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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特种兵生涯》 作者:猎鹰

第22章 秦岭山(6)

  现在还有一个问题,瘴树林是在森林阳光很少照射到的地方才会有,它们自己的树叶不断地腐烂,可能会释放出甲烷和其他毒素,甲烷跟空气混合可以爆炸。我只是穿过,没想把它给烧了,况且,随便点火进去的话,我也会一起被烧成灰。我拿出支箭,绑上些羽毛,涂上野猪油点燃射了进去,没反应,看来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我披上了雨衣,把头扎好,最后检查了一下,确定手上的手套和袖子扎好了,裤腿也扎进了野战靴,全身没有裸露的地方。我把面部蒙上了头套,用块围巾折好,上洒了水,做成了个简易的防毒面具,除了眼睛要看路外,没有裸露的地方。我拿出一片奎宁和解毒药,含在舌头下,点燃火把,正了正背囊,走进树林。我用火把在前面开路,在这种树林里,跑动只会吸入更多的毒素,况且,我根本不知道这里有什么毒素,所以尽量地少呼吸。山蚂蟥噼噼啪啪地打在我的雨衣上,我毫不理会,小样的,你们要能把我雨衣撕破了我才佩服呢。山蚂蟥锲而不舍地朝我弹来,又掉到地上,只有少数能趴在我的雨衣上,徒劳地寻找可以吸血的地方。现在暂时让你们猖狂一下,等下我再收拾你们。

  瘴树林里阴森森的,让人感觉发冷,到处是腐败的树枝和腐叶,还看到了几个动物骨架。不知是哪头经验不足的动物误入歧途,再也没出去,让人觉得很恐怖。我深一脚,浅一脚地大约走了大半个小时才走出了树林。我马上找开阔地生火。我将雨衣小心地脱下来,将上面的山蚂蟥抖到火里,心里说:小样的,治不了你们俺还叫兽医!然后仔细检查了背囊和其他装备,连衣服的褶皱都没放过。我可不想带着一只恶心的山蚂蟥一起赶路。检查无误,我把火堆熄灭,向预定的宿营地走去。晚上依然是检查装备,加工食物。今天我不想爬上树睡觉了,太难受了。我捡了足够的柴火,只要有火野兽就不敢靠近;在营地周围我撒了硫黄粉,蛇和蚂蚁不会来打搅我。唯独就是可恶的蚊子,像个苍蝇那么大块头,一群群地嗡嗡杀过来,奶奶的!我在四周点了几个小火堆,撒上艾草做蚊香,“丛林轰炸机”立马就嗡嗡地转头杀向另一个地方了。我感到有点儿体乏、头晕,可能是刚才过瘴树林的时候吸了毒气。我吃了片解毒药,现在我需要休息,以恢复体力。我加了几块大柴火,看看手表,晚上8点36分。我枕着头盔抱着枪睡了。不知道睡了多久,我忽然惊醒了。

  我竟然睡得那么沉,一点儿警觉都没有,火堆也快熄灭了。我恢复得不错,伸了个懒腰,想要是有人摸哨或者野兽袭击的话,我已经跟阎罗王喝茶去了。我又加些柴火,火堆又旺了起来。看了一下表,凌晨3点42分,睡不着了。我四下检查了一下,拿出地图,听着丛林交响曲研究地图。忽然我听到树林有抖动的声音。我立即抓起开山刀向发出声音的方向看过去,了不得!我看到树上有两只绿油油的眼睛。开始看不真切,眼睛适应了黑暗之后,我看到一只野猫,它站在树上,两只大眼珠子瞪着我。它比一般的家猫大,大概有七八斤的样子。我看看它,没什么威胁,没再理会它。它也没走,就这样它好奇地蹲在树上看了我半个多小时。地图其实我已经牢牢记住了,不过多研究研究没有坏处,至少可以打发无聊的时间。这个习惯一直保持到转业以后,我无聊的时候就会拿着报纸和书,看完一遍又一遍。野猫忽然“喵”的一声溜了,跑得还蛮快的,身手敏捷,等我再抬头的时候,它已经没了踪影。我笑了笑,想等我将来有钱了,也弄一只做宠物。

  我低下头继续看地图,忽然,一个念头闪过:等等!它为什么跑那么快?难道有其他的掠食动物在附近把它吓跑了?虽然我的火堆很旺,但小心驶得万年船。我打开野战刀的带子,将枪拿在手上搜索附近。妈的!我心里骂了一句,离我不到30米的地方,简直就在我的身后,有四只绿眼睛——狼!它们竟然已经潜伏在离我那么近的地方,而我一点儿都没发觉!要不是野猫,说不定我已经“挂了”。狼是丛林里最可怕的动物,它有极强的耐力和让人恐怖的智力。现在我只看到两只,不知道还有多少只埋伏在附近。我小心地搜索四周,现在火是我的保护神,火堆不灭,狼是不敢来的。没看到有其他的狼,看来只有两只,或许是刚出道的两兄弟,或许是夫妻。天亮了,两只狼还在原来的地方一动不动,冷冷地看着我,我表面没理会它们,眼角的余光却一直注视着它们。周围没有它们的战友,只是两只,跟我想象中的狼不太一样,只比土狗大不了多少。一只是公的,像只半大的狼狗一样,眼睛冷冰冰的,似乎没有生气,除了骨头好像就剩皮了,估计伙食不是很好。另一只像土狗一样大,身材匀称,看来是一对夫妻。我扔下一点儿肉贿赂它们,人家盯了我那么久,辛苦费也给点儿吧,反正我的肉还很多。

  两个狼没有跟上我,也没有吃我扔下的肉,依然在原地坐着,冷冰冰地看我。我不理会它们,背上东西就走。中午我休息的时候,忽然发现这两个家伙又跟上我了,它们跟踪我那么久我竟然都没有觉察!该死的!难道它们看上我身上这100多斤肉了?冷静!我脑子快速地转动,教官教过,一旦被狼盯上,千万不要有过激动作,不要奔跑,要时不时回头看它们,让它们知道已经被发现了,它们就不会轻举妄动。要是狼从背后扑过来,千万不要回头,如果回头狼会立即咬住脖子,要顺势一个背摔将它摔过去,然后用开山刀或野战刀对付它。一般情况下,南方的丛林狼个头不会很大,只要不慌张,完全可以对付得了。如果身上有肉的话,扔点儿给它们,狼群有时候会为了争食而打架,可以拖延不少时间。我拿出几块肉干,放在路边,回头看着它们,它们也这么看着我,几只眼睛冷冷地互相打量。我慢慢地走开,不时回头看看它们。

  它们先闻我扔下的肉,不一会儿就吃了,然后又跟了上来。我知道,我安全了。如果吃了我扔下的肉,那么它们就不会吃我,它们会跟着我讨吃的,至少是在我的肉耗尽前是这样。两个家伙就这么不远不近地跟着我。傍晚时分,我用弓射到个傻乎乎的黄麂。当时它正在看日落,竟然没发现我潜伏到了离它不远的地方。本来不想打搅它的闲暇时光,但是我身后跟着两个定时炸弹,多点儿肉总是好的。我把黄麂的内脏和大部分的肉扔在我的宿营地外的地方,只留了四肢的肉。我开始好奇这两个家伙,看看它们到底想干什么。两个家伙狐疑地围着肉闻了又闻,还不时看看我,而我当它们不存在,做着自己的事情,只是用余光看着它们。我知道越不搭理它们,它们就越不会袭击我,动物跟我们人类一样,会评估作战风险。两个家伙开始吃肉了,它们并不打架,还满足地发出呼噜声。

  吃完后,它们像没事一样在我的营地周围散步,甚至跑进我的营地里,离我不到10米的地方坐着看我,眼神也不再是冷冷的,而是充满了好奇。它们不时打个大呵欠伸伸懒腰,互相梳理毛皮,过了一会儿,真把我的营地当自己的地盘了,滚在了一起打闹嬉戏,让我想起以前我家养的小狗黄黄。我开始喜欢这两个家伙了,给它们起了名字,男的叫颗粒,女的叫JILL。JILL是游戏《生化危机》里的女主角,我非常喜欢JILL坚强的性格和漂亮的外形。JILL这头小母狼长得很不错,身材匀称,毛皮发亮,眼睛亮晶晶的,不时闪过调皮的光芒,黑黑的鼻子很湿润。颗粒就差多了,皮毛脏兮兮的,有些地方打了结,身上还有伤疤——也许是与其他公狼打架时留下的吧。看来找个漂亮老婆是件很辛苦的事情!做完该做的事情,我扔了几块大柴进火堆,找了棵大树睡觉去了。颗粒和JILL也在离我营地不远的地方躺下了,像我的忠实卫兵,还不时打打饱嗝。

  一路上颗粒和JILL一直跟着我,慢慢地我们成为了朋友。不过这个朋友是有代价的,那就是我存下的肉越来越少了。这几天没能弄到什么好东西,晚上想抓老鼠,可是颗粒和JILL在附近,地老鼠都不敢冒头,只好就靠着存下的肉支撑我们三个的伙食。它们好像很享受这样的生活,离我也越来越近,我宿营的时候,边做事情边和它们说话,它们就歪着头,似懂非懂地坐在那里听我讲“政治课”。扔肉给它们的时候,总是JILL先吃,颗粒有时也跟她抢。刚开始我还做老好人,呵斥颗粒不懂“怜香惜玉”,后来发现我是多余的,因为每次都是JILL获胜,看来颗粒很爱它的妻子。好几次,JILL都跑到我身边,我直接用手喂肉给它吃,它总也吃不够。这个小家伙真可爱,懂得撒娇,围着我讨吃的,像只温驯的小狗一样,我都被它俘虏了,计划给它定额的肉一加再加。我真想用手摸摸它的头,但是都忍住了,因为颗粒在旁边看着呢!我知道,用不了多久我们就要分手了,我终究会走出它们的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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