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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人间倦客》 作者:竹雪芹

第3章 写作的女人

  )第一节 笔下三毛之“鲜活与虚构”之比

  张乐平先生于1935年名扬上海,自幼受到母亲熏陶的他,在刺绣、剪纸等美术方面获得重要的启蒙。后经努力,他刻画出一个漫画三毛的形象,分别在《申报》和《大公报》连载发表,一时间,激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

  他赋予三毛的特殊形象与遭遇,以及与时代背景相符的故事情节,引起大家的关注后,张乐平先生逐渐成为上海漫画界较有影响的一员。《三毛流浪记》这部影片在大陆上市以来,一直以黑白影片主打整个市场。故事讲述了新中国成立前的上海,孩童三毛是旧上海的一名流浪儿童,他没有家,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同时衣食无着。生活上他仅仅靠着拾破烂和睡垃圾车过生活,冬天就以破麻袋披在身上御寒。为了生存,他卖过报,拾过烟头,帮别人推黄包车,但总是受人欺侮。他挣到的钱连吃顿饱饭都不够,只有与他命运相同的流浪儿关心他,也给了他温暖。

  这部影片可谓是家喻户晓,现实中的三毛用她自己的话来讲,正是因为喜欢张乐平先生笔下的人物形象而给自己取了这个名字;另外还有一种说法,她觉得自己创作的东西很一般,也不值多少钱,暂且值得个“三毛钱”罢了,这种想法是否直接地证实了人生所有的一切均在万物不停的演变中成长起来,这说明三毛的文字有很大的弹性,假以时日便能更上一层楼。然而对于她自己的说法我更倾向于前一种,在不少的文学课程上我听到一些教授说,人对事物的宠爱首先由宠爱自己开始,比如我们爱上一座城市,不是先爱上了城市而是爱上了城市中的某个人或某件事。那么,她对自己的用心也不外乎与干爹(张乐平)笔下的三毛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他们两者有什么共通性呢?首先《三毛流浪记》中的三毛是一个贫穷、悲苦却隐含正义的孩子,他所有的生活乃至于生活之上的目标均围绕着“流浪”二字在展开。他在屏幕中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除了故事设置了一个未知的结局以外这和人物当时的生活环境紧密不分。

  然而三毛,她的一生亦充满无数的传奇色彩。这是一个天真的少女不应该经历的人生巨变。从她小的时候开始,她的性格随着她所遭遇到的一切事情,变得叛逆起来。从最初的辍学乃至于最后的出走,还有那仅仅几次的恋爱之梦,都在她的人生中破碎。这不是所有人都能承受起的痛,然而她却走过了人生的万水千山。在她的一生中,永远有一个谜不曾被她亲口说出,那就是在那棵被众人企望过的橄榄树上,一颗自由翱翔的以及和平、流浪的灵魂将要去向哪里,她想要企及的,不过是人一生最脆弱的问题,所以有了后来的生活,有了爱,也有了她走遍万水千山的勇气。这些举动到最后,只为见一见——人活着为了什么,或者说人为什么而活着,活着的意义究竟何在。

  听三毛的流浪之歌《橄榄树》时,我流泪了。这哪里是流浪这么简单,而橄榄枝被誉为一种心理期望的向往与和平,它们飞向建筑在精神之上的乌托邦。她为了这一切,从内心深处流淌出来的苦涩变成了烂漫、怡人的文字,比如向往空中的飞鸟,与它们一样自由且快乐地生活着那是多么的愉悦。想来,人若没有烦恼亦没有欲望,就构不成苦恼的根源,那便是多么快乐的一件事。人若为了爱情而牵绊,却常以“流浪”的心态面对灵魂的孤寂时做出一切痛彻心扉的忍让,那是爱还是恨?我们有时候更愿意相信,爱得痛了,断得彻底是一种“守护”,却不知道“大义凛然”的背后往往并不仁慈。

  那些抉择既说明了爱的本真,又告诉我们爱情可能会被别的东西而取代,从而使这一切变得不择手段——那不是不爱,而是感情的宿命其实就那么一丁点,就看那些是值得珍视的,还是白驹过隙。

  人生,本不是长久的一回事。人若能将美好的事情持之以恒,便是美德。引用张爱玲的话来说正是: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原来你也在这里。”

  请拒绝张枣在《镜中》所释,只要想到人生中后悔的事,梅花便落了下来……假如世间还有很多巧合,比如你或者我们同样遇见,或正遇见着他,就请张开双臂以虔诚的胸襟,纳入怀抱。假如你正年轻,假如你还拥有一切的可能,请你千万记住这个故事,这个曾经失落的三毛以及那个写出《爱》的张爱玲,她们都不是最好的选择。

  ))第二节 书中拾荒——三毛读书记

  我们对三毛的了解,全凭在日常生活中读到了那些她带来的文字。她在作品《梦里不知身是客》中,写过这样一段话:

  提笔的此刻是一九八三年的开始,零时二十七分。

  走笔到现在,已是清晨六时,而十时尚有尘事磨人。眼看案上十数本待读新书,恨不能掷笔就书,一个字也不再写下去。但愿废耕入梦——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啊!

  不看中间,还真不知道作者想要表达怎样的心境呢。但你也不要急,从这段文字来看作者已在时空上为自己制造了“梦里不知身是客”这一臆想。整篇文章的写成花了这么久的时间,这必然与三毛当时的写作心境有关联。从文中部分语段来看,她应该是搁过好几次笔才是。

  她在文章中提到自己看过了许许多多的书,还提到了父亲家里、书房里罗列的一系列书籍。这要表明的就是每一个能够成为作家的人,不仅仅要懂得纯文学,他的知识面还应当更开阔,这才有可能达成自己假定的理想。甚至我敢说:每个读书人之中,都曾经或多或少地做过这个梦,只是有的人成功,有的人缺少一分天赋而已。

  三毛借了《红楼梦》中贾政要求贾宝玉苦背“正经书”的一段,写了自己的父亲以及父亲家里陈列的书籍。那些书籍除了纯文学类的以外,还包括:自然科学、神怪、社会、伦理、宗教、爱情、武侠、侦探、推理、散文、手工、家事、魔术、化学、天文、地理、新诗、古词、园艺、美术、汉乐、笑话、哲学、童谣、剧本、杂文……此时,她又说:“能够读尽天下才子书,是人生极大的赏心乐事。在我而言,才子的定义,不能只框定在‘纯文学’这三个字里面。”而那份生来的敏锐和直觉却是十分重要的,强求不得,苦读亦不得。

  这读书么,也不会白读。书读多了,容颜气质自然会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一些看过的书籍都会成为过眼烟云而不复记忆,其实它们仍是存在的。那些潜在的因子,不是直接外露给别人看,而是从气质里、谈吐上表现了出来。这也就是我们所谓的气质与灵性。书读得多,可以使人内心清明,也可以陶冶性情。书中兵法罗列有致,循规蹈矩,亦可以告知你何事该做,何事该取;也可以告诉你此事无疑,用兵即止。当然这最重要的还是在于,书中的知识能使人化险为夷,书中的策略能助人移兵之用。它也可以使人内心清明,不再为世间万物所累。

  她小的时候常常逃课,也因为如此最后被开除了学籍。那她去哪儿呢?用她自己的话说,“我就是为了去读书”。

  其实,一生的兴趣极多极广,真正细算起来,总也是读书又读书。当年逃学也不是为了别的,逃学为了就是去读书。

  读这么多书做什么?她给出的回答是:为自己求得一个印章,叫做“不悔”!她对于读书的态度并不像一些学者那样,咬文嚼字。她认为好书看到兴头上,宁愿认几个白字,将气势进行到底也不肯立即翻阅起字典来,断了这兴致。她的原话是这样讲的:

  常常念书念白字,也不肯放下书来去查查《辞海》,《辞海》并不是不翻,翻了却是看着好玩,并不是为了只查一个发音。

  那个不会念的字,意思如果真明白了,好书看在兴头上,搁下了书去翻字典,气势便断,两者舍其一,当然放弃字典,好在平凡人读书是个人的享受,也是个人的体验,并不因为念了白字祸国殃民。念书不为任何人,包括食谱在内。念书只为自己高兴。

  这里的高兴二字讲得真好。谁说读书不是图个高兴?在这个工作压力十分强劲的社会(甚至可以说,从古至今的中国一直处在弱肉强食的环境里)书是一种可以到处游历的道具。比如到撒哈拉沙漠、到远古时期、从战场到职场的跨越……果真是有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意思。当然有的书也会使人“走火入魔”,所以在选购图书的基础上,纵览群山的做法是比较好的。一个朋友与我谈起过文学,他告诉我,文学其实正是一种宗教。虽然我可以不赞同这种说法,但我还是相信有这么一部分人会一直沉醉于作品本身。而这,就是信仰。他还说:“没有信仰其实是一件很恐怖的事儿。”

  他希望人人都有信仰,包括他自己。然而他本人就是一个无论如何也信仰不起来的人。

  我问他:“为什么?”

  他说:“有信仰,其实在无意间已经把人生给延长了。”

  他又说:“那些没信仰的人是多么的痛苦。他们只知道自己离终点没多远了,却不知道如何是好。”

  因为宗教都相信过去、现在和未来,所以从时空上来讲我们确实把自己分成了三个部分。然而以哲学的角度去思考,这所谓的把自己的人生给无限延长的说法不过是一种假设,一种强烈的抵抗着不幸的精神意识。

  其实我找到的答案很简单,这种信仰是蕴含在生活之中的。有的人把“家”当作自己的信仰和全部;有的人直接把某种宗教意义上的礼拜作为信仰,我也听说过很多人相信宗教不是因为先相信了它而臣服于它,而是在厄运的笼罩下顶礼膜拜过才寻到了一丝生的希望。但我个人觉得,生活本身也是一种信仰。

  就像三毛对书的钟爱,这也是一种信仰,是一种生活的味道。但凡生活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的华夏子孙,无一例外地在其性格深处都或多或少地崇尚着宗教——国外也一样。一个国家没有了它自己的信仰之后,离毁灭也就不远了。然而三毛在看书时,对书的渴望也是铭心刻骨的:

  我看书有时只进入里面的世界去游玩一百一千场也是不够的。古人那么说,自己不一定完全没有意见,万一真正绝妙好文,又哪忍得住不去赞叹。这种时候,偏偏手痒,定要给书上批注批注。如果是在图书馆里,自然不能在书上乱写,看毕出来,散步透气去时,每每心有余恨。

  写到这里也能看出三毛读书的时候时常喜欢在自己的书上用笔注解一番。同时,这段文字还引申出另外一种暗示:那就是作者的敏锐与天赋不全是与生俱来的。但它确实是成功上十分重要的一个关键所在。

  就这个问题,我的母亲还时常取笑我。有一次,她在翻阅我的书时发现了书上留着圈改过的痕迹(这中间不排除白字的修改)。虽然母亲不赞同我的这个做法,可我这样做,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正是因为我对这本书的重视程度。最后我从那一大叠的书里面找到了答案,原来它们也像那些后宫的嫔妃一样,一旦得宠就会“伤痕累累”,假如连施宠的痕迹都没有过的书籍,它不是白皙干净得毫无污染,就是这种白皙干净像漏风的口袋一样,仅仅是“两袖清风”。当然,这也不是随意在书上乱写,而是在那些重点符号的旁边,工工整整地蹲上几处注解。

  为什么有些书不愿意去翻,这其中也有一定的理由:若不是这书我看过,就是看过后我为了收藏,又重新买了一套回来珍藏。否则就是这本书没有对我发生实际意义,或者对我来讲根本就没有接触它的欲望。亦或许就是朋友借我的地方存放书籍,或是一些宝贵的资料,那是因为常人无法翻阅而已。

  一般也不外乎这几个理由了吧。说到底,也只是那些有参考价值的好书,才会得此一笔。但这一类书与普通的小说无干系,以此我相信一个懂得读书方法的人,他一定会动笔。那些只爱书籍或者崇尚作者的读者们,一直不忍心“修改”书的原型;其实是这些人对书本本身的保存价值感兴趣,而不是内容本身。(当然,这只针对属于自己的书来讲。这是读者的使用权利,我们可以放弃使用注解,同时也可以加以注解。)三毛也有同感,她说:

  属于自己的书,便可以与作者自由说话。书本上,可圈、可点、可删,又可在页上写出自己看法。有时说得痴迷,一本书成了三本书,有作者,有金圣叹,还有我的啰嗦。这种划破时空的神交,人,只有请来灵魂交谈时可以相比。

  然而,读书时人还需要专心致志。最好像她描述在家看书时的情景那样:

  母亲只要我回家居住时,午夜梦回,总要起身来女儿卧室探视熄灯。这是她的慈心,是好奇心,也是习惯使然。脚步如猫,轻轻突然探头进来,常常吓得专心看书的人出声尖叫,每有怨言,怪她不先咳一声也好。

  书中原来还有这样的理趣。三毛从小就是一个有个性的孩子,她对于学校每年要写的作文,给出的看法都是无所谓的。她觉得在老师心中,做一个“好学生”作文的分数自然就高了。其实,这也不全是如此。从她的行为中便能证实,这是一个极具“童话色彩”的人物,一个叛逆而任性的孩子。

  我相信书中自有黄金屋,也相信三毛所说的书到无穷处,坐看云起时。书是人类一切智慧的结晶,也是人类成长中必不可少的精神食粮。然而读书还是要讲究方法,应循序渐进,慢慢体谅;却不可操之过急,只为求道刻意念书也是不行的。引用一句三毛的话来讲:“刻意的东西,就连风景都得寻寻切切;寻找的东西,往往一定找不到,却很累人。”

  这,就是读书的法子。

  )第三节 写作是误打误撞的事

  三毛说:“我的写作,完全是游于艺。是玩,就是玩,写完了,我的事情也就了结了。我从没想到会有这么多的读者,也很少想到稿费,但是文章登出来,看排版铅字,是一种快乐。我之所以写作,也只是有感而发。我的文章,也就是我的生活,我最坚持的一点是我不能放弃赤子之心,至于文章的好坏,毫不在意。”

  同时她称自己是个像空气一样自由的人,假如写作妨碍了生活和心灵的自由,她是绝不会妥协的,也可能因此而放弃。在为什么写作的讲谈中,她说到以下两点:

  一是我从未立志要做一个作家。

  在做这个讲座的时候,三毛向读者表示:我从未立志做一个作家,倒曾下过决心要当画家的妻子。今天的讲题是“我的写作生活”,我实在只是一个家庭主妇,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别人把我当作家看,这种改变使我很不习惯,而且觉得当不起。作家应该是很有学问或是很有才华的人,我呢,做了六年的家庭主妇,不曾是专业作家,以后也不会是。

  并且我的功课不行,数学考零分,唯一能做得好的只有国文,我的作文好,小学五年级时参加演讲的演讲稿就是自己写的,每次壁报上一定有我的作品,我的家庭也很幸福,可是有一次,我把老师感动得流泪了,因为我告诉他我是孤儿,还写了大约有五千字的《苦儿流浪记》。

  ——三毛《我的写作生活》

  这段话确实蛮感动的,原因是我也曾把玩过这样的人生。比如在数学考卷的答题卡上留下一首长长的诗(而且这种“癖好”,几乎从初中开始跟了我一个学期)。我一般不喜欢浪费纸张,总自以为是地将其填满。于是一首接着一首地写,还有针对性地写,考卷做完了就在空白处写,我有一首叫做《雨洼》的诗歌,大约描述的就是雨天的情景。而那是我留在考卷上唯一记得的一首,好像还是模仿北岛的《雨夜》写成的:“当水洼里破碎的夜晚,摇着一片新叶\/像摇着自己的孩子睡去……”这份意象,我把它描绘成一个孤独的旅客,然后安心地等待下课铃声的到来,乘机将答卷夹于其中,生怕老师永远都不晓得这个秘密。没想,过了两天老师很开心地找到了我。原本也许是出于好奇的心情,才考虑问问我究竟的。没想那老师这么厉害,对我的诗一说一个准,而当时的我正处于叛逆的年龄,显然表现得口是心非。

  于是老师也大怒,但总算也是喜欢我的。和我好好谈判之后,我就再也不在考卷上“作诗”了。可惜每次参加统考,时间多我就会在分发的草稿纸上写文章来消遣。好在我不像三毛上初中的时候,由于数学成绩忽然猛升,而且连续六次都拿了一百分而备受折磨。她还说,读初二的时候,自己不喜欢学校生活。然后她离开学校,跑到公墓偏僻处去念书。到了大学,她又跟许多高中毕业的同学一起去念了哲学系。那时候她发现自己的国文比不上他们,还举了一个考试的例子。大一的国文考试有一道题,问的是《春秋》发生在什么时候,谁写的作品?但她在讲座中回答了,我不晓得。也因为这个不晓得,接下去的那次国文考试就没能通过。

  后来我去找老师,我说:“老师,我是少年失学,不知道《春秋》是什么时代修的,我觉得这是文学史的问题。”老师说:“你应该晓得的呀!”我说:“对!我知道的也是国文类的,可是并不是这一类的。”后来他说:“那你要补考啰。”我说:“补考还是不会及格的,只有一个方法,我可不可以补给你六篇作文。”他问我要写多少字,我说随我写吧。

  ……瞎编的故事竟把老师感动哭了(这也就是她之前提到的那篇《苦儿流浪记》),后来我写了一篇三万多字的文章,其中包含了我的父亲,我的母亲,我的童年生活,等等。

  ——三毛《我的写作生活》

  每当谈到自己写作的原因时,她总会将生活放在第一位。当然,这也是人之常情,若没有了生活的辅助,写作这种工艺是不可能单独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对话中,还有这样一段话:

  我很幸运,打小学到现在投稿没被退过这件事以后,我发现自己从小做什么事都不对劲,不顺利,最顺利的事就是写文章,因此,在大学里我就开始写文章,但也不是很勤的。我有一个很光荣的纪录是从小学开始投稿,到现在还没有被退过稿。

  这可能就是三毛所讲到的写作的天赋了,但每个要想成为出色作家的人,与其小时候的经历是密切而难以分割的。除去读书好学,生命之中或者生活之中,早早被安排进了写作的敏锐因子。而一个作家也是需要精神支柱的,小的时候获得了相关的奖项这就是最直接的支柱。

  就这问题,我曾经面对面地问过苏童。他给出的答案有三点:

  第一个,一般喜欢文学的人,他的童年都比较保守而且沉默,年轻时所接触的生活与其作品的成长是息息相关的。

  第二个,是说这个人出生年代的特殊性,使他对书的渴望比同龄人更深一层。

  第三个,也是至关重要的,绝大多数人都有的经历。那就是所写的作品得到了身旁好友或者师长的认同与支持……

  我想,这是一个作家成长起来的基本元素。但我还想补充一个理由,那就是每个希望成为作家的人都该拥有属于自己的思想。比如不要相信那些“历史”的真实性;比如不要相信人类是可以征服世界的永恒的动物……以至于更多。不知道三毛还活着是否同意我这样的观点。当然作家是不难做到的,难做到的是内心的境界而不是徒有一个虚名。纵观六路之后,我才知道原来所有的作者均有相似的体会。

  然而写作中,希望命中更好的靶心时,很多人会劝你先停下。等上个一年半载,假如“缪斯之神”眷顾了你,你便可以重振旗鼓,弯弓射月。

  写作在我生活中是最不重要的一部分,我离开台湾到西班牙去了,生活的改变以及其他一些事,使我停笔了。有位朋友每回写信总说,你不写实在太可惜了,因为你才刚刚开始写。我就跟他说,我现在正在改变中,这时候不想写东西,免得将来后悔。这位朋友是个编辑,他说,好的,我等你,我要等你几个月呢?我说,你慢慢地等。这一等,等了十年。

  看来写作就是一件需要人鼓励和支持的事。接着她写道:

  有一天,我坐在沙漠的家里,发觉我又可以写作了。所以,我觉得等待并不是一件坏事情,不要太急。现在又有朋友在问我,三毛,你又不写了,要多久才会再写呢?我说,你别急,等我。他说,要等多久呢?我说,大概要另外一个十年。他一听,马上说,那不是等死了吗?我说,这究竟不是在我们自己的手里,如果硬逼着我写,反而写不好,而十年以后,我也许又是另一个面目出现了。

  这番话我听了很顺耳,因为我的朋友也曾同样为这个问题问过我。他是我的一个同事,一起做市场策划。我们之所以会成为朋友,我想这不外乎有两个理由,先则是因为我们有缘,后则是因为我们都喜欢文学。

  在我们的饭桌上,时不时地会蹦出一些关于诗歌和酒菜的主题来。他知道我喜欢写作,特别对诗歌情有独钟。然而他劝诫我,请我不要把目标定得“太理想”。就此说法,我就应该感谢他,因为事实不允许任何人超出这个“度”,在度的范围里永远是量变,而不再需要质的飞跃。因为在这样的年代,超越是毫无意义的。我的朋友担心我苦了自己,他反复叮嘱并且打了长途电话要我时刻牢记《三国演义》中杨慎的诗歌《临江仙》,并且背诵了下来,要我牢记于万千尘世之中。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他希望我简单地、健康地、快乐地生活,同时有点闲钱,又曾亲自做过自己喜欢的事情,这就够了。

  写这篇文章之前,我们正在聊天。这一会儿工夫,忽然让我回想起了刚刚毕业时的情景。我被学校分配去实习,走进了一个帮派很多的小集体。但他们对我都不错,原因是我不喜欢参与各种纷争。

  我想到几个最要好的朋友围坐在一起,那时我宣布了一个很雷人的想法,指挥大家拿起一瓶国外带来的人头马XO品尝起来。举杯共敬时我说:“也许我们这辈子都不会再碰上。不会碰上相同的人喝着相同的酒……”果然,事不出我所料。马爹利的甘醇和着葡萄庄园的日光,在50年醇的浓度中尽享时光的繁华,烤杏仁和榛子的香味入口烘焙,留着甜蜜与冗长的回音。也正是因为偶然有过这样的胆量,我们比别人的经历以及值得留念的东西要多得多。

  生活经验在写作中也占据了主要的地位。近期我还翻阅一本叫《小说门》的书籍,其中就个人经验问题谈开去了。

  二是写作只是我的游戏之一。

  谈到这里,三毛告诉我们她是一个很重视生活的人。在她的人生中,生活远胜于写作,然而写作仅仅是作为她生活之外的一种消遣而已。

  人也许会问:你是不是游戏人生呢?我要说,我是游戏人生。来到这个世界本就是来玩的,孔子就说“游于艺”,这几个字包含了多少意义,用最白话的字来说就是玩。我说的玩不是舞厅的玩,也不是玩电动玩具的玩,或者抽大麻的那种,不是,我的人生一定要玩得痛快才走,当然走不走不在我,但起码我的人生哲学是做任何事一定要觉得好玩的才去做,绝不会为了达成一个目的,而勉强自己。

  后来知道自己在世上的时间,过一天就短一天,当时我就想:我一定要享受人生。

  怎么享受呢?像我的《撒哈拉的故事》,比如第一篇《沙漠中的饭店》就是玩做菜,第二篇《结婚记》是如何结婚,扮家家酒,第三篇写在沙漠里替人看病,也是玩,还有一篇很好玩的叫《沙漠观浴记》,看当地的人如何洗澡。这些东西都是在心情很好时,发现自己的生活原来这么美丽,为什么不把它写出来呢?不知不觉就写出来了,并没有所谓的“使命感”或是“文以载道”,我都没有。

  三是写作生活是需要自由和支撑的。

  三毛说,一切以影响我生活的条件进行制约,包括写作。她在《哭泣的骆驼》中有一篇名为《尘缘》的文章里提到她写稿的真正起因,“还是为了娱乐父母”,也是自己兴趣所在,将个人的生活做了一个记录而已。

  同时她感谢自己的丈夫,并诚恳地表示如果不是我的丈夫荷西给我自由,给我爱以及信心的话,我的写作生活,那可能连一本书都写不出来。

  她也为荷西写作,自从住在撒哈拉沙漠开始,还写过一本直接以她丈夫的名字命名的图书,她说自己是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为了山间清流的小溪、为了宽阔的草原,还有为了梦中的橄榄树……直到荷西离开了这个世界,她与母亲的争执总算有了停息,也就从那时起,她重新提起笔开始了新一轮的创作。

  后附:三毛在《我的写作生活》讲座中谈到的两个读者提问。

  读者:《橄榄树》这首歌你是在什么心情下写的?

  三毛:《橄榄树》是在九年前写的一首歌。我的朋友李泰祥先生要我写一些歌词,他催着我写,我一个晚上写了九首,其中一首就是《橄榄树》。因为我很爱橄榄树,我的丈夫荷西的故里就在西班牙南部,那里是生产橄榄最有名的地方。我当时写这首歌,也有流浪时的感触,现在大家听到的《橄榄树》其中有两句不是我写的,好像有一句是“流浪是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和大草原”,我要声明一下如果流浪只是为了看天空飞翔的小鸟和大草原,那就不必去流浪了。这首歌我自己也不会唱,和我当初写的不一样。

  读者:如果你有一个属于你自己的孩子,你会如何照顾他?(也许这个问题对于三毛个人来讲会是一个遗憾,但对于现今的一切来说,这过去的所有已是徒劳无益,丝毫不存在盘问的价值。)

  三毛:我想他生下来的时候,我会用一块干净的布把他包起来,这是第一步。然后爱他,对不对?如果你有个小孩你怎么办?我想每个母亲都是用一块干净的布把他包起来,一包起来就表示对他的爱心。如何教育?很简单,爱他,爱是最重要的,我想是这样,我自己没有孩子。

  但是,我和荷西约定只要我俩在一起,孩子还是不要出世的好。如果是个女的我会把她打死,因为我会吃醋;若是个男孩,荷西要把他倒吊在阳台上,因为我会太爱那孩子。

  事后,我也讶异这样孩子气及自私的话竟会从一对夫妻的口中说出。

  爱、希望和幸福,是上天给我们的礼物。三毛这样做,追求幸福的人都应该这样做。

  )第四节 写作不难

  三毛说“我重视生活远胜于写作”。在一次演讲中她表示:“也许各位会认为写作是人生的一种成就,我很真诚地说一句,人生有太多值得追求的事了,固然写出一本好书也可以留给后世很多好的影响。至于我自己的书呢,那还要经过多少年的考验。我的文字很浅,小学四年级的孩子就可以看,一直看到老先生,可是这并不代表文学上的价值,这绝对是两回事。”

  在三毛收到的诸多的信件中,有一封来自于一个十几岁的少女。现在这个女孩儿与我一般大或许应该比我大得多了,她应该做了母亲,做了别人的妻子。不知道,当她重新回忆起自己少年时期的忧楚时,又会有何种情感。

  她曾写信给三毛,称自己是个喜欢写作的人。我却不知道为什么,这些少年都要苦苦追逐于写作的梦幻之中呢。

  三毛的回信如下:

  芳廷好孩子,你才十六岁,来信一句也不抱怨人生,只说喜欢写作,这是多么的难能可贵,因为我所收到的来信,大半是“人在福中不知福”的怨叹信,看了很使人灰心。

  写作其实一点也不难,一开始的时候,尽可能踏踏实实地用字,不要写那种独白式的文体,写自己日常生活中所观察、所体验、所感动的真实人生。初写稿,写些实在的散文体和故事,避掉个人内心复杂的感受——因为那样写,便需要功力,毕竟虚的东西更难写。从故事开始试,人物最好不要一次出现太多,免得难以周全地在笔下刻画他们。

  写作就和建筑一样,结构是一个部分,建材是一个部分,外观又是另一个部分,而这三样东西无论如何也是缺一不可的。这也就是我平常说的,做文章时不能忘记的肌理、文理和神理三个基本要素,其中的这些都是有生命的。

  再说,所谓写作事实上脱不了一个“酿”字,心中有所感、有所动的题材,不要急着就伏案,急不得;将材料放在脑子里慢慢用时间和思想去酝酿它,自己反反复复地在心中将文章编织,等到时机成熟了,不写都不成。这就是一般人所谓的灵感了,此时写出来的文章必然不会太坏。

  一般初学写作的人,往往心急着要把事情写出来,酿的时间不够,文章就会涂涂改改,总也难以使自己满意。此时多看好书固然是好事,可是看见他人写得如此深刻而自己不能,也是会丧胆的。例如我自己便真的丧胆了,越看越不敢写,不过我情愿不写,也舍不得不看好书。你的年轻和兴趣,就是写作最大的本钱,很可惜我们只是纸上笔谈,无法交换更多的心得。谢谢你的来信。

  也许写作真的不是一件难事,然而能不能写好是关键。在过去的一些课上,有人就目前的文学发展趋向来看,对读者的阅读水平进行了一种分层认知。也就是说,在社会日益发展与变革之下,读者的阅读水平上将出现一种分群现象,这一点我还是赞同的。有一次,一个人对我讲:“嘿!你知道吗?现在他们在打击鲁迅文化。说那个鲁迅写的东西看不懂,真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仅凭这句话,这个假设便得到了证实。

  所以说,写作更不是一件很难做到的事,这场革命到最终一定会颠覆掉过去只属于传统文学的帽子,变得和市场报告一样,需要进行细微的分类。然而什么不是这样子演变过来的呢?其实过去就存在很多文本,只不过主宰这个市场的依然是传统文学罢了。但是,如今社会如此亟须人才,又如此需要被人点拨,自然少不了类型题材的文学出现。那么,每一个能够真正写文章的青年们,又何尝不可做一次尝试呢?小于己,我们并没有对不住自己;大于国,我们也不会影响到它的发展,亦或许还为它奠定了另一条发展的途径。

  )第五节 一生最爱不能知,惟有隐身如文

  当我走上文学的道路,甚而感知不是自己所能自持的。我也许放弃了一生中最爱的东西,比如画画,抑或最爱就是不可取,以至于把对他者的深爱,转换为起初最真实的想法:

  将来长大了,去做毕加索的另外一个女人。急着怕他不能等,急着怕自己长不快。

  ——三毛《一生的爱》

  然而长大以后,她为自己的这个心愿付诸行动。在丈夫荷西去世以后的几年里,她独自流浪过54个国家之多的陌生地域。其中她就去了毕加索到过的地方——巴黎。同时,在卢浮宫里,站在心爱的人的画作之前,久久出神的——就是三毛。

  然而她并不是一个绘画天才,她在一次演讲上说她从未立志做一个作家,倒曾下过决心要当画家的妻子。这个心愿虽未达成,却因为这份最爱的残缺,成就了她后来的作家之路。

  很多东西都不是我们所能评价的,比如一个作家的好坏。我们的判断取决于哪里?一个作家可以写一个好人也可以写一个不好的人,但我们不能就自身原则,决定那个作家就是个不好的人。实际上我们在评定一个作者是否合格的同时,常常和飘渺、虚无的目标联系在一起。谁都不可能超越永恒,就像谁都不可能成为最好一样,我们所追求的只是一份淡定,一份诚恳,一份感恩和源自生活的本真。所以,我认为好的作家必定被读者所喜悦,它在与文艺价值的衡量上可能成两条路,但实际上我们要的,不是看不见而是看得见的东西。她说:

  本来,我的想象力是十分丰富的,在美术课上次次被扼杀,才转向作文上去发展了——用文字和故事,写出一张张的画面来。这一项,在班上是拿手的,总也上壁报。

  ——三毛《一生的爱》

  看来失败是成就另一桩伟大事业的开始,三毛在上小学的时候,画画就画不好,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因为美术课上画什么就不像什么,使我的成绩在这一门课上跟数学差不多。”读过她书的人,都知道三毛的数学成绩向来不好,甚至常常挂红灯,但这并不影响她的国文。同时从另一个层面上来讲,正是因为这等残缺,才塑造了这么一个情意真挚的作家来。后来,在一次美术课上老师要求他们画水果,可是这次她还是失败了。

  也曾努力告诉自己——把水果想成是真的,看了想上去咬一大口的那种红苹果;用念力将蜡化掉,画出心中的水果来。可惜眼高手低,终是不成,而对于作为艺术家的美梦,再一次幻灭。这份挫败感,便又转为文字,写出“秋天的落叶如同舞倦了的蝴蝶”这样的句子,在作文本上,得了一个满堂红彩加上老师评语——“有写作潜能,当好自为之”的鼓励来。

  ——三毛《一生的爱》

  这叫她如何不向作文转型呢?这和从小读过《红楼梦》又有着极大的关联。她的许多散文里,总会引用红楼梦中的一些情节来叙事。后来她又与漫画家“三毛”爸爸张乐平老先生成为直系,“流浪”成了她一生中的慰藉,也成了她生命中的一种必然。

  她说:“我看的第一本画册,是我那个不上学的二哥给我看的西班牙大画家毕加索的平生杰作。”自那时起,她便将暗恋的种子埋藏于心中。可是她叹息,为什么自己已经13岁了,却不知道我的人生以及将来的命运,为此使得她心里忧闷而不能快乐。然而,她后来又说,这个不爱读书的哥哥曾经说起,他的志愿便是成为一个作曲家。在这一刻我相信,信念是可以帮助我们完成一切心愿的最有效的动力。三毛在书中说到过他的二哥,后来他真的在维也纳,成为了一名颇有名气的作曲家。

  看到这里我也为他们感到高兴,在我朋友的身上就曾发生过这类事。一对感情很好的姐妹,她们站在教学大楼的走廊里看别人如何游泳。其中年纪偏小的那个人说:“我要是有那个女教练一半的技能那该有多好啊,那我肯定也能像她一样快乐而自由地舒展身体。”而那个年纪稍长的女孩接过刚才的话题说:“我只想有教练的三分之一的技能就满足了。”于是她们换上泳衣同时入水,朝向各自立下的目标开始努力学习。时间没出三天,那个年纪偏小的孩子已经把基本的动作技能学会了,同时也超出了她之前说的一半的水平。而那个相对年长的女孩却什么也没有学会,停留在最初的阶段,生怕不小心就会将自己送下水去。

  故事讲到这里,我们是不是明白了一个道理?其实定下的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决定了收获的成果,同时你的表现占据着很多无限的可能,而这种可能就是我们通常意义上所理解的努力。所以说一个有理想的人,定会朝着那个方向一步步前进的。

  他在法国的那幢古堡被我由图片中看也看烂了,却不知怎么写信去告诉毕加索,在遥远的地方,有一个女孩子急着长到十八岁,请他留住,不要快死,直到我去献身给他。

  ——三毛《一生的爱》

  好成熟的一个女子,想当今社会也没有几个能像她这般直白而率真的人存在吧。她后来又说,这一生,由画册移情到画家身上,只专情地对待过毕加索一个人。然而没等到见到他,他已经于1973年4月8日逝世。

  她因为曾移情于毕加索,希望自己快快长大。因而尝试了各种能使自己快速成熟的方式,去感受那种间接的人生体验,最后她表示,这种急于长大的心态,使得她失落了今生无法再拾回的少女时代。她说至毕加索死后,她对要嫁一个艺术家的想法,便再也没有过了。

  许多年过去了,西柏林展出了毕加索“性爱素描”的全部作品。我一趟一趟地去展览会场流连,方知性爱的极美可以达到画中的那个深度。那不只是《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这本书教给我唯一的感动,那又是毕加索的另一次教化。

  我知毕加索的灵魂正在美术馆中审视着我,而我站在那一张张巨著之前,感激的却是那个动了怜悯之心带我去擦血的军官。如果不是当年他墙上的一幅画,我如何能够进入更深的殿堂之门?

  ——三毛《一生的爱》

  对于一个热爱技艺的人来讲,任何一座艺术的殿堂都可能成为他流浪的家。落叶、清秋,许多梦化作记忆,飘至窗前,我也曾静静地坐下来,走到窗台上望天空的明月。我们所知晓的世界,常常蒙着未知与期望,这两种物质在不断的构成与分裂中重新组合。我也曾想过一生中最爱的是什么。这个命题在我读初中的时候,老师就已经布置给我们了。那个周记的题目叫做《我的财富》,我还清楚地记得,因为老师不理解我为什么会把别人眼中最不珍贵的东西视为“财富”而感到惊异时叫我去了一趟办公室,责令要求我重新写一篇作文。当时,老师并没有说我必须按照原型去再写一篇过来,而是随我写什么,随我怎么写,只要拿出平常的水平来就够了。结果,我出乎老师意料地重新写了一篇文章,它的题目还是叫做《我的财富》,大致讲述的内容也与先前的差不多。那篇文章,我并没有发挥出自己所有,也没有很认真地去对待它所存在的必要性。我只是随随便便的,并且我不懂得“财富”对于一个年仅15岁的女孩来讲,这算得上什么东西。

  过去,我的作文常常在教室里被老师当作范文念给同学听。也因为这种鼓励,促使我走上热爱阅读的路。可这篇文章成了我从小到大,唯一一篇只批改了及格的作文。(然而,这也是我从姐姐的周记里唯一抄袭下来的一篇文章。她们的作文好像用不到评分,我抄的时候没有看见她得了多少分,只是一两句简单的评语把它概括了。)原本我也在愧疚,我的每一次周记后面老师都会附上同等行数的文字作为回礼。他们曾在忙忙碌碌中,因为我的周记,挑选出来,在静坐的午后写上一段、两段出自肺腑的言语。世上有太多奇人异事不能言明,我们这些小孩家的事,根本没什么重量。

  但想来,那些文字与文字的碰撞还是蛮珍贵的。可它们却因为我那干脆而未完善的脑子,想象我将来能写得一定比现在强。因此,我把所有获奖以及学生时期写的周记,统统丢弃而早已不知去向。

  后来为完成这篇重写的稿子,我依旧将“财富”之文进行到底。我把写好的文章收好,再次交上去的时候,我的老师就问我:“你明明写不好‘财富’这个话题,为什么还要写同样类型的一篇作文呢?”此时我是羞愧的,但我却不明了人生之中能堪称为“财富”的东西究竟是些什么。如今我算明白了,真正能称得上是“财富”的东西必定与一个人的“性命有关”。然而,这对于每一个不同的生命阶段的人来讲,所拥有的最高“财富”也是不同的。

  其实我对它的印象并不深刻,这同时表明我所写的“财富”并非我真正认识到的财富。但我好像记得,我曾以满足精神的财富,为这篇文章的主要思想。假如借用马斯洛定律的需求五层论来讲,这可能是人类追求的最高境界。如果满足了生理以及一层层高至顶层的精神需求的话,一个人就再也不会感到失落。当然,这个命题是需要立足点的,也就是我们一直所追求的事物的永恒性,比如永恒的美好。也许是我把精神追求作为了“财富”,所以老师也听得云里雾里,勉强给了我一个“良好”。这可能与我那“执迷不悟”的个性有着片面的关联。

  在三毛《我的宝贝》一书中,她提到了人生中最具备价值的几件礼物。那些礼物中有荷西送她的骆驼头骨,也有她买给荷西的公仔娃娃,一些采集来的纪念品,以及她生活中所占有过的足迹。这些东西对她来说就是“财富”,也等同于她一生的爱。如果一个人,常常因为外界的诱惑而变得迷离,那么这个人必定不会因为生活的重心而感觉可贵。但三毛不是,三毛是一个重情重义,为之所爱甘愿付出其一生的女人。

  因为喜欢老师,她喜欢上了画画;因为喜欢故事,她喜欢上了漫画中的人物。但是,她最终不能实现绘画的梦想。在她笔底,这曾作为她最大且最爱的追求时,她显得无能为力。而后,她接受集体教育的约束,从一个热爱着画画的集体中逃脱出来。于是,她惊奇地发现,原来自己还有一个编织故事的能力。她说那是在班里数一数二的,这种发掘也正是作家三毛留给我们的最初的印记。

  当她成长为一个少女,在几经人生之爱的旅途中尝试过死亡的滋味。她扛着伤痛,返回大陆,远走西班牙,去寻找真正属于自己的那份平静与自由时,她为了理想远走高飞,在异地邂逅了一场沦为终身的爱情。她曾尝试着以不同的状态,评鉴人世的恩怨。她还成就了自己少年写下的《拾荒梦》,真正地作为一个“探宝者”而感到无比幸福时,好容易在波涛起伏的生活中找到了那么一丝丝尖锐的平淡,却又有厄运之手伸进她的肺腑,从她最爱的人身上悄悄地夺取了性命。

  ——此时,她沦为生命的囚徒。我在奥威尔《1984》一书上看见过这样的定律:战争=和平;自由=奴役;无知=力量。

  这种定律第一眼看上去毫无理由,仔细想一想,发觉它也不乏道理。难道一个人所追求的某一层面中的自由,不会使自己无意中陷入奴役的角色?难道“无知者无畏”这种社会实践还不能够证实,许多很有胆识与魄力的人其实他们在开始完成某些功绩的时候往往不会预测到下一秒发生的事情,但他们坚持了自己的信念。而人们往往会看到聪明反被聪明误的现象存在着。

  也许爱,对于一个已经拥有过一切的女子来讲,她所承载的重量,不过是把自己最深最沉的快乐隐藏起来那么简单罢了。因此,我这一生所不能知的最爱只能将其隐匿到文章中来,这才可能使自己变得更好,更欢快。

  )第六节 不真实的事情我写不来

  我不知道,别人对于不真实的事情,为什么能够写得这样自如而且轻松。当然这期间,想象力是起到很大作用的。

  只是,想象力依附于未知的事物。越是未知的东西越容易让人产生好奇和幻想,扩散思维也是从那些混沌的东西中发掘的。比如,一个理智的人他不会以为:

  我说星星像礼花一样缤纷,你说是我的睫毛沾满了花粉

  我说小雏菊都闭上昏昏欲睡的眼睛,你说夜来香又开放了层层叠叠的心

  ——舒婷《黄昏》

  为什么孩子的想象力要比大人强?在他们的心间有神,有天,有地,也有另一个世界及向往。他们比我们更容易相信,梦是真的,天是蓝的。而理性主义占据内心的时候,你会发现过多的想象都在“科学”的印证中,变得越来越狭义。

  从我实际写作的经验来看,我发觉诗歌原是最本真的东西,他较小说真实得多,但装饰得好便不容易被人察觉,好像保罗·策兰那样。

  也有人说散文是最真的一种文本,实则在散文这种形式上,有多种多样的表现手法。记事的,也可能有所夸张;内心的,也可能隐匿得更多。虽然很多人坚信,写作是赋予生活之上的另一种诉说,然而没有一个作家会在反复的生活上做着清淡的描写,文字所具备的能力不但延伸了口述的保存价值,而且为平淡的故事增添了新鲜感。

  三毛说,不真实的事情我写不来!

  我希望不要再等十年我就能够再拿笔写,我以后要走我的路,找寻我的路,但是有一点,我知道我做不到的,就是写不真实的事情。

  如果有一天你们不知道我到世界哪一个角落去了,因为我又要走了,你们也没有看到我发表文章的时候,也许你们会说:“三毛不肯写,因为她不肯写假话。她要写的时候,写的就是真话。当她的真话不想给你知道的时候她就不写。”

  ——三毛《我的写作生活》

  通常我们知道,作文章首先应做到“修辞立其诚”。这是说做文章要从心出发,要讲真话的意思。在我的理解中文学应是一种生活状态的再现,它既是一种生活,又能脱离了真实而存在。

  而文字反映的,是一个人的美学鉴赏、思想境界、情感认知的全部过程。法国精神学家拉康说,潜意识的结构是语言。语言是人在潜意识内已经成型的东西,这种东西就被称之为“思维”。如何有效地捕捉思考的精髓,是作文过程中最为关键的。

  这种黄金思维出现的比例很低,但它因人而异,甚至从它的出现开始,可以编织出一张巨型的长卷。例如,《神曲》就是一部奇迹。

  很多年轻的文学爱好者,常常会遭到这样的盘问——你究竟为什么而写作?

  这声看似严厉的询问,也可能暗藏一个老人含辛茹苦的一生;也可能是,作为一个作家应具备的最初条件;再来,将是不得而知的。

  而这询问,都将对付一个文学以外的普通人。

  一些文学爱好者他们面临的第一个问题,不是自己写什么,却成了为什么写!虽然一些人,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在写作,但是我相信,无数的艺术大家都诞生在真实的时代中,他们以其内心的真、善、美为追求,而不是想当然地求名利、求权势在写或说生活。

  “作家”不是一个好的群体,比如他们带领女性相信爱情,走在电视剧、小说和眼泪里,品尝小资带来的月光之旅。一个作者在《爱情》这样的诗歌里,写到过电视剧里的男女主人公,不知道还有一个过程叫做后期剪辑,而剪刀发出的声音正是那一遍又一遍的爱情。而他们,又会让女人甘心情愿地信任生活,爱上痛和情不自禁的誓言。他们对现实的混乱表现得很沉稳,有时褒扬历史中颓败的遗迹,有时混淆了一个说明问题的简单答案。而后来我们发现,语言所具备的职能,往往靠自己估计。

  如此说来,思想便具有毒性。

  我相信真正的作品诞生于干净的心灵,它向人敞开,并赋予绝对超群的智慧。

  我深信写作目的决定作品的价值。而这种价值,在日后的生活中将被发觉:一种,则是实现了你“动机”的价值;另一种,则实现了你“自身”的价值。

  因此我觉得文学的真正乐趣不在名利,而在于它向我们打开了一扇通往无限之门的可能,并使我们的生活获得了极大的自由与富裕。

  能在写作中找到自身的影子是快乐的。而这种快乐,不建立在任何地方。它是一种过程,形而上的满足。因此,读者也愿意见到写作的真实性。

  当然,这与类型文学中的特殊结构不能同比。因为这世上充满着各式各样的气场,使得文艺作品要在这各式各样中找到多姿多彩的市场。不是所有的书,都会向你打开正确的大门,只有在一定的知识储备以及个人的追求、爱好中,才得以使类型文学中的一个门厅向你敞开。

  当然,三毛在这里说的“不真实的事情我写不来”,不单单指那些说了假话的人,还给出了一个明确的写作态度。而她说的真实之事,并非必须建立在自己的身上,只是她期望不在自己的作品里欺骗善良的读者。

  其实要做到上面这一点很难,文学作品是很少不具浮夸的。我们说得夸张不是虚构,而是某些直觉,某些触动,不能让所有人都感受到。这就是让人觉得不惬意之处。

  在三毛的作品中,我们常常能读到她对所见所闻的描绘。比如在撒哈拉沙漠中所遇见的一个女孩的婚礼,还有那些沙漠生活给她带来的喜怒。

  然而她还是一个坚强的人。在一次演讲时,她的读者问:“《橄榄树》这首歌是在什么样的心情下写的呢?”

  她说:“我很爱橄榄树,我丈夫荷西的故里就在西班牙南部,那里最有名的就是橄榄树。但我当时写这首歌,是5块钱就被买断了。后来他们又转卖给新格,所以在版权上有一些问题。这首歌我不会唱,有两句歌词也不是我原先写的,我要声明一下,如果流浪只为去看飞翔的小鸟和大草原,那就不必去流浪了。”

  “你们不要因为没有流浪过,而把流浪想象得那么美好。”很多人总是误会我,说我是个不着实际的女人,爱幻想、天真或者浪漫。实则,书上的三毛与现实中的我,相差得很远。你们看看自己在谈恋爱的时候,是不是把另一个自己隐藏起来呢?

  既已如此,做人和做文章便是一回事。说到这里,我和一个朋友曾为了“做人”这个道理聊过几句,当然我不是一个充分的合格的做人者。我们往常最不习惯的看法是,出于自己所认为的理所当然的想象,那是因为觉得别人高于我们,比我们高明。我们这些思想的淘汰者,总以为按部就班地恪守己任,是讨好良心和做人的基本法则,我这样想但不知道所谓做法,应以他人的角度来取悦生活,而不是自以为是地活在其中。当人这种物质团结起来诋毁别人的所作所为时,内心竟然觉得一种莫名的兴奋。这姑且算是一种人性的表现,他们好喜、好悲、好攀比,也因为欲望而感到自卑。

  我们所需要的是一个真实的环境,但我们并不知道有些地方不容许绝对的事实,有些现象要比冰冷更残酷,像我诗歌中描述的那样:“一切钟情始于烟火的瞬息\/一切感动止于火焰的冰刃;火中的冰拿着爱情的饭票,宣扬道德。”

  我相信三毛所讲述的故事是真实的,那沙漠只是一个幸福女人的内心故事。我也不避讳地讲,没有一个人的话是完全不加修饰的,而修饰本身就是多余的。

  其实,细究她的作品便能发觉,她的生活并非我们想象的完好无缺。而且,命运丢给她的是一个空虚的窝,没有床,也没有隆重的婚礼,还没满7年平淡的婚姻,没有孩子,这一切就已经结束了。

  有关死亡,这个不可触摸的题目早已被他俩计划多时。她说,我会与荷西躺在一起,等两个人都准备好了,就一起喊:“一、二、三。”然后一起死去。她还说我不喜欢做三毛,这当然是后面的事情。她一点都不喜欢这个被扮演的角色,因为“三毛”,使她无论在哪里都会被人认出来。而她自觉:“其实我的外形和在沙漠时代,已经是完全两个不同的人了。”

  也许正是因为这种觉悟,中年的她才写下了:“我们不放弃任何事情,包括记忆。”你知道,我从来不望你埋藏过去,事实上过去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从生命中割舍。我们的今天,包括一个眼神在内,都不是过去重重叠叠的生命造成的影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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