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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依然爱你,我只是不喜欢你了》 作者:小岩井

第47章 我只是不希望,变成我讨厌的人(1)

  他说,人生在世,兴起而至。

  他说,我们都会成为自己讨厌的操蛋大人,没有梦想,没有冲劲,没有小心翼翼纯净的心,只有肥肥的肚腩和听不完的唠叨抱怨。但我们至少可以选择在那之前多做一会儿小王子和彼得·潘,飞得多一秒也是自由的呼吸。

  他说,长大不是妥协,而是幼稚得更冠冕堂皇而已。

  换了苹果手机,开通微信后开始跟以前的老朋友联系多起来,不禁感慨科技真是越来越方便,又多了一种不把你找到誓不罢休的方式。世界真的越来越小,而有些人却越来越陌生。早上看到一条陌生的微信,打开一看:

  “回来了?聚一下吧。混不吝。”

  我很意外,这是我大学认识的一个神人混不吝君。其实我都不记得他姓什么了,但习惯于称呼他混不吝了。

  这些年见过的怪人神人也不少,但他在我心中,依然别具一格。混不吝君不算帅,但天生有股笑傲江湖什么都不在乎的混不吝的气质。

  初次认识是在学校边一个较大台球场的台球大赛。当年自诩球技不错的我信心满满地参加了几十人的台球大赛,却在第一轮淘汰赛就碰到了最后的冠军混不吝。

  混不吝君平头,不高,标准身材,穿着一件风衣,特别有范儿。

  后来我看到《李献计历险记》动画片的时候,就在想,我靠,这不就是混不吝君吗!

  至今我没有见过一个打球比他还帅的,他几乎从不思考什么路线、用力方向、勾股定理之类的物理数值,拿起杆子擦一下一撞,“叮咚”,球就入洞。一般的对手大概两三次出手就可以清场,而我印象中那次比赛我只打了开球一杆……

  他的精彩球技很快就引来了众多围观者,一路欢呼雀跃呐喊着进入决赛。决赛那个对手也不是白给,虽然是个貌似猥琐、化学很好的理科眼睛矮矬男,但是球技过人,第一轮也是抓住了混不吝一个失误清盘拿下。

  混不吝却不看球台,在一边抽着烟仰望天花板。

  之后的两局却是一点儿不饶人,一口气拿下,惹得台球场打工的超短裙黑丝美女频频抛去媚眼。

  比赛结束拿过奖金,混不吝随手一塞就出门了,我忽然很想结交这个奇异的男子,就尾随而去。

  “嘿,同学,我觉得你很特别,能认识一下吗?”

  我跑到前面拦住他。

  他皱了皱眉头,“我喜欢女人。”

  “……”我汗,“我也喜欢女人,就觉得你打球很不错,想交个球友。”

  “哈哈,歹势(对不起),”他手上点燃了一根烟,稍微观察了一会儿我,“今晚八点,枪王见吧。”

  说完留下一缕飞烟,乘上三轮绝尘而去。

  没想到他也喜欢用“歹势”,我心中不由亲近一分。

  晚上八点我准时来到枪王台球场,他已经坐在一张空桌子边抽着烟仰望天花板。

  他陪我打了有将近十局,不发一言,没有表情,只是不断抽着烟。但我不知不觉越打越顺,甚至有几局超常发挥打出一杆打到黑球而败的好成绩。

  等到我现出疲惫色,混不吝拍拍我肩膀,“走,喝啤酒去。”

  说完不等我客气已经走到柜台付完了账。

  我们来到商业街一家烧烤店,他给了老板一张大的,随手拿起一大盘羊肉串烤鱿鱼什么的,又搬起一箱啤酒走向破败的内间小包厢。

  然后我们就开始大鱼大肉,烟酒不断。好像相识很久似的,我开始自我介绍。

  “我叫小岩井,学日语的,大三,敢问兄台怎么称呼?”

  “哈哈,大家都叫我混不吝。我也不懂什么意思。”他大笑着对着啤酒瓶喝起来。

  “混不吝啊,我也不清楚什么意思,北京话吧,但你真有那个气质。”

  “毛,就是痞子不是。”

  “那你看起来比痞子有档次多了,应该是潇洒不羁。”

  “马屁吧。”

  “哈哈,算是吧。”

  我们毫无顾忌地聊着东南西北,他大四了,数学系,玩乐队,有点愤青,但是说话言简意赅,很推崇奥威尔的《1984》,当时我还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喝得开心了唱起了何勇的《姑娘漂亮》,听得我很High。

  我们很快就相熟了,非常奇怪,好像没有一个试探或摸索的阶段,就彼此相熟了。

  吃着吃着突然来了一个电话,混不吝接起电话应了一声就挂了,然后对我说:“想不想去我们老窝看看现场不插电演出?”

  “当然好啊!”

  然后就随着他穿过大街小巷,野草江边,绕了好多路,让我感觉去什么邪教组织基地。

  终于在江边一块废地边看到一个冒着光传出吉他声的破屋子。

  走进一看真是别有洞天,小破屋内分两间,一间大的里面都是乐器,爵士鼓啊、电子吉他、贝斯、键盘一应俱全,隔壁一间有两床和小桌,墙上贴满了乐队成员的照片。

  房间内有五个人,三男两女。

  长发的是吉他手老猫的女朋友,两人就住在这小屋子了。短发眼镜女是来学爵士鼓的,混不吝的徒弟,我忘了名字,中文系的,我们还挺谈得来。

  “小岩井,自己人。”混不吝简单介绍就坐在爵士鼓边开始调试音色。别说,还真带感。

  我在小屋里逛了逛,看到不少乐谱和歌词,翻看了一下歌词,有一个写男人与彼得·潘的写得不错,大致是写每个男人心中都住着一个彼得·潘,即使被逼着成为巧言令色、道貌岸然的成人,也会在某个时刻回归那个永不长大的少年。

  随后他们演奏的歌曲就有这一首,别说,旋律简单明朗,很快我都会跟着哼了。混不吝君敲鼓跟打球一样,满不在乎却又非常有力有节奏,头一甩一甩的非常酷。

  短发女孩递来一瓶啤酒,我和她坐在一边慢慢欣赏,每当想起夜晚,我总是抑制不住心中那股不真实的莫名文艺感,那是我第一次跟一个民间乐队那么接近相识。

  演奏完以后,老猫突然说避孕套没了要出去买一下,长发女害羞地躲到了房间里,于是大家说干脆去撮一顿,吆喝着上路了。

  别说,这么晚还真有四川菜馆没关门。我们六个人就开始狂吃狂喝狂飙歌,混不吝只是喝酒,却一点没有醉意。我因为之前和他吃过,所以就只是听大家聊天,原来这帮人互相认识也不过是这几个月的事。混不吝毕业前想组织一个乐队,就在学校BBS发帖,没几天工夫就聚集了这么一帮人,老猫就空出自己的一间屋子给大家做排练室,我到底很好奇他到底是怎么找到这么一间荒村客栈的。而几乎所有乐器的钱都是混不吝出的,他老爸是做贸易的大款,家里很有钱,已经为他准备了一个子公司让他继承。可他却想搞音乐,想去流浪,想去做很多不切实际的事。

  我说像他这么个性这么帅,应该很有人气吧。

  老猫笑笑,“也许是太容易泡妞了,所以这家伙反而对把妹这种事没兴趣吧,反正我们之前是一度怀疑他是Gay来着,哈哈。”

  “去你妈。”混不吝笑着递过一罐啤酒。

  那晚真的很开心,跟一帮素未谋面的朋友又唱又跳,畅所欲言,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回的宿舍。第二天醒来后还晕晕乎乎,以为自己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我试着去找他们的老窝,看到阳光下那奇妙的破屋,才确定一切都是真实的。

  但也没什么特别理由找他,就暂时失去了联系。

  直到不知一周还是两周后,我忽然接到一个陌生号码,一听那个不以为然的声音就知道是他。

  “在寝室吧,下来打球。”

  我们在操场一对一斗牛,打得全身热汗,坐在篮球架下,他竟从篮架边拿出两罐啤酒和一包我最喜欢的蓝利群。

  我们抽着烟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生活的无聊和苦闷。

  他忽然问我:“你有没有特别想去的地方?”

  “那就日本吧,好歹我是学日语的,自然想去这个母语国家看看。”

  “你看你长得就像日本人,迟早能去的。”

  “希望吧,不过也许去了也没觉得什么,其实我就喜欢家乡,没什么特别想去的地方,你呢?”

  “我说想去西藏会不会很俗?”

  “嗯,很俗。文艺青年都这样吗?”

  “我想毕业前自驾去西藏,但之前我想去游历一些古镇,或者到一些特别偏僻的地方去支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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