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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作者:柯南·道尔

第176章 伯尔斯通的惨案

  现在,我必须介绍一下刚刚发生的案件及其从头到尾的情况,虽然这些情况我们知道得并不多,但相信它会对读者了解整个事情和有关人物有很好的帮助。伯尔斯通是位于苏塞克斯郡北部边境的一个古老的小村,那里有一片非常古老的半木制房屋。几百年来,它都没有变化,但近几年它如画的风景和独特的位置吸引了许多富裕的居民,他们的别墅在周围的森林中隐约可见。当地人认为这些森林是威尔德大森林的最边缘,因为大森林延伸到北部石灰石开阔高地变得越来越稀少。为了满足人口增长的需要,许多小商店应运而生,因此伯尔斯通可能会很快从古老小村发展成现代城镇。它将成为这片乡村地区的中心,因为重要城市唐布里奇韦尔斯市离这里很近,只有十一二英里,东面则是肯特郡边境。

  距伯尔斯通大约半英里,有一座以高大的山毛榉树而闻名的古老园林——伯尔斯通庄园。这座古老建筑的一部分可以回溯到第一次十字军东征时期,当时雨果·德·坎普斯在英王赐给他的这个庄园中央建起了一座小城堡。1543年,这座城堡毁于火灾。詹姆斯一世时代,一座砖瓦房又在这座封建城堡的废墟上建起,那些已被熏黑的四角基石也派上了用场。

  庄园的房子有许多山墙和菱形小格玻璃窗,仍然酷似十七世纪初建造者遗留下的那个样子。庄园有两道护城河,原来用于卫护具有尚武精神的先辈们。现在外河已经干涸,屈尊作了菜园。内河仍在那里环绕着整个房子,尽管现在只有几英尺深,但还有四十英尺宽。一条小溪流经这里,继续向远处流去,因此尽管混浊,但不像水沟那样不卫生。房子底层的窗户离水面不到一英尺。

  进入庄园的唯一途径就是通过一座吊桥,吊桥的铁链和绞盘早已生锈毁坏。然而,这座庄园的新住户花了很大精力,又把它重新修复,所以吊桥不但可以吊起,而且是每天晚上吊起、早上放下。这样就恢复了旧封建时代的习俗,夜间庄园变成了一座孤岛——这个事实和马上引起整个英国关注的这一案件息息相关。这座房子无人租赁已经有些年头了,道格拉斯一家购买时,就有了要变成废墟的危险。这个家庭只有两个人——约翰·道格拉斯和他的妻子。道格拉斯在品质和外貌上都不同凡响。他大概有五十岁左右年纪,结实的下巴留着花白的胡髭;粗犷的脸上有对特别敏锐的灰眼睛;瘦长而结实身体有着充沛的精力,就像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尽管他对所有人都愉快和蔼,但他的举止却与苏塞克斯郡社会阶层有不同之处——行为直爽,不拘泥于礼节。总之,给人的印象,他是个不平凡的人。然而,虽然那些比他更有教养的邻居用好奇和谨慎的眼光看他,他仍然很快就受到村民们的喜爱。他慷慨捐助当地各种慈善活动,参加他们的各种音乐会,而且他有一副天生出众的男高音嗓子,随时都愿意给人们高歌一曲。他似乎很有钱,听说是在加州淘金时赚的,从他和他的妻子的谈话中,可听出他曾经在美国生活过一段时间。他的慷慨大方和平易近人让人们产生了良好印象,再加上他不怕危险的表现,更加深了这些好印象。

  虽然他骑术不佳,但他每次比赛都要参加。在教区牧师的住宅失火时,他在消防队已放弃抢救之后,又冲到房子里抢救出许多财物。因此,来到这个庄园不到五年,约翰·道格拉斯就在伯尔斯通享受有盛名。

  道格拉斯的太太在相识的人中间也很受欢迎。她是位美丽的女士,身材修长苗条,皮肤略深。她生性喜静,一心一意都用在关心体贴丈夫及处理家务事上。据说,她是英国人,是在伦敦认识道格拉斯的,她比他小二十岁左右,不过年龄的差距并没有影响他们美满的家庭生活。

  然而,熟识他们的人都觉得他们夫妻之间并不是完全坦诚,因为太太对丈夫的过去不是绝口不提,就是说不清楚。有人甚至察觉到道格拉斯太太有时神经十分紧张,尤其是当她丈夫外出回来很晚时,她就会变得焦虑不安。在宁静无聊的乡村,人们津津乐道的就是闲话,所以庄园女主人的这个弱点也不可避免地被人谈论,尤其是当现在发生案情与此有密切的联系时,人们更是联想到这个话题。在庄园中还有一个经常出现的房客,他是汉普斯特德郡黑尔斯洛基市的塞西尔·贝克。事情发生时,他也在场,因此,这时他显得特别引人注目。

  在伯尔斯通村的大街上经常可以看到塞西尔·贝克高大而灵活的身影。

  因为他是庄园受欢迎的常客,而且他是道格拉斯先生在此出现的唯一旧交。贝克无疑是英国人,但从他的谈话中可清楚地听出他与道格拉斯是在美国认识的,且交往颇为亲密。他似乎很有钱,而且据说是个单身汉。在年龄上,他要比道格拉斯年轻许多。他大概四十五岁,个子高大挺拔,胸膛宽阔,面容干净,棱角分明。即使没有那双强大有力的手帮助,只用一双眼睛所射出的咄咄逼人的光,就能让他从敌对的人群中脱身而出。

  他似乎不必做什么事,整天衔着烟斗在这个古老的村落中闲逛,要不就是和庄园主人,或者主人不在时与女主人一起驾车郊游。“他是一位随和爽朗的绅士,不过,啊呀!我可不敢与他太接近!”男管家艾姆斯这么形容贝克。

  他与道格拉斯夫妇交往十分亲密,对道格拉斯太太尤其友善——友善到不止一次引起丈夫的不安,甚至连仆人们都看得出道格拉斯先生的不悦。这就是悲剧发生时这个家庭中的第三个人。

  至于住在这座古老庄园中的其他人,包括有忠厚拘谨又尽责的管家艾姆斯,以及开朗和悦的女管家爱伦太太,她的职责是帮助女主人料理家务。另外还有六个仆人,但他们都与1月6号晚上发生的案件无关。

  警讯最初是在夜里11点45分到达当地小警所的,当时在警所值班的是威尔逊警官。当时,气急败坏的塞西尔·贝克冲到警局门口,疯狂地拉着门铃,然后一口气说出庄园发生的可怕惨剧——约翰·道格拉斯被谋杀了。说完后,他又急急忙忙赶回庄园。警官立即采取措施,把这件事通知苏塞克斯郡警察局后,在午夜12点刚过的时候赶到了现场。

  抵达庄园时,警官发现吊桥是放下的,灯火通明,整座房子里的人都陷入慌乱紧张的状态。仆人全部面色发白地蜷缩着挤在大厅里,惊慌的管家在门口不停地搓着双手。只有塞西尔·贝克似乎镇静自如。

  他打开离入口最近的一扇房门,招手让警官跟他进去。这时,村里有名的伍德医生也来了,于是三人一起走进惨案发生的房间,惊恐万分的管家跟在他们后面,并随手将房门关上,以免女仆们看到恐怖的现场。屋内的景象的确惨极了,被害者仰面躺在屋子的中央位置,四脚朝天,光脚上还穿着一双毡毛拖鞋,外面穿着一件粉红色的晨服,贴身穿着睡衣,再往上看,已是惨不忍睹,死者的脑袋已被火药的冲击力炸得面目全非,可见火枪的距离和被害者靠得很近,枪口喷射出的火药差不多全部击中脸部。

  伍德医生蹲下来,将右手拿的油灯靠近被害者头部,不需细看,医生已经明白,再高明的医生也无计可施了。

  受害者满脸是血,怀中平放着一枝很特殊的猎枪,之所以说特殊,是因为在扳机向前一英尺的枪管被锯断了,还用一根铁丝将两个扳机绑在一起,以便一起发射火药,造成巨大的冲击力。

  乡村警官对此显然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这么重大的案件使他不知所措,他忐忑不安地说:“我们要保护好现场,最好不要破坏一点儿,我们要等长官的到来。”“到目前为止没有人碰过任何东西,这点我可以保证。这个样子就是我发现时的样子。”塞西尔·贝克说。

  “事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警官掏出笔记本。

  “刚过十一点半时,我还没有宽衣就寝,正坐在卧室的火炉边,突然听到了枪声。枪声并不响——好像被捂住了。我冲下楼——我想,用了不到三十秒钟的时间我就冲进了这个房间。”

  “房门是开着的吗?”

  “是的,门开着。可怜的道格拉斯躺在那里,像你现在看到的一样。他卧室里的蜡烛在桌子上亮着。过了几分钟,我才把灯点着。”

  “你一个人也没有看到吗?”

  “是的。我听见道格拉斯太太随后走下楼梯。我跑过去,拦住她,不让她看到这个可怕的景象。后来,女管家艾伦太太过来把她领走了。

  后来,艾姆斯也来了,我们又跑回了那个房间。”

  “据我所知,吊桥在晚上通常是吊起来的。”

  “是的,我放下之前,吊桥是吊起来的。”

  “那么,凶手怎么能逃走呢?这不可能!道格拉斯先生一定是自杀。”“这也是我们最初的想法。可是,你看!”贝克拉开窗帘,表明菱形小格玻璃长窗已经完全打开。“再看看这个!”他放低手提灯,照亮木窗台上像一只长统靴底印那样的血迹,“有人逃出去时曾经站在这里。”

  “你是说有人涉过了护城河?”

  “完全正确!”

  “那如果你在案发后不到半分钟就到了这个房间,罪犯当时一定还在水里。”“我对此没有疑问。我当时跑到窗边该多好!可是,正如你可以看到的那样,窗帘遮住了窗户,所以我从来没有想到这一点。

  后来,我听到了道格拉斯太太的脚步声。我不能让她走进这个房间。

  那太可怕了。”

  “够可怕的!自从伯尔斯通火车撞车事件以来,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损伤。”医生看着炸碎的脑袋及其四周的可怕血迹说。

  “不过,要我说,”警官说,他的缓慢粗鄙的脑袋仍在考虑那扇打开的窗户,“你说有人涉过这个护城河逃走,这很对,但我要问你的是,如果吊桥已经吊起,他又是怎么走进这个房子里的呢?”

  “啊,问题就在这里。”贝克说。

  “吊桥是几点吊起来的?”

  “将近六点。”管家艾姆斯说。

  “我听说,吊桥通常是在日落时分吊起来。每年这个时候,日落常常是更接近四点半,而不是六点。”警官说。

  “道格拉斯太太请客人们喝茶,我要等客人们走后才能拉起吊桥。

  当时,吊桥是我亲手拉起来的。”艾姆斯说。

  “那这么说,如果有人从外面进来——假如是这样——那他们就必须在六点前穿过吊桥进来,而且一直躲藏到十一点后道格拉斯先生走进这个房间。”警官说。“正是这样!道格拉斯先生每天夜里都要在房子四周转上一圈,看灯火是否正常,才去睡觉。这样他就来到了这里。

  那个人正在等着他,向他开了一枪,然后扔下猎枪,越窗而逃。我就是这样解释的,因为没有任何其他解释符合那些事实。”这时,警官突然注意到地板上靠近死者的地方有一张卡片,他急忙把它捡起来,只见上边用钢笔潦草地写着两个大写字母V.V,下面还有数字“341”。

  “这是什么?”警官举起卡片问道。

  贝克看着卡片,脸上露出诧异的神色:“我原没注意这个,准是凶手留下的。”“V.V……341,我搞不懂这是什么意思。”

  警官把小卡片在手指间不停翻动。

  “V.V会是什么?也许是某个人的姓名缩写。伍德医生,你捡的那是什么?”那是一把大的铁锤,就在壁炉前的地毯上——一把坚固精致的铁锤。塞西尔·贝克指着壁炉架上一盒铜头钉子说:“道格拉斯先生昨天在换画,我亲眼看到他站在椅子上弄壁炉上面的大画,钉锤就是做这个用的。”“我们最好还是把钉锤放回原处,”警官困惑地抓着头说,“要查清这案子恐怕得惊动伦敦警方最精明能干的人了。”他提着手提灯慢慢地绕着屋子走。“啊!”他兴奋地叫道,一面把窗帘拉到一边,“这窗帘是什么时候拉上的?”“点灯的时候,”艾姆斯说,“大概刚过下午4点。”

  “一定有人曾躲在这里。”警官把灯放低,发现角落有很清楚的泥鞋印。“我不得不说这证实了你的推理,贝克先生。似乎有人在4点多窗帘拉上后、6点吊桥收起来之前进到这房间,他溜进这间房间是因为这是他进来后看到的第一间房间,除此之外他没地方可躲,于是就钻进窗帘后面。看起来他是要来偷东西的,但是碰上了道格拉斯先生,于是只好杀了他再逃走。”

  “我就是这么想。不过,我说,我们是不是在浪费时间?我们是不是应该开始在村子附近搜寻这个人,不要让他逃跑了?”贝克说。

  警官思索了一会儿说:“早晨6点钟以前没有火车,所以他不可能乘火车逃走。假如他走大路,两腿水淋淋的,恐怕人们会注意到他。

  没有人来换班,我不能离开这儿。我认为,在事情查清之前,大家谁也不应离开。”

  伍德医生接过灯,仔细检查尸体。“这是什么标记?”他问道,“这跟案情有什么关系没有?”

  只见死尸的右臂露在晨衣外面,连胳膊肘都露出来了。在前臂中间,有个奇特的褐色图案,是个套在圆圈里的三角形,图案十分清晰地凸出在油脂色的皮肤上。“这不是文身刺青,”伍德医生透过眼镜观察着说,“我从没见过这种标记。这个人让人烫过烙印,就像烫在牛身上的烙印一个样。这是什么意思?”“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在过去十年里,我多次看到道格拉斯胳膊上也有这个标记。”贝克说。

  “我也看到过,”管家说,“有很多次,主人挽起衣袖,我注意到有这个标记。我一直不明白这究竟是什么?”

  “这么说,这反正跟案情没什么关系了,”警官说,“但这毕竟是桩怪事,跟这案子有关的每件事都怪。嘿,怎么了?”

  原来是管家发出一声惊叫,指着死者露在衣服外面的手。

  “他们把他的结婚戒指拿走了!”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

  “什么!”

  “是的,确实如此。主人总是把纯金结婚戒指戴在左手小指上,外面戴着镶有天然块金的戒指,中指上戴着盘蛇形戒指。现在天然块金戒指和盘蛇戒指都在,唯独结婚戒指没了。”

  “的确是这样。”贝克这时也在一旁补充说。

  “那么,原来应该是结婚戒指在左手小手指的下面,在它上面还有那只天然金块戒指,是这样吗?”警官问。

  “一直都是这样,从未改变过。”

  “那么这样说来,就需要有一个稍微复杂的过程,凶手第一要先把上面的天然金块戒指摘下来,第二把结婚戒指摘下来,第三还要把天然金块戒指再戴回到小指上去,如此麻烦,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按现在道格拉斯手上所戴戒指的情况,过程应该是这样的。”

  这位勤勤恳恳的警官现在才发觉事情很难弄出个头绪,默默想了许久,然后郑重地向大家说:“各位,我看案件的情况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情况多少有些不妙。现在最好的办法是将案件移交给伦敦警探,伦敦警探的效率很高,案子交给他们越早越好。现在,我们在等待一位先生的到来,相信他不久就会到来,他就是威特·梅森,他在办案方面是非常出色的,对我们大有帮助。我这个乡下警官的确是无能为力,要使案子水落石出,还得依靠伦敦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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