“我把一张照片送给了她。”

  蔷云快乐,因为张世群对她推心置腹。

  “给你一点礼物吧。”张世群吃力的把手伸进上衣的小口袋,慢慢地摸……“难道也送给我照片么?”蔷云心跳着想。

  张世群的手伸出来,没拿什么照片,只有一连串的曲别针。

  蔷云说:“我不要。”张世群诧异了,蔷云无力拒绝,悲苦地说:“给我……两……个吧。”

  她去接曲别针,挣扎着伸出手。

  夜,漆黑,一只猫凄婉地“咪”了一声,远处有婴儿哭泣……蔷云睁开眼,身上好像压着什么东西,她听见自己醒来时犹自呵呵地呻吟。

  她蓦地坐起来,米色的毛巾被落在地上。

  “张世群,张世群,”她动着嘴唇,吃吃地叫。她高兴,因为她真真地听到了这清楚的三个字。在长梦之后,夜静更沉的时刻,她第一次懂得了这名字的动人的力量。

  “我的朋友,好朋友。”她又低语,在这一瞬间,在她的召唤下,张世群仿佛来到了:黝黑的面孔傻笑,头发蓬松冒着大雨和电车赛跑,自行车的轮子旋转,溅起水,溅起泥……水花和泥土里,张世群赤背站起,筋肉条条的胳膊扶着铁锹,笑说:“像你这样的,我一辈子也忘不了。”哈哈哈,朔风凛冽,灯火辉煌,他们在冰场上高举红杯,痛饮甘露,然后在天安门前跳一夜华尔兹舞……为什么蔷云梦见了张世群?为什么做了这样荒唐和曲折的梦?为什么梦后还记得那样清晰,那样痛楚?

  蔷云老没见张世群了,写好信常常忘记寄出去,多么想他呀,为什么?也许,他们的友谊也是荒唐的吧?露营时候初次熟识,以后再也没有机会在一起……露营时候住在西郊,帐篷里边,吹起小铜号:“答答的答答”,那时所有的事都记得清清楚楚;那时候的朋友,铭刻在蔷云的心里边,蔷云永远爱他们,愿为他们尽心,赴汤蹈火……珍贵的、永不再现的少年时代呀……她和张世群相处很少,愈少,记忆就愈纯粹,愈值得温习怀恋。

  蔷云穿上鞋,走到寝室门口,同学们都沉睡着,她扶着门框,听见一种噬啮的声响,是由于自身血液的流转还是由于太空中万古不灭的运动?

  晨曦冉冉,凉风吹动了薄衫,树叶无声地落到地上,一天就要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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