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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4: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马丁

(卷四)群鸦的盛宴(25)

    “黄金一团一 决不会。从‘寒铁’的时代起,‘言出如金’一直是他们炫耀的信条。密尔跟里斯和泰洛西之间的战争一触即发,合约可以带来丰厚的酬劳与战利品,为什么要终止呢?”

    “也许里斯或泰洛西的出价更高。”

    “不,”她否认,“换作任何别的佣兵一团一 ,我都会相信——绝大多数佣兵会为一点点金钱而改换门庭。但黄金一团一 不同。他们都是流放者或流放者的后裔,彼此 如同兄弟,服膺于‘寒铁’的梦想。他们不仅渴望金钱,还梦想重返家园。对此,伊伦伍德大人跟我一样一清二楚,在三次‘黑火’反叛中,他的祖先都跟‘寒铁’ 并肩作战。”她握住亚历斯爵士的手,手指互相一交一 织。“你见过魂丘的托兰家族的纹章吗?”

    他想了想,“一条吞吃自己尾巴的龙?”

    “这条龙代表时间,无始无终,周而复始。如今,安德斯·伊伦伍德就好比克里斯顿·科尔复生,他迷惑我弟弟,鼓励我弟弟主动出击,以取得继承权,他说 男人不能向女人下跪……还说亚莲恩任一性一放一荡,尤其不适合统治。”她挑战似的一甩头发。“因此你的两个公主不仅有共同的目标,爵士……还共有一个声称一爱一她 们,却不愿为她们而战的骑士。”

    “我愿意,”亚历斯爵士单膝跪下,“弥赛菈年长,也更适合戴上王冠。如果她的御林铁卫不愿守护她的权利,还有谁会愿意呢?我的剑,我的生命,我的荣 誉,全部属于她……还有你,我心中的太陽。我发誓,只要我一息尚存,就没人可以偷走你与生俱来的权利。我是你的人。现在,你要我做什么?”

    “一切。”她跪下来亲一吻他的嘴唇。“一切,我的一爱一人,我真正的一爱一人,我贴心的一爱一人,永远的一爱一人。但首先……”

    “说吧,说出来我就为你做。”

    “……弥赛菈。”

    bhapter15 布蕾妮

    那堵石墙陈旧崩裂,但看到它横亘于原野之中,布蕾妮仍感觉脖子上汗毛直竖。

    弓箭手们就是躲在它后面杀害了可怜的克里奥·佛雷,她心想……但继续走了半里地,她又经过一堵看上去差不多的石墙,开始不确定起来。布满车辙的道路 七转八弯,光秃秃的褐色丛林似乎跟记忆中的绿树不同。刚刚经过的就是詹姆爵士取走他表弟长剑的地方吗?他们一交一 手的树林在哪里?那条溪流呢?他们在溪水中互 相劈砍,扑腾得水花四溅,直到引来了勇士一团一 。

    “小姐?爵士?”波德瑞克似乎从来不清楚该如何称呼她,“你在找什么?”

    鬼魂。“我骑马经过的一堵墙。没什么。”当时詹姆爵士仍有两只手,而我憎恶他,憎恶他的种种奚落与嘲笑。“安静,波德瑞克,树林里可能藏着土匪。”

    男孩看了看光秃秃的褐色树丛、潮一湿的树叶和前方泥泞的道路。“我有剑。我可以战斗。”

    但不够熟练。布蕾妮毫不怀疑男孩的勇气,只是不放心他的训练水平。虽然他名义上是个侍从,但他侍奉的人对他的武艺没有帮助。

    离开暮谷城北行的路上,她断断续续问出了他的故事。原来他出于派恩家族的旁支,源自某个排行靠后的儿孙,家境贫困,他父亲终其一生都在为有钱的亲戚 当侍从,最后跟蜡烛铺老板的女儿结婚,生下波德瑞克之后,就在平定葛雷乔伊叛乱的战争中阵亡了。他四岁时,母亲抛弃了他,将他一交一 给一个亲戚,自己跟让她怀 孩子的流一浪一歌手跑了。波德瑞克已经不记得母亲长什么样,对他而言,塞德里克·派恩爵士算是最接近父亲的角色,然而从他结结巴巴的叙述来看,布蕾妮感觉这个 塞德里克对待波德瑞克更像仆人而不是儿子。当初凯岩城召集封臣出兵时,骑士带上他照顾马匹,清洗盔甲。接着,塞德里克爵士在泰一温一 公爵军中战死在三河流域。

    男孩孤身一人,远离家乡,又没有钱,只能投靠一个胖乎乎的雇佣骑士,人称“大肚子”罗里默爵士,隶属于莱佛德大人的分遣队,负责保护辎重。“管吃的 人吃得最好”,这是罗里默爵士的口头禅,最后他被发现从泰一温一 公爵的私人物资中偷了一块腌火腿。泰一温一 ·兰尼斯特决定吊死他,作为给偷盗者的教训。波德瑞克曾 跟他共享那块火腿,也差点共享绳子,但他的名字救了他。凯冯·兰尼斯特爵士救下他来,稍后便将他送给侄子提利昂做侍从。

    塞德里克爵士教会了波德瑞克如何照顾马匹,如何检查鞋子里的石头,罗里默爵士则教他偷东西,但他们都没空陪他练剑。小恶魔至少曾送他去红堡的教头那里受训,可惜艾伦·桑塔加爵士死于君临暴动,波德瑞克的训练也到此为止。

    布蕾妮砍下两根断枝当剑,试了试波德瑞克的身手。她高兴地发现,男孩嘴笨手不笨。然而,尽管他勇敢又专注,但营养不良 ,骨瘦如柴,不够强壮。假如他 真像自己声称的那样,在黑水河战役中存活了下来,只可能是因为没人拿他当目标。“你可以自称为侍从,”她告诉他,“但年龄只及你一半的侍酒都能把你打得很 惨。你若留在我身边,以后每晚睡觉时,手上将全是水泡,胳膊布满淤青,浑身僵硬酸痛,难以入眠。你不会喜欢的。”

    “我喜欢,”男孩坚持,“我喜欢那样。淤青和水泡。我是说,不,但我喜欢。爵士。小姐。”

    迄今为止,他和布蕾妮都信守承诺。波德瑞克从不抱怨。每次拿剑的手上冒出一个新水泡,他都忍不住骄傲地展示给她看。他照顾马匹也很不赖。不,他不是 侍从,她提醒自己,但我也不是骑士,不管他叫我多少声“爵士”。她不能遣走他,因为他无处可去,另外,尽管波德瑞克一再声称不知道珊莎·史塔克的去向,但 他有可能并未意识到自己所了解的情况。偶尔提及的一句话,模糊的记忆,或许就是布蕾妮达成目标的关键所在。

    “爵士?小姐?前面有辆车。”波德瑞克指出。

    布蕾妮看到了:那是一辆双轮木牛车,高高的侧板,一男一女正使劲拖曳绳索,顺着车辙往女泉城方向前进。看模样是农民。“慢点,”她告诉男孩,“别教人家把我们当土匪。不要乱讲话,注意礼貌。”

    “好的,爵士。注意礼貌。小姐。”男孩似乎对可能被当成土匪还挺高兴。

    他们一路小跑赶上来,农民警惕地注视着他们,但布蕾妮表明没有恶意之后,他们便任由她走在旁边。“我们本来有一头牛,”他们在杂草遍地的田野间行 进,到处是松一软的烂泥潭和烧得焦黑的树木,老汉边走边倾诉,“但被狼仔抢走了。”他的脸因为使劲拉车而涨得通红,“我们的女儿也被抢走了,唉,干了很多坏 事,好在暮谷城的战斗结束后,她自己跑回来了。那头牛却没有,我猜是准被狼仔吃了。”

    女人没什么补充的。她比男人年轻二十岁,但一个字也没说,只是用看待双头牛犊的眼神看着布蕾妮。这种眼神,“塔斯的处一女”一生中见得太多太多了,史 塔克夫人固然待她宽厚仁慈,但大多数女人就跟男人一样残忍,脸长得漂亮,然而嘴巴刻薄,笑声刺耳,眼神冷漠的夫人们更将轻蔑隐藏在礼貌的盔甲背后,很难说 哪种令她更痛苦。也许正是平民女人们的眼神吧。“我上次路过女泉城时,那里是一片废墟,”她告诉对方,“城门砸开,泰半房屋遭到焚烧洗劫。”

    “哦,现在稍稍重建起来一些。那塔利,他是个严厉的人,却比慕顿大人英勇得多。森林里仍然有小股土匪,但比原先少得多了。塔利逮住了最坏的那些人,用他那把硕一大的剑砍下他们的脑袋。”他扭头啐了一口。“你在路上没碰见土匪吧?”

    “没有。”这次没有。离暮谷城越远,道路越空旷,偶而瞥见的路人还没等走到跟前就全隐入了树林中——除了一个高大的大一胡一 子修士,带着大约四十名跟随 者兼程南下,个个赤脚。路过的客栈不是洗劫后被废弃,就是成了军营。昨天他们遇到一支蓝道大人的巡逻队,骑兵们手执长槍和长弓,将他们一团一 一团一 围住,队长则百 般盘问布蕾妮,好在最后还是放行了。“小心点,女人,你下次遇到的人也许不像我的小伙子们那样正直。猎狗带着百来个土匪越过了三叉戟河,据说女人被他们撞 上就会遭到强一暴,他们还把一奶一头割下来当纪念。”

    布蕾妮感觉有必要将警告转达给农夫和他的妻子。结果他只点点头,等她说完后又啐了一口,“猎狗也好,狼仔也好,狮子也罢,但愿异鬼把他们统统抓走。这帮土匪不敢靠近女泉城的,只要塔利大人在那里管辖,他们就不敢。”

    布蕾妮在蓝礼国王军中认识了蓝道·塔利伯爵,她不喜欢他,但无法忘记自己欠他的债。诸神保佑,经过女泉城时可不要惊动他。“等战争结束,镇子会被一交一 还给慕顿伯爵,”她告诉农夫,“国王宽恕了伯爵大人。”

    “宽恕?”老头哈哈大笑,“为什么?因为干坐在他那座该死的城堡里?他派手下人去奔流城打仗,自己却躲在后面。狮子洗劫他的城镇,然后是狼仔,然后是佣兵,而伯爵大人只是安安全全地待在城墙之中。你知道,他哥哥决不会像他这样懦弱,米斯爵士是个勇士,死在劳勃国王手下。”

    更多鬼魂,布蕾妮心想。“我在找我妹妹,一个十三岁的漂亮处一女。你见过吗?”

    “我没见过处一女,漂亮的也好,难看的也罢。”

    没人见过。但她必须不停地问。

    “慕顿的女儿是个处一女,”男人续道,“至少到洞房那天。这些鸡蛋就是为婚礼准备的,她要和塔利的儿子结婚,厨子们需要鸡蛋来做蛋糕。”

    “哦。”塔利大人的儿子……小狄肯要结婚了。她试着回忆,他好像只有八岁或者十岁。布蕾妮本人七岁时便订过婚,跟一个年长三岁的男孩,卡伦伯爵的幼 子。他很害羞,唇上有颗痣。他们只在订婚时见过一面,两年后他死于伤寒,那场伤寒也同时夺走了卡伦伯爵夫妇及其女儿们的一性一命。倘若他活下来,她初潮之后一 年内就要和他结婚,整个人生便完全不同。她现在不会在这里,穿戴男人的盔甲,带着长剑,追寻故人之子了。她更有可能住在夜歌城,一边照看一个孩子,一边给 另一个喂一奶一。布蕾妮经常想到这些,这让她有些悲哀,但也有一丝欣慰。

    太陽半藏在浮云背后,当他们从焦黑的树丛里钻出来时,女泉城就在面前,稍远处是海湾。城门已经重建,并得到加固,淡红色石墙上又有了来回走动的十字 弓手。托曼国王的旗帜在城门楼上高高飘扬,金红对分的底色上,黑色的宝冠雄鹿与黄金狮子迎面对峙,王室旗帜旁边是塔利的健步猎人旗,而慕顿家族的红鲑鱼旗 只矗一立在山丘顶的城堡上。

    铁闸门下,他们遇到十来个手持长戟的卫兵。对方佩戴的徽章表明属于塔利大人的军一团一 ,但其中没一个是塔利自己的人:两个半人马,一道闪电,一只蓝甲虫 和一根绿箭……但没有角陵的猎人。对方头目胸前装饰着一只孔雀,亮丽的尾巴被太陽晒得褪了色。农民将车拉过来,他吹声口哨。“这是什么?鸡蛋?”他抛起一 只蛋,接住,咧嘴笑笑,“我们收下了。”

    老汉出声抗议,“蛋是给慕顿大人的。为婚礼做蛋糕甩。”

    “让你的母鸡再多下点吧。我有半年没吃过蛋了。给,别说我们不付钱。”他丢一了一把铜板在老头脚边。

    农夫的妻子说话了。“不够,”她说,“远远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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